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警示大会讲话范文六篇

发布时间:2022-04-23 来源:讲话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 > 讲话 >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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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就是说话声明谈话,或演讲和流行作品。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酒驾警示大会讲话的文章6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酒驾警示大会讲话

  同志们:
  今天,县委召开了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通过集中通报查处违纪行为,分析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用身边的事情教育身边的人,警告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案为鉴,吸取教训,进一步收紧法纪之弦。
  参加今天预警教育会议的有:乡镇、县委、部委、县各部门的领导小组成员,共计X人。
  主要议程有三个:
  首先,请X同志剖析XX案例;
  ………………
  第二项:请X同志剖XX案例;
  ………………
  第三项:请X同志剖析XX案例。
  ………………
  刚才,X同志对全县查处的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及传销案例作了剖析,X同志对查处的职务犯罪典型案例作了剖析,X同志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点案例作了剖析。总体感到,今年以来,全县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决有力惩处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持之以恒整治“四风”,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形成了正风肃纪、违法必究的强大震慑,提振了干群信心,净化了社会风气。但同时也要看到,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刚才的情况通报和案例剖析来看,有三方面问题值得我们高度重视和警惕。一是违反纪律的问题依然时有发生。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第X次党代会提出要求,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合理划定容错界限,规范容错认定程序,加大了提醒、谈话、函询工作力度和范围,为的是在破纪之初就及时咬耳扯袖,让他们悬崖勒马,防止越陷越深。但是,面对组织的良苦用心,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却置若罔闻,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甚至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对谈话函询回复内容含糊、故意隐瞞。二是违纪的问题依然时有发生。今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X件,处分X人,其中乡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X人,村干部X人,立案数、处分数均有明显增幅。这一方面说明我们的查处力度在不断加大; 另一方面也说明在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干部心存侥幸、我行我素,对中央三令五申的规定熟视无睹,对县委反复强调的要求置若罔闻,对身边的教训麻木不仁,依然不收敛、不收手。三是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依然时有发生。今年全县执纪执法部门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X件,党政纪处分X 人,其中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X人。基层“微腐败”呈现出发案数量大、涉案领域广、社会影响恶劣的显著特点。比如,个别村干部扭曲执行党的惠民政策,在低保申报评定中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直接侵害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些问题警示我们,管党不严,必然纪律松弛、歪风蔓延;治党不力,必然贪欲膨胀、百病丛生。我们要时刻保持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持续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坚决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下面,我就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再强调三个问题:
  一、汲取教训,全面认识违纪根源
  刚才通报的典型案例,虽然违纪违法形式不同,但深入剖析,根子都是“三观”扭曲,被享乐主义、拜金主义、自由主义侵蚀俘获,丧失了党员应有的政治信仰和为民宗旨,冲破了本应固守的纪律红线和廉洁底线,最终滑向违纪违法的无底深渊,教训惨痛,发人深省。
