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领导班子学法制度

发布时间:2021-09-12 来源:考研国家线 当前位置:首页 > 考研查询 > 考研国家线 > 手机阅读

【www.benqdjg.com--考研国家线】

学法指导是学习方法指导的简称,它是指教育者在一定的条件下,通过一定的途径,采取一定的方式对学习者进行学习方法的传授、渗透、指导、训练,使学习者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并能动地运用于自已的学习实践,进而形成自主学习能力的教育行为。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学校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领导班子学法制度

  第一条 为了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根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法制宣教股负责拟定局领导干部年度法律法规学习计划,经局领导审定后组织实施。局领导干部应分别制定自身年度学习计划和目标,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注重提高自身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条 局领导干部学习法律法规,采取自学与集中相结合的办法,坚持以个人自学为主的原则。集中学习,主要采取局长领学、专家讲座、集中研讨、交流体会等方式进行。每年安排两次,其中两次安排专家讲座辅导,两次安排交流学习体会。

  第四条 局领导干部学习法律法规的重点:法学基本理论;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与分管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条 法制宣教股负责局领导干部法制讲座辅导的组织工作,选聘授课的专家,提供局领导干部学习的法律书目。

  第六条 局领导干部集体学习法律法规时,特别是有专家讲座辅导时,各股室长(主任)和二级机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可根据需要列席参加。

  学校领导班子学法制度

  为了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和内设各办公室主任。

  二、本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要内容:

  (一)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

  (二)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

  (三)公共行政管理的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的基本原理;

  (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知识;

  (五)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三、由本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本单位领导班子每年度法制学习不少于30小时,要做好专门的记录。本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年底对全体职工学法情况进行检查,作为年终考核内容之一。

  五、坚持法制培训制度。由本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度分期组织本单位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并纳入年度领导干部培训计划。

  六、坚持举办法制讲座制度。由本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举办4次适合本单位干部需要的法制讲座,有针对性地对领导干部学法进行辅导。

  七、坚持自学与辅导相结合。本单位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法内容,加强自学法律知识,每年自学法律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

  八、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本单位领导干部要学以致用,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增强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事务的能力,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

  九、不定期专题召开主任办公会,研究解决全乡扶贫办依法行政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

  十、由本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度组织一次学法用法考试工作。

  学校领导班子学法制度

  一、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

  1、县委中心组和各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年初要制定年度学习计划,落实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教材、学习笔记、主持人、参学人、学习记录、声像资料等。

  2、党委(党组)中心组坚持集体学法与自学相结合,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3次。

  3、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要有学法专用笔记,每人每年写学法笔记不少于一万字。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心得和理论文章。

  4、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负责抓好分管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5、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6、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每年对全县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用法情况共同进行一次考核,并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学法考试,考试成绩装入领导干部本人档案。

  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

  1、在县委、党校成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中心,负责对全县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2、由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依法治县办、党校共同制定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年度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并组织实施。

  3、在组织好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的同时,还要抓好各类企业、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管理人员的法律培训工作。

  4、抓好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三、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

  1、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依法治县办共同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全县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情况进行考试考核。

  2、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一至两年进行一次,考试成绩装入领导干部本人档案,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之一。

  3、党委对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人大对拟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和两院领导及法职人员,要坚持任前考法制度,对考试不及格者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及格者应暂缓任用。

  4、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县委依法治县办每年共同对各党委、党组学法用法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把此项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选优、单位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评比的重要条件。此项工作连续两年被评为较差单位的,建议县委对主要责任者进行调整。

  四、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

  1、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依法治县办每年共同举办1-2次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大型法制讲座。

  2、全县每年要举办2—3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大型法制讲座。

  3、法制讲座内容要以宪法、邓小平法制理论、依法治国理论、市场经济法律知识和加入WTO有关法律知识为重点,并及时学习新颁布的法律知识。

  4、举办法制讲座要聘请律师或上级领导为主讲人,保证法制讲座质量。

  5、法制讲座要注重针对性,讲究实效性。

本文来源:https://www.benqdjg.com/kaoyanchaxun/70982/

考研国家线推荐文章

考研国家线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