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10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 当前位置:首页 > 招聘就业 > 事业单位招聘 >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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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范文中的一种形式。它是指党的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上级机关或法定对象汇报工作。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刑事审判工作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刑事审判工作报告

  2018年,我院在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认真实施刑事法律政策,扎实推进刑事司法改革,全面履行刑事审判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主要工作

  2018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63件,审结145件,结案率88.96%,判处被告人187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45人,案件质量居全市法院前列。

  (一)坚持宽严相济,强化办案效果。认真领会刑事立法精神,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既依法惩罚犯罪,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行为,维护法律权威,又正确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宽则宽,尽可能减少社会对立面,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在强化办案法律效果的同时注重提升社会效果。

  ——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2018年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年。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上级法院系列会议精神,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强化组织领导,组建审判团队,加强监督指导。严格依法办案,做到有黑必扫、除恶务尽,严格执行审限要求,坚决杜绝超审限案件,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适用法律,加强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适用,摧毁涉黑涉恶犯罪的经济基础。审结涉恶案件2件,判处被告人6人,审结一般团伙6件,被告人全部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危害民生犯罪,加大对职务犯罪、诈骗、盗窃、赌博、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案件的审判力度,妥善处置一批敏感复杂案件。一是职务犯罪案件。2018年,我院共审理职务犯罪10件,其中贪污受贿类8件,挪用公款1件,玩忽职守1件,共计17人。二是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共审结10件,判处25人,营造了良好稳定的市场秩序。三是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犯罪。此类案件易发、多发,危害后果严重,坚持常抓不懈。共受理此类案件45件,判处45人。四是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此类案件严重影响群众的安全感,始终坚持严厉打击。今年共审理此类案件24件, 判处被告人27人。

  ——认真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效减少社会对立面。在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那些社会危害不大、主观恶性不深,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情节的被告人,以及较轻犯罪的初犯、偶犯,依法给予从宽处理。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刑事犯罪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对符合条件的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立足审判参与社会治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犯罪预防工作,对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注重运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二)严格执行程序,确保司法公正。抓住审判和庭审关键环节,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确保诉讼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抗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排除非法证据,准确惩罚犯罪,切实保障人权,从源头上提高办案质量,防止冤假错案发生。稳步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极落实“三项规程”,完善配套工作机制,促进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三)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审判质效。改进审判管理,完善刑事审判权运行机制,明确院庭长审判管理和监督权限,改革裁判文书签发流程,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对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运用速裁机制审理,推行要素式审判、简化式庭审、当庭式宣判,实现公正与效率双赢。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水平。加强机关党建和法院文化建设,强化典型示范带动,引导审判人员坚定法治信念,激发队伍凝聚力战斗力,较好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压力,各项审判质效指标运行良好。坚持需求导向,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实践锻炼,队伍专业素质和司法能力不断提升,加强刑事审判理论实务研究。深入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强化对审判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刑事审判队伍保持违法违纪和投诉举报零记录。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院刑事审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

  一是刑事审判任务繁重,矛盾处理难度大。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类犯罪也呈增多趋势,且疑难、复杂案件频发,刑事审判法官普遍面临超负荷的工作量以及涉法涉诉信访、社会舆论影响等压力,现有保障尚不足使干警的身心健康得到正常调适,且案多人少矛盾短时间内无法缓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积极性和队伍稳定性。

  二是队伍保障和激励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近年来,刑事案件数量保持高位运行。新类型犯罪、涉众型犯罪增多,犯罪组织化、智能化程度提高,刑事审判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司法改革责任制落实以来,制度、措施的落实很到位,但相应的入额法官职业保障和激励措施还不完善。

  三是司法能力和审判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面对法律修订、新司法解释的颁布,有的法官在理解和应用上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面对一些新类型案件的出现,应对能力不强,研判观念滞后,影响了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个别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注重法律效果有余,注重社会效果不足。有时存在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的现象,裁判文书说理不够充分,驾驭庭审、证据认定、裁判说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是刑事审判职能还需进一步延伸。虽然开展了一些法治宣讲、送法入校等活动,但方式单一、内容不够丰富,促进全民学法守法的效果还不明显。同时,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人民法院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有效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对于以上问题和困难,我院将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切实采取措施,逐步予以解决。