  一是理想信念动摇必然迷失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形象地比喻说,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不论是今天剖析的典型案例,还是查处的腐败案件,无一例外都是从信仰动摇、信念滑坡开始的。在中央电视台播放的《巡视利剑》专题警示教育片里,许多的落马官员都坦言,随着职务提升,年龄变大,看着商人们住豪华房子、坐豪华车、买私人飞机,思想就抛锚了,也追求像商人一样的物质生活。所谓“抛锚”,正是心中的信念“指针”偏离了方向、自身的“三观”出现了问题,最终失去拒腐防变的免疫力,滑向犯罪的道路。党员领导干部一旦丧失理想信念,就会利欲熏心、栽跟头,就会急功近利、贻误事业,就会违反党规党纪、触犯法律,走向人民的对立面。
  二是宗旨意识淡漠必然立场动摇。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坚持人民立场是我们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今年查办的腐败典型案例大多发生在扶贫领域,都和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我们的基层干部不思造福群众、回报社会,却凭借手中的一点权力损公肥私、雁过拔毛,贪占挪用老百姓的脱贫款、救命钱,真是胆大妄为、利令智昏。这些人之所以这样做,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忘记了初心、背离了宗旨,既没有站在群众立场,更谈不上尊重群众感情,借服务群众之名行侵公谋私之实,严重脱离群众,乃至背叛群众,走向了群众的对立面。
  三是自我要求不严必然底线失守。俗话说,“没有框的玻璃容易碎”。人没有自律就如同脱缰的野马,一定会被欲望所驱使,横冲直撞、不受节制,最终给自已惹来祸端,我们从很多案例都能看出,领导干部违纪违法,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平时不注意严格要求自己。很多身陷图圈的官员感叹,如果当初能够勤于自我批评,经常对照党章党纪衡量自已;如果当初能够坚持慎独、慎做、慎始,慎终,经常净化朋友圈社交圈; 如果当初能够守住做人、做事、用权、交友的底线,自已就能在各种诱感面前稳住心神、管住手脚,就不会走上违纪违法的不归路。
  四是监督约束缺失必然滋生腐败。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对于党员干部而言,监督就是一盏探照灯,把自已摆在监督里,习惯在“灯”下工作,贪腐的病毒就无所通形,“碰红线”的思想就难以萌芽。从今年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例来看,涉及微腐败、小官贪腐的问题十分突出,这说明我们在监督方面存在很大漏洞,还没有形成一套完备的约束监管机制,已有的制度也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让一些心存侥幸的党员干部钻了空子,最终违反红线。
  二、永葆本色,始终坚守为政底线
  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是沉痛的,违纪违法人员的警示也是十分深刻的。各级党员干部必须始终坚守政治信仰、坚守理想信念、坚守政治规矩,切实把牢做人做事的底线,严防腐败病毒的感染侵蚀。
  一要坚定信念,不忘初心。作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无论在什么岗位、从事什么样的工作,都要坚守初衷、牢记誓言。我们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筑牢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思想基石。要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始终牢记入党时的誓言,始终牢记共产党员的初心,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动上明确界限,不说违背党的原则的话,不干违背党的纪律的事,不做破坏党的规矩的人。
  二要为民利民,践行宗旨。我们党员干部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无论职务高低都是人民公仆,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为了人民。忘记了人民、脱离了人民,我们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会一事无成。各级党员干部要从内心深处深刻认识“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始终站在群众立场看问题、办事情,以感恩之心勤勉工作、回报群众,绝不能欺压群众、侵害群众的利益。各级纪检机关要高度重视基层微腐败问题,全面加强巡察督查和问责处理,特别是要紧盯精准脱贫政策落实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严肃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真正把群众利益维护好保障好实现好。
  三要从严从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一个党员干部是否能够健康成长,与教育管理和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密不可分。去年以来,县委在全县各级党组织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就是要求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做起,重温初心,锤炼党性,改进作风。当前,正值我县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各项工作任务都很重,但任务再重、工作再忙,却不能冲淡党的政治生活,不管什么职务、什么身份,只要是党员都必须履行好党员义务,按党章要求参加组织生活,接受党内教育锤炼。各级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小组会、支部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党课培训、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党费收缴管理、党员亮牌服务等工作,严格党性教育,经常性打扫灰尘、清除污垢、净化心灵,推动党员干部作风转变。
