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民事审判庭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2-02-12 来源:高考时间 当前位置:首页 > 高考资源 > 高考时间 >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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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并分析成绩和不足,从而得出引以为戒的经验。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法院民事审判庭工作总结,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法院民事审判庭工作总结

  一、全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的基本情况

  审判监督是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裁判通过再审程序予以纠正的司法救济机制。审判监督工作的开展,对于法院切实纠正错案,保障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实现司法为民,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全市各级法院十分重视审判监督工作,积极推进审判监督改革,建立了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依法受理、审结了一批再审案件,促进了全市各级法院办案质量的提高。年1月至今年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再审案件79件,审结77件;其中判决维持34件,改判16件,发回重审8件,其它19件。

  1、正确把好立案关,保障确有错误的案件进入再审程序。按照“立审分立”的原则,对全市法院申诉复查、再审案件的审查立案,从审监庭划归到立案庭统一管理和监督。正确把握和畅通提起再审程序的主要途径,按照提起再审程序的五种情形(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对当事人的申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人民法院对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由立案庭统一受理审查,依照法定程序由院长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启动再审程序。一年来,全市法院依法共启动再审程序79次。

  2、加强组织、制度建设,为审监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一是认真落实“审监分立”的要求,市中院和6个基层法院设立和健全审判监督机构,成立了审判监督庭,配备了一些精干法官。二是进一步明确审判监督职责范围,将原属于审判监督庭职责的信访接待等工作分离出去,明确审判监督庭承担再审、抗诉、赔偿确认等职责,使审判监督庭“纠正错误裁判”这一职能更加明确和强化。三是进一步规范再审程序,制定一些规范庭前准备和庭审环节的制度,特别是实行庭前证据交换、无争议事实庭前认定、繁简分流等措施后,增强了庭审工作的透明度,保证了再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3、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减少再审案件的数量。首先,市各级法院重视对一审案件质量的管理和监督,市中院制定并实施《案件质量评查规定》,对案件办理的程序、实体、文书制作、审判纪律等10个方面,由评查专班审核把关,审核结果每季度在全院进行通报,年终据此进行奖惩。一年多来,市中院案件评查专班共核查各类诉讼案件1140余件,发现有质量瑕疵的案件442个。其次,严肃认真地审理二审案件,市中院民一庭、民二庭、刑二庭等主要二审业务庭审慎纠正上诉案件中的错误,一年多来,各类二审案件656件,审结545件,其中维持原判266件,改判123件,发回重审75件,其他66件,较好地保证了审判质量。再次,加强对案件审理流程的全程跟踪监督,每一件案件进入法院后,即由立案庭对立案、开庭、结案、执行等各个阶段的工作进行安排并全程跟踪监督,审判各个环节的相互制约和监督,有效减少了超级别、超地域管辖立案和有案不立、乱立案的情形发生。这些工作的扎实开展,促进了全市法院办案质量的提高。

  4、注重做好调解息诉工作,减轻再审工作的压力。全市法院坚持“能调则调、多调少判”的原则,规定再审民事案件要优先考虑调解结案,尽量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即使调解不成的案件,也要做好疏导工作,特别是注意避免强判。一年来,全市法院调解结案民事再审案件达12件,使一些多年缠诉、多次上访的案件得以解决,既减轻了再审工作的压力,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是加强人大转办交办案件的办理,促进了再审案件的质量提高。市中院把认真办理市人大转办、交办的案件(包括信访交办案件)作为促进审判监督工作的动力,分管院长每件必看,承办部门认真研究收件、市人大转办交办的具体意见,对确有错误的案件,及时提请院长和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启动再审程序;院办公室负责全程跟踪督办。这些办理人大交办转办案件的措施带动和促进了再审案件的办理质量。一年多来,市中院共受理的市人大转办、交办案件96件,已办结73件。

  二、审判监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1、少数案件的办案效率不高。由于多种原因导致少数案件反复审裁,有的长达十多年,至今尚未结案,当事人反复申诉上访。

