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招聘人员管理办法(合集3篇)

发布时间:2022-07-04 来源:招聘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招聘就业 > 招聘信息 >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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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今企业招聘中,对人才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尤其对于一些关键岗位持着宁缺毋滥的态度,这时候就需要证明自身的能力。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国有企业招聘人员管理办法(合集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篇一】国有企业招聘人员管理办法

  2020年上半年以来,集团公司党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对新形势下加强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助力企业发展为目标,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为核心,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为关键,聚焦中心任务、坚定工作方向,围绕服务发展、提高工作水平,推动了党组织的向心力、组织力、战斗力、凝聚力不断提升,为上半年各项工作的高水平开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上半年工作成效 (一)筑牢“主阵地”,让思想教育“实”起来。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围绕学懂弄通新思想、鼓舞士气聚人心、塑造企业好形象的目标任务,加强宣传引导、深化理论武装。一是领导带头,提高思想教育质量。制定《2020年度集团公司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每月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不低于1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并通过建立完善基层党组织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的方式,对学习内容开展专题研讨、专题宣传,不断提高思想教育的质量。二是党员跟进,掀起理论学习热潮。各级党组织常态化坚持好“三会一课”制度,以集中学习和实践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全体党员适应新时代、新形势,贯彻新任务、新要求。上半年以来组织党员赴XX地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党建知识竞赛活动等共计XX场次,全面掀起理论学习热潮,促进政治理论学习往实里走、往深处走。

      (二)畅通“主动脉”,让战斗堡垒“强”起来。集团公司党委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工作基础。一是组织建设“无死角”。根据集团公司发展及业务调整实际,基层各单位党委积极加强组织建设,对党组织重新调整划分。上半年以来,基层各单位党委新划分产生了XX个党支部,并为各党支部配齐了支部班子成员,推动了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完善。二是制度建设“不留白”。围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加快推进复工复产各项工作,集团公司党委结合发展实际,制定了《关于印发<2020年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的实施意见》《关于成立疫情防控党员干部先锋队的通知》等XX项党建工作制度,为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促进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工作责任“再压实”。明确了集团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党建工作责任分工,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开展抓党建工作述职会议,为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夯实了基础。 (三)锤炼“主力军”,让模范作用“亮”出来。一是围绕发展大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针对基层单位业务工作开展中高素质人才不足的实际,上半年以线上招聘等方式,引进工程建设、技术管理、风险管控等专业人才XX名,为重点业务领域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人才支撑。对现有人才加强管理、优化配置,上半年共调整人员XX人次,充分激发了人才队伍的活力。二是加大培养力度,加强职工队伍建设。集团公司党委坚持以感情凝聚人、以待遇吸引人、

      以事业激励人的导向,在全面复工复产后,组织开展了职工技能大赛、“不忘初心,继续前行”演讲比赛等活动,增强了干部职工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三是坚持党性锤炼,加强党员队伍建设。集团公司党委坚持在急难险重任务中锤炼党员队伍,自疫情发挥以来,成立疫情防控党员干部先锋队,共计XX名先锋队员分XX批深入社区、街道开展疫情防控政策宣传、物资发放等工作,为群众展示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筑起了生命健康防线。 (四)把牢“主动权”,让管党治党“严”起来。集团公司党委从净化政治生态、维护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宣传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集团公司党委及基层单位党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坚持层层压责、严字当头,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大党风廉政教育力度。在复工复产的第一时间,为引导党员干部提振工作斗志、筑牢思想防线,组织XX名党员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XX》并开展党纪法规知识测试,在全集团内部营造了廉政教育的浓厚氛围。三是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检查。针对招标投标、选人用人、竣工结算等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XX个风险点建章立制、全面防控,为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存在问题及不足 上半年的党建工作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一)党员教育管理力度需要加大。上半年,集团公司政工业务部门对基层党组织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各级党组织均存在一定程度的重业务轻党建、就党建抓党建的现象,部分分公司党委还存在“三会一课”开展不及时、内容较单一的问题,个别党组织负责人甚至出现未开展自学、未召开专题会议谋划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行为。这些工作短板反映出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自觉性、主动性还不够,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认识程度和重视程度还不够。 (二)干部队伍建设力度需要加大。目前,集团公司正处于业务拓展、快速发展的时期,安全生产、招标投标、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的高素质专业技能人才还较为紧缺,以至于工作开展的质量和实效均受到了一定的影响。部分基层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力度亟需加大,特别对于一线干部、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方面,工作举措还不实、工作漏洞还较多,没有形成引才、聚才、育才、用才的良好格局,导致上半年以来集团各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流失较为严重。 (三)廉政风险防范力度需要加大。集团公司党委能够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自觉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但是部分基层党组织还存在廉政制度执行不严、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还较多的现象,并且廉政风险防范与业务工作开展还未能深度融合。上半年以来,集团公司排查出廉政风险点共计XX个,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政治生态的健康,直接反映出集团公司党委及各级党组织对加强纪律建设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从严管党治党的探索还需要进一步深入。