  四要遵纪遵规,守牢底线。守纪律、讲规矩是共产党人的政治基因。入了党的门,成为党的人,守纪律、讲规矩就不仅是对党庄严的承诺,更是责无旁贷的义务和终身必修的功课。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不断强化纪律观念,把党的纪律规矩牢牢刻印在心上,内化为修身做人的行动遵循,外化为干事创业的行动标尺。要看牢自已,经常学习对照党章和党内法规,把“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作为核心价值导向来把握,把“六项纪律”作为不可触碰的底线来坚守,切实做到以廉立身、以廉律己。要管住家人,认真践行“廉洁齐家”要求,按照党的规定管好配偶子女,守好家庭阵地,护好子孙平安。要谨慎交友,始终做到慎独慎微慎始慎终,自觉净化“朋友圈”“生活圈”“社交圈”,准确把握“亲”“清”政商关系,自觉做到公私分明、义利有节。
  三、扛起主责,落实管党治党要求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贯彻落实主体责任,以实际行动推动管党治党任务落实落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紧盯“重点事、重点人、重点问题”,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
  一要层层抓好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主责意识,坚持教育在前、预防为先,认真抓好党纪党规教育,强化反面典型警示,引导党员干部明底线,知敬畏;坚持日常为主、关键为要,统筹抓好党员干部“8小时”外的管理,认真落实定期层层约谈等制度,着力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人员的监管,构建点面结合的干部监督管理体系; 坚持督查问纪、追责问效,用好巡察和问责利器,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到实处。
  二要从严惩治腐败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扛起监督执纪职责,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把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等“三类人群”作为重点,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做到动辄则咎、违纪必查。注重抓早抓小,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教育提醒之功做在平时,有信访反映就认真分析,有线索就及时核查,有违规违纪就坚决查处,决不能因问题小、初次犯而不闻不问、不查不纠,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要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信访举报、执纪问责、公开曝光力度,紧盯“三个重要时间节点”,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占用公房等突出问题。要坚持有腐必惩,对党员干部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无禁区,既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中发生的重大违纪案件,集中力量突破和办结一批大案要案,特别是扶贫领域腐败问题,让“伸手者”付出代价,使企图者望而却步。要坚持“一案三查”,对每一起违纪违法案件,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续巩固“不敢腐”的高压态势。
  三要全面强化制度保障。积极探索实现从“不能腐”“不敢腐”到“不想腐”的有效途径。着力构建分层次有重点的预防体系,进一步健全监督体系,初步形成分类分层谈话函询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对列入高风险岗位重点人员的苗头性问题早预警、早提醒使党员干部“不能腐”;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从严查处腐败问题和违纪行为,严格落实通报曝光制度,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使党员干部“不敢腐”,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健全廉政教育机制,定期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每年开展1—2次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廉洁书画展览、建设廉洁家庭、进行廉政法规知识竞赛等活动,运用戏曲、歌舞等形式发扬本土红色廉政文化和优秀家风家规,引导党员干部形成“不想腐”的自觉。
  同志们,干干净净干事、清清白白做人,是对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希望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倍加珍惜手中的权力,倍加珍惜为党为人民干事创业的机会,倍加珍惜自己的前程和家庭的幸福,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清廉的形象展示于公众。

