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的实践与思考

发布时间:2021-10-25 来源:创业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 > 创业资料 > 创业政策 >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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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明确优化营商环境的必要性以及目前电力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提出相应的措施,进而提高我国电力营商环境的构建水平,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的有效措施可以从政府部门持续加强政策落实、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的法治环境、持续优化供电服务水平三个方面入手。希望本文研究能对我国相关电力工作者有所启发。第一文档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的实践与思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的实践与思考

  按照营商环境的传统概念营商环境是指企业在开设、经营、贸易活动、纳税、关闭及执行合约等方面遵循的政策法规所需的时间和成本等条件。本人认为,还有一个“广义的营商环境”概念,简单的定义为:引导资本投资的能力建设,即引得来、呆得住、赚得钱、出的去,即站在经济长期发展的角度,总结经济发展规律和科学预测,政府做好各个产业的规划和扶持,让企业赚到钱。把产业经济研究、产业政策、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营商环境的范畴。广义营商环境与传统营商环境的不同是,传统营商环境是强调被动作为,做到无为而治;而广义营商环境在被动改变环境的同时,要积极引导企业的发展,政府应起到主动引导产业发展的作用。根据广义和狭义的营商环境概念的认识,归纳总结以下政策建议。

  (一)加大产业规律的研究,做好产业发展趋势的预判,并做好各类产业基础设施的建设

  1.以大数据为核心,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快速实现智能制造

  **现在正在做的,推进工业4.0,智能制造的力度,正在建立制造业大数据指数,未来,制造业大数据指数将成为**科学决策、精准施策的利器,支撑其实体经济向高质量发展。未来已来,只是尚未流行。随着资本、土地和劳动力等传统生产因素对经济发展刺激作用的减弱,全球主要国家都希望依托数字经济规模实现持续增长。同时,以制造业的“数字化”为基础的“智能制造”和以产业互联联网为依托的“精准定制”,将成为未来工业生产的主流。**应该大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着力把数字经济打造成为推动**省实体经济提质增效、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在工业互联网建设方面**已经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是好的开端。2018年3月下旬,**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省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方案》和《**省支持企业“上云上平台”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的若干扶持政策》,聚焦制造业降本提质增效。

  2.加紧多种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工作,尽快做到多规合一,减少政策摩擦成本,营造逻辑统一、合理、快捷的政策环境。环保、国土、农业、林业、水利、水土保持等多种规划的衔接和协调统一。

  (二)国企改革,确定国企的经营范围

  通过筛选,把低质、低效益非核心领域的国有企业清理掉。从整个社会来看可以降低生产要素的成本。明确国企经营范围,逐渐退出完全竞争领域,让市场发挥主导作用。

  (三)从制度层面加强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助力营商环境建设

  1.制度改革

  在制度建设方面,应进一步加快市场化改革进程,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因此,加强对政府部门公权力的监督,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立和谐有序的政企关系,都将有助于构建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提高企业运行效率(世界银行,2003)。结合本文的研究,具体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深化改革。

  其一,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建立集中统一的综合执法体系。长期以来,政府的各个执法部门各自为政,责权界限不明确,存在着重复执法的现象,亦有执法漏洞的存在。工商、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鉴定、税务以及消防等部门对企业进行轮番检查,加重了企业负担,也导致寻租腐败活动的滋生。因此,政府应进一步精简或下放行政审批权限,有效减少企业与行政部门打交道的时间。例如,政府可设立一站式政务中心,提高行政程序透明度,建立企业对政府公职人员服务满意度考评机制,从源头上抑制企业的行贿活动和政府职员的腐败动机。此外,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将政府的角色由事前审批者向事中以及事后的监督者转变,构建服务型政府。

