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制度汇编

发布时间:2021-05-25 来源:创业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 > 创业资料 > 创业政策 >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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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基本任务主要是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生产和经营任务。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党支部制度汇编,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党支部制度汇编

  目录

  1党支部基本任务

  2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3党支部副书记主要职责

  4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5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6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6“三会一课”制度

  7民主生活会制度

  8组织生活会制度

  9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0支部主题党日制度

  11星级党员管理量化考评制度

  12党支部谈心谈话制度

  13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14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

  15党员干部经常性提醒和批评制度

  16发展党员制度

  17党费收缴制度

  党支部基本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生产和经营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将自己所学、所想利用到生产实际中,来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公司和场内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1党支部书记在机关党委的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

  2负责召集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支部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指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计划,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3、深入实际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作风、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按时召集支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按照新《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对违法违纪的党员及时处理。

  4认真做好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

  5组织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和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群众反映,按时向支委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党支部副书记主要职责

  支部副书记是支部领导核心的主要成员之一,书记在时,副书记是书记的主要参谋和助手,除了要完成一般委员所承担的工作外,还要对有关的委员的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书记不在时要代替书记抓全面工作,保证支部工作:

  1、协助负责召集支部党员大会;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议;研究安排支部工作。重大问题提到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工作。

  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4、抓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争取得到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提出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党员管理规划,提出党小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会。

  2、提出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配合支部书记制定党支部“三会一课”的实施计划,检查组织生活落实情况。

  3、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纪检委员、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具体组织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争做优秀党员的活动。搜集和整理党小组、党员的先进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小组和党员的建议。负责评议党员、评议党支部的具体工作。

  4、正确掌握发展党员方针。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提出发展党员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的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按时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5、协助党支部书记做好党支部的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考核等具体工作的实施。

  6、负责经常性的组织管理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收缴党费,做好党员统计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等。

  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

  2、组织党员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时事政治、《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

  3、组织指导党员和群众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会同工会等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4、了解教育思想动态,做好教育思想工作。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三会”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是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的主要途径。

  一、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是党内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会议议题一般包括:1、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2、讨论制定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的方针方法。3、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方面的问题。4、制定研究关于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5、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6、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二、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党支部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方为有效。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或其他委员主持。主要任务是: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计划、措施。2、定期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3、选举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增补党支部委员。4、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评选优秀党员,对犯错党员给予纪律处分,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置,支部大会讨论并形成决议后,按照有关规定报上级党组织审批。5、讨论并决定党支部大会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纪律和业务知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4、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5、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6、评选优秀党员。7、讨论对党员的处分。

  四、党课:每季度进行一次。主要内容是: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党的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教育。

  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是党员和干部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重要方式。通过民主生活会,可以促进同志间的团结以及党的廉政建设,防止腐败和避免腐败现象发生,进一步促进工作的有力措施。

  (1)时间要求:一般情况下由党支部根据机关党委的安排部署,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进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1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确定主题。如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或者对突发事件处置失当,经纪律检查、巡视巡察和审计发现重要问题以及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等情况的,应当专门召开民主生活会,及时剖析整改。

  (2)主要内容:主要就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其他重要问题等,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要负责同志要在民主生活会上通报班子成员受到谈话函询情况;被谈话函询的党员领导干部,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深刻检查,受到提醒的应当作出整改表态,没有问题的说明谈话函询情况即可。

  (3)基本程序:确定主题—征求意见—谈心交心—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改进措施—报告和通报。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参会范围一般为党支部全体党员。

  (二)会前要充分征求党内外人士意见建议,做好准备工作。

  (三)支部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

  (四)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其他重要问题。

  (五)组织生活会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教训,通过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开展1次,一般应结合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进行

  (二)评议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3、是否站在改革前列,维护改革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珍惜党员权利。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反对腐化奢侈,反对以权谋私。

  (三)基本方法

  党员一般应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确定党员评议等次。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可不参加民主评议。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四)表彰和处理。

  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党支部通过适当方式进行表扬。上级党组织表彰优秀党员,一般应从党支部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中产生。对评为合格等次党员,要引导其向优秀党员看齐,不断提高自己。对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党支部书记要与其谈话,严肃指出不足,帮助改正缺点。对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根据其表现和态度,采取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方式进行组织处置。

  支部主题党日制度

  一、组织形式。“主题党日”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原则上由党支部书记召集,根据需要或特殊情况,也可由机关党委统一部署安排。

  二、时间安排。原则上每月工作日的第一个星期三为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开展活动。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遇有特殊情况,活动时间由支部另行安排。

  三、活动内容。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要紧扣“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贴近党员思想工作生活实际,与“三会一课”紧密结合,主要围绕以下内容开展活动:1、组织学习讨论。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要求,定期开展学习讨论,帮助党员武装头脑、指导实践。2、开展现场教育。充分运用红色资源、警示教育基地,通过诵读党章、重温入党誓词、参观革命纪念地等形式,深入组织开展现场教育。3、开展党性分析。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引导党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进行党性分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4、民主议事决策。研究决策党支部年度工作、阶段性任务、自身建设等重大事项,严格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开决策过程和结果,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5、服务党员群众。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走访慰问、结对帮扶、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等活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落实党内关怀帮扶制度,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

  四、活动要求。党支部要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和纪实管理,要设计党日“菜单”,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主题、每月有安排、活动有记录、工作有总结。党日活动既要有“党味”,强化政治性、体现庄重感,让党员从中得到锻炼、受到熏陶,又要灵活多样、丰富多彩,吸引党员积极参加、有所收获,切实增强感染力、吸引力、针对性、实效性。

  星级党员管理量化考评制度 

  一、目标要求

  对支部党员实行积分管理,应紧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主线,坚持简易便行、便于操作,全员参与、突出重点,坚持标准、量化考核的基本原则,着眼于解决部分党员中存在的党性意识不强、组织纪律观念差、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采取定性评价与量化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党员日常管理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激励广大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二、考核对象

  区委*****党支部管理的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年底根据其参与党组织活动和日常行为表现直接进行民主评议定级。

  三、考核内容

  对党员积分管理的考核内容主要由日常行为积分和年度评议积分两部分构成,共设置分值100分。

  (一)日常行为积分(80分)。

  包括日常行为积分和负面扣积分两项。
 

 

1、日常行为积分

 

得分项目

内  容

得分分值

备注

参加组织

生活

①党员参加“三会一课”

每次记1分

 

②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

每次记1分

 

③党员参加年度或专题组织生活会

每次记1分

 

④党员参加各类教育培训

每次记1分

 

⑤党员在党内组织生活中作专题发言

每次记1分

 

⑥党员撰写学习或参加活动心得体会

每次记1分

 

