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从严治党情况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1-06-10 来源:热门推荐 当前位置:首页 > 热门推荐 >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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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了解基层干部群众的感想,以及对“四风问题”和基层“微腐败”“蝇贪”新表现的主要看法和建议,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检察院从严治党情况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选择。

  检察院从严治党情况调研报告

  为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了解基层干部群众的感想,以及对“四风问题”和基层“微腐败”“蝇贪”新表现的主要看法和建议,我们检察院为例开展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前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问题

  2018年,检察院扎实开展了以“严纪律、转作风、强责任、促工作”为主题的纪律作风建设年、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顿暨队伍整训月活动,有效地促进了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是存在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少数干警工作中缺少奉献精神,缺乏大局意识。对有些工作亲自调查研究的少,听取汇报的多,强调别人实施的多,自己亲自落实的少;对有些工作开会部署的及时,但具体实施得不力;在工作中遇到难题,不善于思考,钻研业务的风气不浓,满足于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任务。

  二是存在学风不强的问题。部分同志对政治学习重视不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掌握不全面、不透彻,运用与指导实践还有差距;有的干警不注意知识的积累,不理解上级机关、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在工作上站位不高、认识不足、配合不密切、大局观不强。

  三是存在思想作风不实的问题。虽然理论学习年初有制度、有计划、有安排,但是在抓实际工作和理论学习之间的关系处理不恰当,对政治学习的时间、内容安排不理想,过分强调客观原因,导致政治理论学习不能坚持经常化、制度化。

  四是存在纪律作风不严的问题。有的同志平时工作责任担当不够,工作推进困难;个别干警有时上班迟到、早退,请销假不规范;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分析:

  一是教育引导不够有力。当前我们思想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还不够强,尤其是对队伍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研究,思想政治工作上没有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二是制度建设不够严格。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方面的制度,研究的还不够深透,科学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现有的一些规章制度也存在落实不到位、致使履行主体责任中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三是社会环境影响不可忽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发展,个别人对物质利益追求欲望强烈,攀比思想严重,对现有的待遇不满足,不同程度影响了检察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思路

  (一)严明政治纪律,切实把纪律规矩立起来。

  持续性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活动,引导全院干警进一步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自查自纠,逐条立项限时整改,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每一个党员干警心上、落实在行动上。切实增强党员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二)全面压实责任,切实把“两个责任”要求落到实处。

  在明责、担责、问责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主责就是首责、守土必须尽责的意识,努力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日常监管、传导责任压力中确保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党组书记、检察长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检察工作始终,与业务工作同部署、齐安排、共督;落实落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正确处理带队伍与抓业务的关系,管好“责任田”。

  (三)坚持建章立制,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健康发展。

  完善纪律作风相关配套制度管理规范,针对“请销假”、“考勤打卡”、“会风会纪”等日常管理,完善奖惩处罚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狠抓制度执行与监督,切实发挥制度规范对机关管理和检察业务的保障作用。建立不定期督察,定期通报的检务督察工作机制,确保制度规范执行到位,干警纪律作风持续向好。

  检察院从严治党情况调研报告

  2019年,在市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我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市委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不断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现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把握根本方向,深化政治建设,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

