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医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汇编3篇

发布时间:2023-06-07 来源:招生章程 当前位置:首页 > 大学排名 > 招生章程 > 手机阅读

【www.benqdjg.com--招生章程】

嘿,同学们知道山东济宁医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是咋样的吗。来瞧瞧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山东济宁医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汇编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山东济宁医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1

1、重视第一志愿。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的时候,一定要重视第一志愿。因为招生院校最先得到的就是第一志愿考生的电子档案。如果考生把自己喜欢的专业放在了后面,当第一志愿上线的考生人数足够的时候,招生院校就不会再要其他志愿的考生了。

2、不要忽视第二志愿。考生在填报志愿的时候,再重视第一志愿的同时,也不能忽视第二志愿。当考生的第一志愿在录取过程中如果因为一些原因不能被录取时,第二志愿就会成为考生的最佳选择。很多考生都会认为第二志愿没有什么作用,但是其实每年因为第二志愿而被录取的考生也有一定的数量,所以考生还是要认真对待第二志愿。

3、服从调剂要慎重。很多考生为了增加被录取的机会,就会在志愿填报的时候选择服从调剂。因此在填报志愿的时候,考生不能忽视服从调剂,特别是一些成绩较低或是竞争力较差的考生,更是需要重视。

山东济宁医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

1、“专业+院校”形式

这种填报方式可以让考生自由选择喜欢的专业及院校,也能让考生更明确未来职业方向,避免了考生被不喜欢的专业录取。

比如考生想报考热门专业信息与通信工程,可以报考“信息与通信工程+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重庆邮电大学”等众多大学的信息与工程专业。

2、“院校+专业组”形式

如“清华大学专业组4”对选科的要求是:首先科目物理,再选科目不限,专业组内包括计算机、通信工程、土木工程、交通工程等10个专业。

“清华大学专业组5”对选科的要求是:首选科目物理,再选科目化学,包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5个医学专业。

山东济宁医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3

第一章总 则

为保障学校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宁医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程序、公正选拔、择优录取、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各界、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济宁医学院,学校代码:10443。

第五条 学校校址:太白湖校区: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荷花路133号。日照校区: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学苑路669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招生工作。

第九条 教务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地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同意执行各省级招办有关加分或增加分数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四条 对进档考生,在同一投档单位内,以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成绩相同时,参照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同分投档的排序规则安排专业。当考生所报专业已满时,如服从专业调剂,我校提档后不退档;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内蒙古自治区籍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录取结果查询请登陆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学校以邮寄录取通知书的形式通知考生。

第六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勤、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山东省财政厅等 5 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 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九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及相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有关要求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考生、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依照相关规定处理或清退。

第二十一条 在规定年限内完成相应专业本科学习计划的学生,由学校颁发济宁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授予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精神医学、儿科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等专业的普通本科毕业生均具有报考执业医师资格。各专业报考执业医师类别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考生必须符合报名条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结果符合国家体检标准。国家体检标准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四条 体检结果为色盲、色弱的考生限报我校部分专业。英语类专业只限英语语种报考,无口试要求,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小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录取,且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五条 学校在山东省外的招生计划,均为本科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公布的批次为准;在山东省的本科招生批次为普通类,省属公费医学生为普通类提前批,其余本科招生计划为普通类常规批。

第二十六条 招生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荷花路133号

邮政编码:272067

招生电话:0537-3616888

咨询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jnmc.edu.cn

第二十七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如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济宁医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本文来源:https://www.benqdjg.com/daxuepaiming/188007/

推荐访问:

招生章程推荐文章

招生章程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