⑦党员在本单位内或受邀到外部讲党课、作辅导报告、先进事迹报告等

每次记3分

 

岗位现实

表现

①年度考核

“合格”的记20分、“优秀”的记30分、“基本合格”的计10分、“不合格”的不计分。

 

②受表彰情况

受市部门性表彰的加3分,受市级或省厅表彰的加10分,受省级或部表彰的加20分,受国家级表彰的加30分。

 

③党员全年无违规违纪行为、无违反效能建设规定行为

年内记5分

 

参加社会

实践

①党员参加公益志愿服务

每次记1分

 

②党员参加“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

年内记5分

 

③党员参加联系帮扶困难户、文明城市创建以及局党组、党总支统一组织的有关活动

每次记1分

 

④党员参加其他各类公差性、服务性社会活动

每次记1分

 

 

 

 

2、负面扣分

 

扣分项目

扣分分值

备注

①党员未经同意,缺席应当参加的活动

每次扣1分

 

②党员违反工作纪律,凡出现工作日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串岗、上网聊天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每次扣2分

 

③党员受组织处理的

扣5分

 

④党员受留党察看以下处分的

扣20分

受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的全年无积分

⑤党员不能按时或足额交纳党费

每次扣5分

连续6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交纳党费的全年无积分

⑥党员有其他不良行为

视情形扣1-4分

 

 

    (二)年度评议积分(20分)。

结合党员年终总结或民主评议进行。对党员大会评议为“优秀”等次的,记20分;“合格”等次的,记15分;“基本合格”等次的,记10分;“不合格”等次的不记分。

党支部建立党员积分管理(日常行为积分)台账(样表附后),由支部组织委员(支部无组织委员的,由支部书记或专职党务工作者负责)根据党员日常表现情况实时赋分记录,每月一汇总,每半年一公示,每年一排名,做到跟踪动态管理。

四、积分定级

全年累计积分90分以上的党员,具有评为优秀党员资格;累计积分70-89分的为合格党员等次;累计积分60-69分的为基本合格党员等次;累计积分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党员等次。对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党支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积分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按照组织程序处理。预备党员积分为85分以上(含85分)的按期转正;70-84分(含70分)的继续培养并延期转正;70分以下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党员积分管理(日常行为积分)台账(样表)

                                                                     党支部名称:                       年    月

 

序号

党员姓名

参加党的活动

(分)

岗位现实表现

(分)

参加社会实践

(分)

负面扣分

(分)

汇总得分

备注

                                                                                                                               

 

注:每年12月31日前,由各党支部将党员积分管理台账汇总建立汇总表报局党总支备案,作为年底总评的依据。

  党支部谈心谈话制度

  一、机关党支部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每年组织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使谈心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二、谈心内容主要围绕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促进交流。

  三、谈心对象主要分为四个方面:领子班子成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所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谈心。

  四、谈心活动要普遍开展。党员要主动与困难群众、离退休职工、对自己有意见的人和先进模范谈心交心,通过谈心活动找差距、明责任、定方向、增动力。党支部书记每年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

  五、谈心双方要端正态度,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沟通思想,增强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六、谈心活动要突出一个“真”字,即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同时要做到五个必谈:一是工作成绩相对突出的必谈,及时告诫提醒,保持清醒头脑,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二是工作有失误和相对落后的必谈,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振作精神,积极改进;三是工作生活困难的必谈,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其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四是有矛盾磨擦的必谈,消除成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五是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指出问题症结,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扩大化。

  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1、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2、党支部和党小组在召开组织生活会之前,要提前通知党组班子成员,以便妥善安排工作,做好会议准备。

  3、党员领导干部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会时,应及时向党支部或党小组请假,会后由党支部或党小组把生活会情况及时向其通报。

  4、党员领导干部在组织生活会上,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确保会议取得预期效果。

  5、需要民主表决的事项,每位领导干部都要与普通党员一样发表意见。对于重大事项,也可形成个人书面意见,上交到党支部。

  6、党支部和党小组要认真记录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

  7、上级党组织要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

  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

  第一条 党支部请示汇报的类型包括: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汇报、党小组向党支部请示汇报,党支部向机关党委请示汇报。

  第二条 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是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以及党内外群众对党的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等。请示汇报的方式有以下三种:

  1.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生活会,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汇报自己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2.党员平时对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遇到的问题,随时向党组织请示汇报;

  3.党员外出时,应当每季度用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落实党员汇报制度,党支部必须建立健全配套措施,按期召开党支部和党小组生活会,针对汇报情况及时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条 党小组向党支部、党支部向机关党委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机关党委的决议、指示的情况或遇到需要向机关党委明确解释的问题;

  2.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和存在的问题;

  3.改进工作的措施和打算;

  4.机关党委指定的某一项工作或问题的执行情况。

  党员干部经常性提醒和批评制度

  一、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警示提醒:

  (一)有违背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方面的问题反映,群众有意见的;

  (二)不经常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期交纳党费、不认真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党员意识和党的意识淡化、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的;

  (三)工作作风漂浮、工作方法简单,影响干群关系,群众有反映的;

  (四)不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言行举止与党员身份要求不相一致,在群众中造成一定影响的;

  (五)违反行业、部门或单位的规章制度,群众意见较大的;

  (六)不认真履行职责,效率不高,推诿扯皮,群众有意见的;

  (七)其他需要警示提醒的。

  二、需要经常性开展批评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正视、深刻剖析、主动改正自己的缺点错误;对同志的缺点错误应当敢于指出,帮助改进,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三)遇到重要问题或普遍性问题需要集体批评和自我批评时,及时召开生活会,把事情说清楚、谈透彻,让党员干部习惯在相互提醒和批评中进步,使党内生活更加健全、更加健康。

  发展党员制度

  一是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时限。党支部在收到入党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后,要在1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6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方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1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确已具备党员条件的,方可按程序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从列为发展对象到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必须经过政审、集中培训、支部委员会审查、基层党委预审等程序,时间可按3个月左右把握。基层党委接到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预审材料后,一般要在1个月内完成预审。基层党委预审发展对象合格后,党支部一般要在1个月内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事宜。基层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要在3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

  二是发展党员公示。党支部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时,要采取张榜公布、会议通报、局域网公告等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要对征求到的意见和问题进行整理汇总、调查核实,形成具体意见并收入公示对象的党员档案。

  三是党员档案管理。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要在一周内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存入党员人事档案,其他材料建立党员档案,立卷存档。无人事档案的,要建立党员档案,由基层党委或区委组织部门保存。

  四是文书材料归档。党支部要对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认真做好请示、报告、公示、批复、审批意见、决议等相关文书材料的存档工作,要单独立卷,指定专人保管,保管人员变动时,要认真履行交接手续。