  三、下步工作安排

  刑事审判承担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服务发展等重要职责。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刑事案件审判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我院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工作,为平安望都、法治望都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严格依法办案,准确执行法律。认真执行刑法和刑诉法,强化证据裁判、疑罪从无、人权保障、程序正义等刑事司法理念,做到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统一。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惩治危害社会秩序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侵害民生安全的犯罪,开展相关领域专项打击行动,有力震慑犯罪分子。规范财产刑适用和执行,加强违法所得追缴和涉案财物处置,增强惩罚预防犯罪效果。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轻微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对具备条件的依法适用非监禁刑,发挥刑罚教育挽救功能。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探索未成年人审判规律,完善审前社会调查、庭审法庭教育、判后回访帮教工作机制,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指定辩护、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对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对社会关注的热点犯罪,认真分析犯罪特点原因,通过新闻媒体集中报道,引导群众加强自我保护和防范。强化矛盾化解工作,完善多元调解和解机制,落实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

  二是深化司法改革,落实“三项规程”。以庭审实质化为基本抓手,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狠抓庭前会议规程、非法证据排除规程和法庭调查规程“三项规程”建设,全面规范庭审程序,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着力解决制约公正审判的突出问题,完善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确保被告人依法获得法律援助,逐步提高当庭宣判率。进一步推进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最大限度优化配置司法资源。

  三是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审判监督管理。落实司法责任制,在保障主审法官、合议庭依法独立审判的同时,加强对审判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的示范作用、刑事专业法官会议的咨询作用、审委会对疑难复杂案件的把关作用,确保案件质量。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加强量刑证据法庭调查、量刑建议法庭辩论、判决书量刑说理工作,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促进量刑均衡化。完善案件质量控制体系,强化庭审考核、案件质量评查、裁判文书评比,推进电子化审务管理,建立审限动态监督机制,促进均衡结案。

  四是加强沟通协调,主动接受监督。建立健全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机关既分工负责,又相互配合、依法制约的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好情况通报、工作会商、联席会议等制度,及时就刑事诉讼中出现的问题达成共识,统一法律适用尺度,形成打击犯罪合力。同时强化监督制约,充分发挥审判对侦查、起诉的引导和制约作用,促进刑事诉讼整体水平提升。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诉讼监督,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认真听取和回应律师辩护意见,建立相互监督、良性互动、共同促进司法公正的长效机制。推进司法公开,充分利用传统和新媒体,与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形成互动,通过邀请旁听庭审、庭审网络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组织巡回审判、发布典型案例、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宣传刑事法律政策,传播刑事司法理念,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监督。对重大、敏感和社会关注案件,及时准确发布审判信息,公开审判过程和结果,开展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裁判说理和判后答疑,增进公众对审判结果的理解和认同。积极争取支持,推动落实对干预案件进行记录、问责的“两个规定”,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协调处理好特殊被告人收押、送监难、外来人员社区矫正工作衔接、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等问题,为刑事审判营造良好环境。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严格教育管理。适应刑事审判工作发展需要,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加强对刑事审判工作的组织领导,调优配强刑事审判团队,充实一线审判力量,全面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加强人民陪审员参与刑事案件审理,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加强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扎实开展集中教育活动,从严教育管理队伍,完善廉政监督机制,引导干警坚守法治信仰,增强大局意识,规范审判行为,公正廉洁司法。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认真研究刑事审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把握刑事审判特点规律,突出问题导向,组织有针对性的专题学习、实务培训等活动,注重提高刑事法官指挥驾驭庭审、审查判断证据、运用法律政策、预判处置风险、裁判说理、化解矛盾能力。加强刑事审判专门人才培养,提高专业化审判水平。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推进员额制和分类管理改革,加强职业保障,完善激励措施,保持队伍相对稳定,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司法作风好的刑事审判队伍。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新形势下,人民法院依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的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下,锐意进取,求实创新,努力推动刑事审判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建设法治望都、平安望都再做新贡献!