  2、少数法官素质难以适应繁重的审判任务。客观上讲,目前我市两级法院每年需要审理的各类案件多达上万件,案件量大,涉及面广,工作繁重;主观上看,极少数法官或法律素养不高,或责任心不强,或作风不正,或思想不纯,致使少数案件审理粗糙。

  3、一些再审人员存在“怕得罪人”等错误认识。特别是在纠正本院裁判时,容易产生“自己人跟自己人过不去”、“有损法院形象”、“不利于单位内部团结”等错误想法。

  4、法律对再审案件的抗诉规定不很明确,致使法院与检察院之间在法律认识上存在一些分岐,特别是在审级审限等问题上有不同认识,影响了审判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几点建议

  1、要进一步加强审监队伍建设。“审监庭的法官是监督办案的法官,是监督法官的法官。”市各级法院要一方面切实加强审监人员的教育培训,特别是民商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业务能力;另一方面,对业务能力不适应审判监督工作的法官及时进行调整,确保队伍业务水平的高标准。要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增强敬业精神,从根本上解决“为谁办案”的问题。要认真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根据问题性质、情节轻重对相关环节的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切实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心;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加强廉政教育,加大违法违纪事件的查处力度,确保司法廉洁。

  2、切实加强对审判监督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市各级法院要继续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提高一审、二审案件的质量上,尽量减少再审案件的来源;要积极落实高法关于案件复查再审工作的要求,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耐心听取当事人的申诉,细致审查申诉材料;要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对确有错误的案件,坚决启动再审程序,切实解决“立案难”的问题;对不能进入再审程序的案件,要多做解释、说服工作。要重视调解工作,特别是对那些复杂、疑难、社会影响大、矛盾易激化的案件,要多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尽可能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尽量避免强判,在最大程度上实现双赢的结果。

  3、审监业务部门要依法开展审判监督工作。审监业务部门要理直气壮地依法开展工作,克服怕得罪人的思想,对确有错误的案件,不管是谁审的,谁批的,都要排除干扰,秉公办案,依法纠正。要进一步加强再审过程中调查权的行使,重视重大疑难案件证据的重新调查、鉴定或勘验工作,重视证据的全面客观审查、核实工作,以保证再审案件的质量。

  4、要进一步加强人大转办交办案件和检察机关抗诉案件的审理。接受人大监督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是各级法院的义务。市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认真办理人大转办、交办的案件,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建议,研究加强和改进审判工作。要认真对待检察机关的抗诉案件,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研究解决法院与检察院之间在法律认识上存在一些分岐,协调解决在检察机关调卷、阅卷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努力提高司法效率。

  法院民事审判庭工作总结

  一、取得的成绩

  县法院坚持以“公正和效率”为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努力推进民事审判工作,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一是充分发挥了民事审判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

  作用。县法院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理念,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加大审判力度,两年来依法审结家庭婚姻、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房地产买卖等民事案件2521件,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积极实行司法救助制度,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用,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优先受理、集中审理交通案件、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民事纠纷案件,注重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强化诉讼调解,将调解贯穿于办案的每一个环节,通过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尽量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近两年,县法院民事案件调处率大幅上升,受到省高院和市中院的多次表彰。

  二是民事审判能力不断提高。县法院不断深化民事审判管理和审判组织改革,严格审判流程,落实公开审判和人民陪审员制度,不断提高民事审判能力。在“三城同创”、城市拆迁改造中,依法审理涉及拆迁安置、土地征用补偿、房地产开发、影响城市化进程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判。积极审理涉农案件,帮助化解村级债务80余万元,促进新农村建设。注重审理好企业债务纠纷、产权纠纷等群体性诉讼案件,没有发生一起因审理不当而引起矛盾激化案件,信访也明显减少。