  其二,“融资难、融资贵”一直困扰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在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的问题尤为突出。企业融资困难,导致其难以维持其研发创新活动,亦难以开拓其海外市场。因此,信贷市场供给与需求的不对称,加剧了企业的寻租活动以及政府官员和金融机构公职人员的腐败行为。企业的腐败活动促进了其创新行为才会成立。由此,进一步深化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降低金融业市场准入门槛,大力引入民营资本,增加设立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适度引导信贷资金流向中小企业和农村地区。与此同时,要推进金融市场利率的市场化进程,限制国有商业银行信贷总量中长期基础建设的融资比重,倒逼其去市场中寻找更多的高风险高收益的融资项目。此外,尽管市场化是我国金融改革的主攻方向,但具体到我国的国情,未来信贷市场的发展仍离不开政府的合理介入。例如,合理引入政府担保机制,缓解银行和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提高小微企业融资的可获得性。

  其三,加快产权制度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不动产登记制度。产权制度是地区经济增长的根本动力,特别是在当前信息浪潮推动下的经济发展过程中,新技术革命的实质是多种资源的投入产出过程,这其中就涉及到许多复杂知识产权的形成、归属和转让等问题。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加深对产权保护制度的认识,要进一步完善立法建设,明晰产权,维护企业产权合法性,保障私有财产所有权,这也是实现混合所有制度改革的关键所在。在农村地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力,提升其对宅基地、住房等不动产的处置权,盘活农村经济。

  2.政府行为

  政府在企业的寻租活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政策制定往往是企业制定战略行为的依据。因此,提高政府行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能够有效抑制企业的寻租动机,营造更为完善的营商环境。

  其一,政府应不断提高其财政预算的透明度和行政活动的网络化。以政府采购为例,其背后往往隐藏着大量的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因此,在政府和企业的交易活动中,政府应引入第三方仲裁或监督者,构成相互制衡的三角监督机制。也就是说,政府通过购买公共服务,“请专业人士做专业的事情”,杜绝政府领导一人拍板的现象。实质上,这也是政府职能的一种转变,不能让政府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同时,要进一步落实政府的公开招标制度,让所有企业都公平地参与竞争,杜绝政府官员与企业的私下勾结,防止政府部

  “只选贵的不选对的”的乱象。

  其二,不断提高政府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一般而言,政府补贴对引导新兴产业和企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由于基础薄弱,融资成本高,新兴企业的研发创新行为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可能抑制其创新动机。此时,政府补贴能够有效降低企业参与研发活动的风险,推动产业的技术升级。对于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而言,政府补贴则可以帮助其渡过起步难关,扶持其发展。尽管政府补贴政策有其必要性,但也可能导致了很多市场乱象的出现,有违市场公平。例如,没有资格的企业为获取补贴,或是有资格的企业为获得更多的政府补贴而向政府官员行贿,虚报企业业绩等行为。因此,政府在对企业进行补贴前,应建立相应的审查机制,确保政府补贴成为用在刀刃上的好钢,保障补贴的公平性;在补贴之后,政府亦应进行绩效的评估和监督,确保补贴的有效应性。

  其三,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外资企业对我国文化制度和政治体制愈加适应,外资企业的本土化进程已基本完成。同时,我们的研究也表明,外资企业的腐败活动不可忽视,其利用中国制度缺陷进行寻租的动机似乎并不弱于内资企业。因此,政府应取消对外资企业的优惠政策,实现不同所有制企业享受平等待遇,保障不同企业之间竞争的公平性。与此同时,政府也要进一步扩大投资开放的领域,暂停或取消投资者资质要求、股权限制、经营范围限制等准入限制措施(银行业机构、信息通信服务除外),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者平等准入的营商环境。

  (四)加强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建设

  第一,对标国际一流,进一步完善构建适合**省实际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较之国际上已有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和工作,**省在这方面的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构建既体现本地政治经济文化特点又与国际体系接轨的评价指标体系,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工作。

  第二,定期开展具有针对性的营商环境追踪调查。不同发展阶段、不同产业结构、不同规模企业、不同性质企业所需求的营商环境具有差异性。建议展开追踪调查,定期评估不同类型企业对优化**省营商环境的差异化需求,为重塑**省营商环境新优势提供决策依据。