  刑事审判工作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吴偕林院长委托,我代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现将2016年以来全省法院开展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成效

  刑事审判是国家依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重要司法工作,事关公民权利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国家长治久安。近年来,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公正审理刑事案件,有效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2016年至2019年8月,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21277件,审结200600件,同比分别上升15%和12.2%。判决生效被告人201520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13401人。审结的174802件一审案件中,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59228件,占33.88%;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0738件,占6.1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侵犯财产犯罪案件63141件,占36.12%;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37126件,占21.23%;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案件3245件,占1.85%,其他犯罪案件1324件,占0.78%。通过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建。

  (一)依法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始终捍卫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国家政治安全,加大反恐怖反分裂反邪教斗争力度,建立健全案件审理集中管辖机制,依法稳妥审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煽动分裂国家、间谍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及邪教组织犯罪案件95件,切实维护国家安全。严惩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依法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788件,判处罪犯3611人,依法从重从快审结“龙岩公交车劫持案”,始终保持对严重犯罪的高压态势,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制定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事实认定、检验鉴定、量刑适用、工作衔接等四份规范性文件,审结生产销售“病死猪”、瘦肉精、地沟油等有毒有害食品案件326件,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案件801件,非法经营疫苗案件52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和“舌尖上的安全”。聚力惩防并举,坚决遏制毒品蔓延态势,依法严惩毒品犯罪,重点铲除走私、制造毒品和大宗贩毒等源头性毒品犯罪,依法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4122件,对2970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重刑率达21.03%,对廖亿倍、赖海荣等罪行极其严重的一批毒贩依法判处死刑。长汀法院联合有关部门建立涉麻涉毒案件涉案财产调查及财产刑执行工作制度,破解涉毒资产发现难、取证难、执行难等难题,国家禁毒委专门发文通报表扬。坚决惩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依法审结周本顺、陈树隆等职务犯罪案件3245件,判处罪犯3899人,其中原为中管干部的8人,原为省管干部的46人。积极参与海外追逃追赃工作,依法适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审结外逃腐败分子回国受审案件61件,会同监察机关出台两份规范性文件,加强司法与监察有机衔接,有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依法严厉惩处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实行教育、改造、感化、挽救的方针,对被告人具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及认罪认罚案件依法从宽处罚,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适用非监禁刑,积极化解消极因素,争取更好刑罚效果,判处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67048人,非监禁刑适用率33.27%。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职责,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创建活动,对未成年被告人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判处未成年罪犯4767人,同比下降49.9%,其中适用非监禁刑1771人,非监禁刑适用率同比上升5.25个百分点,并配合社区、学校、家庭进行矫治。创新因犯罪在大陆受审的台湾居民适用缓刑实行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厦门、漳州等地法院制定具体工作规范,得到最高人民法院肯定与推广。依法减刑73501人次,假释2298人,促进罪犯改造。认真落实习近平主席特赦令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依法特赦罪犯68人,体现依法治国理念和以德治国的融合。坚持严格司法、依法裁判的同时,高度关注社情民意,将个案审判置于天理、国法、人情之中综合考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净化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

  全省法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强化政治担当,精心组织实施,全力攻坚克难,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省法院获评“2018年度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一是高位谋划,强化责任。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一把手”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靠前指挥协调,带头研究督办,院庭领导带头办理黑恶案件。建立健全审理涉黑恶案件依法严惩、深挖彻查、督查指导等8项工作机制,制定审理涉黑恶案件证据指引、涉案财产处置等规范性文件13份,统一执法办案标准。漳州等地法院先行先试涉黑恶犯罪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推进专项斗争实现新突破。探索建立扫黑除恶专业化办案团队,聘请厦门大学等高校12名法学专家成立扫黑除恶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供咨询意见。认真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及“回头看”有关要求,对于督导发现的问题制定32项具体整改措施,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狠抓整改落实,目前有明确整改时限的事项均已整改到位,需长期坚持的事项正在有序推进。

  二是精准打击,提升质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确保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全省法院共审结涉黑恶及其“保护伞”案件500件3059人,已生效363件2035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重刑率达57.67%。着力打财断血,审结案件判处财产刑数额1.42亿元,另对42名涉黑恶犯罪分子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依法审结福清林德发父子案、厦门陈世杰案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的涉黑恶案件,用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果取信于民。总结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庭审重点攻坚”的福建经验,被写入《人民法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向全国法院推广。今年以来我省多地法院严格依法深化实践“认罪认罚从宽”审理模式,被告人认罪率达23.61%,审理时间较去年平均提速26天,有力促进打击质效提升。