       三、下半年工作举措 2020年下半年,集团公司党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提升向心力为导向、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提升战斗力为目标、以提升凝聚力为核心,加快推进党建工作深入开展、提高质量,为下半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凝聚职工思想、提振职工精神、汇聚职工力量。 (一)以提升向心力为导向,推动思想建设展现新气象。一是理论武装要重实效。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党委中心组、“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党员培训等形式,引导全集团党员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并以检查督导等形式推动各级党组织理论武装工作往深里做、心里走、实里抓。二是业务学习要常态化。采取请专家授课、外出参观学习等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常态化学习最新管理经验、业务工作技能,不断拓宽干部职工的知识广度和知识深度,努力打造学习型、复合型的发展队伍。三是宣传报道要有声势。关注项目动态,抓好典型引路,发掘在建工程和人物事迹亮点,记录集团公司发展历程中的闪光点,使宣传报道工作发挥弘扬先进、鼓舞士气、激发干劲的作用。 (二)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推动基础建设迈上新台阶。一是严格党员管理。严格党员管理。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把好发展党员政治关,对在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入党积极分子优先发展,不断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二是建强基层组织。按照集团公司发展步伐同步完善党组织建设,并严格按规定配齐党务工作人员、强化党建工作力量。组织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推动“三会一课”、党员管理、发展党员等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开展,全面提升党组织工作水平。

       三是深化创先争优。紧密结合基层生产经营实际,坚持并深化好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突击队等活动,引导党员创先争优、攻坚克难,在全集团范围内营造创先争优、比学赶超、勇争一流的浓厚氛围。 (三)以提升战斗力为目标,推动队伍建设实现新突破。在下半年的工作中,集团公司党委将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选拔工作,不断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一是加大干部队伍建设力度。大力培养使用年轻干部,以轮岗锻炼等多种形式,加快年轻人才的成长步伐。对在下半年工作中善于化解重大风险、驾驭复杂局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年轻人才大胆使用,为干部队伍建设注入新活力。二是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集团公司党委将通过深入调研、座谈走访等方式,深入了解基层各单位在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问题和困难,结合集团公司发展实际制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加大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工作,形成尊重人才、爱护人才、使用人才的良好氛围,为集团公司及基层各单位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建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四)以提升凝聚力为核心,推动廉政建设开创新局面。一是推动主体责任再压实。严格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清单,做到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压实。通过召开工作会议、专题党课等形式,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开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中心工作相互渗透、互相促进的良好局面。二是推动廉洁教育再入心。集中开展以学习《党章》《条例》等为核心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以组织党纪法规知识测试、廉政教育基地参观等形式,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业意识。三是推动监督问责再深入。开展重点领域风险点排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发现、严肃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篇二】国有企业招聘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和管理制度,形成规范有序、富有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队伍,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关于成立中共景德镇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选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与出资人选派出资人代表、董事会选聘经营管理者相结合;

  (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四)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五)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制度化、程序化和依法办事原则。

  第二章管理权限

  第三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分层管理。

  (一)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履行国有资产出资监管单位的董事长、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厂长)由管理。

  (二)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履行国有资产出资监管单位的副董事长、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副厂长)、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稽核,由国资委管理,以上人员的任免,市国资委党委事前报备案同意,其中纪委书记的人选事前应报市纪委同意。

