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犯罪整治实施方案篇

发布时间:2017-02-18 来源:中考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中考资源 > 中考信息 >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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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队伍建设,依法严惩黑恶势力。本站为大家带来的乡镇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犯罪整治实施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乡镇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犯罪整治实施方案

 

  沂水县高桥镇把打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作为当前重要一环来抓,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工作落实,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强组织。镇党委组织召开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会,制定下发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打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工作专班9个,强力推进打击治理工作。

  二是广宣传。组织镇村干部对辖区内高危重点人员分片包干,做好政策解答、告知提醒、劝返投案等宣传工作。并利用村(居)宣传阵地开展“市民反诈骗讲堂”、“举报方式培训会”“带法回家”等宣传活动4场,悬挂横幅70条,LED电子滚动屏400条次,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

  三是细排查。组织包村网格员、村两委干部、派出所民警定期对辖区内村居、企业、网吧等开展“六个必查”调查走访等活动,加强常态化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打击犯罪。

  乡镇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犯罪整治实施方案

  (一)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原则。党政主要领导是涉黑涉恶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的第一责任人,对这项工作负首要责任,对涉黑涉恶重点地区的重大治安问题,亲自研究解决,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并督促落实。党政分管领导是涉黑涉恶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的具体责任人,对这项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精心组织开展涉黑涉恶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加强检查督导、考核、问责,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协调各方力量参与涉黑涉恶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形成工作合力。

  (二)“一岗双责”原则。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是涉黑涉恶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的责任人,实行“一岗双责”制,做到业务工作分管到哪里,涉黑涉恶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的责任就落实到哪里,定期研究部署所分管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并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属地管理原则。所有涉及涉黑涉恶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的问题,都必须在当地解决,由当地党政负责处理。

  (四)“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凡在场所、行业、领域内发现涉黑涉恶犯罪集团、团伙或发生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涉黑涉恶案件的,该场所、行业、领域的主管单位要牵头组织开展重点整治,并向镇扫黑办和派出所报告,镇扫黑办和派出所要积极协调配合重点整治工作,确保问题解决到位。

  (五)边排查边整治原则。按照边排查边整治和滚动排查、滚动整治的要求,每发现一处涉黑涉恶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立即开展集中整治,确保每一处治安乱点改变面貌,每一个突出治安问题得到解决。

  三、排查整治重点

  (一)排查重点。对《中共志光镇委员会 志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志光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所列18类情形进行重点排查。

  (二)整治重点。发现或发生《中共志光镇委员会 志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志光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所列18类情形的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行业、重点领域。

  四、排查整治要求

  (一)排查要求。各村委会每周排查一次,镇扫黑办、派出所和相关职能单位每半月排查一次涉黑涉恶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

  (二)整治要求。对排查出来的涉黑涉恶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实行“一个地区(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班人员,一套措施、一抓到底,一套机制保障”和“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员、定整治对策、定整治期限、定整治效果”的责任制,实行标本兼治。

  涉黑涉恶重点地区应成立整治工作组,由党政主要领导挂帅,党委副书记具体负责,派出所、综治办等有关单位参加,实行集中整治。

  一般的涉黑涉恶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整治期限为3个月;涉及恶势力集团、团伙犯罪问题,整治期限为6个月;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问题,整治期限为1年。

  对超出职权范围或确实无法实施整治的涉黑涉恶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镇扫黑办将直接向市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配合整治或挂牌督促整治。

  (三)整治内容。一是进村入户,面对面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增强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二是深入进行线索摸排,最大限度地将线索挖掘出来。三是集中整治突出治安问题,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四是加强源头治理、动态管控和行业监管,最大限度地打压黑恶势力滋生发展空间。五是深挖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移交纪委(监委)进行处理。六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建立长效机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四)验收摘牌。整治期限届满,经实施整治的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由镇扫黑办组织检查验收,已达到整治目标的,及时验收通过并予以摘牌。未达到整治目标的,延长整治期限,直至验收通过。

  (五)规范台账。各村扫黑办和派出所及相关职能单位应按要求规范建立涉黑涉恶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台账。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职尽责。决定成立志光镇涉黑涉恶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志光镇党委副书记、镇扫黑办主任担任组长,镇纪委书记郑兵林、镇常务副镇长裴华根、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潘姝彤、派出所所长汪建新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扫黑办有关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各村委会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包村领导汇同村党支部书记亲自部署,村综治主任精心组织,认真履职尽责,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排查整治实施细则,提出有针对性的、操作性强的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注重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涉黑涉恶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任务重、涉及面广,必须注重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一是发挥扫黑办职能。充分发挥扫黑办指导督促协调推动问责的职能作用,通过会议纪要、工作简报、督查通报、线索通报等形式,强化工作推动、案件督办和信息报送。二是综治办、派出所密切配合。建立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定期沟通、移送反馈、协同配合、工作会商等机制,及时召开协调会分析会,统一排查整治方向。三是专项工作组各司其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5个专项工作组之间要协作配合,完善线索移交、侦查打击、基层组织建设、舆论宣传、执纪问责等工作制度机制。四是发挥职能单位作用。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好牵头排查整治职责,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全面排查,彻底摸清本行业、本领域存在的涉黑涉恶问题,并主动与业主签订线索摸排承诺书。同时,积极按照职责范围抓好整治工作。