  第三,着力提高社会安全感。各地积极组织开展区域性、方面性打击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盗窃企业财物、强装强卸、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行为,把涉企报警求助事项作为一类警情优先处置,对大案要案实行挂牌督办。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对商事仲裁工作的联系与指导。通过组建仲裁学会、召开仲裁座谈会、举办专题研讨会、强化对仲裁委员会换届指导等形式,指导推动各仲裁委做好仲裁工作。

  积极营造规范有序的法制环境。

  第四,构建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商事制度规范。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对违法设置市场壁垒等不符合经济运行秩序的规范性文件坚决不予通过。

  第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把企业当着政府的客户来经营和维护。

  (五)从审批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着力打造高效便民的政务环境

  一是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对个体登记、出资、住所、经营范围等限制实行多要素放宽,放松对市场主体准入的管制。

  二是严格规范市场秩序。创新监管机制和方式,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农资生产、知识产权、融资信贷等重点领域的市场监管,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三是强化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约束。在打造省市两级“三库一平台”,包括社会法人、自然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统一的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积极构建起标准更严、覆盖范围更广的“黑名单”制度,将直接关系市场经济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九类失信违法行为纳入黑名单管理。

  四是深入推进涉企收费清理。清理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制定涉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和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两个清单。

  五是着力优化政府服务。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完善政务服务体系。

  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的实践与思考

  供电公司作为“获得电力”指标的承载者,在以客户为中心,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仍然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接电时间长、环节多;二是低压客户接入容量标准低;三是供电能力差距较大;四是服务意识有待提升,市场化意识尚未真正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体系建设还不充分,多专业融合协同机制还不健全。在此,笔者与大家共同探讨一下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获得电力”指数的措施。

  1目前电力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

  1.1地方政策落实不到位

  中央政府为优化电力营商环境而选择宏观调控与地方政府放权管理的综合服务改革体系,为进一步保证部分地区的电力营商环境优化工作能够快速应对市场变化,中央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配套政策。但在实际的落实过程中,有些地区在政策细则上的实施不够全面和具体,并且政策属于宏观指导性的原则,本身就存在精细力度不足、原则性过强、不易落实的问题。电力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能够感觉到地方政府对中央出台相关政策认识的不到位,在经济项目审批上存在流程过于繁瑣、内外部待遇不一致等问题。另在在政策落实上,部分地方政府政策落实的连续性不足,对相关执法依据的梳理不足。

  1.2法治建设不完善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在法律法规及社会环境上的建设仍处于不断进步和完善的过程,在立法方面,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部分执法部门在进行电力营商环境问题处理时,没有进行有效介入,进而导致目前电力营商环境仍存在一些不健康的现象。从地方立法的角度来看,关于电力营商环境的法治建设没有完全树立以人为本的中心理想,在法规建设时政府没有将市场作为主要导向,没有听取各家电力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导致电力行业在电力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建立过程中的参与度不足,征求公众意见的立法环节流于形式。大部分立法项目建设主要考虑的是部门利益,从一定程度上干扰了社会法治主体的公平竞争。

  1.3电力市场服务水平不足

  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的重要工作内容就是提升电力市场服务水平,目前电力企业在管理模式上比较传统,并且政府在日常行政上对电力企业的干涉过大,这种领导式的管理模式对电力营商环境的优化产生了极大的不良影响,同时也造成社会主体对电力企业的不信任。同时,部分电力企业干部及领导在工作过程中存在“不作为”、“懒政”的情况,进而导致整个电力行业对市场的服务力度不足,影响电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工作的开展。

  2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的措施

  2.1与政府部门建立常态沟通机制

  优化营商环境关系到电力改革的成效,关系到责任央企的担当,关系到地方经济的发展。各级供电企业要将此项工作从业务层面提升到政治层面来认识,按照国务院大督查的要求,做好营商环境的提升与自查工作,积极配合能监办、经信委、统计局等监督、检查管理部门做好“获得电力”指数的评价工作,确保收到良好的效果,取得良好的成绩。