  院党组充分发挥“头雁”作用,制定本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引向深入的措施》,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做表率、当样板,不断强化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一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中央、市委部署要求,围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先后举办院领导班子读书班、处级领导干部研修班、支部书记培训班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通过理论学习、专题研讨、座谈交流、专题党课和组织生活会等形式,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引导党员干警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自觉融入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利用门户网站、官方微信等平台发布主题教育信息124篇,不断催升学习宣传热潮。坚持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同步推进,结合10项专项整治任务,综合学习研讨交流、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对照党章党规、对标一流、十项整治、市委主题教育“民意直通车”、专题民主生活会、落实上下联动整改,制定涵盖15个问题48项整改措施的领导班子问题清单,完成整改40项,取得阶段成效需长期推进的8项。持续巩固深化,扎实开展整改整治“回头看”,聚焦中心大局、聚焦服务群众、聚焦提升党建、聚焦队伍建设抓整改,定期分析研判,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整改整治见底到位。把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主题教育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院党组及时跟进学习研讨,将11月份定为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学习月,采取举办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研讨班、专题研讨、党课宣讲等形式宣传好贯彻好会议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警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确保全会精神在我院全面落实到位。主题教育相关做法先后2次在天津电视台《天津新闻》宣传报道,《天津日报》刊载了我院的做法。二是深化政治建警。把学习贯彻中央、市委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2+1”文件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专题学习研讨,制定本院《推进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措施》。深入开展彻底肃清周永康流毒影响学习教育,深刻理解周永康、黄兴国、武长顺给政法队伍带来的恶劣影响,自觉抵制和反对码头文化、圈子文化、好人主义。今年政治生态“回头看”全院干警的两次民主评议中,对问题查摆和整改情况的通过率均为100%,全院上下逐渐形成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市委决策部署实行闭环式管理和全程化监督,院党组及时听取落实情况报告,坚决防止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强请示报告,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规范细化向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事项清单,积极主动接受上级机关领导和指导。建立实施重大敏感案件及时报告和进度情况周报告机制,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市委政法委领导下,依法办理2.16专案、12.04专案等大案要案,均及时做到了向上级请示报告。三是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我院《贯彻落实<天津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办法》要求,定期召开党组会和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传达中央、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通报,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组织意识形态网络问卷调查,摸清检察人员政治思想底数。研究制定《2019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点工作安排》,建立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联席会议,进行意识形态综合分析,压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制定《加强教育培训中意识形态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对外请来院授课人员、授课内容进行事前审查和现场督查。持续做好涉检网络舆情的日常监测和报告工作,组建我院网宣“主力队”,确保网宣工作顺利推进。积极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工作,与专业机构签订舆情监测服务合同,强化舆情动态监测,及时向上级机关报送舆情专报。

  (二)立足检察职能,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市委决策部署,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以“三个着力”为元为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市委决策部署,经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检察担当,把讲政治落实到具体监督办案中,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向社会推出合格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一是有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影响社会大局稳定、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涉爆涉枪、制贩毒品等犯罪。依法办理王某某颠覆国家政权案,妥善处理武警医院杀医案等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为“平安天津”建设贡献检察力量。在反腐败斗争中积极发挥检察作用,依法办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等一系列职务犯罪大要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制定《职务犯罪移送审查起诉程序指引》,规范衔接移交工作流程,规范办案程序,推动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持续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组织领导,适时召开推动会进行推进部署。成立工作专班,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突出“打财断血”“破网打伞”工作重点,积极发现移送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以“三级联动机制”为主线,注重加强对辖区院的指导力度,对涉黑恶案件进行同步阅卷指导,并会同市院、区院研究案件多次,召开片区督办会两次。与法院建立辖区内涉黑涉恶二审案件移送、重大敏感涉黑涉恶二审案件沟通协商和检法联席例会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坚持严查细审,依法办理全国扫黑办督办的颜锦、杜明案、公安部督办的阎岩案和市扫黑办督办的“9.05”案等一系列涉黑涉恶重大案件,依法严厉打击黑恶犯罪,为创建“无黑城市”贡献检察力量。三是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天津八条”,“民营经济19条”要求,进一步细化《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立足检察职能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检务公开,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和商会有关同志及民营企业家代表开展座谈交流,更好地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和法治保障。加强民营经济平等保护,在办理涉及本市知名民营企业天津民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所有者与管理者的不服不起诉申诉案件中,通过释法说理、举办公开听证等方式促使和解息诉的同时,还妥善处理了双方股权转让事宜,维护了企业的良好运转。发挥我院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专属管辖的职能,办理了高检院、公安部、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四部门联合督办的“12·13”侵犯著作权案等一批刑事案件。制定《侵犯知识产权罪案件证据指引》,进一步统一办案的证据标准,形成精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合力。加强对涉及企业的民商事案件及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金融借款纠纷执行监督案”检察建议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检察建议”,并被市院推送参评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四是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排查节日和重大敏感时期涉稳风险隐患,继续保持涉检进京非正常访为零。扎实推进精准脱贫,结合困难村实际情况研究精准帮扶措施,深入帮扶的静海区独流镇困难村捐资助学,为贫困家庭大学生捐献助学款,进一步加强驻村帮扶工作力度。把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及时纳入司法救助范围,“部门联动、跨省联手、网络联通”的“三联”工作法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张亮肯定性批示。把影响天津绿色发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领域作为监督重点,以公益诉讼为抓手推动解决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问题,对首例由我院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依法履职,被告天津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被判处承担环境损害恢复费用和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费用共计人民币700余万元,我院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得到支持。在庭审过程中,邀请了全国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群众40余人旁听,将提起诉讼做成生动法治课,实现办好一案、影响一片的良好效果。五是稳步推进检察改革。落实全市深化检察改革的“一五三”工作思路,突出专业化建设,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将原有内设机构整合为10个检察业务机构和3个司法行政机构,各项检察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三)抓实责任履行,扭住责任落实的着力点

