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12-18 来源:自考时间安排 当前位置:首页 > 自学考试 > 自考时间安排 >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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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是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做了最佳安排,并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导性粗线条的筹划,是应用写作的计划性文体之一,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达到某一特定效果,要求决策助理人员高瞻远瞩,深思熟虑,进行周密思考,从不同角度设计出多种工作方案,供领导参考。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结合“红色引擎工程”要求,对我所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制定评议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按照《党章》要求,通过“细化标准、完善程序、健全制度、慎重处置”等办法,发动党员群众广泛参与,充分发扬民主,进一步提高全委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评议范围

  党组织关系在我所的全体党员

  三、评议内容

  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当前形势对党员的要求,民主评议党员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关键时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做到令行禁止。

  (2)是否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廉洁自律,能够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

  (3)是否自觉加强学习,认真学习《党章》、最新的“一准则两条例”、党的十八精神和专业技术知识,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4)是否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创造一流业绩

  (5)是否坚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党费,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6)是否坚持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及时反映群众的合理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实事。

  (7)是否能够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凡有下列六种表现之一者应定为不合格党员:一是丧失或动摇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放弃四项基本原则,参加反动组织或非法聚众闹事的;二是违反党和国家政策、法律、规定,搞封建迷信活动,参与赌博屡教不改,打架斗殴,败坏社会风气的;三是个人主义严重,见利忘义、假公济私、损人利己、工作不负责任、不讲职业道德,给党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在人民群众中造成很坏影响的;四是有“三不”党员行为,即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五是道德品质低下,生活作风不正派,以及有其它严重问题的;六是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和事实,受到纪检监察部门、公安、司法机关处理、“双规”、处罚、拘留、逮捕的。

  四、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我支部委员会组织实施,分六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年1月—**年6月)

  1、核实摸底,开展全所党员律师组织关系的核实摸底工作,做到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尽转,杜绝党员律师游离组织之外。

  2、换届选举。由于书记彭甜要回家待产,在6月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第二阶段:民主评议(**年7月—**年10月)

  根据评议内容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抓好“个人自评、党员互评、领导点评、群众测评”四个环节工作。

  组织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全体党员

  会前,支部委员会应召开江汉区司法局律师行业综合党委律师行业综合党委研究确定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召开时间并讨论初定不能参加民主评议工作的党员建议名单,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召开时间应报上级党委备案。不能参加民主评议工作的党员建议名单必须经过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现场进行宣布,不计入大会应到会人员,参会人数要超过应到会人员人数的2/3方可召开民主评议党员大会。

  第一环节:个人自评。党员对照《党章》、党员标准和承诺的内容,对践行承诺、履职尽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情况,采取口头、书面或语音等方式进行自查自评,重点查找个人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

  第二环节:党员互评。召开支部会议大会进行互评,每位党员必须对其他党员提出2条以上意见和建议。

  第三环节:领导点评。互评结束后,支部书记负责对党员代表进行现场点评,并对全体党员书面点评打分。点评主要针对亮明身份、践行承诺、发挥作用的情况,肯定成绩,指出问题。

  第四阶段:公示公告(**年11月—**年12月)

  支部委员会要将民主评议定格结果进行公示并及时报江汉区司法局律师行业综合党委律师行业综合党委备案。

  第五阶段:表彰与处置(**年12月)

  1、表彰激励。对于组织定格为优秀的党员,支部委员会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进行表彰通报

  2、谈话提醒。对于组织定格为基本合格的党员,及时指派专人找其本人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指出评议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和存在的问题,教育其端正态度,稳定思想,积极改正。

  六、有关要求

  1、严格把握标准。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坚持原则不动摇,严格标准不走样,避免流于形式、浮于表面。要结合我所实际,区分不同岗位党员的具体情况,制定简便易行、有效管用的评议办法,细化具体的评议内容,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切实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保证评议结果的客观公正。

  2、抓住重点环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过程中,支部委员会要把理想信念动摇、党性观念单薄、宗旨意识不强、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组织纪律性差、政治觉悟差等现象作为民主评议工作的重点,结合工作实际,真正找准抓住每个党员自身存在的主要差距和问题,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记录。