  2.2提升服务质量,实现服务最优

  一是推广不停电作业,最大限度减少停电次数。优化调整配电网运行方式,合理安排综合检修计划,强化停电计划审批,严格考核重复和非计划停电。二是积极向客户提供申请办电、购电交费、电子账单、电子发票等全业务线上服务。三是推进信息公开透明。通过门户网站定期发布 10 kV 及以上业扩电网资源信息、配套电网工程建设进度,以及停送电计划安排及调整等信息,实现内部资源共享。

  2.3精简资料件数,实现手续最简

  一是减少各环节用电企业需提供的资料数量。对设计审查、验收等环节资料,由设计、施工或试验单位提供。二是推进客户线下“只进一扇门”。由相关部门统一向营销部门提供所需资料的模板和填报流程,营销部门一口对外收集后,提供至相关部门。三是对高危、高耗能等特殊客户的环评、安全等资料,变事前审验为事后监管。客户在签署相关承诺后,不再要求客户提供相关资料。四是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探索实施客户证件资料政企信息共享机制,自动获取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等客户证照资料,实现“一证办理”。

  2.4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的法治环境

  法制化建设是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的基础保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坚持依法办事,同时还要突出保护电力企业权益的特点,通过加强政府法治环境建设,进而推动电力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首先通过立法来推动和保护电力营商环境,营造出公平争议的法治环境,同时还要确定法律法规能够保护社会主体的利益。其次,政府将行政权力下放,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对电力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调整。最后,加强电力企业周边秩序的调控力度,对电力企业内各项事物作出分级调整,对待重要事项要做到优先处理。

  2.5持续优化供电服务水平

  目前我国在电力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工作中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相比发达国家仍有着不小的落后。因此,电力企业应坚持内外部协调工作理念、加强政企间合作、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为进一步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电力企业应持续优化供电服务水平,坚持向国际化供电服务水平靠拢,同时持续巩固和提升各地区供电公司的服务水平,推动各省级电力公司向新服务模式的转变,进而让用户能够切身感受到供电服务水平的提升和改善。

  2.6加快接电速度,实现时间最短

  一是主动开展前期咨询服务。协助客户制定其内部工程里程碑计划,指导客户加快确定内部配电设施容量、选址、布局,协助办理规划许可等政府审批手续。二是优化物资供应模式,10 kV及以下配套电网工程物资推行供应商寄存、实物储备和协议库存联合供应模式;35—110 kV 物资按照总部协议库存或总部指定的其他方式采购。三是加快配套电网工程建设。35 kV及以上配套电网工程,实行契约制,按照与客户约定的时限开展建设;10 kV 及以下工程采取“预安排”方式,提前启动配套电网工程建设,进一步压缩客户平均接电时长,高压、低压非居民和低压居民客户平均接电时长不超过40,20,2个工作日。

  2.7 加强过程管控,实现效率最高

  一是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机制。构建省、市、县(区)营商环境优化三级评价考核机制,采取“月度系统监控+专项督察”方式,全面跟踪评价各单位“获得电力”指标情况。二是将集体企业承揽的客户工程纳入审计监察范围,重点对项目承揽、工程实施、履约情况等方面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开展常态审计。加强对业扩报装服务全过程廉政风险的监督监察,对提升“获得电力”指数工作开展效能监察。

  结束语

  本文的研究结果为目前电力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有地方政策落实不到位、法治建设不完善、电力市场服务水平不足。由此本文提出以下措施:政府部门持续加强政策落实、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的法治环境、持续优化供电服务水平。

  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的实践与思考

  一、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

  (1)要深刻认识到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生产力提升的重要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实践证明,新常态下区域发展在分化,哪个地方的营商环境好,企业投资就往哪里走,哪个地方发展就会更快更有活力。抓好营商环境的优化,对供电企业未来发展至关重要。