  院党组始终从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高度去认识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坚持将党建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一是注重部署推动。将党建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重大部署重点任务必经党组会研究决定,以党组名义部署推动,向党组报告落实情况。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党建工作,细化年度各项党建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引领各党支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落实落细我院服务高质量发展各项举措。二是完善责任体系。年初,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研讨会,院领导和支部书记围绕学习贯彻中纪委十九届三中全会和市纪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专题研讨交流,及时制定2019年度院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细化党组、职能部门、党支部三级清单清单,促进各级领导干部知责明责。年中,召开检察工作推动会,对党建工作进行总结部署推动。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自觉做到“四个亲自”。院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通过建立基层党建联系点,为分管部门讲党课,列席督导分管部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定期和不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党建工作汇报等方式,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督促指导。三是强化跟踪问效。班子成员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汇报,党组半年听取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年终进行述职评议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和公务员考核挂钩,推动责任有效落实。建立党建工作督查检查制度,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督查,督查情况向党组专题汇报。改进督查方式,采用访谈、考试、问答等追求实效的方式,让督查从“量”向“质”转变。

  (四)推进源头治理,严明纪律规矩

  坚持把功夫下在平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一是实践好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制定《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党内谈话暂行规定》,准确规范运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抓苗头。制定《执行党内谈心谈话暂行规定》,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心谈话,从关注工作向关心生活延伸,及时掌握了解干警思想动态、身体状况和家庭情况。院领导及时开展廉政、履职谈话,指出差距,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全面梳理完善各项制度。院党组统筹抓好“当下改”和“长久立”,切实推动问题从根源上得到解决。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全院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排查,逐一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和中央市委最新要求进行梳理,建立修订各项制度机制38个,其中学习研讨制度3个,建立整改落实常态机制2个,推动作风转变工作制度5个,激励担当作为制度3个,强化责任落实制度6个,规范司法办案制度6个,管理监督制度13个,进一步堵塞漏洞,扎紧扎实制度的笼子。三是抓好廉洁文化建设。坚持纪律教育常态化,把党规党纪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的必修课,突出专题学习,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坚持以案释纪、震慑警醒,充分运用好“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专栏,常态化进行警示教育,真正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组织院领导班子及中层领导干部到市纪委警示教育中心参观天津市全面从严治党主题教育展,召开全院警示教育大会,观看《巡视利剑》《扣问初心》警示教育片,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切实提升检察干警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思想认识。

  (五)狠抓纪律作风建设,管党治党全面从严

  始终从政治上认识和对待作风问题,坚定地把反对“四风”作为驰而不息的政治行动。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截止10月,共支出“三公”经费36.3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0元,因公出国费用7.87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用28.46万元)。严格公务用车管理,落实法定节假日车辆封存制度,我院现有公务用车18辆,使用规范、符合要求。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自纠工作,制发《“不忘初心、廉洁同行”家庭助廉建议书》,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管理,形成单位、家庭管理监督的合力。针对驻市院纪检监察组对我院“四风”问题专项检查所反馈的3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干预金融活动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和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经商谋取利益问题专项治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上报相关情况。二是抓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全市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精神和不作为不担当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听取我院专项治理情况汇报,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要求,组织开展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层层加重基层负担、文山会海突出、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专项整治,查摆19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8项,已全部整改完毕。针对市院不作为不担当及“四风”问题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中的11个问题制定17条整改措施,已全部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积极选树担当作为先进典型,发挥正向激励作用,营造学典型学先进的良好氛围。今年张国岩、闫旭彤两位同志被市委组织部选树为担当作为先进典型,并被天津市总工会授予两名同志“市级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张国岩同志还被评为“天津市人民满意公务员”。积极开展受处分干警帮扶回访工作,引导他们卸下包袱,轻装上阵。三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充分发挥院党组在选人用人工作的领导和集体把关作用,先后完成17名员额检察官晋升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4名处级领导干部试用期满任职考核、4名检察官入额和确定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34名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和司法行政人员晋升职级、2名司法警察晋升职务等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做到坚持原则、执行标准、严格程序、遵守纪律,切实做到严把政治首关,做到“凡提四必”,1名干警因个人有关报告事项存在漏报问题被批评教育处理。