  党费收缴制度

  一是党费交纳标准。党支部或党小组负责收缴党费的同志要严格按照要求,每月主动与本单位人事(财务)部门沟通,及时根据党员工资变化情况认真核算党员每月应交纳党费金额,并及时将应交纳金额通知党员本人。

  二是党费簿和党费证的管理和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收缴簿》由党支部或党小组负责收缴党费的同志保管,每次收取党费时,要按照要求完整填写相关信息。《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由党员本人保管,交纳党费时主动出示,并由党支部或党小组负责收缴党费的同志填写相关信息。

  三是党费收缴工作时限。每月26日前,党支部要完成所属党员党费收缴工作,并上交机关党委。

  四是党费专用存款账户。党支部要单独设立党费专用存款账户。党费专用存款账户要专户专用,不得将其他款项存入账户,也不允许将党费存入其他账户。

  五是党费财务管理。党支部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党费,严格党费使用审批手续,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和少数人说了算。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对不符合党费使用范围的,不得在党费中列支。列支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六是党费公示。党支部每年至少要由党支部书记在党员大会上向全体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并采取在显著位置张贴上墙等方式进行公示。

  七是相关资料留存。每年1月底前,党支部要将本单位上一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账目以及凭证、收据和党费缴纳使用情况公示的相关文字或照片资料归档立卷,永久保存,以备查询。

  党支部制度汇编

  目 录

  一、《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二、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三、基本组织制度类

  1、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2、民主生活会制度

  3、党员学习制度

  4、“三会一课”制度

  四、党组织工作类

  5、党员管理制度

  6、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7、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8、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9、“党员三日”制度

  10、党费收缴制度

  五、民主管理类

  11、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六、党风廉政建设类

  1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13、党内监督制度

  党建工作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党支部党建工作实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和支部委员根据各自分工开展工作。

  二、工作责任: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定期分析机关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按时收缴党费,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比例。

  (五)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性义务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支部委员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三)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四)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知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四、责任考核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局党委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机关支部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使之成为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

  (三)落实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机关党支部应在年度总结中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

  五、责任追究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机关党支部书记应在支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研究改进意见,在限期内作出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支部委员也应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研究落实改进意见。

  (二)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无起色的,建议提前改选该支部。

  (三)支部书记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党支部应及时给予教育。教育无起色的,应及时予以调整。

  机关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一、机关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范围:

  ①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指示的贯彻实施。

  ②对机关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③研究分析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群团组织工作。

  ④讨论决定干部奖惩。

  ⑤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

  四、支部委员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升干部和决定干部的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支部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七、支部委员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一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召开支部委员会要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

  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

  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二、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三、召开时间: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一般应安排在8至10月份。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四、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五、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准备,与会人员要根据会议的主题,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发言准备。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对党员的意见,以便更好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要提前请假。

  六、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落实,支部书记应加强检查督促。

  七、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向上级组织、纪检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八、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内外群众反馈,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党员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党员干部政治业务学习的要求,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业务理论水平,创建模范党支部,结合机关支部实际,制定如下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省、市、交通运输局党委有关会议、,整理,文件精神;党建工作业务知识;现代经济、科技、现代法律及其他知识。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及时充实新的学习内容。

  二、学习要求

  (一)每年年初根据局党委的统一安排,制定机关支部学习计划,学习计划要体现理论联系实际,紧紧抓住如何深入学习,怎样学以致用这个重点,突出主题、形成特色。

  (二)学习采取自学和集中学相结合的方法。重在平时自学,每位党员干部每周不少于安排2个学时自学,做到学习有安排、有资料、有读书笔记、有心得体会文章。集中学习主要采取学习文件、主题发言、聘请专家作专题报告、看辅导录像、参与社会实践、送出培训等形式,深化学习效果。

  三、学习时间

  机关支部组织集中学习,根据局党委年度学习计划进行,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2次,每年不少于24次,也可根据工作情况进行调整。

  四、学习准备与考勤

  (一)机关支部学习的内容、时间,原则上按照年度计划进行,特殊情况或需要调整学习内容或时间,由机关党支部书记确定。支委会负责准备学习资料,拟定学习安排,通知与会人员,并做好考勤、会议记录、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严格学习考勤。,整理,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度,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须向机关支部书记请假,并主动做好补课工作。。每季公布出勤情况,确保参学率90%以上。

  五、学习检查

  统一配发学习笔记本,党员干部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党支部采取检查学习记录、读书笔记、个别谈话等方式检查党员干部的学习情况及效果,并以适当形式进行反馈和交流。

  六、学习考核

  年末对党员干部学习成效进行综合测试,成绩优秀者给予表扬。年度学习缺勤10次(含10次)以上,无故缺勤2次(含2次)以上,年度学习测试或笔记检查不合格者,进行批评教育,年度评先评优不予以考虑并通报批评。

  “三会一课”制度

  一、机关支部党员大会

  (一)主要任务:

  1、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2、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

  3、接收新党员;

  4、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一般程序:

  (1)会前准备工作。支部委员会确定会议的议题,并就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情况形成初步意见和方案;发出会议通知,通知的内容包括会议的实践、地点、内容、议程等。

  (2)会议开始。宣布会议开始,报告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应超过应到党员数半数以上方为有效)、缺席数及缺席原因;宣布会议议题。

  (3)讨论。党支部提出意见和方案,大家围绕议题进行讨论,党员发表意见。

  (4)表决。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进行表决。有应到会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赞成,决议方可通过。

  (5)宣布表决结果。形成决议。

  (6)总结。主持人简要总结,并对如何落实大会决议作出具体部署。

  整个会议要制定专人进行记录,内容包括:

  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整理,党员出席缺人数、中心议题、党员发言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最后作出的决定等。记录要妥善保存并存档。

  二、党支部委员会

  (一)按照党章规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或3年。

  (二)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三)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四)会议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汇报、交流思想心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会议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

  开好党小组会注意抓好四个环节:

  (一)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

  (二)抓住中心内容力求统一思想;

  (三)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

  (四)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四、党课

  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由书记主持,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授课内容为:传达党的文件,党纪党风和党的有关知识教育、表彰先进人物、播放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录相,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的政治素质。

  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基本途径之一,是实现党的政治路线的重要保证,,整理,也是基层党组织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为加强党员管理,使党员能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籍关系

  1、党员因调动工作、学习及其他原因等离开所在单位,党支部和党员应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及时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

  2、党员一般应参加所在支部党的组织活动,外出学习或工作的,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

  3、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一般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外出时间在2—6个月之间的党员,则出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自身建设

  1、党员每年至少1次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以便党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和监督。

  2、党支部成员按分工,经过同党员交心谈心,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了解他们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意见、要求,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组织生活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2、每名党员应主动参加组织生活,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3、党员必须认真执行党的决议,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管理,由入党介绍人定期写考察纪实,并为他们提供锻炼的机会,预备期满,及时讨论转正问题,并按程序上报审批。