  (2)良好的營商环境具有 “洼地效应”,能使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不断汇流聚集,形成强大的力量,推动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具有“亲和效应”,能使商家安心生产,各行各业良性互动,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具有“连锁效应”,达到“一花引来百花春”的效果,促进地区经济蓬勃发展。

  我们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以更加开放的举措开展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客户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以强化数据化、信息化智能营销基础管理为重点,以客户安全可靠用电为核心,以客户获得电力满意为宗旨,全面提升供电服务质量,全面提高获得电力指数。

  二、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剖析影响营商环境的症结

  2019年,确定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工作,并特别强调“获得电力”是营商环境改善的关键指标之一。因此,需要供电企业深入剖析影响营商环境的症结,查找制约服务水平提升的痛点、难点、堵点所在。目前,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办理业务手续烦琐、提交材料多;

  二是各层级、跨部门的审批耗时长、环节多,审批效率低;

  三是接电成本较高;

  四是全员服务和主动服务意识有待提升。

  针对存在的问题,需要供电企业坚持创新引领,打造一条前端触角敏锐,后端高效协同的服务链条,建立起以服务贯穿企业所有业务、流程环节的全方位服务体系,坚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突破口,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三、全面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的具体措施

  要全面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提升供电服务水平,减少企业接电成本和用电成本是关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创新供电服务方式,积极推广“互联网+”线上办电模式,“获得电力”更加便利;二是加强内部管控,提高办电效率,持续压缩用电报装时间,“获得电力”更加快捷;三是延伸电力投资界面,提高小微企业低压接电容量上限,“获得电力”更加便宜;四是改进电网运检方式,推广不停电检修作业,“获得电力”更加可靠;五是完善信息公开,广泛运用微信等新媒体渠道提升供电信息透明度,“获得电力”更加阳光。

  (一)减少接电成本

  1、推行“线上报装”、“一证受理”、“一站服务”

  利用网站、手机APP等线上渠道,受理客户报装业务。主动向办电客户提供业务办理告知书,一次性告知客户需提交的资料清单、业务办理流程、收费项目及标准等信息,提高报装接电质量和效率,让客户实现“简单业务一次不跑,复杂业务只跑一次”的目标。

  2、优化办电流程

  简化报装资料种类及数量,取消普通客户内部工程图纸审核及中间检查等环节,压缩接电时间,低压业扩项目积极推行勘查装表“一岗制”作业,具备直接装表条件的,勘查确定供电方案后当场装表接电;不具备直接装表条件的,现场勘查时答复供电方案,由勘查人员同步提供设计简图和施工要求,与客户约定时间或电网配套工程竣工当日装表接电。对于高压供电的接电客户、电网企业应彻底简化内部审批管理流程,压缩各环节办理时限,公开送电投运期限,并向社会定期发布执行情况,确保电力营商环境更加开放,供电服务信息更加公开,客户获得电力更加满意。

  3、开展办电主动服务

  强化“一口对外”,由客户经理主动对接客户,开展预约上门服务,并将客户需求及时传递到内部相关部门和单位,协调推进,跟踪进展情况,确保客户知情权,使办电更加阳光、透明。

  4、保障客户按时接入用电

  主动适应电力体制改革,主动融入市场,加快电力客户资产移交管理工作。特别是客户设备资产在无重大安全运行供电隐患的情况下可实行先移交、后改造工作予以接收的原则,优先保证客户工程无障碍按时接电。

  大力推广带电作业,努力实现10千伏及以下业扩项目不停电接入作业。建立电网安全与客户需求相协调的集约化停、送电管控机制,提高停、送电计划的灵活性,减少计划停电频次。

  5、提高电网接带能力,满足客户用电需求

  持续加大配电网建设改造力度,不断加强城镇配电网、精准升级农村配电网,提升配电网装备水平,加快推进配电自动化建设,构建灵活可靠的配电网络,来满足未来用电负荷增长、清洁能源的接入,以及用户多样化客电需求。