  三是标本兼治,凝聚合力。组织开展涉黑恶线索大起底、大排查活动,制定《关于规范办理涉黑涉恶举报信访件的工作机制》,梳理归纳“套路贷”、涉众型经济犯罪等领域黑恶线索排查要点,全省法院向有关职能部门移送涉黑恶线索1135条,一些线索已经核查成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制定《关于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司法建议工作机制的意见》,针对基层组织建设、校园安全等重点问题发出司法建议154条,已获反馈95条。配合各职能部门建立村“两委”候选人联审机制、健全反洗钱工作机制等,实现与行业监管、基层治理的有效衔接。去年以来集中宣判25批230件1454人次,在37家主流媒体刊发报道300余篇,在法院自媒体上推送信息2000余条,大力营造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三)坚决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根据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要求,全省法院紧紧围绕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履行审判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依法惩治金融、电信网络、涉众等新类型经济犯罪,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共审结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犯罪案件4448件,判处罪犯4879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3080件,判处罪犯6188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207件,判处罪犯758人,妥善审理“e租宝”非法集资案、“沃克理财”网络传销案、林平忠内幕交易案等一批重大敏感、社会高度关注的经济犯罪案件。坚持把防范打击犯罪与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统筹起来,强化审执兼顾意识,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减少受害群体损失。加强与有关金融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参加处置非法集资、反洗钱、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等联动工作,联合开展打击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的专项行动,出台《关于办理洗钱等刑事案件若干实务问题的纪要》等规范性文件,配合有关部门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整顿规范金融秩序,有效化解金融风险。

  二是充分发挥生态司法护航功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森林、矿产、野生动植物资源等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共审结相关案件3993件,判处罪犯5325人,同比分别增长18.3%和13.4%。2018年发布“生态司法保护十大案例”,加强对全省法院的业务指导。健全生态审判机制,实现全省法院生态环境审判机构全覆盖,生态审判机构数、生态法官人数始终居全国法院前列。优化升级生态环境审判职能,积极推进全省法院审判机构名称、受案范围、案件管辖的统一。在全国率先聘请生态环境审判咨询法律专家,逐步建立起多领域、多层级的生态环境审判咨询专家库,有效解决专业性审判难题。坚持系统保护思维和恢复性司法理念,通过创新裁判方式和执行方式,实行替代性修复,全省法院适用“补种复绿” 893件1170人,发出“补植令”“管护令”“抚育令”等814份,责令涉林刑事被告人补种、管护林木面积2.8万余亩。省法院从2015年开始每年在“世界环境日”发布生态司法绿皮书,漳州、南平、龙岩等地法院积极打造生态司法保护体验基地、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主题展示馆,通过深入开展生态文化及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倡导绿色生活价值理念和生活方式。

  三是司法助力脱贫攻坚战。制定下发《为推进脱贫攻坚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从严惩处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出现的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严厉打击挤占、截留、私分、虚报扶贫资金等损害贫困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共依法审结涉脱贫职务犯罪案件112件,危害贫困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案件156件。建立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民政救济等有机衔接机制,全省法院共为贫困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用1.29亿余元,发放各类司法救助资金1.87亿余元。各级法院选派400名政治素质好、能力强的法院干警驻村挂职锻炼,与11457个贫困家庭结对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不断健全完善便民利民、挂钩帮扶、驻村蹲点等机制,以点带面形成群体效应,推动司法助力脱贫攻坚取得实效。

  (四)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程序公正等法律原则,确保中央关于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一是扎实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以刑事案件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为抓手,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制定下发庭审程序及突发情况应对指引,会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联合出台规范庭前会议、证人鉴定人出庭等多项规范性文件,探索出台“出庭强制令”“人身保护令”“远程视频作证”等创新举措,切实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2016年10月以来,全省法院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等出庭1484人次,召开庭前会议844场,274件案件启动排除非法证据程序,当庭宣判72200件,证人出庭经验被选为全国第三次政法干部学习讲座素材。会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部门出台66个罪名的证据规范指引,统一证据标准,稳步推进“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试点,初步构建起以证据为核心的案件事实认定体系。