  (六)践行党的宗旨,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

  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建立健全密切服务群众长效机制,提升为民服务质效。一是落实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研制度。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把调研与中央和市委部署正在做的事情结合起来,立足分管工作,围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司法责任制改革、智慧检务建设等中心工作,分别赴辖区党委、基层院、民营企业、公安、法院、对口帮扶村等共计27个单位,以及院内各分管部门,走到基层一线,走到干警、群众、服务对象中,听实话、察实情,掌握第一手资料,广泛听取社会和群众意见需求,主动提供司法服务,形成调研报告5篇,找准了服务天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坚持不等不靠,立即着手解决,让调研成果及时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的实际成效。党组书记、检察长陆力强在长荣、月福两家民营企业调研时,对企业提出的债务纠纷维权难、环保政策标准不了解等问题,立即安排我院职能部门负责人回访,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解答服务。其他院领导有的针对分院在指导基层院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的作用发挥,与基层院共同完善办案机制;有的针对新时代人民群众利益诉求发生的新变化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完善了司法救助、律师值班、三级接待等制度;有的针对司法体制改革后检察队伍建设特别是员额检察官管理开展调研,与辖区六个基层院签订了共建协议,并着手制定本院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制度;有的针对当前检察机关网络安全建设进行调研,完善四项工作措施。截止至目前,5位院领导调研中共发现问题11个,解决问题及意见建议共29个。二是不断丰富便民举措。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落实“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制度,推行“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理”制度,灵活运用书面答复、当面答复和远程视频接访答复等方式,文明接访、规范分流群众来访2701次,来信307件。坚持信访案件“四访”工作法,针对市委政法委交办的李某某长期信访案件,主管检察长带头深入信访人所在镇政府、家中走访回访,持续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对反复上访的4件民事案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质量评查,确保案件不出问题。我院成功化解了一起上访3年的信访积案。严格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以定期接访和预约接访相结合,充分听取来访群众意见,及时改进工作举措,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今年以来院领导累计接待群众来访20次。三是积极参与基层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行“战区制、主官上、权下放”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深化“双报到”制度的工作机制,组织指导各支部加强与报到社区的共建,认领志愿服务项目,参与社区治理。积极响应鸿忠书记号召,组织全院党支部深入共建6个社区,持续为老年人开办“手机课堂”,并现场进行防诈骗法治宣传,得到社会各界好评,天津电视台进行了专题报道。截至目前,各党支部累计开办老年人“手机课堂”21场,服务老年人600余人次。积极开展法制宣传,组织开展国际禁毒日系列宣传活动,深入天津艺术职业学院、重华社区等开展法治宣传,有效落实普法责任。围绕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与第四十二中学、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共建法治教育基地,院领导担任两所学校法治副校长,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临界预防“五个一工作法”,走进院校开展法治宣讲,督导学校管理上存在的问题,确保高检院“1号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四是深入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制定《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驻村帮扶工作力度。认真贯彻中央市委精准扶贫的要求,针对我院调研发现三名在校大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学费压力大的情况,院党组发出倡议,在全院开展捐资助学活动。院领导率先垂范,带头捐款,全院干警积极参与,集体捐资助学,共筹集助学资金2万余元,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帮助帮扶困难村加强党群服务中心现代化电教建设,为两个对口帮扶村购置安装投影仪等电教设备。