  四、民主评议

  1、党支部每年一次对党员在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和考核。

  2、严格依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党员本人的工作总结和检查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3、通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作出客观公正的评议。

  4、根据评议结果,采取适当方式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机关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违规责任

  1、对违纪党员,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根据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党支部可召开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对没有正当理由,6个月以内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并限期报到。经批评教育仍继续把组织关系介绍信留在自己手中、不交给转入单位的党组织,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或根据党章规定,按自行脱党处理。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程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党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宗旨等,端正入党动机。

  三、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经常同他谈心,帮助其进步。同时,注意在实践中考察其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

  四、选派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选派比较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短期集中培训班。未经集中培训的,不得发展入党。

  五、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六、接受新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在听取党支部、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半数才视为通过。

  七、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内,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基础上,按时作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年初要制定党员培训教育计划。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基本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时事政治等。

  二、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党课教育。

  三、每年年底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四、建立党员活动室,订发党报党刊,开展电化教育。

  五、机关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和考勤工作,做到学前有准备,学中有讨论,学后有总结。组织党员撰写心得体会。党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六、机关支部委员会可采取外出集中参观学习等形式,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等教育。

  七、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为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提高党员自身素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每年进行一次。

  二、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按照评议的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学习内容,并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动员。

  (二)自我评议阶段: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党员个人写出自我评价的发言提纲。

  (三)民主评议阶段:召开党小组会,在党员个人述职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小组党员开展相互评议,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进行测评投票。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征求群众意见。

  (四)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委会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讨论分析,结合支部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个党员形成组织意见,并同本人见面。同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组织考察必须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五)表彰和处理阶段: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支部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推荐到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必须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评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必须由支部大会讨论给予相应处置,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

  四、评议工作结束后,机关党支部支部形成总结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并接受检查和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要进行补课。

  五、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鉴定材料等,按规定及时装入党建工作资料袋,以便查阅。

  党费收缴制度

  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为切实搞好机关党支部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除非有特殊情况,方可委托其他党员转交。

  二、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一般应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由支部讨论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将其除名。

  三、党员必须按规定交纳党费,按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标准的规定,不可少交。党员自愿多交纳党费,可以不限。

  四、党费必须由支部专人负责,一般由支部组织委员管理,若需换届,必须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五、支部应按月将本支部收入、上缴党费的金额详细记入《党费收缴登记薄》。

  六、收缴党费人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不得个人长期保管现金。

  七、党费的收缴情况,支部应每半年检查一次。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为充分发挥机关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党务政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机关支部实际,制订本制度。

  二、下列事项,列为党务政务公开内容:

  1、机关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考评情况;

  2、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

  3、入党积极分子及建党对象培养、发展情况;预备党员培养、发展、转正情况;

  4、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或处理情况;

  5、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廉洁自律情况:

  6、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

  7、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

  8、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党务政务公开,采用党务政务公开栏发布、会议通报等形式,必要时,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先行公示,充分听取党员及党外群众的意见。

  四、党务政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

  五、 党务政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

  六、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报经支部书记审核,重要事项还应报经局党委审核批准。

  七、党的秘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八、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九、机关党支部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和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工作提出的意见。

  十、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及时反映,并合理采纳。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为贯彻中央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党风建设促进机关支部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倡导诚信意识、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特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支部书记、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和任务的贯彻落实。

  三、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道德法制教育,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四、严格遵守党的规章制度,严守党的纪律,不泄露党的秘密,不牟取私利,不铺张浪费,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维护党的形象。

  五、协助上级纪检部门做好机关支部信访件的调查工作,及时反映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协调、疏导工作。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每半年分析、研究一次支部廉政建设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廉政建设方面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党内监督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履行机关支部的监督职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支部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

  2、能否按时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3、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与决策规则,做到决策科学、民主。

  4、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5、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6、能否执行党和国家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

  7、能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8、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党内监督的主要形式:

  1、党组织的监督,即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互相监督和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

  2、党员之间的互相监督,即党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党员与党员领导干部之间的监督。

  3、纪律委员所实行的监督。

  (三)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定期检查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能否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督促定期开展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3、机关党支部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和廉政建设情况,要将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遇有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对于群众意见较大、有发生违纪苗头的党员干部,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应会同其分管领导对其进行批评帮助,提出告诫。

  4、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党支部接到对党员干部的检举和控告,有权进行初核,并报告上级纪检部门。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党员行使监督的民主权利,严肃处理阻碍党员正常行使监督权利和打击报复的行为。

  (四)监督保障:

  党支部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作用。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正确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对违反本制度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党支部制度汇编

  一、领导班子建设

  1、党建工作制度 3

  1、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4

  2、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6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8

  4、校长负责和校长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 10

  5、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制度 12

  6、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13

  7、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制度 15

  8、党务、校务公开制度 17

  二、党员队伍建设

  1、党员“一岗双责”目标责任制度 19

  2、党员教师家访工作制度 23

  3、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制度 25

  4、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5、关于定期评选表彰优秀党员教师的暂行办法 31

  三、群团组织建设

  1、教代会工作制度 33

  2、工会工作制度 36

  3、共青团工作制度 38

  4、妇代会工作制度 40

  5、少先队工作制度 42

  29

  党建工作制度

  一、落实领导职责。将党建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大局通盘考虑,制定出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确定一名总支成员负责抓党的建设工作。其他总支成员和各党支部按照部门、工作分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健全工作机构。校党总支工作机构为校办公室,所属各支部确定党务工作有专人负责。

  三、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出全校党建工作规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同时,结合教育行业领域的特点和党员队伍现状,分年度制定党建工作具体计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人和时限。

  四、建立专题议事制度。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针对本单位党的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五、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等,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民主化、公开化、规范化。每年向上级党委和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全面工作情况和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

  六、总支、支部班子按期换届,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1、“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学校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2、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向党员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向党员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等。

  3、支委会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制订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的措施;研究确定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支部工作事项;听取党小组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讨论研究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总结前期工作,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安排等。

  4、党小组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讨论党员的奖惩意见,研究落实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措施等。

  5、党课的主要任务是比较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行现代教育理论、现代科技和法律知识教育培训等。

  6、活动要求:

  (1)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一次,支委会一般每月一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

  (2)学校党支部要对“三会一课”作出统筹安排,拿出全年活动计划,固定党员活动日,确保党员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组织活动。

  (3)每次活动要准备充分,主题明确,记录详细。

  (4)所有党员都必须按时参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事先向党支部书记提出并得到同意。党支部要及时向流动党员通报组织活动情况。