  二是狠抓刑事审判工作配套改革。着力打造繁简分流“福建样本”,推进福州、厦门两地的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改革,在全国首创“阶梯式从宽量刑机制”和“全面法律援助模式”,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截至2018年10月试点结束,福州、厦门两地基层法院共审结认罪认罚案件13903件15926人,占同期审结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罚案件的54.58%,多项改革主要指标位居全国前列,中央电视台《法治中国》进行了报道。积极开展量刑规范化改革,出台常见罪名量刑规范化指导细则。推动刑事辩护全覆盖改革,在厦门、泉州、南平三地开展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将改革扩大至全省范围。今年以来,已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3946名被告人提供辩护,同比上升209.49%,在全国试点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

  三是坚守防范冤错案件底线。狠抓死刑案件审判质量,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我省死刑核准率始终保持在全国较高水平。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人权保障等原则,切实发挥二审把关和再审监督职能,全省刑事二审案件改判发回率16.72%,依法宣告83名被告人无罪,同比上升15.27%。依法稳妥审结莆田许金龙案、宁德缪新华案等一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全国法院死刑核准制度改革十周年总结表彰大会上作了经验交流。深入开展冤错案件反思总结,建立健全冤错案件发现联动机制、预防纠正机制。认真做好矛盾化解和善后安抚工作,积极增进司法认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推动社会法治意识不断提高。

  (五)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

  大力加强刑事审判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刑事司法铁军。目前,全省法院共有刑事审判工作人员677名,其中本科学历537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136人,员额法官390人。2016年以来,全省法院共有53个刑事审判集体、114名刑事审判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

  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确保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法院的政治属性,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的刑事政策,始终在刑事审判工作指导思想、司法理念、工作举措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纪律规矩,严守法治底线,确保刑事审判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坚持把专业化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刑事审判团队建设,深化司法能力提升行动,推动裁判文书说理改革。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创新“网络 ”培训方式,举办各类刑事专题研讨班和培训班49期,培训5583人次,选派180名刑事审判人员赴国家法官学院学习。加强刑事审判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发挥类案检索、裁判指引、大数据分析等功能,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审判质效。加快建设全省法院刑事司法人才库,加强刑事审判队伍的培育、选拔、管理、使用工作。

  三是坚持把作风纪律作为底线红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刑事审判队伍自身廉政建设,筑牢反腐防线,坚守清廉底线。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行任职回避、“五个严禁”、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等制度规定,制定下发《关于规范刑事审判部门外出执行公务行为的若干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加强监督管理。坚持自我革命、刀刃向内,对违纪违法零容忍,2016年以来全省法院共查处刑事审判领域违纪违法案件9件9人,确保刑事审判队伍风清气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在肯定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刑事审判工作依然存在不足和困难,与党和人民对刑事审判新要求、新期待之间还有差距。

  (一)科学刑事司法理念仍需牢固树立。刑事诉讼领域“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重配合、轻制约”等传统观念仍然存在,司法实践中人权保障、程序正义、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科学刑事理念的认同践行还参差不齐,在一些案件的处理上,各有关方面由于理念差异发生意见分歧,影响刑事案件办理效果。

  (二)法律适用标准仍需明确细化。伴随经济社会、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各类犯罪形式变化、手段翻新,惩处难度不断加大,给刑事审判工作带来新的挑战。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法律、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实践中难以把握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影响罪责的准确认定。统一裁判机制尚不完善,一些案件类案裁判标准不统一,裁判规则仍需进一步明确细化。

  (三)沟通协调机制仍需健全完善。部分案件因审判、公诉、侦查等机关沟通机制不完善、不深入、不及时,影响了办案质效。一些犯罪证据标准认定不统一,影响到打击力度;一些案件中不注重被告人涉案财产查扣、查证等相关工作,造成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诉讼判决难以执行;病残罪犯“收监收押难”问题,虽各方历经多年努力,尚未从根本上获得解决。