  3、正确把握方向。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和从严治党的原则,要把思想教育工作放在首位,把党员的思想教育贯穿于评议的全过程,党员自我评价、民主评议必须客观实际,坚持标准,认真查摆,真正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充分发扬民主,拓展评议形式,做到定性评议与定量测评相结合,面对面评议与背靠背评议相结合,确保民主评党员工作取得实效。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按照浏组通〔**〕3号《关于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文件要求,特制定**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如下:

  一、基本要求

  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主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进行。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开展“岗位作贡献、合格见行动、凝心聚力打赢‘五大战役’和建设‘三个一流’”株树桥主题实践活动。

  二、时间安排

  **年1月16日---**年1月31日前完成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三、参加对象

  本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参加对象为各党支部全体党员。

  四、方法步骤

  (一)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1月16日-1月19日)。党支部要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来,统一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二)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要广泛谈,提倡党员之间相互谈。对存在问题又缺乏认识的党员,要重点谈、反复谈;对外出流动党员,要通过电话、网络等途径掌握其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要主动上门谈心;对青年党员要主动约谈。谈心谈话既要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开展的批评意见要充分沟通、取得共识。同时,要主动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支部班子的意见。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带头听取意见。

  (三)联系工作实际,认真查摆问题。党支部班子成员和党员要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深入查摆具体问题。党支部班子要对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基层党组织要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的要求,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重点查摆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党支部成员和党员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重点查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党支部班子成员和党员都要对照党章要求,检查坚持组织生活制度,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

  (四)认真制定方案,严格审核把关。各党支部要从实际出发,在对党员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排查了解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召开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具体方案(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会议组织形式及议程安排、会前组织学习及开展谈心谈话、对照检查情况、民主测评的具体内容、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等有关要求)。

  五、主要内容

  (一)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1月22日-1月26日)。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联系支部领导要到会指导。原则上按以下程序进行:1.党支部书记通报会前准备情况;2.党支部书记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3.班子成员认领班子问题,并表态发言;4.党支部书记带头查摆自己问题,接受班子成员批评;5.班子成员重点针对突出问题,依次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6.结合党员“先锋指数”考评情况,对每名党员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形成初步意见(作为支部讲评的依据);7.到会联系领导提出指导意见;8.党支部书记作表态发言,表明整改态度、明确整改意见。

  (二)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大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党员大会原则上按以下程序进行:1.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作对照检查。由党支部书记作对照检查发言,听取党员批评意见。2.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对照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及进一步纠正“四风”要求,实事求是地作出自我评价,多作自我批评。每个党员自评后,由其他党员对其进行评议,重点摆问题、提意见,坚持讲真话、说实话,不搞人身攻击,不搞一团和气。3.民主测评。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各支部要邀请5—10人群众代表对党员和党支部班子进行满意度测评。4.支部讲评。党支部书记根据支委会初步意见,结合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对每名党员进行讲评,指出存在问题,帮助明确改进方向。5.上级点评。联系支部领导对会议情况进行点评,并对加强支部建设、改进作风、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提出要求。

  (三)作出组织评定,抓好问题整改(1月29日-1月30日)。党支部结合评议情况以及党员“先锋指数”考评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给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对评为优秀的党员,局党委将予以表扬,表彰的优秀党员原则上应从其中产生;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帮助,促进转化提高,按程序作出组织处置。

  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和班子成员要分别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半年内要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每季度要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报告兑现承诺情况。党支部要将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登记表》及时归入党员档案。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单位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具体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好关口,确保各项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二)开好支委会议。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帮助熟悉政策、明确程序、组织开好会,抓好整改落实。

  (三)紧密联系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会前相关准备工作,确保顺利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或出现的重要情况,要及时研究解决或上报请示。

  (四)把握时间节点。各党支部要及时将本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形成专项报告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开好党(总)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时间安排

  各党(总)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应于党(总)支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召开,原则上于7月底前结束,会期不少于1天,具体开会时间由各党(总)支部与局党委商定。民主评议党员作为专题组织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与专题组织生活会同步进行。

  二、总体要求

  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以学习“三严三实”、践行“三严三实”为主题,深入把握“三严三实”基本内涵和实践要求,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组织召开一次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会,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促使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宗旨和服务意识,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群众工作本领。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三、参加人员

  全体党员必须参加所在党(总)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接受民主评议。各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年老体弱党员也应采取适当方式听取意见,接受评议。