  (5)组织活动要坚持质量,活化形式,解决问题,注重实效。

  (6)“三会一课”活动情况纳入党支部工作的年终总结。每个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对连续3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支部要找其谈话教育;对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劝其退党或予以党内除名。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一、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旨在及时沟通情况,研究工作,发扬民主,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充分发挥学校整体功能。

  二、联席会议由学校校长召集并主持,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出席对象为学校党组织成员和校长室全体成员。涉及有关方面的议题,可通知相关人员列席。

  三、会议研究、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1、讨论贯彻上级党政组织的决定、决议和完成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的方案;讨论本校工作的年度计划,落实学校行政办公会、党支部大会决议的具体措施。

  2、审议和制定本校招生计划、学校建设计划和发展规划。

  3、审核学校年度财务收支、决定比较大的经济支出方案,讨论研究教职工奖惩、生活福利发放方案,研究处理学校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4、讨论上报的重要报告和其他需要决定的事项。

  四、会议的主要程序:

  1、确定议题。由学校校长和党组织书记协商确定,并就议题提出初步意见。

  2、集体研究。可以根据议题内容,确定中心发言人。

  3、组织讨论。与会成员畅所欲言,积极发表意见。

  4、进行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赞成票或否决票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的,决议有效。如果意见分歧较大,一时形不成决议,要进一步酝酿,等待时机成熟再议。决议一经形成,党政成员必须认真执行。

  五、会议纪律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1、凡应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各项重大问题,任何人不得擅自作出决定,也不得用“碰头会”代替党政联席会。

  2、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议题,事前应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法办事。

  3、党政联席会议作出决议后,党政成员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并定期向校长室汇报落实进展情况。

  4、参会成员需强化组织纪律,不透露会议细节,注意保密事项。

  5、在具体实施中如发现决议与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不符或需要作重要调整时,要及时向校长汇报,必要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重新讨论后,按法定程序作出决定,不允许个人擅自更改或不执行决议。

  6、要指定专人做好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并经校长和党组织书记审阅签字后存档。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责任内容

  学校党组织和校长室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日常工作同时研究,同步安排。每年专题进行学习教育、召开民主生活会均不少于两次。校长、党组织书记对本校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各项要求,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纪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完善管理、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4、依法支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履行职责,调查、处理本单位违法违纪案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责任考核

  1、上级党委负责领导、组织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一般与学校领导干部考核、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2、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采用自评、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座谈走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其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

  4、上级党委纪委负责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责任追究

  1、学校党员、干部有违反责任制内容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作出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对学校廉政典型和举报有功人员给予相应奖励;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相应处分。

  3、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明确界定,不随意夸大无限上纲,不遮瞒掩饰不了了之。

  校长负责和校长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

  一、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上级部门赋予的权力围绕办学目标任务的实现,组织开展工作,实施有效管理,并对学校的各项工作全面负责。党组织书记是学校党的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的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二、校长室是学校的行政领导。其主要职能是: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抓好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指挥、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并实施有效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评价;坚持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建设好德育工作队伍,切实提高德育效果;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系统,抓好教学常规管理,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高素质人才;强化师德教育,建好师资队伍,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素质;搞好校园文化建设,逐步改善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生活环境。

  三、党组织是学校的政治领导。其主要职能是:切实抓好学校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监督校长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对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决策,支持校长充分行使职权;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配合校长抓好学生的德育工作;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对学校干部的教育、培养、考察,讨论校长对干部任职的提名;根据党章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党员的评议、鉴定工作;领导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共青团、妇代会、少先队等群众组织。

  四、实行校长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

  1、报告的内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情况;学校办学方向、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制订、落实情况;重大改革措施、重大经费收支、重大基建项目、重要会议和活动安排情况;招生计划、机构设置、干部选拔任用、人事安排和教职工奖惩情况;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执行、修订和废止情况;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和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落实情况;校长或学校党组织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重要工作情况。

  2、报告的时间:一般情况下,每学期开学和结束时,校长向学校党组织成员会或党员大会各报告一次。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上半年报告半年工作(截止7月31日),下年年报告全年工作(截止次年1月31日)。重大事项、特殊情况应及时作出专题报告。

  3、报告的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向本校党组织报告工作的形式由学校党组织根据需要确定,一般应以书面形式为主。

  4、报告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既不夸大成绩,也不隐瞒问题和不足;坚持按时报告、及时报告;坚持组织审议,相关党组织要认真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并向报告人反馈审议情况。

  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制度

  一、学习目的:

  提高学校领导班子的政治素质、思想水平和领导能力。

  二、学习内容: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政治、经济、法律、文学艺术、科学技术、教育教学改革等各方面知识。

  三、学习时间:

  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每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自学时间不少于40学时。

  四、学习方法:

  以自学为主,辅之以座谈、调研等,注意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开展讨论,提出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和措施,力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

  五、学习要求:

  1、学校党组织要结合学校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需要,定期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明确具体要求。

  2、每次集中学习要主题明确,精心准备,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3、学习讨论应名符其实,认真记录,积极发言,不得以研究工作代替学习。

  4、每人每年至少写一份学习体会文章或工作调研报告,与学习笔记一并交由学校党组织书记审阅。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上半年在7月底前召开,下半年在次年一月底前召开。有特殊需要时,可择时召开。开会时间、地点和要求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二、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就能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学校的决定、决议;能否自觉履行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能否坚持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能否为政清廉,遵纪守法;能否实践宗旨,密切联系群众;能否认真落实上次民主生活会确定的整改措施等事项进行检点、总结,查找不足,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做好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工作

  1、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本校工作实际及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确定重点议题。

  2、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由学校党支部(总支)书记于会前通过谈话等形式,转告相关人员,对有一定代表性或事关全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在会上通报。

  3、班子成员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4、召开日期和主要议题要提前5天报告上级党组织。

  四、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

  1、民主生活会由学校党组织书记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2、要坚持原则,讲究方法,既不回避矛盾,也不搞无原则纠纷;既勇于开展批评,又和

  风细雨,润物无声。要从团结发展的愿望出发,真正达到增进团结,解决问题,促进共同进步的目的。

  3、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制订整改方案。学校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分别制定整改措施,突出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人。同时要在学校党务公开栏中予以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会议要指定专人记录。在下一次民主生活会上要检查前一次民主生活会的效果。

  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制度

  一、评议的对象

  学校校长、副校长,党组织书记。

  二、评议的主要内容

  对照校级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评议。

  1、“德”是指干部的政治、思想表现。主要看干部的政治立场、党性修养和奉献精神,看干部立党为公、遵纪守法和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政会议决议的情况。

  2、“能”是指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主要看干部学习理论、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提高领导水平的情况;看干部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勤”是指干部的工作作风和工作责任心。主要看干部是否勤奋敬业,踏实工作,深入课堂,联系师生;是否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绩”是指干部的工作实绩。主要看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以及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益等情况。