  三是法庭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县法院注重人民法庭建设,根据方便审理、方便诉讼原则,投资近50万元对宝应湖法庭进行装修改造,恢复宝应湖法庭到宝应湖农场办公,使全县除黎城、戴楼、金南以外的八个镇的群众更加方便与法庭联系。在资金比较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为民事审判庭和审判人员分别配备电脑、车辆、电子印章等先进的办公用品。针对民事审判面广量大,政策法律性强的特点,将新录用的大学生安排到法庭锻炼,将一些责任心强、善于做思想工作的优秀法官调到民事审判庭,充实审判力量。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审判队伍的素质需进一步提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越来越强,民事案件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面对案件增多、情况复杂、矛盾集中、法律要求提高、审理难度加大等新的变化,审判人员的观念还没有完全转变,审判能力和方法还不适应,少数审判人员仍然还按照老经验办案,工作缺少耐心,做群众思想工作和调解纠纷能力不高。

  二是审理质量和效率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上诉案件、发改案件仍然偏多,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偏长。客观上由于民事案件数量剧增,存在案多人少、诉讼费用大幅度下降等原因,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判质量和效率。

  三是调解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对调解在民事审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认识还不够到位,对复杂疑难案的调解能力还不强。有的是判后释法未跟上,往往是案结“了事”,而不是案结事了,出现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甚至缠访等。

  三、几点建议

  一要充分认识民事审判在法院工作以及构建和谐金湖中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民事案件数量剧增,占法院案件的比例由06年的33%到今年一季度的61%,民事审判工作已经成为法院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民事审判工作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审判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整个法院的工作和法院在外界的形象。同时,民事审判工作又有着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定纷止争的特殊作用。因此,民事审判工作在构建和谐金湖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县法院要转变对民事审判工作的认识,积极谋求公正司法与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不断创新思路,创新手段,使民事审判工作成为法院面向社会、服务基层、展示形象的一个窗口和平台。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支持和帮助法院,加大对民事审判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力度,切实解决案多、人少、钱缺等困难,以充分发挥民事审判的功能。

  二要努力提高审判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审理质量。要充实民事审判法官队伍,加强审判队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提高案件审理质量,提高审理疑难复杂案件能力。要加强对民事审判队伍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司法作风、遵章守纪等教育,认真搞好民事审判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起审判队伍“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形象。审判中努力做到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以公正为原则,以公平为目标。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民事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要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调解是民事审判过程中工作量最大、最关键、最主要的工作。法不容情,但调解是集“法、理、情”于一体的司法制度。要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案结事了”的基本要求,加强诉调对接工作。要充分发挥调解在民事审判中

  能够提高办案效率、减少诉讼成本的优越性,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民事诉讼调解的新方法、新机制,使调解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理、执行的全过程,做到“认识、措施、指导”三到位。对需判决的案件,要做到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并做好诉讼引导、判前释法、判后答疑、诉讼风险告知等制度,提高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当事人的服判息诉率,减少

  当事人的累诉。做到能理解的不指责,能化解的不立案,能调解的不诉讼,能和解的不判决,能劝解的不强制,努力为维护稳定、推动发展、促进和谐发挥应有的作用。

  法院民事审判庭工作总结

  我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三项重点工作,通过抓队伍、抓服务、抓管理监督、抓质效考评、抓基层基础建设,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审判、执行和其他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强化职能作用,加强审判执行工作

  今年,我院以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全面履行了各项审判职责。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775件,审执结1679件,结案率95%,审限内结案率100%。

  (一)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是刑事审判的首要任务。一年来,我院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07件,审结200件,结案率97%,审限内结案率100%。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0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0人,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59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192人,免予刑事处罚4人。在刑事审判中,一是把维护稳定置于刑事审判的首位,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故意伤害、抢劫、盗窃等侵犯公民人身及财产权利的犯罪,严厉惩处传销、诈骗、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以及聚众斗殴、毒品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为区域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注重财产刑的适用,对侵财类犯罪判处罚金刑11件23人,在犯意源头上给予犯罪分子有效打击;三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注重人性化审理,做好该类案件的回访帮教工作。与此同时,大力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我们通过法官走进校园、未成年人观摩庭审、法律讲座、向辖区学校发《司法建议函》,向少年犯家长发《告家长联合帮教书》等举措,同学校、家长三位一体,共同构筑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帮教体系;四是强化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力促刑事被害人获得民事赔偿,有效地减少社会对抗。共审结此类案件35件,调解30件,调解率达86%,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五是做好量刑规范化工作,组织学习《规范量刑指导意见》,细化量刑标准、规范情节适用、统一量刑尺度,确保同案同判。