  (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仍需深化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任重道远,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率总体偏低的情况尚未得到根本扭转;法律援助经费不足、律师供给不均、辩护质量不高、会见场所不足等问题,制约刑事辩护全覆盖改革的范围和效果;排除非法证据程序的落实不够到位,一些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侦查终结合法性核查制度仍存在短板,刑事法官“不愿、不敢、不善”适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现象仍然存在。

  (五)刑事审判队伍建设仍需不断加强。近年来刑事案件保持高位运行,且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频发,但部分法院刑事审判骨干流失、队伍断档的现象凸显,案多人少矛盾比较突出;有的审判人员适用法律政策能力不强、办案质量不高、社会效果不好,引发刑事案件涉诉信访问题;极少数法官办“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严重损害了公正廉洁司法形象;刑事案件涉及法律关系复杂、社会矛盾突出,刑事法官职业风险和压力加大,职业保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全省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刑事审判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国家长治久安。

  (一)坚持把政治安全放在首位,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惩危害国家安全、邪教组织、暴力恐怖、编造传播网络政治谣言等犯罪活动,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聚焦社会治安形势变化,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推进平安福建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坚持依法严惩高压态势,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深挖根治”的阶段性要求,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充分发挥专项斗争的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将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起来,聚焦非法集资、“套路贷”“软暴力”等突出问题,深化线索摸排,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确保除恶务尽、堵漏建制。深入开展推广一批庭审视频、下发一批典型案例、评查一批涉黑恶案件、交流一批经验做法、梳理一批排查要点“五个一批”活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健康深入开展。

  (三)坚持以审判为中心改革方向,全面落实刑事司法改革任务。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建立健全与公安、检察等单位各尽其职、配合有力、制约有效的工作机制。严格贯彻执行“三项规程”,切实提高出庭作证率、律师辩护率和当庭宣判率,积极构建侦、诉、审一体遵循的统一刑事司法标准。推进审判辅助系统智能化建设,打破刑事案件数据壁垒,加强政法各家信息共享,强化刑事诉讼流程衔接。全面落实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要求,健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刑事速裁制度的运行机制,为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提供制度保障。

  (四)坚持既要政治过硬又要本领高强,着力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确保刑事审判正确的政治方向。着力培养造就高层次刑事审判工作人才,科学配置刑事审判资源,全面提升干警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化对刑事审判队伍的监督管理,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五)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牢牢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刑事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和关注案件的办理,积极听取社会各界对刑事审判工作的意见建议,切实有效改进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罚犯罪,更好保护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以上报告,请审议。

  刑事审判工作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向本次会会议报告区人民法院开展刑事审判工作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形势任务

  刑事审判,是指人民法院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活动,是国家依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重要司法工作。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改革日益深化,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都发生了较为深刻的变化,加之人流、物流、信息流大量涌入,我区治安形势愈加复杂,抢劫、抢夺、盗窃等侵犯财产犯罪持续高发,成为危害我区社会治安的主要犯罪;“黄、赌、毒”和危险驾驶犯罪增量明显,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有关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时有发生,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与此同时,人民群众对刑事审判提出了新要求、新期待,对刑事司法公正的关注程度和要求愈来愈高。不仅要求准确及时惩罚犯罪,维护社会安全,还期待充分有效保障人权;不仅要求充分保障被告人的人权,还期待有效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不仅要求依法审判刑事案件,还期待切实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不仅要求公开定罪量刑结果,还期待审理过程和裁判理由公开透明;不仅要求案件审判正当合法,还期待裁判合情合理,符合社会不断进步的正义观念。面对日趋复杂的治安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区人民法院审时度势,把保发展、保稳定、保民生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打击与保护并举,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原则,依法充分发挥职能,认真开展了刑事审判工作。20xx年至今年6月份,共受理刑事案件1486件,审结1458件,判处被告人2469人,其中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457人,占 18.5%,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主要做法