  (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

  认真贯彻落实《准则》《条例》,坚持严字当头,不断提升组织规范化水平。一是完善党组议事决策机制。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重新修订我院《党组工作规则》,严格遵从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议事过程和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真正做到凡属于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集体讨论做出决定,依靠班子集体智慧把关定向,纠错纠偏。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加强对重大事项的请示汇报,充分依靠组织正确决策,杜绝了越权办事和先斩后奏情况发生。二是严格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丰富教育载体,举办“二分院尚能大讲堂”、“尚能课堂”,充分运用好“学习强国”、“天津干部在线”等学习平台,组织重温入党誓词、精品党课评选、主题征文、参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档案文献展等活动,广泛开展学习张福清同志先进事迹、向政法系统英模人物学习等活动。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契机,组织“忆先烈伟业、壮报国之志”主题祭扫活动,举办“我和我的祖国”主题摄影展活动,组织全院干警参加《我和我的祖国》《中国机长》等主题党日观影活动,进一步深化了学习教育效果,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筑牢了全院检察干警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制度,紧盯重点环节,加强督导检查,促进支部建设规范化。制定本院《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手册》,推行组织生活会标准化建设,院领导、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委员列席督导各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增强政治生活的仪式感庄重感,组织生活质量明显提高。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的意见》,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权力运行。先后开展主题教育、整改落实“回头看”、全面从严治党、执行“三个规定”检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容风纪、考勤和车辆管理规定执行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开展“最差典型案件”评查活动,继续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已评查案件279件,做到员额检察官全覆盖。严格落实高检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认真落实“三个规定”和市院补充细则,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表》,强化对检察人员行使权力的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四是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主动接受和支持市纪委监委驻市院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能,接受监督检查5次,对检查反馈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并及时向驻市院纪检监察组报告整改情况。坚持把查办违纪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主动与驻市院纪检监察组沟通联系,研究解决问题。

  二、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还不够扎实深入。结合检察工作职责,在细化举措、扎实推进上不够及时到位,有时达不到预期效果。如:作为分院,在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等一些重大决策部署中,党组班子有时存在等靠和观望思想,等待和听从上级安排,主观能动性发挥还不够到位;推动各项检察改革的有效举措还不够多,特别是内设机构改革后,对刑检部门干警尽快适应捕诉一体要求、加强对员额检察官办案过程中的外部监督和排除外部干扰等方面的调研和分析工作还不够充分。

  (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还不够到位。推动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力度还不够,上热下冷、压力递减的现象依然存在,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创新开展党建工作的思路不够开阔,运用党建工作方法及时把握队伍思想动态、有效开展政治思想工作方面做得还不够到位。

  下一步,我院党组将在市委、市院党组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全面履职中不断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把握,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检察实践、推动检察工作的能力,自觉更新检察监督理念,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做优、做强、做实、做好“四大检察”,为加快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贡献检察力量。

  检察院从严治党情况调研报告

  今年以来,市检察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市委、最高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面对全市检察机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严峻形势,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党建带队伍塑生态促工作,为检察工作激浊扬清、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更加全面谋划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建党同向发力

  市检察院党组主动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思想根基,加强落实主体责任统筹部署。一是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重要论述,强化教育引导,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宪法宣誓、红色党日活动、警示教育、集中培训等形式扎实开展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学习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落实“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市委制定的下级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涉及重大工作和案件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二是统筹谋划部署。在认真学习中央市委相关文件基础上,党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主体责任落实进行部署,制定了主体责任“两个清单”。成立全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督促党组、班子成员和各内设机构落实治党要求。年初召开的全市检察长会、机关工作推动会、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会、机关党建工作会上,分别对落实主体责任作重点部署推动。制定市院机关工作要点、政治工作要点、宣传工作要点,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作为重要内容。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先后研究完善了基层党建巡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联席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涉检网络舆情应对与处置暂行管理等制度和办法。制定印发《关于建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五项制度的意见》,将各项责任和任务分工落实。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档案制度,实行全程纪实和留痕管理。成立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作为督查督办重点,形成充分履责、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更加主动整改问责,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使命引领与问题导向同向发力

  认真接受并积极整改市委2017年度主体责任考核中指出的问题,明确提出强化使命担当,深入落实好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加强政治理论武装。把武装头脑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基础,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意见》,党组中心组共开展集中政治学习35次、专题学习研讨10次。综合运用集中培训、专题研讨、辅导讲座等形式,组织广大干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市委历次会议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举办“走进新时代奋斗新征程”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修正案》、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党组书记带头以学好政治理论为题讲党课。二是逐级压实责任。党组书记与各分院、基层院党组书记,与班子其他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逐级对承担的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将“两个清单”执行情况作为考核和问责依据,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整改。10月份以来,市院领导集中深入基层单位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巡查督导。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市委《实施办法》,坚持失责必问。三是严肃认真整改。在今年市纪委和市委政法委分别牵头开展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查中,反馈了我们存在的问题,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即知即改,多次专题研究整改工作,逐条逐项予以落实。把查处干警违纪违法作为整改重点内容,认真落实线索受理、调查、反馈、追责等制度,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整改情况及时向上级单位进行汇报。

  三、更加深刻汲取教训,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抓“关键少数”与管“绝大多数”同向发力