  (二)坚持调判结合民事原则,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今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149件,审结1074件,结案率93%,审限内结案率为100%。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705件,调撤率达 66%。一是重点审理好民间借贷、损害赔偿以及教育、医疗、住房、征地补偿、劳动争议等案件,从促进社会和谐的角度,注重定纷止争的效果,稳妥审理与民生相关的案件,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积极调处合同纠纷,维护交易安全,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审慎处理各类合同纠纷,保障契约有效履行,促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三是发挥职能作用,化解群体纠纷。积极稳妥地审理农村土地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群体诉讼案件,消除不稳定因素。在百余名农民工诉山东迪尔集团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中,法官行程数千里,经过数次不厌其烦的沟通协商,使案件得以顺利审理,有效遏制了恶性群体上访(卧轨)事件的发生。

  (三)坚持监督支持并重原则,促进官民关系和谐

  今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3件,审结12件,结案率92%,审限内结案率100%。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减少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法院与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冲突,积极探索和推行了“诉前沟通、诉中协调、诉外交流”的行政审判新做法;注重引导当事人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意愿和诉求,努力促成行政争议的协调解决,既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四)加强立案、审判监督工作,确保司法公平公正

  今年立案庭接待来访2500余人次。在工作中,一是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保障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平等参与诉讼,为困难当事人减、缓诉讼费用40余万元;二是打造综合服务大厅,

  完善便民措施,拓宽服务渠道。在搭建网络便民平台的同时,我们把立案大厅改造成全方位的诉讼服务中心,推进便民措施向综合化发展。

  强化审判监督,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共受理再审案件11件,全部审结。在工作中,坚持有错必纠原则,对确有错误的判决依法及时纠正,维护好当事人合法权益,耐心细致地的“释明”法律,既维护生效裁判的司法权威,又实现了公平与正义的法律宗旨。

  (五) 坚持刚柔并济执行措施,确保胜诉权益兑现

  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春节期间集中执行”和“国庆执行大会战”活动,全年共收执行案件 395件,执结382件,执结率97%,执结标的4700余万元,清理执行积案131件,执行绩效明显提升。

  一是推出了“四查”,即查款、查车、查消费、查房产,“二清”,即档案材料基本信息清、执行标的清的清理积案模式,使要做的工作脉络清晰,有的放矢;二是与公安、工商、房管、金融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了信息共享、有效协作的联动机制;三是针对特困群体、涉及民生的案件当事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在执行金荣清真小吃部与曹秀平欠款纠纷一案中,原被告均系重患与特困人员,而且被告在执行过程中因病死亡,其遗产继承人又是残疾人,生活无保障。这样的境遇,使法院的执行陷入两难境地,面对此情形,法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与原、被告反复协商,多次做和解工作,并与房产部门取得联系,最后原告放弃部分债权、被告用部分房屋动迁补偿款偿还了债务,使此案圆满解决。虽然这是起普通的执行案件,但是我们却付出了大量的心智,真正体现了“司法为民”。

  二、创新工作机制,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创新是推动发展的动力。一年来,我们坚持以改革促公正,向创新要效率,推出了审判激励机制、速裁方式两项改革。