第2篇: 酒驾警示大会讲话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2004年5月31日发布的《车辆驾驶职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规定,驾驶职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每100毫升20毫克,并小于每100毫升80毫克为酒后驾车;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每100毫升80毫克为醉酒驾车。该规定将饮酒驾车,分为酒后和醉酒两个档次处罚,对醉酒后驾车最的处罚是吊销驾照5年。这是近几年来,机动车增长,有些驾驶员法制观念淡薄,酒后驾车严重而的硬性规定。

  人想知道,这大概喝多少酒会标准专家标准大体估算了一下:20mg/100ml大致于一杯啤酒;80mg/100ml,则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100mg/100ml,大致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

  到的白酒酒精度数,人体中每百毫升血液中含到100毫克酒精,不同的酒类的量化分别是:70度白酒约50克;60度白酒约75克;50度白酒约100克;40度白酒约150克,也一口杯的量;日本清酒约500克;红酒约600克;啤酒约3瓶或者6个易拉罐。

  社会问题,是多的原因的。民间有句俗话:无酒不成席。深厚的酒文化,并以敬酒为礼。在酒桌上,开车呀,都得靠边站。其实有些驾车者也并非不知酒后驾车的危险,在酒桌上开始也不想喝,往往是经不住劝,然后就渐渐状态,把和他人的安全抛于脑后。侥幸心理依然,总月月查天天查,风头火势过了就好了,有些司机还心存怨念:又醉酒,有必要这么严吗,汽车文明缺失,我国的汽车洪流来势汹汹,但汽车文明却滞后,关爱社会、文明开车、礼让行人的道德规范尚未管理到位。xx的管理多限于十字路口,更限于信号灯行驶,汽车在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驾驶视而不见,不管不问。对酒后驾车的查处也连续性。最后是法律不。酒后肇事的处罚,更缺少教育性惩罚。总之,各原因综合作用酒后驾车肇事多发的,这里面有管理位、法律不的管理、制度上的因素,也有文化的原因。治理酒驾还要从多入手。

  人饮酒后驾车,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对光、声刺激反应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也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功能障碍,无法判断距离、速度。情况下,驾驶员在饮酒的情况下,前方有危险情况,从视觉感知到踩制动器的动作中间的反应为0。75秒,饮酒后尚能驾车的情况下反应要减慢2—3倍,同速行驶下的制动距离也要延长,这大大了失事的性。资料表明,人呈微醉状开车,其事故的性为饮酒情况下开车的16倍。饮酒驾车,是醉酒后驾车,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是严重的。2009年8月24日晚,合川区云门镇三合村村民李某,在亲戚家饮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无号牌的两轮摩托车回家。21时20分许,车行驶至合武天星路段时,酒精的麻痹作用,李某驾驶摩托车的车速过快再加上灯光不好,判断失误,将路边行人撞成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酒后驾车,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

  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对视野边沿的危险隐患难以,易事故。20xx年6月12日晚9时许,合川区假日大道一起酒后驾车一死一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当天中午,合阳镇居民祝某和曾某为朋友庆祝生日,饮酒至晚上21点30分许,祝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搭乘曾某从假日大道的书香世家往移通学院方向行驶,当行驶假日大道中段时,撞击堆街边的混凝土上,搭乘职员曾某当场死亡、驾驶人祝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饮酒是人与人交流的,可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就了,饮酒人祝某在饮酒后仍然驾驶摩托车还搭乘他人同行,晚间在城区街道上行驶,酒精的作用,视线模糊,堆街边的大堆混凝土都没看见,正面撞击,断送了他人和的生命。血的教训,生命的呼唤,应该让饮酒后正预备驾车的朋友,警醒!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力不从心的事。最后饮酒后易困倦,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惫驾驶的。

  酒后驾驶要用"重典",是人,一律从严处罚,让驾驶员不敢酒后逞英雄。不让惨祸需要"重典"来保障。我国的《交通安全法》和《刑法》规定,酒后驾车致人重伤和死亡或者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后果,司机将会被以交通肇事处以三年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显得太轻。要解决成本太低问题,就要我国的交通安全法制,甚至进步到刑事层次上,《刑法》酒后驾驶需要探讨。

  令行禁止。我国各地交通执法应该检查酒后驾驶,检查常态化,执法在处罚时一视同仁也有待改进。

  严查酒后驾驶专项整治活动,固然让酒后驾驶在短内大幅,但异地执法、路口设卡检查、重办严治等办法,执法成本高,警力也,也不持久。杜绝酒后驾驶,教育是。要对司机禁酒教育,更要对所公众类似教育,要宣传媒介,不厌其烦地宣讲酒后驾驶的严重危害,强大的.舆—论,让民众从内心支持严查酒后驾驶行动,劝说、监督司机不要酒后驾车。驾驶员法制教育,使其真正认识到酒后驾驶是。

  从细微处入手:"酒后代驾"服务;餐饮娱乐场所为客人开设"酒后代驾"服务,或由开通"酒后代驾"服务专线;免收酒后过夜停车费:餐饮娱乐场所免收酒后客人的车辆过夜停车费,支持客人在酒后放弃驾驶;在酒标酒单上印制警示令:将"酒后不驾车"的宣传语、漫画等印在酒瓶的商标上及餐饮娱乐场所的酒水单上;社会服务令:除规定的处罚外,酒后驾车者还要到医院做义工;侥幸心理:消除人们"少喝酒不开车"的认识误区,剖析酒精对驾车者的和危害,警示人们放弃侥幸心理;配备"车德"卡:在每辆车上配一张"车德"卡,每次被查到酒驾就在"车德卡"上做记号。