  5、“廉”是指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主要看干部防腐拒贿的情况;淡泊名利、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爱惜国家资财、遵守公共财务管理和使用规定的情况;遵守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有关规定的情况。

  三、评议的方法和程序

  民主评议校级干部必须在市教育局党委和乡镇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具体方法和程序为:

  1、开展学习教育。提高校级干部的思想认识,以正确的态度接受民主评议。

  2、组织调查走访。召开师生、家长等代表座谈会,了解师生、家长对校级干部的评价和意见,并将座谈走访情况书面报告党委。

  3、校级干部个人小结。书面总结个人履行职责包括个人目标责任达成情况和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情况,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找出存在问题,提出今后的打算和措施。

  4、召开述职测评大会。述职大会由市教育局下派人员主持。学校全体教职工参加。在学

  校校级干部逐一述职后,由参会人员进行无记名测评。

  四、评议的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年底进行。

  五、评议结果的处理

  1、作为校级干部任用和年度考核定格的依据之一;

  2、按照有关规定向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有关校级干部本人反馈;

  3、对评议不称职对象进行诫勉谈话或作出组织处理。

  党务、校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校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方向、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

  2、学校党政组织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

  3、学校党政组织选拔任用干部及有关人事变动等情况;

  4、学校党组织培养、发展入党对象的情况;

  5、单位及个人受表彰、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查处情况;

  6、学校经济运行、收费管理等情况;

  7、学校基建管理情况;

  8、学校招生计划、政策、程序、收费标准、困难学生减免、招生结果等内容;

  9、党员党费的收缴情况;

  10、学校机构设置、有关人员分工、定岗定编、职称评聘情况;

  11、学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12、按规定应公开的其他党务、校务工作。

  二、党务校务公开的途径与形式

  1、会议型:党员大会、党组织成员会;党政联席会;教代会、校务委员会、工会会员大会、工会委员会;全校教师会、家长会、学生会。

  2、告示和公示型:设立党务校务公开栏以及移动标牌、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社会新闻媒体等。

  3、文件型:网络文件、书面文件。

  三、党务校务公开的工作要求

  1、学校应成立党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监督、处理党务校务公开的相关事宜。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分别是党务、校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工会主席是监督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设立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

  2、学校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应按照提供、审核、发布等规范的操作程序进行,坚持事前公开、征求意见,过程公开、阳光操作,结果公开、接受监督,做到及时、真实、全面。党务校务公开的每一项内容都必须有具体经办人和相关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党务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

  3、学校党务校务公开的资料应按年度及时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党务校务公开须接受上级党政组织的检查和指导。

  党员“一岗双责”目标责任制度

  目标责任制是学校党组织通过定期制定和落实党员目标任务,要求党员认真履行党员职责和岗位职责,在学校党的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一项管理制度,也是学校党组织落实管党责任,增强党员意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一项长效管理制度。

  一、目标责任的制定

  1、党员目标责任的制定由学校党组织统一组织,一般在每年年初进行。

  2、党员的目标责任必须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要求,体现共产党员先进性;必须包含学校党的建设任务和要求、党员所在工作岗位的任务和要求、党员加强自身建设的任务和要求等方面的内容;必须符合党员个人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个人特长和潜能的发挥。

  3、党员的目标责任要按照个人制定、群众评议、学校党组织审核把关的程序进行。

  二、目标责任的落实

  1、由学校党组织统一组织与党员签定《党员“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

  2、党员的目标责任内容要在学校党务公示栏内公示,以便个人对照、群众监督、党组织检查。

  3、建立健全党员业绩档案和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台帐,有效实施过程管理。

  4、学校党组织要结合学校党的建设、教育教学中心任务,定期创设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为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显现党员先进性提供平台。

  5、学校党组织定期组织党员目标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交流,强化党员的目标责任意识,促进党员相互学习借鉴,提高党员履行义务、践行宗旨的能力和水平。

  三、目标责任的考评

  1、党员履行“一岗双责”目标责任情况,每年年考评一次,一般与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活动一并进行,由学校党组织组织实施。

  2、党员要按照党组织的要求对自己一年来履行“一岗双责”目标责任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作出自我评价,并形成书面材料。

  3、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党员述职,进行民主评议;利用教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组织广大师生对党员进行评议、测评。

  4、学校党组织按照党员“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的内容要求组织考核。

  5、学校党组织根据党员自评、群众评议、专项考核的情况,对每个党员作出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等次,并以适当形式公布考核结果。对考核优秀的党员,党组织予以表彰;对目标责任落实不好的,由学校党组织书记要找其谈话,帮助分析原因,反馈群众评议情况。 党员活动日、党员学习制度

  党日活动是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是提高党员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的有效手段。为切实提高党日活动质量,更好地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制定党员活动日制度、学习制度。

  一、活动时间:

  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党日活动,具体时间由学校党组织确定,并相对固定。间周安排一次党

  员学习活动。

  二、活动内容:

  1、传达贯彻党中央及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和文件;结合本校实际讨论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研究本校党组织的重要工作;报告党组织一个时期的工作情况。

  2、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教育教学理论、科学文化知识、时事政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改革动态等。

  3、民主评议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汇报、交流思想、工作情况,讨论、处理其他党务工作等。

  4、能彰显时代特点和教育特色,促进党员作用发挥的其它相关内容。

  三、活动要求

  1、认真准备。党日活动要充分酝酿,科学安排,详细制订《党日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时间、内容、形式和要求。

  2、精心组织。党日活动要严格按方案实施,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注重思想性、时代性、趣味性与实效性。

  3、力求创新。党日活动要围绕本地区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和学校办学实际,围绕学校社区共建和教育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创新载体,形成鲜明的学校党日活动特色,促进党员活动质量的不断提高。

  党员教师家访工作制度

  一、家访任务

  党员干部每学期家访不少于20次;党员班主任每学年对所教班级的所有学生家访不少于一次;党员教师每学年家访不少于30次。

  二、家访内容

  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法规和政策,介绍学校教育改革的做法和成效,了解家长对学校教育的需求和态度;了解学生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社交往来、性情心态、个性特长、健康状况等信息;交流学生在校表现、道德修养、行为习惯、学习成绩、突出表现、存在问题等;指导家长做好家庭教育,引导家长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家庭育人环境。

  三、家访形式

  1、以走访学生家庭为主,信访、电访、网访为辅,做到普遍家访和重点家访相结合,临时家访和定期家访相结合,个别家访和集体家访相结合,全面了解学生的成长情况;

  2、办好家长学校,着力提高家庭育人水平和能力;

  3、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征求学生家长意见,开展家长、学生评学校、评校长、评教师活动;