  (一)探索审判激励新机制。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是新形势下法院面临的新课题。今年,推出了《队伍建设考评》及《审判质效考评》新举措,创新法官业绩评价方式。通过自查、抽查和监督检查,对发回、改判案件、涉诉信访案件、再审案件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进行评查,强化院长、庭长对案件的审核责任,明确法官责任,对各项工作职责制定了细化、量化标准。在考核审判效率、结案数量的基础上,实行案件质量、工作效率、行为规范、信访投诉等多项考核,综合评价干警工作业绩,确立了多办案与办好案的双项工作目标,营造公平公开的竞争氛围。随着管理责任体系的不断完善,执法尺度更加统一,审判质量得到了明显提升。

  (二)构建"速裁"格局,简化审判流程。为了快捷地审理案件,减轻当事人诉累,一年来,我们积极致力于"速裁"格局建设,完善速裁制度。全年采用速裁方式审结民商事案件97件,绝大多数案件在15日内结案,大幅度缩短了审理周期,提高了审判效率。

  三、落实为民宗旨,营造便民利民氛围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最基本的价值取向。一年来,我们创新便民举措,加大便民力度,全面落实司法为民。

  (一)搭建网上便民平台,方便当事人诉讼。今年,我院率先在全市基层法院开通门户网站,为群众搭建了一个功能齐全、反应快捷、简便实用的网络服务平台。通过这个平台,适时发布审判、执行信息、队伍建设、司法便民措施、法律法规释明。同时开创了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网络直播,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了解案件基本信息和审理进程,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

  (二)开展“五进”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送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今年,我们在盘锦市高级中学及盘锦市实验中学分别举办三场法制报告会,将学校作为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在学生中开展方法灵活、形式多样、贴近实际、形象生动的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利用“法院开放日”邀请200余名中学生参观了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及为审判服务的会见室、羁押室,让他们亲临庭审现场,以“以案讲法,庭审课堂”的方式让中学生远离犯罪。在社区公开审理案件,并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通过法制进校园、社区巡回审判、现场办案的方式,

  寓教于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开展“大走访”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密切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提高法官掌握社情民意的能力,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促进司法公开、公正、公平,通过“大走访”,重点了解和掌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及其他各项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听取人民群众诉求,做好解惑答疑和息诉息访工作;走访慰问特困群体,帮助他们解决在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回访案件当事人,征求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全面提升审判执行工作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四)开展“大调解”活动。力求案结事了,积极探索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和化解矛盾纠纷的“三大调解”机制建设。我们从各街道办事处聘请多名人民调解员,并召开座谈会,邀请区行政司法机关领导参加,就如何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及人民调解员在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和一些调解技巧进行了探讨与交流。

  (五)开展“千名法官进百企”活动。为企业开通 “绿色维权通道”,主动为辖区企业服务。今年四月,我院法官对区工业园中的部分企业进行了走访,在走访中了解到三鑫路用材料有限公司遇到生产经营资金短缺,但该公司有到期债权。我们主动受理了此案,法官多次到欠款企业做调解工作,讲解有关法律规定,在法官释法明理的努力之下,债务人同意分期支付货款七百余万元,为我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该案的圆满解决,既妥善地化解了矛盾,又助推了企业的发展,较好地发挥了法院的职能作用。

  四、提高司法效能,强化队伍建设

  我院始终把硬件和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可持续发展和一切工作的基础,以过硬的班子带动人,用向上的学风培育人,以完善的制度规范人,用团结奋进的法院文化凝聚人,以积极进取的精神塑造人。

  坚持政治建院。以班子建设为龙头,发挥表率作用,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增强政治上的坚定性、业务上的专业性,以民主集中制为主线,坚持党组和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团结共事,共谋发展。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教育广大法官树立忠诚的法律信仰,培养崇高的法官精神,塑造良好的职业形象,筑牢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

  坚持素质强院。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干警培训的力度,共组织各类培训15期,256人次。一是分批组织干警前往国家法官学院参加预备法官培训、晋高培训、审判业务培训,更新法官的知识结构,增强科学司法的能力;二是积极鼓励青年干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及学历教育,目前,我院已有五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三是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审判调研,及时总结推广审判执行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方法,着力提升法官的业务能力。全院干警共撰写发表调研文章9篇,案例分析14篇,信息简报26期,被国家级报刊采纳4篇,被省级报刊采纳7篇,被市级报刊采纳42篇。