  (三)认真转变作风,坚决依法办事。要把排查整治与全镇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结合起来,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扎扎实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通过排查整治涉黑涉恶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普及和推广法律知识,为群众谋利益、办好事、解困难。

  (四)广泛发动群众,营造浓厚氛围。各村委会、驻镇单位要把宣传发动工作,贯穿于涉黑涉恶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的始终。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展现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动员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涉黑涉恶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要把宣传发动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放在一线,进村入户,面对面地开展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有计划地宣传报道一批典型案件,彰显法治权威,切实增强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决心,营造浓厚氛围。

  (五)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将涉黑涉恶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纳入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内容,与村委会绩效考核、奖励惩处等挂钩。对第三方评估机构每年开展一次公众安全感和扫黑除恶成效专项调查,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并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对工作不重视、排查不深入、整治不见效,导致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委会,予以通报批评、约谈或挂牌督办;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重大非正常上访、重大治安问题或群体性事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村委会,视情实行综治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并严格按规定查究相关村的责任,绝不姑息。镇扫黑办将适时组成督导组,对各村委会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导,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并下发督导情况通报,通报报送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村委会每月必须分别向镇扫黑办、派出所报告一次涉黑涉恶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重大紧急事项必须及时报告。村委会涉黑涉恶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情况表(纸质版)于6月20日前报镇扫黑办。

  乡镇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犯罪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实现深挖整治目标,依法严厉打击侵蚀信息网络秩序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利益链条,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信息网络延伸。通过专项整治,使信息网络空间更加清朗干净,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组织犯罪极大下降并努力根除,建立健全预防惩治涉信息网络黑恶违法犯罪长效治理机制,坚决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和良好社会秩序。

  二、职责任务

  1、对专项斗争以来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案件进行“大起底”、“回头看”。对专项斗争以来的相关案件进行全面倒查梳理,对相关涉案人员与涉黑涉恶人员进行全面串并比对,进一步深挖隐藏背后的黑恶势力。

  2、对专项斗争以来接获的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警情进行“大起底”“回头看”。组织对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接报的涉信息网络黑恶违法犯罪警情、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对查办案件情况进行汇总分析,重点对查否的涉信息网络黑恶警情疑点线索进行“大起底”“回头看”。

  3、严厉打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打击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威胁他人,强迫交易,索取公私财物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破坏社会秩序,寻衅滋事的黑恶势力;

  同步打击利用网络实施“套路贷”、高利放贷、非法讨债,暴力传销和黄赌毒的黑恶势力。

  4、深入治理网络乱象。健全完善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害信息的举报处置机制,压实网络平台的监管责任以及对投诉的处置责任;

  加强信息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监督体系建设,探索构建一体化受理处置机制;

  持续开展打击网络新闻敲诈和假新闻行动,加强对属地网络技术服务商、广告服务商和数据支撑服务商的监管,集中曝光、关停一批违规网站。

  5、深入宣传发动群众。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展现依法打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沙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的决心和成效,广泛动员各界群众积极举报犯罪线索,为集中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6、建立长效治理机制。积极参与全国统一的“打财断血”查控平台和机制建设,加强网络黑灰产业链整治,严打网络犯罪上下游,健全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有效维护网络安全和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X年X月X日前):组织摸排核查。对各类涉信息网络黑恶违法犯罪线索进行大摸排、大起底,对专项斗争以来已立案但尚未打击的案件线索进行重新梳理,对已办结案件开展“回头看”。

  第二阶段(X年X月至X月):严厉打击处理。实施“四个一批”集中整治。一是坚决打掉一批。对已经露头、证据确凿的涉信息网络黑恶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做到有案必查。二是强势震慑一批。对有涉黑涉恶倾向和苗头,或者情节轻微,没有造成重大影响的,及时给予制止、教育和震慑,并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随时掌握情况。三是从严深挖一批。对已经查实的涉信息网络黑恶违法犯罪案件,要深挖违法犯罪背后利益链条,对网络平台未有效履行监管职责,甚至为涉黑涉恶犯罪提供帮助的,依法予以查处。四是强力整顿一批。对监管不力的网站,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整顿。

  第三阶段(X年X月至X月):巩固整治成果。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坚持边排查问题、边整治化解、边总结完善,将集中整治的经验做法提炼固化为制度机制,巩固发展集中整治成果。

  为切实抓好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专项整治,镇上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班子成员和派出所长为成员的x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专项整治工作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扫黑办,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担任,专项整治工作组办公室负责及时收集掌握工作进展,做好对接协调,推进工作落实。各村和各相关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认真完成各项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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