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优抚标准一览表

发布时间:2017-03-04 来源:创业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 > 创业资料 > 创业政策 >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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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8月1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下发文件指出进一步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后续各地政府也下发了相关文件。近几年,优抚标准都有在上涨。现在2020年已经到来,很多人都比较关心2020年优抚标准是多少?优抚对象包括哪类人?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最新优抚标准一览表,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最新优抚标准一览表



  2020年优抚标准是多少?

  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部还没下发上调文件,但根据以往的情况来看,2020优抚标准还会上涨,具体上涨通知会在7月底,8月之前进行下发,会赶在8月1日建军节之前下发。目前2020优抚标准还将继续延用一下标准,如有上调会及时为大家更新。

  关于2020年伤残军人抚恤金的消息还没公布,从2019年8月1日起,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88150元、85370元、82570元,分别比2018年提高了8010元、7760元、7510元。

  1、2020海门市优抚标准

  (1)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调整为2623元/月;

  (2)解放战争时期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调整为2475元/月;

  (3)建国后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调整为2327元/月。

  (4)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定期生活补助标准调整为859元/月。

  (5)参战涉核退役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调整为921元/月。

  (6)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调整为3096元/月;

  (7)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调整为2769元/月;

  (8)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调整为2441元/月。

  (9)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标准调整为40元一个月。

  (10)年满60周岁烈士等子女定期生活补助调整为560元/月。

  二、优抚对象包括哪类人?

  按照要求,此次提标主要包括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残疾抚恤金、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两参”退役人员等的生活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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