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优抚金明细表三篇

发布时间:2021-09-13 来源:考研国家线 当前位置:首页 > 考研查询 > 考研国家线 >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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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军人抚恤优待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抚恤优待工作。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各自的军人抚恤优待责任和义务。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供大家参考选择。

  2020优抚金明细表1

  2020年8月1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下发文件指出进一步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后续各地政府也下发了相关文件。近几年,优抚标准都有在上涨。现在8月份即将到来,很多人都比较关心2020年优抚标准是多少?优抚对象包括哪类人?

  一、2020年优抚标准是多少?

  从2020年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农村籍老义务兵、烈士老年子女等生活补助,按平均10%的标准继续提高。其中,对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适当予以倾斜。

  从2019年8月1日起,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88150元、85370元、82570元,分别比2018年提高了8010元、7760元、7510元。

  1、2020海门市优抚标准

  (1)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调整为2623元/月;

  (2)解放战争时期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调整为2475元/月;

  (3)建国后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调整为2327元/月。

  (4)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定期生活补助标准调整为859元/月。

  (5)参战涉核退役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调整为921元/月。

  (6)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调整为3096元/月;

  (7)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调整为2769元/月;

  (8)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调整为2441元/月。

  (9)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标准调整为40元一个月。

  (10)年满60周岁烈士等子女定期生活补助调整为560元/月。

  二、优抚对象包括哪类人?

  按照要求,此次提标主要包括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残疾抚恤金、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两参”退役人员等的生活补助标准。

  2020优抚金明细表2

  从今年从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390元提高至44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法律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全文》

  第五条: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军人抚恤优待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抚恤优待工作。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各自的军人抚恤优待责任和义务。

  2020优抚金明细表3

  从2020年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农村籍老义务兵、烈士老年子女等生活补助,按平均10%的标准继续提高。其中,对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适当予以倾斜。

  在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和财政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国家仍以较大幅度提高抚恤补助标准,充分体现了领袖以及党中央对优抚对象的深切关怀和特殊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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