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工作计划(通用3篇)

发布时间:2024-03-19 来源:工作计划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 > 工作计划 >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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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是指民族成员所共同信奉的宗教。这种共同的宗教信仰往往同该民族的民族意识紧密地相结合,其崇拜的神灵或信仰的对象有时就是本民族的守护神或传说中的始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族宗教工作计划(通用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民族宗教工作计划

2021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推进宗教中国化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宗教场所进国旗、进宪法和法律法规、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要内容的“四进”活动,在宗教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支持各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教育引导,加强宗教人才队伍培养。发挥宗教优秀传统文化在促进“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民心相通中的重要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宗教法治建设。抓好《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引导信教群众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推动各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的治理。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监督,严格审批大型宗教活动并完善安保措施和应急预案,进一步强化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职责,多措并举确保我市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活动安全有序。

三、巩固深化宗教专项治理成果。继续推进未完全解决的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完成整改。重点纠正“三化”倾向,防范宗教极端思想侵害,推进伊斯兰教临时礼拜点治理工作。继续支持爱国天主教开展工作,继续推动天主教房产遗留问题解决。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深化基督教非法组织治理,防范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

四、做好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依法保护信教群众的合理宗教活动需求,推动宗教活动场所有序开放。指导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健全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公共环境管理,切实落实各项防控要求。

【篇2】民族宗教工作计划

2020年,百色市政协民族宗教法制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要求,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努力参政议政。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围绕中心,扎实开展政治协商

依照《百色市政协2020年度协商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本委今年承担常委会安排的“协同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界别协商任务。为做好课题调研及协商工作,本委制定了详细的协商调研方案,常委会成立了由黄建平副主席担任组长的专题调研组,邀请本委相关委员及专家学者参与调研协商活动,在协商调研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集思广益,注重实效。从7月上旬至8月中旬,调研组先后到本市平果市、田东县、靖西市、凌云县、乐业县、右江区等县(市、区)开展调研活动,深入项目现场实地考察,听取相关部门介绍工作情况,召开座谈会进行研究探讨,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对我市协同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和认识,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也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调研组专程赴区内来宾、贵港等市及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楚雄彝族自治州进行专题考察,认真学习借鉴外地的创新做法和先进工作经验。8月下旬,调研组认真组织起草《百色市协同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调研报告》,向相关委员和专家学者征求修改意见建议。8月27日,市政协组织召开界别协商会议,听取相关职能部门作情况介绍,调研组通报外出学习考察和在本市开展调研的情况,并就调研报告作了详细说明,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充分的协商沟通,达成共识。会后,调研组进一步修改完善专题调研报告,呈报市委作决策参考,得到了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市委书记彭晓春“转相关部门借鉴”的批示;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智宇批示“请检察院将报告所列问题分别对应部门列明并初步对接,提出具体解决路径,我再召集开一个协调会”。

年内,本委还配合提案委开展“落实民族政策,助推协同发展”界别协商工作。常委会成立了由市政协韦晓东副主席担任组长的专题调研组,于5月至9月间先后在市内及区内外开展专题调研及学习考察活动。通过市内实地走访询问、现场听取介绍及座谈交流等形式,了解我市在落实民族政策,助推协同发展方面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并赴区内的河池市、柳州市、南宁市及区外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攀枝花市等地考察和学习外地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形成《落实民族政策助推协同发展专题调研报告》,探索推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效办法和途径,为做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各项创建工作,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民族团结和谐、边境安宁稳固建言献策。

(二)聚焦热点,努力推进民主监督

一是以提案督办为抓手,履行监督职责。依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今年本委领衔督办市四届政协六次会议第63号提案《关于加大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力度的建议》。11月下旬,本委制定了重点提案督办工作方案,按照“领导重视、责任明确,程序规范、工作到位,注重实效、委员满意”的原则,在承办单位办结并书面答复之后,组织邀请提案委员及承办单位深入实地考察调研,了解实际情况,征求意见建议,实地召开提案督办座谈会,由提案人对提案事项及原由作说明,承办单位就提案办理及问题处理情况作介绍和答复,面对面交流沟通、充分协商、达成共识,提案委员对该提案的办理过程表示满意。年内,专委会还协助做好分管副主席领衔督办的市四届政协六次会议第129号重点提案《关于在易地扶贫安置点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提案》的联络服务工作,确保督办工作高质量完成。二是落实特约监督员制度。积极组织专委会委员和界别委员担任执法部门工作监督员,及时掌握社会法制建设情况,对执法、司法活动进行民主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三)服务大局,积极建言参政议政