  (三)其他国有企业的领导人员遵照谁出资、谁监管的原则由各主管部门党委按干部管理权限考核任免。

  第四条 董事会与党委会、党委会与经理层之间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党员可以兼任党委成员。董事长和党委书记原则上由一人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分设;未设董事会的企业,总经理和党委书记可由一人担任,也可分设。

  第五条 国有企业任免纪委副书记、工会、组织人事(人力资源)、财会审计监察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国有企业副职以上领导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提任中层以及子公司副职以上职务的,须事先报各主管部门党委同意备案,其中纪委副书记的人选事先应报主管部门纪委同意。

  第六条 国有企业所属重要子企业中,由市国有股权代表担任董事长、党委书记、监事会主席、总经理的职务任免,须事先报各主管部门党委同意;其董事会、党委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其他成员和工会主席,以及国有企业所属其他子企业的董事会、党委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和工会主席的任免,实行事后备案。

  第七条 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公司及国有资本相对控股公司中其他股东代表依据公司章程委派或推荐任职的领导人员报各主管部门党委事后备案。

  第三章任期职数

  第八条 实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制。设立董事会的企业,董事会每届任期三年。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的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超过三年;经理层任期由董事会确定,但不得超过本届董事会任期。未设立董事会的企业,经理层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考核需连任的,重新履行任职手续。党委(纪委)的任期,按《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严格控制国有企业领导人职数。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设立董事会的企业,经理层职数一般不超过5 人;未设立董事会的企业,经理层(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职数一般不超过6 人;企业党组织领导人员职数,按《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任职资格与条件

  第十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拟任人选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与资格:

  (一)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业绩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廉洁自律。

  (二)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对企业国际化经营有一定的认知,有较强的改革创新能力和市场意识、风险意识,注重企业的长远发展。

  (三)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求真务实,勤奋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职业素养好。

  (四)有良好的履职纪录,业绩优良。

  (五)一般应具有5 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和市直企业中层以上管理职位2 年以上任职经历。

  (六)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七)担任企业领导人员正职的,一般应具有同层次副职2 年以上工作经历;担任副职的,一般应具有下一层次正职2 年以上或下一层次副职3 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八)企业聘用人员中表现优秀、因工作需要选拔进领导班子的,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年,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聘任期间享受同等待遇,解聘后按照新的岗位和新的职务享受相应待遇。

  (九)身体健康,具备适应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心理素质。

  (十)金融企业领导人员须经省银监局核准其金融机构领导人员任职资格。

  第十一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新提拔担任正职领导职务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2 周岁;新提拔担任副职领导职务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7 周岁。

  第十二条 各主管部门应建立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后备人才库。建立后备人才库的主要目的是:开阔选人视野,规范用人程序。在条件成熟时实行市国资委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制度。通过面向社会公开考选,把符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位任职条件的人才纳入后备人才库,任职资格连续5 年有效。今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产生,原则上应在这些获得任职资格者中选拔。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的,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经营管理不善而破产清算负有个人责任的企业领导人员;

  (四)对违法违规被吊销企业营业执照负有个人责任的企业领导人员;

  (五)因个人原因,已经或曾经导致企业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六)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未能完成任职目标,或有重大弄虚作假记录的;

  (七)个人所负较大数额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八)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第五章选任方式及程序

  第十四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选任方式有委任制、聘任制和选任制。对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由出资者实行委任制或选任制;对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实行聘任制;对党组织负责人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实行选任制或委任制。

  第十五条 管理的职务,由审批,党委、行政职务分别由、市政府任免,其中设立董事会企业的总经理由市政府向董事会推荐,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由各主管部门党委管理的职务由各部门党委审批。党群、行政职务分别由各主管部门党委和部门任免,其中设立董事会企业的经理层成员由各主管部门向公司董事会推荐,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十六条 实行任前公示制。公示对象为拟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人选,公示期一般为7 天。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经调查、核实,不符合选拔标准或任用要求的不予任用。

  第十七条 依法选举产生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程序,按《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八条 考察对象的确定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调整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履行国有资产出资监管单位的正职时,由组织部征求市国资委党委意见后,确定考察对象,共同考察。