  4、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加强学校、家庭、学生之间的交流。及时传递信息强化家校沟通。

  四、家访要求

  1、坚持科学安排,不得妨碍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学习生活;

  2、坚持廉洁自律,不得借机接受学生家长的礼品、礼金和宴请;

  3、坚持以肯定成绩、鼓励褒扬为主,结合学生个性发展特点,与学生家长研讨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教育方法;

  4、坚持与学生家长平等对话,虚心听取家长意见;

  5、坚持做好家访情况记录,经常总结反思家访工作,努力提高家访艺术和家访效果。

  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 党性分析

  (一)党性分析的内容和要求

  党性分析是党员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和《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检查自己在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组织纪律、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思想根源,进行自我总结。党性分析主要是查找存在问题,从个人的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找准薄弱点,不能报流水账,更不能避重就轻,敷衍了事。

  (二)党性分析的程序

  1、由学校党组织根据本校党员队伍建设的任务和要求,进行全面动员;

  2、党员在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认真进行自我总结;

  3、学校党支部认真把好自我总结材料的审查关。

  二、民主评议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

  1、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员的先进性意识;

  2、增强学校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推动清除腐败分子和不合格党员工作。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和程序

  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依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义务进行。具体内容结合本校党的建设任务要求,以及党员“一岗双责”目标责任的要求来确定和调整。

  1、民主评议。评议中要认真而又顶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在思想上有触动、认识上有提高;要分清是非曲直,敢于触及矛盾。自我批评要严于律己,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准确查摆自己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履行党员“一岗双责”目标责任方面的主要差距;对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有正确的态度;能够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拿出具体的整改措施。批评别人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本着对同志、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做到既帮助别人,又教育自己。领导干部要带头自我解剖,带头接受批评,带头评议别人。党内互评后,可采用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法,听取党外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

  2、组织考察。通过个别谈话、业绩分析、民主测评的方法,进一步了解党员的表现。

  3、组织鉴定。学校党组织对党员在一定时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表现情况作出书面的评价。组织鉴定的内容,一般涉及民主评议党员内容的几个主要方面。组织鉴定要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客观、公正,尤其对被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评为不合格党员和违纪党员的主要问题,要进行调查核实,逐个形成事实材料。组织鉴定应由学校党组织书记告知本人,并听取意见,允许党员说明自己的情况,甚至进行申辩。经过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由学校党组织对每个党员作出评议结果。评议结果的格次一般分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学校党组织将组织鉴定和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情况分别填入有关党员的《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党员本人签署意见并签名或盖章。

  三、民主生活会

  (一) 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和要求

  民主生活会是党员之间讨论工作,畅谈思想、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生活方式,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措施。

  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进行,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确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或延后召开的,必须党总支同意。

  (二) 民主生活会的程序

  1、民主生活会的方案,提前10天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会议日期和主题,须提前10天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充分准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同志,会前要向支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履行请假手续。民主生活会要认真按照确定主题与制定方案、组织学习、征求并反馈意见、撰写发言提纲、开展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通报情况、材料处置等9个步骤进行。

  2、民主生活会主要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就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以及党员之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交换意思,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协调工作的目的。

  3、民主生活会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既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又不能不负责任地伤害同志,要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达到团结一致。

  4、对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改进措施。对问题较多的成员,要做好工作,帮助其提高认识,改正错误。个别问题严重的,要按规定采取必要的组织、纪律措施。

  5、民主生活会要有专人记录。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将民主生活会的综合情况报告、原始记录、梳理后的群众意见及整改方案报上级党组织。

  党员进行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一般一年一次,具体工作可与党员履行“一岗双责”目标责任情况的年终考核同步进行。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

  公示制度

  一、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二、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书、自传、个人小结、思想汇报、培训证书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等材料。

  三、学校党组织要指定1--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参加一些党的活动,分配一定的工作,让他们经受锻炼和考验。

  四、入党积极分子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学习、思想等情况,学校党组织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五、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学校党组织成员会讨论同意,列为发展对象。

  六、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没有经过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得发展入党。

  七、学校党组织要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政治审查,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八、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在学校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是否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将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在学校党务公开栏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的主要内容是: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及职务、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培养联系人等。公示期间学校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反映、举报的接待和受理工作。公示期满后,要把公示情况及反映问题的调查结果,在学校党组织成员会上通报,切实把好发展新党员的入口关。

  九、实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预备党员因各种问题被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对有直接责任的学校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和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等,追究培养教育、考察谈话、核实问题、讨论审批等环节的领导或工作责任。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失职、渎职、搞不正之风的党员和领导干部,要视事实和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发展新党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学校党组织,不能评为先进党组织;问题严重的要责承相关学校党组织班子进行整改。

  关于定期评选表彰优秀党员教师的暂行办法

  为大力弘扬优秀党员教师在“办人民满意教育”和“建设教育强市”进程中的模范带头作用,锻造师德高尚、业务过硬、成绩显著的先进教师群体,根据教育局党委评选优秀党员办法,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评选范围、周期和名额

  根据教育局党委评选优秀党员办法,在全体党员教师干部中开展优秀党员的评选。评选范围之列。评选活动一般每两年进行一次,每次评选名额由教育局党委确定。

  二、评选条件

  1、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识大体,顾大局,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2、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诚心诚意为学生服务,为家长服务,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廉洁从教方面发挥表率作用,群众公认,社会评价高。

  3、模范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求真务实,勇于开拓,积极进取,教育教学水平高,教书育人效果好。

  三、评选程序

  1、学校党组织按照局党委评选条件、分配名额进行等额推荐、公示、上报。

  2、局党委组织人员对上报材料进行逐一审核,推荐产生“优秀党员”候选人。

  3、局党委组织研究确定“优秀党员”。

  4、召开表彰大会。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校党组织要认真宣传开展评选“优秀党员教师”活动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党员教师积极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来,积极营造学先进、争先进的浓烈氛围。

  2、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学校党组织精心组织评选活动。评选工作要做到客观、公正、透明,事迹材料要真实可靠,要向教学一线的党员教师倾斜。

  3、学校党组织要以此为契机,把开展优秀党员教师评选活动作为对广大教师进行师德教育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学习“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组织开展“学标兵、赶标兵、当标兵”的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体教职工的思想觉悟、师德风范和业务水平。

  教 代 会 工 作 制 度

  一、教代会依法履行以下职能:

  1、定期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章程、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教改方案、财务预算、基建工程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校长的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教职工的奖惩办法及其它重要的规章制度;

  3、审议通过学校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和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

  的重大事项;

  4、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二、依法建立和健全教代会制度。教代会代表以工会小组或年级组为单位,由教职工选举产生。教代会与工会换届选举同步,实行两会代表合一。每届任期三至五年,可连选连任。教代会代表对本工会小组的全体教职工负责,工会小组有权监督或撤换本小组选举的教职工代表。