  (一)正确执行法律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区人民法院认真领会刑事立法精神,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既依法惩罚犯罪,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行为,维护法律权威,又正确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宽则宽,尽可能减少社会对立面,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在强化办案法律效果的同时注重提升社会效果。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严打”方针,突出打击重点,强化打击力度,本着“什么犯罪突出就严打什么,什么犯罪对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有重大影响就严打什么”的指导思想,重点打击四类犯罪。一是团伙犯罪、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犯罪,以及杀人、绑架、强奸、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等严重暴力犯罪。20xx年以来,共审理此类案件323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22.2%,判处被告人741人。二是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共审理此类案件354件,占24.3%,判处被告人648人。三是“黄、赌、毒”犯罪。此类犯罪严重扰乱社会治安,败坏社会风气,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依法应予严惩。共审理此类案件95件,判处被告人173人。四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危害食品安全和环境污染等犯罪。此类犯罪涉及面广、危害巨大,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将其列为打击重点。共审理此类案件27件,判处被告人56人。近年来,区人民法院先后审理了天津龙华环保净化有限公司、天津瑞士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刘德芳故意杀人案,洪瑞元、袁春海诈骗案等在全区有广泛影响的案件;依法严惩了流窜盗窃136起、犯罪金额达370余万元的陈洪顺、赵辉,在生猪交易市场强行收取交易费达7年之久的程学广,多次倾倒除锈剂废液造成严重污染后果的宋国辉等一批犯罪分子,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增强了群众安全感,营造了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

  ——认真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效减少社会对立面。在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那些社会危害不大、主观恶性不深,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情节的被告人,以及较轻犯罪的初犯、偶犯,依法给予从宽处理。20xx年以来,共依法从宽处理被告人822人,占被判处被告人总数的33.3%。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大力推进专业化审判模式,于20xx年5月正式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庭,配备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法官,邀请从事妇联、团委工作的人民陪审员参审,将心理干预贯穿于案件审判全过程,认真落实圆桌审判、卷宗封存、指定辩护人等制度,尽最大努力促使被告人悔过自新。共审理此类案件121件,判处169人,均予以从轻、减轻处罚。加强与社区矫正部门的联系,定期对判处缓刑的未成年被告人跟踪回访,了解其思想表现及改造情况,并建立档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组织法院开放日、法制宣讲会、模拟法庭等形式,深入开展犯罪预防工作。

  ——注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本着“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指导思想,注重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切实保护受害人的经济利益。近几年,区人民法院每年受理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占刑事收案总数的15%-20%,主要集中在交通肇事和故意伤害两类。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大多数案件当事人矛盾较深、对立情绪较大,如果处理不当,很有可能导致矛盾激化,引发上访,甚至酿成新的刑事案件。因此,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区人民法院注重加强调解工作,突出调解技巧和方法,坚持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尽量减少当事人间的仇恨心理,缓解彼此对立情绪,促使被告人积极主动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以取得受害人的谅解,从而大大提高了调解率。20xx年以来,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237件,其中,民事赔偿部分调解结案206件,调解率达86.9%,取得了当事人无申诉、无上访、无矛盾激化的良好效果。

  (二)自觉遵循法定诉讼程序和制度,确保刑事审判质量和效率。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坚持以庭审为中心,以公正为主线,将程序公正作为实现实体公正的根本保障,严格执行回避、公开审判等重要法律制度,积极推行被害人、证人出庭等举措,充分保护各方当事人诉权,保证刑事审判工作依法开展。加大司法公开力度,除依法不应公开审理的案件外,一律进行公开审判,特别是今年以来,积极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1】 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是指: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是今年区人民法院重点推进的一项工作,旨在以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为切入点,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内部公开为外部公开、选择性公开为全面公开、形式公开为实质性公开,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推进司法公开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开化水平,使宝坻法院司法形象不断改善,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1】建设,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将符合上网条件的刑事裁判文书向社会公布,在本院门户网站和官方微博及时发布审判信息,有效推进了“阳光司法”。认真贯彻证据裁判原则,落实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施量刑公正和均衡,减少同罪不同罚的情形;坚持落实法定审限制度,建立健全刑事审判流程管理规定、刑事审判人员岗位职责、岗位职责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积极推行普通程序简化审理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简单刑事案件等做法,最大限度地节约司法资源,不断提高刑事审判效率。20xx年以来,在审结的1458件刑事案件中,无一案件超审限,生效案件无一再审,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仅为22天。

