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构改革和“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的自查报告篇

发布时间:2017-01-13 来源:高考改革 当前位置:首页 > 高考资源 > 高考改革 >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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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做好机构、编制、职责和人员的调整工作。本站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机构改革和“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的自查报告,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关于机构改革和“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的自查报告

  市编委:

  根据你委《关于开展全市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的通知》(自委编发〔2012〕18号)要求,我局对机构改革和“三定”规定执法情况认真开展了评估自查,自评分100分,等次为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三定”规定执行的总体情况

  2011年7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自府办发〔2011〕31号),局领导特别是局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落实。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及市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做好机构、编制、职责和人员的调整工作。一是就如何贯彻落实“三定”规定,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转变机关作风等进行了深入讨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得到普遍加强。二是落实职责分工,使各科室的职能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清晰。三是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工作人员双向选择工作,岗位与人员配备更趋合理。

  二、职责的配置情况

  按照“三定”规定,我局职责变化涉及取消职责和加强职责。取消职责两项:一是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是取消对河道采砂的管理职能。加强职责三项:一是加强土地供需调控和总量平衡,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和合理利用管理;强化资源回采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的监督管理。

  二是加强全市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三是加强全市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和地质环境保护的职能。上述五项职责,我局均严格进行了落实。对三项强化的职责,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了具体的落实措施,不存在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的问题,也不存在擅自扩大或者缩小职责范围和权限的行为。

  三、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执行情况

  按新“三定”规定,我局设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法规与执法监察科、综合规划科、土地利用管理科、地籍管理科、耕地保护科、地质矿产管理科、测绘管理科、财务科、组织人事科等10个科室,与2001年原“三定”规定比较,增加了财务科和组织人事科2个科室。另外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机构一个即纪检监察室。我局严格落实新“三定”规定,通过竞争上岗,基本配齐了科室负责人。局机关相关科室的职责调整已落实到位,科室之间的职责分工合理顺畅,不存在职责脱节和失衡问题。各科室均能做到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能,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不断理顺职责关系。

  局机关行政编制35名(含纪检监察编制2名),机关工勤岗位人员控制数3名。目前实有公务员27名(含纪检监察2名),工勤人员3名,行政编制共空编8名(含空缺的副局长职数1个和和总工程师职数1个)。不存在超职数配备领导、超编进人的情况。由于人员少,混编混岗和借用人员的情况不可避免地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四、定岗定员情况

  按照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原则,我局于2011年10月和今年3月开展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工作人员双向选择工作,基本完成了科室负责人配备和定岗定员工作,干部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作热情进一步激发,行政效能进一步提升,队伍面貌焕然一新。

  五、执行政府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纪律情况

  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工作人员双向选择是经市公务员局批准后进行的,机关进人也是在经市编办批准用编后进行的,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不存在违反机构编制工作纪律、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财经工作纪律的行为,也没有突击进人、提拔和挥霍浪费等问题。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行政编制数与目前国土资源管理承担的大量工作严重不相适应。1986年8月26日,市编委批准建立***土地管理局,人员编制30名。1987年10月21日,市政府决定,将市政府农业办的农业区划、市计委的国土整治、市房管局的地产管理业务转移给市国土局,人员控制数为30名。2001年7月市政府印发的“三定”规定,将市地质矿产局和市测绘管理办公室的职能划入市国土局,并更名为市国土资源局,行政编制31名。2011年新“三定”规定行政编制33名。我局从1986年成立到现在26年中,行政编制从30名增加到33名,增加3名。显然,与26年来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也与当前国家逐步严格国土资源管理的形势不相适应。

  建议:增加我局机关行政编制每个科室1名,共计10名。

  (二)进人难,混岗和借用人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目前我局行政编制33名,除局领导1正4副、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0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共计21名,剩余行政编制12名,

  但10个科室非领导和一般工作人员实有6名(含3名副调研员)名,每个科室不到1名,无法彻底落实定岗定责定人,严重影响了科室工作的正常运转,因此从区县局或下属事业单位借用人员也是无耐之举,混岗的现象也不可避免。目前虽有空编数,但进人渠道狭窄单一且不畅通,进人太难,27名干部职工组成的队伍已成疲惫之师,严重影响工作的正常运转。