  三、教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下的学校,教代会的代表应为全体教职工;50人以上的学校,教代会代表可为全体教职工,亦可按比例选举。代表的比例应在教职工总人数的30%以上,其中教师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根据需要可请有关领导干部、教职工、学生及其他人员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会议。

  四、教代会代表因工作调动或退休等其它原因,离开原工会小组,其代表资格自动消失,由选举的工会小组按规定程序增选、替补。

  五、教代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包括教职工代表和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其中普通教师以及妇女、青年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六、教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必须报上级教育工会,并通过各工会小组组长向代表说明情况。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教代会代表或学校行政组织提议,应及时召开教代会。每次教代会必须有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教代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定,必须有全体代表过半数以上同意通过方为有效。

  七、教代会实行报告制。教代会召开后的一周内,填写《郧西县实验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表》,报上级教育工会备案。

  八、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教代会同意不得修改。

  九、教代会可根据需要,设立临时性专门小组,专门小组的人选,在教代会代表中产生,经教代会通过。其主要工作是:审议提交大会讨论的有关方案;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大会的授权,审定属于本专门小组分工范围内需要临时决定的问题,并向下一次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检查和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代会的决议和落实解决提案中的问题;办理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由学校工会负责。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学校工会召集教代会代表小组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联席会议可以根据需要邀请党、政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十一、学校教代会工作考核与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工 会 工 作 制 度

  为更好地规范工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工会应按期换届选举,及时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研究布置工作,健全民主制度,正常民主生活。

  二、学校工会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市教育工会的决定,主持学校工会的日常工作;对学校重大问题提出工会委员会经集体讨论的建议;自觉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每年至少2次向学校党组织汇报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

  三、建立健全工会各项工作制度,及时制定学校工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相关活动,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四、做好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的执行;定期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

  五、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竞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学习考察及文艺、体育活动;协助学校做好评先评优等工作。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下发的文件规定和要求的贯彻落实。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教职工生活;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每两年组织全体教职工体检一次。

  七、与学校行政组织建立联系制度,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节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八、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定期向教职工公布,接受区教育工会和本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监督。

  九、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十、学校工会工作考核与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共青团工作制度

  1、学校共青团组织的基本任务是配合学校党政组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现代科技文化知识武装青年教师和学生,引导他们加强实践锻炼,努力把青少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适应未来社会需要,自觉为实现我国人民的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一代新人。

  2、依照《团章》建立健全共青团的组织机构,配齐团干部。学校成立团委,各年级、班级都要建立中队。

  3、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或两年,其中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团的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4、建立健全团的各项工作制度,实行委员分工负责制度、学生干部任期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制度,“三会一课”(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上团课)制度、团日活动制度、团员发展制度、团员档案管理制度、团费收缴制度、请示汇报工作制度等。

  5、按照“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员的大门”的发展方针,做好团的组织发展工作,努力壮大团员队伍。

  6、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帮助他们发挥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独立地、生动活泼地开展工作。

  7、表彰团的先进集体和优秀团员,向学校行政组织推荐表彰工作表现突出的队团员,向学校党组织推荐优秀队员作为团的发展对象。

  8、在青年教师中积极开展团的工作,带领青年教师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加强自身修养,努力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9、有计划地组织青少年参加社会、科技、生产劳动、文化体育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让青少年在丰富的实践活动中开阔视野,陶冶情操,增强能力,强健体魄。

  妇代会工作制度

  学校妇代会是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女教职工的群众组织,是妇女联合会的基层组织,是学校党政组织与女教职工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和维护学校女教职工的利益和要求。妇代会与工会女工委员会同步开展工作。

  一、基本任务

  1、配合学校党政组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教育和引导广大女教职工加强学习、努力工作,为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代表和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向学校党政组织反映她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在学校管理建设过程中充分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3、定期开展学习、交流和研讨等活动,提高女教职工的政治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4、宣传、表彰女教职工中的先进典型,积极向学校党组织和上级妇联推荐优秀妇女人才。

  5、关心女教职工的业余生活和身心健康,因地制宜开展各类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二、组织建设

  1、学校妇代会由学校女教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到五年。与工会女工委员会同步进行。

  2、学校妇代会受学校党组织领导,并接受区妇工委的业务指导。

  三、工作要求

  1、学校党组织要把妇代会工作纳入学校党组织整体工作统筹安排。

  2、学校要保证妇代会有固定的活动阵地和正常的活动经费。

  3、学校妇代会应定期组织活动,并做好活动记载。

  四、考核评价

  1、妇代会主任要定期进行述职,向学校党组织和女教职工报告工作情况,接受群众评议。

  2、学校妇代会工作考核与学校领导干部考核、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少先队工作制度

  一、基本任务

  少先队组织的基本任务是按照党的要求,在共青团的直接领导下,团结教育少年儿童,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勤奋学习,锻炼身体,培养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好品德和诚实、勇敢、活泼、团结的好作风,使少年儿童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全面、和谐发展,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组织建设

  1、学校根据初中部办学规模设立少先队大队部,大队部设1名大队辅导员,负责管理大队工作;中队设1名中队辅导员,负责管理中队各项工作。

  2、依照《队章》,建立健全少先队组织机构,配齐队干部。

  3、实行少先队干部会议制度。一般每周或隔周召开一次队干部例会,汇报、研究和布置工作。

  三、辅导员配备、培训、考核

  1、选派有一定少先队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热爱少先队工作,掌握教育基础理论和少先队工作基本理论、方法和技能的优秀教师担任大队(总)辅导员;选派思想进步,作风正派,热爱少年儿童的年轻教师担任中队辅导员。每学期根据上级团委、少工委和学校的工作计划,认真制定少先队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

  2、学校要定期对辅导员进行以少先队工作基本理论、方法、技巧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学习。

  3、落实《少先队辅导员工作条例》,并按《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的要求对辅导员工作进行考核。中队辅导员由大队部考核,大队(总)辅导员由所在学校或上级团委、少工委考核。

  四、阵地建设

  办好生动活泼、内容适合的板报、橱窗等学习园地和文化长廊;办好红领巾广播站;开辟或建好校外德育活动、实践活动基地,经常对少先队员开展行之有效的教育。

  五、少先队活动

  1、根据上级团队组织的要求,结合队员生理、心理特点,联系学校和社区实际,不断创新载体,活化形式,开展丰富多采的少先队活动,形成特色。

  2、大队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中队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小队活动每周不少于1次。

  六、表彰奖励 经常在广播、队报、光荣簿上表扬好人好事,每年“六一”或建队日前后,对先进集体、优秀辅导员、优秀队干部和优秀少先队员进行集中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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