今年市四届政协六次会议期间,组织少数民族和宗教界委员共提出提案15件;本委向大会提出的《关于在易地扶贫安置点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提案》被列为市四届政协六次会议重点提案,得到承办单位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办理,在草拟《百色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方案》中,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易地扶贫安置点作为创建活动“十进”亮点工作之一,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并下发实施。

7月中旬,受自治区政协委托,本委组织开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若干重大问题专题协同调研活动,邀请市民宗委、发改委、沿边管委会、发展研究中心等市直部门和隆林各族自治县、西林县、凌云县等少数民族聚居县、靖西市、德保县、那坡县等边境县共同开展调研工作,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梳理分析,起草上报《百色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协同调研报告》,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我市的调研任务。

(四)深化学习,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夯实履职基础。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夯实开展政协民族宗教法制工作的理论根基。二是积极服务委员履职。为界别委员开展“五个一”履职活动搭建平台、提供服务,坚持走访委员制度,了解委员履职情况,征求工作意见建议。三是切实加强联谊沟通。加强与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民宗委等部门的联络沟通,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协助相关部门妥善处置突出问题;做好区内外政协到我市考察学习的接待陪同和联谊交流工作。四是增进机关团结协作。积极参与“领导班子建设巩固提升年”、“书香政协?香飘红城”及机关党建等工作,加强与市政协各委室的团结协作,积极协助办公室做好会议服务和机关管理工作,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年来,百色市政协民族宗教法制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特别是工作创新不足、深入基层了解反映社情民意不够等,需要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改进。

二、2021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央及自治区党委、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密切联系专委实际,以先进的思想引领工作。

(二)继续围绕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等工作大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开展政治协商活动,高质量完成所承担的常委会协商课题。

(三)继续聚焦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在推进法制建设、维护民族团结、改善社会民生中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扎实做好重点提案督办工作。

(四)继续助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活动,开展专题调研,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

(五)继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专委会履职水平。组织专委会成员及界别委员参加培训学习及调研考察活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撰写提案,自觉履职。

(六)继续积极配合市政协办公室及其他专委会做好机关管理服务工作,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篇3】民族宗教工作计划

一、以“六个一”抓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进一步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

一是化解一批疑难涉稳问题,确保民族领域政治稳定。进一步做好湾丘基地应安置滞留人员的劝返和处置工作,协助湾丘乡加强凉山籍(除会东籍)和省外滞留湾丘基地人员联络和劝返力度。结合凉山自发搬迁贫困户民族特色、文化传承、生活习惯等元素,参与指导室内家具、生活必需品配备及房屋风貌提升,确保 6 月底前全面配齐,实现盖好房子建好家。配合扶贫开发局做好凉山籍自发搬迁非贫困人口相关工作,提请省市解决户籍落实问题。二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积极为民族地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加强与乡镇联系,做好民族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民族地区群众健康安全。结合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开展易风易俗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在民族地区培育文明、健康、科学的社会新风尚。积极开展少数民族困难群众慰问活动,提升少数民族生活质量。开展新时代城市社区少数民族工作创新试点,创新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方式方法,加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印发《关于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共享、共居的社会环境。三是拟定下发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充分发挥市、县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作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专家咨询会议,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影响力。邀请国家和省市民委领导和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到米易,结合实际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咨询论证会,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供理论保障。四是审定各类创建工作指标,根据国家级测评指标体系调整布局和深格打造创建全国示范县示范单位,重点打造一批质量和层次都比较高的示范点,丰富示范点内涵,持续抓好宣传教育,增强知晓率、影响力、带动力。积极申报米易县第三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增加全县示范点覆盖率。认真落实全省示范县2个(40万元)示范奖励项目。五是按照“文化+旅游”发展思路,举办一批民族文化活动,推进民族地区三产新突破。大力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优秀文化挖掘、宣传和传承工作,创作一批民族文化作品,至少创作并推介3—4首少数民族歌舞节目,建好2支以上民族文化展示展演队伍,在重大节庆赛会期间开展少数民族歌舞展演,展示我县民族团结成果和丰富的民族文化;精心制作火把节活动方案,高规格举办火把节晚会、少数民族选美比赛、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展、少数民族体育比赛等民族文化活动。六是加强少数民族人才培训培养。完善县、乡、村、组、户5级少数民族党员干部人才台账,充分掌握少数民族优秀干部情况;出台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措施,形成一整套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机制;积极与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协调配合,分批次组织县级机关、乡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赴高校系统培训学习民族知识和工作技能;继续组织好优秀年轻少数民族干部到县级机关上挂锻炼工作。