  认真汲取系统内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深刻教训,反躬自省、警钟长鸣。一是修复政治生态。按照市委通知精神,研究制定《全市检察机关落实市委2018年全面净化政治生态重点工作任务方案》,认真参加全市政法系统开展政治生态回头看评议整改活动。市纪委监委宣布对违法违纪领导干部的处分决定后,迅速在全系统开展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活动,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认真反思、剖析原因、标本兼治、力见长效。机关各党支部分别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查摆纠正问题,广大干警普遍接受了一次党性锻炼,院领导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二是严抓“关键少数”。2月初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市院班子成员深刻剖析落实主体责任方面的问题,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飞等领导全程指导。市院领导班子多次集体把脉会诊,从思想教育、用人导向、日常管理、制度执行、内部监督等方面,查找班子存在什么问题,问题解决得怎么样。全市各级院党组普遍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在“关键少数”中明确重申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信念重操守、提高站位有担当、慎用权力严自律。市院党组强化对基层单位“关键少数”的监督,年中期认真听取基层院党组述职述廉和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报告。三是严明党的纪律。成立机关纪委,加强干警日常监督。坚持干部监督员制度,每季度召开监督员例会,通报近期干部人事、检务保障等工作情况,听取对加强机关管理的意见建议。坚持纪律规矩经常性教育,把学习党内法规纳入中心组学习、党课、培训内容,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履职谈话制度,按照要求开展各级各类谈话300余人次,谈话中突出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正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多敲打、勤提醒。四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和中央、市委有关要求,列入党组议事日程,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推动工作落到实处。院党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制度、清单制度,年中期听取了分院、基层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汇报,对5个基层单位开展了意识形态专项巡视。重视网络舆情引导,把牢“主战场”和“责任田”。大力学习宣传先进典型,组织开展“新时代新作为新形象”先进典型系列宣传和“全市年度法治人物”“最美女检察官”评选活动,引领大家学习先进,恪守检察职业道德。

  四、更加严格选人用人,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明规则重程序与高素质专业化同向发力

  把选人用人环节作为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严肃整改的重点领域,铲除“圈子文化”土壤。一是坚持立明矩破潜规。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修订符合司法规律和体现检察特点的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机制,推进选人用人环节规范化、程序化,杜绝“带病提拔”。明确政治首关,遵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查”等制度,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落实协管干部职责,在协调各区委选好配强基层领导班子过程中,严格把握新时期好干部“20字标准”。落实《市委关于严格执行法官、检察官遴选标准和程序的通知》,严格按程序启动第三批检察官入额遴选工作。从严要求检察机关各级领导干部,重申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诫勉谈话等制度,注重了解掌握干部的平时情况,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二是注重高素质专业化。制定检察业务专家管理办法,举办“天津检察论坛”,开展业务拔尖人才评审、员额检察官培训、京津冀青年检察官研讨等活动,培养专业思维、专业素养。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为中层干部作新修订《刑事诉讼法》讲座,拓宽思路、促进业务。在全国检察系统率先成立案例研究中心,组织案例研究中心人才库,发挥典型案例对专业化职业化的指导作用。建设智慧检察官平台、掌上智检APP、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等,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三是大力治源头强作风。以源头治理为抓手深化作风建设,组织各部门排查廉政风险点,研究健全防控措施,及时发现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内控管理手册》,在全系统开展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督查。在重大节日或干警晋升、岗位交流等节点开展廉洁教育,做好提醒工作。对新入职干警进行岗前作风和警示教育。开展政治建警专题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大兴四个之风”活动,深化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防“四风”回潮反弹。

  五、更加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坚持行使权力与担当尽责同向发力

  认真实践“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以担任不误、担难不怯的责任感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化检察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聚焦主业谋思路。经深入调研提出“六个履职”的法律监督工作标准,在全系统围绕改革任务开展研讨交流,明确全市检察机关“一五三”的改革思路,用符合时代特点和检察规律的工作思路引领和助推创新发展。二是凝聚合力办大案。在中央、市委和最高检的领导下,成功办理孙政才、杨崇勇等多起中央交办大案要案。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功办理全国首例“套路贷”涉黑案件、“2·16”颠覆国家政权案,对可能涉及黑恶案件“保护伞”线索,及时按照要求,统一移送相关部门。三是服务中心有举措。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与京冀检察机关深化检察交流合作。研究制定服务企业家创业发展“津检十条”,为企业发展提供检察护航。召开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座谈会,推动检察服务与企业司法需求有效对接。制定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1项措施,与京冀检察机关建立生态保护跨区域联动机制。建设12309“一站式”检察服务中心。四是深化改革勇担当。顺利完成全市检察机关职侦部门转隶工作,主动应对内设机构改革给部门职责、岗位职责带来的变化,跟进研究修订部门考核办法、检察官绩效考核指标。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新举措,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依法办理潮白河生态环境污染公益诉讼等案件。按照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启动对监狱及派驻检察室、社区矫正机构的巡察、巡回检察工作。