  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总)支部,要先召开支委会,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在此基础上,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通报支部对照检查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建议,研究提出加强支部建设的意见,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可以邀请2-3名非党员群众代表列席会议。

  四、准备工作

  1、认真制定方案。(6月8日前)各党(总)支部要在6月上旬制定简要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明确会议主题、时间、方式、参加人员及相关要求,方案要报局联点领导、局人事股备案。

  2、精心组织学习(6月3日前)。坚持把学习贯穿活动始终,在前段学习教育基础上,进一步学习《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要讲话精神、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

  3、深入征求意见(6月3日前)。在前段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重点对象,切实增强征求意见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重点聚焦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收费、收受红包等问题。

  4、广泛开展谈心(6月8 日前)。各党总支(支部)要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多种方式,有组织地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要逐一谈心,党组织书记要与班子成员、党小组长谈话,党小组长找普通党员谈话,党员之间互相找谈话,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会前。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主动关怀、扶贫帮困。对青年党员要主动约谈,交流思想,帮助提高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谈心应将准备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换意见。谈心谈话情况要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出简要说明。

  5、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6月2前)。各党总支(支部)及书记(副书记)应形成简要对照检查材料,条目式列出对照检查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并报局联点领导、局人事股审核,同时向群众公示。

  五、程序步骤

  各党(总)支部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党(总)支部书记主持,主要程序步骤如下:

  1、组织专题学习。会议开始时,要组织专题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讲话,以及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2、通报准备工作情况。由会议主持人对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的准备工作情况进行通报,重点通报支部对照检查情况,并就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提出具体要求。

  3、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具体议程有:(1)支部书记代表党(总)支部作对照检查发言。(2)支部书记做个人对照检查发言。(3)支部成员分别对党支部和支部书记开展批评。(4)支部委员依次进行对照检查发言,每人发言后,其它支部成员依次开展批评。

  4、组织点评。会议主持人要根据自评和互评情况,对党员逐个进行点评,着重指出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局联点领导应对各党(总)支部会议情况,特别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并就下一步加强支部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

  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1)评议范围: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所有党员。预备党员要参加民主评议,但不定等次。

  (2)评议内容:对各党(总)支部的党员,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立足岗位发挥作用等开展评议。

  (3)评议顺序:先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和支部成员,后评议普通党员。

  (4)评议程序:

  会前:①党支部要向每名党员发放《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组织支部党员认真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尤其是“党员自评”一栏中要如实写好党员自评材料,各党员填完后要及时交回党支部。②各党支部要将支部党员已填好的《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发放给列席会议的非党员群众代表,引导群众客观公正的填写“群众评议”一栏,填完后要及时收回。

  会中:①党员自评。党员要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认真进行自我评价,指出存在的问题和根源。②党内互评。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开展评议。支部党员要在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基础上,指出其它党员的缺点和不足,对支部党员的表现进行实事求是的评议。

  会后:①各党总支(支部)要根据党员自评、群众评议、党内互评和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认真开展核查,对党员进行等次评定,并在《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党支部认定意见一栏签署评议意见。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党员比例不超过本党支部党员总数的15%。②各党总支(支部)要及时总结参评党员数、优秀党员数、合格党员数、基本合格党员数、不合格党员数,并形成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报告。评议结果要及时上报局党委,并反馈给参加评议的党员。③对在评议中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党总支(支部)要进行认真调查处理。对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党员,要进行诫勉谈话、警示教育或限期整改、劝退、除名等组织处置。

  6、会议小结。会议结束前,支部负责人对会议情况进行小结,并就如何贯彻落实上级与会同志的指导意见,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表态发言。会后15天内,要形成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报告,报局联点领导、局人事股审核备案。

  六、督查指导

  各党(总)支部要高度重视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制定好实施方案,要在会前10天左右将工作方案报局人事股。局人事股将采取适当方式,组织抽查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

  局党委将加强对各党(总)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指导。联点领导要参加参加指导联系党(总)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正确把握开展批评的方式方法,对批评和自我批评遮遮掩掩、避重就轻,说空话、套话、好话等情况要及时提醒;对会议出现无原则纷争,要建议及时休会,待解决问题后再行召开。

  各党(总)支部要及时总结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形成书面材料,向局党委报告。并于会后10天内将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汇总后报局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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