  坚持从严治院。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对审判权、执行权实施直接、实时监督。多次学习各级法院关于违法违纪相关文件和反面实例,并组织全院干警观看了北京东城区法院院长郭生贵、江苏高院院长吴振汉贪污、受贿警示教育片, 以生动的现实素材对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进行深刻的警示教育,结合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在全院形成清廉为荣、贪欲为耻的道德风尚。 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岗位和部门,健全完善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努力实现制度建设与反腐倡廉同步推进。

  坚持文化兴院。切实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崇法尊民、公平正义”的法院精神和“正、诚、实、严”的院风,完善审判法庭、办公场所法律文化设施,以公平正义的法院文化凝聚力量,营造文明向上的工作环境。

  坚持固本强基。切实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硬件和软件的升级完善,提高信息处理能力;加强法院局域网建设,完善内部网上信息传输交换、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网络开展公文处理、文件传输、信息发布、人事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加强信息技术在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中的应用,目前,我院已经实现了无纸化办公。

  完善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扩充审判基础资源,严格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的通知》各项要求,把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作为拓宽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抓手,充分、灵活地发挥陪审员的作用,广泛将人民陪审员吸收到法律宣传、庭前调解、强制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之中,

  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水平和能力,有效解决了审判资源不足的问题。

  五、完善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各界监督

  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意识。一是加强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沟通联系,主动向常委会报告有关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二是认真办理人大督办案件,及时反馈人大及常委会提出的问题或意见的办理情况;三是坚持走访人大代表制度,认真听取各界意见;四是邀请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开庭审理。在审理被告人黄玲玲(银行会计)票据诈骗、挪用资金、伪造企业、公司印章罪案件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被告人单位的领导和同事参与旁听,使审判活动处于广泛监督之下。庭审观摩活动的开展,是我院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的具体体现。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院的整体形象。

  一是调撤率还有提升的空间,在“案结事了”上还应下功夫;二是审判管理的力度还不够,案件流程管理没有做到实时掌握审理信息,没有做到实时对全院办案进程有效督促,各业务庭结案不均衡问题没能得到根本解决;三是工作作风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队伍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少数人进取心不强,服务意识差,工作效率不高,上述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院的发展,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针对新形势、新任务及存在的问题,下一年,我院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强化队伍建设,力争在队伍管理上有新突破。要坚持“重教、严管、厚爱”的管理方针,继续抓好干警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廉政档案、执法档案的监督制约作用;继续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全面提升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确保法院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力争在队伍管理上有新作为。

  (二)大力加强审判工作,力争在质量和效率上有新突破。要始终坚持从全局的高度来观察、分析、解决问题,把办理具体案件与服务大局紧密联系起来,防止和避免因机械办案而导致矛盾激化。通过开展“创先争优”、“十项重点活动”,优化审判作风,以确保稳定为出发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以妥善化解矛盾为切入点,大力加强民商事和行政审判,以化解“执行难”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力争在提高质量和效率上有新业绩。

  (三)认真落实队伍、质效考评体系,力争在各项工作上有新突破。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任务分工,全面完成工作任务。要以案件质效考评为中心,完善审判规范化管理,在规范审判管理,完善监督机制上下功夫,把着眼点放在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有效提升上。

  (四)努力创新便民机制,力争在便民措施上有突破。要继续完善导诉、查询、接访、处理、督查工作机制,切实以公正、高效、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好、保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落实诉讼便民利民措施。同时,做好审判的延伸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

  (五)狠抓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力争在涉诉访上有新突破。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关系到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要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克服疲惫厌战情绪,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力度。要突出“一个重点”,解决“五个难点”。“一个重点”,即重视和做好初信初访的办理工作;“五个难点”,即重复上访、越级上访、集体上访、老户上访以及闹访案件的办理,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大程度地减少涉诉上访,全力做好维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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