  六、更加广泛接受监督,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同向发力

  面对政治生态遭破坏的特殊时期,主动而广泛地谋求和接受各界监督,努力在监督下开展工作、净化自身。一是强化党内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先后启动两轮对基层检察院党组的巡视工作,同时进行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专项巡视,发现问题决不护短,形成震慑效应。二是支持纪检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根据上级部署,为每个基层院配齐纪检组长,主动接受纪检部门的日常监督。制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办法》,市院纪检组长与新任职提级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支持纪检部门强化监督执纪,对相关问题线索积极予以处置。研究制定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实施意见,支持纪检部门综合运用通报、检讨、曝光等多种方式,营造严管高压态势。三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制定直接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办法,全市三级院结对联系各区代表团,采取主动汇报工作、登门走访、邀请视察等形式,直接联系全国、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10名。四是广泛谋求社会各界监督。深化检务公开,聘任第七届特约检察员和第三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全面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专题研究解决、改进工作。

  与中央、市委要求相比,市检察院党组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中仍然存在一定问题和短板,主要是:

  第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没能彻底延伸到支部的问题。目前各级院党组对党建和落实主体责任应该说非常重视,但向下传导压力、督导开展工作还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情况,支部书记主动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识不均衡,个别支部和干部政治站位不够高,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自由主义表现,一些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任务的力度还有待加强。

  第二,青年干警意识形态引领力度不足的问题。近两年,市院机关个别青年干警出现违纪情况,教训深刻。青年干警法律功底深厚、思想状态丰富,党组在关心他们的思想和成长方面还欠缺具有吸引力的方法和手段,做好做通青年干警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

  第三,党建工作在真正见实效上还有差距的问题。当前党建日常工作做得比较到位,但在今年年初市委通报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考核中,市检察院的排位比较低。反映出市检察院在抓党建促队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相互融合、相互促进方面,工作创新不够,成效不明显。党建成果如何真正体现到带队伍促业务上,有待多思考多实践。

  第四,市院党组更重视履行对市院的主体责任,对分院、区院关注不够的问题。特别是两个分院纪检组撤销、实行综合派驻后,市院党组对加强分院纪检工作研究不多,对分院、区院检查督促还不够经常、严密,一定程度上存在宽松软的现象。

  以上问题都关涉主体责任牛鼻子。下一步,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中央、市委和高检院的新部署新要求,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切实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汇聚检察机关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一)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认识确立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党核心地位的重大意义,坚决维护核心的地位和权威,围绕核心聚力,向核心看齐,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以党的旗帜为旗帜、党的方向为方向、党的意志为意志,确保全市检察工作方向正确、步调一致。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政治建警,自觉以大局为重,服从服务大局,确保中央、高检院和市委部署要求在全市检察机关落地生根。

  (二)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制,加强整体谋划、部署安排和督促检查,切实解决制约党建工作发展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促进党的建设与队伍建设、业务建设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深化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积极开展组织生活,主动运用“四种形态”加强队伍管理,营造生动民主氛围。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青年干警意识形态引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三)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统筹推进检察机关的政治、党建、业务、队伍、保障等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政治生态不断改善。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保证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督促“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书记、检察长对全院工作和人员负责,副职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的业务工作和干部管理负责,各部门“一把手”对本部门工作和人员负责,并将履行情况纳入考核。督促干警本人强化自我管理责任,让自我管理、自我监督成为习惯。

  (四)勇于开拓创新,依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持把检察工作摆在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力做好保安全、护稳定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治保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结合工作实际推动改革向深层次迈进,让检察工作在改革中实现新发展。深化和巩固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成果,深入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强化教育引导,使广大检察人员真正形成担当作为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从严管理和监督干部,不断提高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努力打造中央和市委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

本文来源:https://www.benqdjg.com/news/57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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