  (二)调整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履行国有资产出资监管单位的副职时,由市国资委党委提出方案报组织部确定考察对象。

  (三)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履行国有资产出资监管单位的董事会、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未设董事会企业的经理层换届时,由市国资委党委提出方案报组织部确定考察对象。

  (四)调整其他国有企业的领导职务时,由各主管部门党委确定考察对象。

  第十九条 考察工作的基本程序为:

  (一)组成考察组,拟定考察方案。必要时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参加考察组。

  (二)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沟通情况,进行民-主推荐或民-主测评。

  (三)发布考察预告。考察预告的主要内容是:考察对象、考察时间、考察方式、谈话范围等。

  (四)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发布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等方法听取意见。必要时,对考察对象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综合素质测评。通过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其工作业绩、潜在能力和是否适合担任拟任职位。

  (五)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拟任人选建议。

  (六)考察组汇报考察情况。公开招聘和国有企业之间或内部同层级交流领导人员,考察程序可适当变动。

  第二十条 考察材料必须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注重反映考察对象的特点。考察材料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突出工作业绩,主要特长和履职能力;

  (二)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通过内部竞聘和公开招聘方式产生的考察人选,在其考察材料中附笔试、面试、公开答辩的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意见。

  第二十一条 实行考察责任制。考察组成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反映考察情况,客观公正地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对考察材料负责。对在考察中徇私舞弊、跑风漏气的,或因本人工作失误导致考察结果失真失实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免职辞职

  第二十二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解聘其现任职务:

  (一)已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二)因工作岗位变动的;

  (三)在任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或者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经营业绩目标的;

  (四)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其他原因脱离现工作岗位三个月以上的;

  (五)因失职、读职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

  (六)因决策失误需实行责任追究的;

  (七)其它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现职的。

  第二十三条 实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辞职制度。辞职包括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自愿辞职是指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因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自行提出辞去现任职务;引咎辞职是指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恶劣影响,或对重大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职务;责令辞职是指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人事任免部门根据其任职表现,认定其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拒不辞职的,应予免去现职。辞职手续依照法律或者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十四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职:

  (一)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岗位任职且不满解密期的;

  (二)重要项目未完成,且必须由本人继续完成的;

  (三)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其他原因不能立即辞职的。

  第二十五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提出辞职,需提交书面申请,按管理权限逐级报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人事任免部门收到书面申请的一个月内应予以答复。未经批准的,不得擅自离职。

  第二十六条 企业领导人员离开领导岗位后,对所掌握的企业商业机密和核心技术负有保密义务。如未能履行保密义务,对企业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应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七章相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 企业领导人员一般不得在所出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兼职,确需兼职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

  第二十八条 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对连续两年不能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或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本办法由组织部负责解释。

【篇三】国有企业招聘人员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党支部在县委和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团结一致,相互协作,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带领支部全体党员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公司三个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思想组织保证,为公司发展注入了强大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有力促进了公司产、供、销的良性循环,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水平与上年同期相比均有较大进步,经济效益逐年攀升。××年全年共加工原粮万吨,实现销售收入亿元,利税万元,企业被确定为“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户销售过亿元重点企业”,公司发展步入了快车道。党支部不但被上级党组织表彰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而且还赢得公司员工的好评,从而探索出了新时期企业党建的新路子。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一个好的企业,必须要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和一个有战斗力的支部,必须要有一个好的支部班子。只有好的支部班子,才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才能带领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为此我们狠抓公司领导班子建设一是抓紧、抓实、抓好班子的政治理论知识学习。班子成员除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外,还抽出时间系统地自学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经济管理知识和市场经济理论,理论学习常抓不懈。今年以来还认真按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要求参加各项活动,重点领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髓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系统学习十六大报告、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时事政治,提高了政治理论水平,从而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增强了领导经济工作的主动性。二是积极开展立足岗位、兴企增效活动。拓展班子成员的知识面,培养班子成员的业务经营能力,班子成员通过各种形式分析市场、调研市场、拓展市场,增强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立足岗位、兴企增效。三是严格要求,注重班子成员自我形象的塑造。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在各自分工的工作中尽心尽职,使全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综治工作再上新台阶。四是加强班子团结。大家都充分认识到班子和、公司兴。我们用好用活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方式,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搞内耗,大 家团结互助,心情舒畅,工作愉快。班子成员和支部成员还多次利用各种会议开展谈心、座谈等活动,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开诚布公,排找差距,互相交流,共同提高,讲真话、办实事,力求从思想上互相统一,到行动上互相配合,增强了凝聚力和向心力,形成了合力,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促进了经济增长。