  (二)降低用电成本

  1、完善应急抢修模式

  充分发挥服务调度过程管控、监督预警、分析评价等职责;简化系统流程,提高报修工作信息传递速度。综合考虑历年抢修工作量、交通状况、设备运行工况等因素,差异化布置应急抢修网点,大力推广移动作业终端,不断提升抢修效率,提高客户满意度。

  2、全面推行“互联网+服务”模式

  大力推广电力服务终端APP、微信公众号等电子渠道办理业扩报装、缴费、报修、咨询等业务,实现业务全流程、全过程管控,保证客户获取信息的时效性。实现客户办电更省力,用电更透明。同时,完善线上评价功能,方便客户对全过程各环节在线实时评价。

  3、拓展绿色能源增值服务

  依托“大云物移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技术,细分客户群体,提供电能替代等综合能源服务、能效诊断、节能改造、设备代维运行等差异化增值服务。拓展能源服务市场,全面推进综合能源服务。在配电领域,通过不断完善配电网络,推进电力与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深度融合,充分发挥电网的能源枢纽和平台作用,为清洁能源并网消纳提供有力支撑,推动电能替代、能源转型。

  4、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成本

  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抓好改善企业营商环境,助力地区企业经济发展。从2018至今连续五次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价,两次税率调整等一些列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政策,进一步释放了改革红利,不折不扣执行各项降价清费措施,让实体经济轻装上阵,让众多企业拥有了实实在在的电力获得感。

  三、建立供电企业内部协同机制,彻底消除优化营商环境赌点、难点

  (一)建立五位一体服务协同机制

  建立“计划服务基建,基建服务生产,生产服务营销,营销服务客户,机关服务基层“五位一体”协同智能服务机制,努力提升客户获得电力满意感。具体内容为:

  (1)计划部门以改善优化网架结构,提高供电能力为重点,结合负荷增长、网架提升、新能源消纳,按照各项计划有序高效推进输变配电工程计划工作。

  (2)基建部门要完善基础设施,解决业扩报装受限负荷无法接入和电网运行“卡脖子”、超供电半径、供电能力不足等问题;重点围绕提升配电网关键指标的焦点和难点,从根本上解决配电网网架结构不合理、互带转供能力不强、供电可靠性不高等突出问题。

  (3)生产部门强化输、变、配电设施的运行维护,强化电网设备运行分析,控制、努力消除影响电网运行的风險隐患,降低故障停电发生率,创新调度方式、合理安排停送电时间,努力减少停电次数,缩短停电时间;完善应急制度、组建生产应急抢修队伍,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努力减少停电范围,全力压缩事故急修抢修恢复送电时间,确保安全运行,可靠供电。

  (4)营销部门要坚持客户至上,服务第一的工作原则,以数据信息化智能营销为平台,充分应用“互联网+营销服务”的创新模式,力求畅通渠道、高效运作,确保供电服务无盲区实现全覆盖。

  (5)机关要推行综合服务评价考核体系,为服务动力的持续输出提供保障;为充实服务资源、拓宽服务渠道、优化服务质效提供资金保障,全力提升客户获得电力服务的满意感。

  (二)建立多维度服务机制

  1、客户需求传递机制

  要准确掌握各级政府、客户的用电和服务需求。使得各级政府、客户的需求要全面、准确、及时在相关部门间传递。

  2、客户服务协同机制

  要落实客户服务职责,推行客户问题限时办结制;形成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建立跨部门协调运作机制。

  3、客户服务评价机制

  要逐步建立服务指标统计、分析机制,科学客观反映服务质量,促进客户服务过程管理和自我提升。

  通过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供电服务机制,进一步做好简化办电流程的“减法”,做强监督管控的“加法”,做细优化服务的“乘法”。努力构建反应敏捷、响应快速、流程畅通、落实到底、执行到位的大营销、大服务、大市场客户服务模式,优质高效满足电力客户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用电需求,全力营造一流服务环境,全面提升客户获得电力感、满足感、幸福感。

本文来源:https://www.benqdjg.com/chuangyeziliao/77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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