二、以“六个一”抓实宗教中国化方向实践,进一步提升宗教事务依法规范管理

一是继续做好宗教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包括非法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所有场所全面关闭,一切宗教活动和聚会全面停止,所有场所除采购人员外,严禁人员进出,购买必要生活物资必须固定专人,确保2万信教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二是落实中央和省市督查、通报的宗教工作及宗教领域存在问题整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推进问题整改。每月月初制定单项工作清单,明确责任事项、责任人、时间节点,月底对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问题,提出整改方案。整改乱建小庙治理、部分乡镇领导对宗教工作重视不够问题,全面拆除非法宗教活动场所。积极运用2019年度宗教巡察工作成果,定期和随机开展宗教工作督查,不断提升宗教工作水平。三是完成伊斯兰教协会第三届换届工作。拟定工作方案,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新一届的理事长、副理事长。调整充实伊斯兰教协会班子力量,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县伊斯兰教协会在新的解经工作和对宗教活动场所教务指导中的作用,提高伊斯兰教自我管理能力。发挥宗教团体主动,不断提升宗教团体和清真寺自养能力。四是完成田坝清真寺二期、大水沟清真寺维修改造工程。督促乡镇制定工作方案,协调落实建设资金,确保维修改造工程按质按量完成。推进道教道观建设各项筹备工作。五是着力开展“安全宗教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创建”“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中国化方向”示范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围绕三项创建工作,完善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宗教界人士教育培养教育,提升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宗教界自我管理能力。通过召开现场会,互观互检现场观摩,开展安全知识技能、民主管理培训。落实工作经费,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激励各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参与创建,争当先进,通过检查验收。每月汇总推进情况,及时对问题进行整改。重点督导抓实灵佛寺民主规范管理、善牧堂及老教堂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强化宗教教职人员、场所管理组织履职情况、作用发挥的督导检查、考核管理,发挥考核激励、提醒约谈、过错诫勉、解除教职等手段作用。指导天主教界开展好《自立革新宣言》发表7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强化独立自主办教。六是充分发挥“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作用。对全县11个乡镇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99个村(社区)负责人、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员全覆盖开展培训,学习贯彻《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全省宗教工作会议学习要点》和《全省宗教工作应知应会手册》,推动各级宗教工作干部敢管宗教、愿管宗教、会管宗教,努力做到“四了解”“三提高”(了解宗教政策、了解有关法律法规、了解工作职责、了解宗教知识,提高工作主动性、提高履职尽责能力、提高处理宗教问题水平)。组织各教派解读教规教义教风、人才队伍建设等机理知识。深入推进宗教工作“六个纳入”,加大对县乡村组宗教工作专题督查督导力度,建立乡镇党委政府、宗教团体、宗教场所、社会力量“四位一体”宗教治理长效机制。组织乡、村、组联络员,到各宗教活动场所检查相关工作、解决问题不少于3次。积极推进宗教工作融入大数据中心,实现大宗教工作格局。建立各宗教活动场所问题清单和诉求清单,发挥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逐一化解。

三、以“六个一”抓实民族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管理,进一步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

一是抓好民族资金项目规范化管理。按照民族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要求,规范民族资金项目入库、申报、下达、公示、实施、验收和移交管护等程序,确保项目全程公开,强化民族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和内业资料管理。二是组织好民族资金项目培训考察。组织项目乡镇分管两资的领导、工作人员和项目所在村两委人员,邀请市两资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等单位的相关人员,结合绩效评价要求,举办2期全县两项资金管理培训班,对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要求进行系统性培训,切实加强内业资料管理,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运行。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到其他县区考察学习,切实提升米易县两项资金管理能力。三是完善好民族资金项目库。结合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动态更新民族地区民族资金项目库,使项目库及时更新完善。在前期完成省级项目申报的基础上,完成省市级民族资金项目申报。认真调研,掌握情况,及时完成县级民族资金项目方案并报县政府研究审定,及时安排资金和启动项目;积极与财政、两办协调,开展研判调研,制定县级民族资金管理使用机制。四是扎实开展好民族资金项目日常检查。按照《四川省民族地区开发资金管理办法》《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民族资金管理要求,加强民族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完善项目竣工资料并报县两资办备案,在责任单位自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县级验收。梳理近来年实施的省市县三级项目,核查项目实施、验收、质量、档案和资金拨付、报账等工作环节,力争2年基本完成每个项目资金的管理,且绩效评价为优秀。按规定科学管理民族资金项目,有序推动民族宗教各项事务管理工作。五是组织好民族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按照《四川省两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好2019年以来的省、市、县民族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查漏补缺,随时做好省市核查工作准备。六是认真选题,积极思考,撰写1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结合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明确民族地区发展优势和不足,研究民族资金在解决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教育卫生等方面的切入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建议。拟定新时期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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