  社会监督;录制亲情提示音:录下孩子童声"爸爸,喝酒别开车,我和妈妈在家等你"手机定时提醒录音,从晚上7时开始,每小时提醒1次;为醉酒者友情叫车:为醉酒者(是朋友陌生人)叫辆出租车;车友会的作用:由车友俱乐部向全体车友发出倡议酒后驾车,车友之间互相监督。

  依然,从处罚来说,对酒后驾驶,乃至交通,处罚在操纵还很不规范,弹性,人靠关系就能轻松消往违章记录免予处罚,客观上了更多人的侥幸心理。要严打酒后驾车,应该从健全法规和能力两个入手,法律的严肃性,而一时的所谓专项整治行动。当然,各个城市情况不同,该办法未必普适性。从角度来说,在治理酒后驾驶中多人性化的创新并非不,而关键在于城市管理者愿意创新。

第3篇: 酒驾警示大会讲话

  酒驾治理,“常治”不如“长治”公安部统一部署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严格要求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其中把抵制“酒后驾车”放在首要位臵,这说明酒后驾驶机动车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违法行为,也是一种极不文明的驾驶行为,应当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关注,为此,公安部在全国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为响应该项行动,笔者所在的宜宾市长宁县也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行动,在行动期间,仍然有不少驾驶员顶风作案,治理行动时间刚过几天,就有不少驾驶人就开始谈论,交警部门治酒驾结束了,少喝点没问题,可见,建立一套整治酒后驾驶的长效机制已经十分必要,只有建立一种治理酒后驾驶的长效机制,才能更有效地遏止酒后驾驶,遏制酒驾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危害。

  1、降低视觉功能。驾驶人在行车中,大多数信息都是靠视觉获得的,而驾驶人饮酒后,视线模糊,尤其是对色彩感觉功能降低,直接影响了驾驶人对有颜色的信息选择反应的识别功能。

  2、降低识别能力。驾驶人饮酒后尚能驾车情况下,反应有两个不一样,一是驾驶人会出现远视,视近为远,二是视物的立体感上发生误差,视大为小。所以,许多酒后驾车者发生撞电杆或与前方车追尾相撞,就是这个原因。

  3、降低注意力。酒精对脑组织的亲和力较强,饮酒后酒精对人的中枢神经起麻醉抑制作用。因此导致驾驶人注意力涣散,反应能力下降,思维迟缓,技术操作的精确度降低,由此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4、降低驾驶能力。驾驶人在没有饮酒的情况下行车,发现前方危险情况,从视觉感知到踩制动踏板的动作中间反应时间一般为0.75秒。而当饮酒驾驶人体内酒精浓度达到0.3%时,驾驶能力就有所下降。

  二、酒后驾驶屡禁不止的原因。

  1、传统文化的原因。在我国,饮酒是公众间增进感情,处理事务的重要手段,俗话说“无酒不成席”,老人祝寿喝“寿宴酒”;孩子出生满一月喝“满月酒”;嫁女娶媳喝“婚嫁酒”;事业成功喝“庆功酒”,高兴时“把酒言欢”“不醉不归”。今天,在以汽车这个现代文明产物为代表的机动车普及的时代里,更多的人们参与到驾驶车辆外出上班、聚会的行列,餐桌上高兴或伤心之余,来些酒以示情怀,酒过三巡驾车回家,从而引来越来越多的交通事故。

  2、心理因素。主要表现为逞强心理与侥幸心理,朋友相聚,以酒助兴,争强好胜,不喝到一定份上不够朋友。更有人在大吹其牛:半斤漱漱口,一斤润润喉,二斤车照驾,早把交通安全抛至脑后。