  二、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企业不仅需要一个好的支部领导班子,还要有一支好的队伍,企业经济才能发展。这个队伍的中坚力量就是党员队伍。我们不断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从而推动企业全面发展。我们坚持每月一次的支部大会,紧跟市场形势,及时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时事政治,比较系统地学习了《一靠理想,二靠纪律,才能团结起来》、《在全党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中国共产党的三大作风》、《为人民服务》、《十六大报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理论文章。通过广泛深入学习,党员思想觉悟得到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改变,达到重担有人挑、难题有人解。通过组织座谈,了解全体党员的思想动向,支部因势利导,把党员的思想和精力统一到公司的经济建设上来,把党员的实际和行动统一到促进公司的发展上来。支委会研究讨论公司管理问题,广泛征求全体党员意见,先后制定了《有限公司岗位能手评定标准》、《有限公司岗位考核办法》、《有限公司十八项管理规定》等等,有力地促进了公司管理工作的开展,党员民主生活会生动活泼,用好用活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解决党员身上存在的一些不足,努力提高党员的业务、文化和思想工作水平。通过开展“党员先锋队”、“争创优秀党员”、“争创岗位能手”活动,认真开展先进党员评比,在党员队伍中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充分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员在员工队伍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促进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发挥组织引导作用

  思想政治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在企业同样也是如此。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党员都生活在日新月异的市场经济浪潮中,工作在活生生的商品经济环境里,商品经济通行的等价交换原则自觉不自觉地向党内政治生活渗透,无形地侵蚀党员思想,影响党员形象,动摇党员信念,瓦解党员意志,削弱党员战斗力。针对支部有个别党员直接混同于一般群众,工作不积极、不主动的情况,我们深深感到这不仅仅是一般问题,而是普遍的思想认识和党性观念问题,也是严肃的政治问题。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们企业虽然改制,但是党的政治思想工作却始终不能丢,丝毫不能松懈。只有抓好政治思想工作,才能统一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保证公司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于是我们仅仅围绕经济工作这个中心而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将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心下移、中心前移,改革和完善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经常深入车间、深入班组、深入到员工中去,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经济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坚持全面、全员、全方位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抓住典型,解剖麻雀,支部书记同落后党员结成对子,开展“一帮一”活动,促进后进党员思想转化,帮助后进党员查找落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全体党员紧紧围绕公司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立足岗位,为实现各项经济指标,规范要求、扎实工作、强化监督、严细考核,为顺利完成月度、季度、年度的各项任务而努力。

  四、加强党政配合,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配合和协调好党政关系,是党建工作的主要方面,尤其是在企业转制的情况下,公司发展更离不开党政配合、协调,我们充分发挥公司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考核、安全、卫生、人事制度和用工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改革、技术改造方案论证、公司发展方向确立等重大决策中,党支部深入调查研究,牵头召开有关会议,听取全体党员和员工的意见,写出书面建议,供董事会参考。党政班子成员紧密团结,相互配合,互相沟通,围绕公司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求大同、存小异,一旦形成决议,坚决服从执行,不背后议论和相互拆台,而是相互补台,企业改制四年多来好戏连台,经济效益逐年增长,呈现出勃勃生机。公司党支部既“雪中送炭”,又“锦上添花”,即在公司发展遇到困难时,支部积极献计献策,帮助化解矛盾,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为总经理排忧解难。在公司发展较好时,党支部认真总结成功经验,积极宣传,树立公司外部形象,巩固总经理中心领导地位,促进经济发展。

  总之,我们时刻围绕公司的中心、重心工作,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到了增信心、强核心、聚民心、促中心,有力促进了经济发展,真正做到了企业党建和企业发展两促进、两不误,走出了一条企业党建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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