  建议:对我局进人开“绿灯”,充实公务员队伍,配齐力量。

  (三)各区局和执法监察队伍非领导职务与当前队伍发不相适应。按新“三定”规定,五区局(含高新分局)为我局派出机构,行政编制为38名,科级领导职务数共计5正10副,但非领导职数核定不明确。下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和各区执法监察大队共计人员58名,其非领导职数未核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队伍积极性。

  建议:核定五区局非领导职数10名,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非领导职数3名,五区执法监察大队非领导职数14名。

  关于机构改革和“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的自查报告

  一、职能调整及履行职责情况

  按照中共xxx市xxx区委、xxx市xxx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实施〈xxx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意见〉的通知》(xxx委发[20xx]10号)文件精神,设立xxx市xxx北部商城管理委员会(简称北管委)。我委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承担北部新城现代商贸综合功能区(xxx区域)建设发展和管理职责。为进一步全面、具体、清晰、准确界定我委的主要职责,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在区编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委先后多次到工管委、家管委等功能区工作运行较为成熟的兄弟管委会学习考察,在认真汲取他们在机构组建、职能界定方面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梳理和分析已有职责,并充分征求分管领导的意见,形成《xxx北部商城管理委员会关于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报告》(新北管委[20xx]229号),上报了区编办。经区编办审核,批准并印发了《xxx市x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x市xxx北部商城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xxx府办发[20xx]70号),明确了我委职能调整、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相关事项。

  我委认真按照区委编办“三定”文件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在全委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北部新城现代商贸综合功能区建设发展工作进展顺利,截止目前,商贸功能区已引进了“北欧知识城”、xxx国际物联港、西部医药贸易配送中心等11个重大项目,总投资达115亿元。其中,入驻项目完成投资10.25亿元,道路、管网等基础配套设施完成投资0.5亿元;示范线建设、毗河景观生态带打造全面推进,商贸功能区起步区建设初见成效。

  二、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及定员定岗的执行情况

  我委本着精干高效的要求,严格按照区委编办“三定”文件规定,设置办公室、招商部、规划建设部、财务室等4个科室,我委机关事业编制15名。其中部门领导职数4名,主任1名,由分管区领导兼任,设副主任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4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经自查,我委目前部门领导和内设科室领导职数配置均符合上级文件要求,无超编现象发生。

  经自查,我委定员定岗工作基本到位。4名部门领导全部到位,4名内设科室主要负责人已全部任命,其余事业编制人员正在逐步到位。

  三、对“三定”规定执行的意见和建议

  按照“三定”规定,我委内设机构数、人员有小幅度增加,而工作任务艰巨,承担着北部新城现代商贸综合功能区建设发展的重大使命,具体工作分布到相应的科室已经运行,新的目标已经确立,并初步取得了预期的成效。但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新的情况、新的问题还会不断出现。如,机构改革后,政府职能转变、关系理顺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调整完善,需要在工作实践中进一步明确;各科室之间的协调,还需要进一步磨合;不断提升管委会服务商贸功能区各项目单位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功能区跨越式创新发展。

  关于机构改革和“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的自查报告

  县编办:

  根据《关于开展县政府机构改革和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宁编字[2011]3号)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按照通知的要求,严格对照《关于印宁都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中规定的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三定”内容,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职能调整情况

  对照 “三定”方案,同时根据上级城乡规划建设部门有关职能情况,目前,我局现有职能没有需要调整的情况。

  二、关于内设机构设置情况

  目前,我局的实际内设机构的设立与挂牌完全按照“三定方案”的规定,全部设置到位,没有突破机构设置规定,也没有需要调整的机构。

  三、关于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情况

  “三定”方案中,核定我局行政编制12名,另核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名;核定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股级职数5名。目前我局实际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总人数没有突破规定。因此,我局没有超编和超职数情况。所有进人都通过县人事部门的正常程序进行。

  四、建议

  上级党委政府对城乡规划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面临的工作压力和责任巨大。因此建议:编制部门对城乡规划建设部门以及监察队伍的编制方面继续予以关心支持,确保我县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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