  (三)坚持公正廉洁文明司法,切实深化刑事审判队伍建设。一是切实深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法官宣誓、领导班子成员讲党课等多种形式,增强群众观点,深化宗旨意识,强化纪律观念,改进司法作风。刑事审判队伍的政治素质明显提高,纪律作风明显改进。二是切实深化司法能力建设。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方向,通过鼓励法官钻研业务理论,组织专业培训,加强业务交流,开展岗位练兵、庭审观摩、法官教法官活动等措施,丰富知识储备,提高司法技能。目前,我院刑事审判人员共14人,全部取得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其中1人为硕士研究生学历,5人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队伍的司法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三是切实深化反腐倡廉建设。以治理“六难三案”[【2】 “六难”是指: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三案”是指: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2】为重点,以促进岗位廉洁、提升司法公信为目标,组织开展廉洁司法和司法作风专项教育活动,通过采取集中整顿、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完善法官廉政档案、加强对干警遵规守纪情况的日常督查等措施,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强化反腐倡廉意识,确保廉政隐患归零。20xx年以来,刑事审判队伍中无一人违法违纪,无一人因不廉洁问题而受到当事人投诉和举报。

  三、存在的问题及打算

  回顾过去的几年,区人民法院围绕中心,发挥职能,刑事审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一是案多人少矛盾日显突出。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犯罪也呈增多趋势,刑事案件总量居高不下[【3】 2011年,新收刑事案件571件1024人;20xx年,新收589件989人;20xx年,新收594件1033人;20xx年1-6月份,新收303件536人。]【3】,且疑难、复杂案件多发、频发,刑事审判法官工作负荷越来越重,工作压力越来越大。二是司法能力水平有待提高。由于刑事审判法官队伍年龄断层[【4】 目前,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法官队伍中,40-49岁的法官8人,30岁以下的法官2人。]【4】,年长的法官虽有审判经验,但有的难以胜任高强度、大批量案件的审判任务;年轻法官虽专业知识比较扎实,但审判经验不足。有的大局意识不强,存在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的现象;有的驾驭庭审、证据认定、裁判说理能力不强;有的在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定罪量刑方面把握不准,刑事审判队伍的整体司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刑事审判职能还需进一步延伸。司法实践中,虽然开展了一些法治宣讲、送法入校等活动,但方式单一、内容不够丰富,促进公民知法守法的效果还不明显;同时,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对犯罪未成年人的跟踪帮教工作还没有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人民法院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有效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工作。

  一是强化大局意识,助推美丽宝坻建设。紧紧围绕区委提出的“打造桥头堡、先行区,建设美丽宝坻”战略部署,找准刑事审判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破坏经济发展、影响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犯罪行为,依法从重从快予以打击;同时,从有利于预防和减少犯罪出发,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确保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强化公正意识,全面提升审判质量。建立合议庭、庭长、主管院长、审判委员会四级把关机制,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裁判质量;完善刑事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健全刑事审判人员岗位职责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通过开展“两评查、三评选”[【5】 “两评查”是指:庭审评查、案件质量评查;“三评选”是指:办案能手评选、精品案件评选、优秀裁判文书评选。]【5】活动,促进刑事审判质量提升;继续深化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构建“网、电、人、窗、庭”[【6】 “网”,是指宝坻法院网(包括宝坻法院官方微博);“电”,是指12368电话语音服务、电子触摸屏和电子大屏幕;“人”,是指12368人工在线值守;“窗”,是指立案信访窗口、诉讼服务窗口和审务公开橱窗;“庭”,是指科技法庭和直播法庭。]【6】五位一体的司法公开平台,增强刑事审判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

  三是强化形象意识,打造人民满意队伍。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治理“六难三案”为重点,继续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增强政治意识、大局观念和群众观点;认真组织开展教育培训、业务研讨、法官帮教、庭审观摩等活动,着力提高刑事司法能力和水平;切实抓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准则》、《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和《仪表风纪管理办法》的落实,引导法官自觉培育司法良知、遵守司法礼仪、规范司法行为,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刑事审判法官公道正派、正直善良的人格魅力和良好形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新形势下,人民法院依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的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会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下,锐意进取,求实创新,努力推动刑事审判工作再上新水平,为打造桥头堡、先行区,建设美丽宝坻再做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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