  3、执法环境的原因。常在路上执勤的一线民警不难遇

  到这样一些情况:酒后驾车者被执勤民警查住后,借着酒劲,辱骂民警,有的还围攻殴打民警,更有甚者还反告交警打人。有的摸起随身携带的手机,呼朋唤友为其讲情。另外,酒后驾驶行为一般发生在晚间,而这一时段路面值勤民警相对较少,而且大多值勤民警以巡逻为主,因此也很难查处。饮酒后驾车的主要是集中在私家车、摩托车等车型,一般的行驶路程较短,又大都是在夜晚交警下班期间行驶,隐蔽性较大,不易被发现。这样容易使酒后驾车人养成一种侥幸心理,从而助长了酒后驾车的坏风气。

  三、建立酒驾治理长效机制刻不容缓。

  1、宣传为先导,形成禁止酒驾的舆论氛围。要加大新闻媒体的宣传力度,加强禁止酒驾的社会面的宣传,不仅要加大交通安全法法规的宣传,同时还要加大对酒驾危害性的宣传。

  2、严查为手段,形成高压态势。把日常管理和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相结合,在易发生酒驾的午后、晚

  间和酒店相对集中的路段,加大警力投入,实施严格检查。

  3、抓源头管理,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进一步规范驾驶人考试制度及驾驶人管理制度,严把办证、安全教育培训关。通过对交通法规、车辆操作技术的学习,驾驶人就会有较强的安全意识。

  4、加大科技投入,提高查处能力。现有的酒精检测仪,

  数量少且精度不高,以此来取证难度大。如果要抽血化验,则在时间、精力、财力等各方面均需大量投入,而且在化验期间又给违法人一些“找人说情”的机会。

  5、发动社会力量,建立举报监督制度。要积极争取社会各届的支持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建立举报、监督、奖励制度,发动群众发现酒后驾驶行为立即举报,同时可以鼓励商家推行酒后代驾的业务,在酒驾治理的过程中既要“堵”,又要“疏”,双管齐下。

  6、完善交通立法,建立良好交通法制环境。在现有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交通立法,加大对酒驾的惩处力度,提高酒驾的违法成本。同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交通法的教育普及作为法制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我想,只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形成种人人监督、人人劝阻、人人管理的氛围,广大驾驶人自觉树立为了你、你的家人和他人的幸福,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的高尚社会公德,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就一定会大大减少,交通事故就一定会大幅度下降,人们的出行安全感就一定会大大增强。

第4篇: 酒驾警示大会讲话

  同志们:

  刚才,XX支队长就规范涉酒驾驶案件办理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我十分赞同。涉酒案件历来是交警执法的重中之重,备受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

  为推动涉酒案件的规范办理,省交警总队去年3月2日下发文件,要求对2018年2月1日前未办结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案件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案件逐一排查、查清底数,进行全面清理。接文后,市交警支队积极开展此项工作,严格落实总队要求,于今年10月份起,对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以来我市的4905起涉酒积压案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数个月的艰辛工作,截至12月7日止,我市涉酒积压案件已办结3710起,剩余总数1195起。其中办结率排在前五位的是环城大队(100%)、警卫大队(100%)、高新大队(98.59%)、特勤大队(98.11%)和长沙县大队(96.32%);排在末三位的是浏阳市大队、机动大队和望城区大队。末三位中尤其是望城区大队和浏阳市大队,不仅积案总数较多(望城区993起,浏阳市466起),而且清理工作进展得不太理想(望城区清理了584起,浏阳市清理了255起)。尽管未清理的积案中有一部分是报撤的,但这还是表明两个大队在平常办理酒驾案件中就不够规范,存在比较大的问题。

  酒驾案件处理不及时,不仅降低执法公信力、损害法律威严、埋下严重执法风险隐患、带来难以预料的执法风险,同时也会影响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效果。就如何进一步依法依规办理、及时高效处理此类案件,我谈几点意见:

  一、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严格规范涉酒案件办理工作

  涉酒驾驶案件是交通执法中处罚最重的几类案件之一,也最受到社会的关注,最容易影响法律的权威。甚至可以说,处理好一起酒驾案件处理所能产生的法律威慑力,相当于处理许多起其他普通交通处罚案件所产生的威慑力。法律越有权威,我们工作效果也就越好,所产生的社会影响也就越好。我们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社会公众对我们的看法。我们越严格、越规范,就会越受到尊重,反之亦然。

  同志们,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明确把“严格执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的一部分。同时,《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要求推进执法规范化。执法规范化是大势所趋,在涉酒驾驶案件这样重要、敏感的案件上尤其要注意执法的规范。

  今年3月以来,省厅总队三次发文要求各市支队对酒驾未办结案件进行清理,这是走好酒驾执法规范化的第一步。各大队要按照相关要求,继续做好积案清理工作。同时,要按照省厅《关于全面深化全省公安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涉酒案件办理。

  同志们,市局党委对涉酒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我们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不负人民所托,不让组织失望,争取让长沙市交警支队成为湖南省规范涉酒案件办理的典范!

  二、要围绕全监督的举措,扎实抓好当前相关案件办理

  第一,要按照省厅总队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清理工作力度。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每一起未办结案件的清理任务都要具体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做到定案、定人、定责、定期限,确保在今年4月1日前将未办结案件清理完毕。对于2018年2月1日以后发生的酒驾案件,要按照总队要求,全面客观收集证据、严格规范执法办案、强化倒查追责。

  第二,要严格落实市局印发的《长沙市公安局关于规范查处涉酒案件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于新发生的涉酒案件的查处,除了要遵守省厅关于执法规范化的相关规定外,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确保涉酒案件的查处流程规范化。同时,要善用酒驾监管系统,杜绝在酒驾查处过程中以延迟检测、纵容当场喝水稀释浓度、“了难式”不立案处理等方式包庇酒驾行为的现象。

  第三,要按照支队相关规定,规范涉酒执法管理系统及酒精检测仪的使用。对驾驶人血样提取及酒精含量检测,要按照支队下发的工作规范进行。要落实支队酒驾执法工作安排,但不要搞“唯任务论”、“唯数量论”,要进一步提高酒驾执法质量。

  三、要树立零容忍的态度,切实落实涉酒案件执法监督

  首先,要对积案办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不符合撤销情形予以撤销的、在清理工作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鉴定报告,尤其是将酒驾案件修改为其他违法行为处罚的,一经发现要坚决追责;对清理工作不力的,要约谈大队主要领导说明情况。

  其次,要运用好大联合交通管理中心情报信息平台中的涉酒执法监督模块,严格办案程序。对不按照程序办理案件的,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予以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对于实践中存在的采取吹气前“了难”、使用未注册仪器、进行虚假鉴定等方式逃避监管的,借鉴深圳市对民警执法的督察办法,安排专班对酒驾执法视频进行督察。发现执法视频与案件不一致、有抓获视频而没有立案侦查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开始督察程序。对酒驾案件办理中违反办案程序、该立案而不立案的,要按照相关工作规定进行追责;在办案过程中存在徇私枉法、受贿等情况的组织或个人,移交市局纪检监察组处理,绝不姑息!

  以上就是我的意见,谢谢大家!

第5篇: 酒驾警示大会讲话

  “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在电视上天天看到浙江省禁酒驾代言人小强给我们的温馨提示。“莫与人抢道,别跟车赛跑,赶路不差这几秒。”“超员超速害人害己,遵章守法皆大欢喜。”这样一串串有关交通安全的宣传标语,经常出现在报刊最显眼的版位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每天媒体也对交通安全方面的内容作报道,时刻敲响安全的警钟。
  笔者不会驾车,也对这些类广告似乎抱着与我无关的态度。但从去年亲自经历酒后驾驶被查,令笔者吸取了终生的教训。
  去年我到一个司机朋友家去窜门,热情的司机朋友和贤惠的司机夫人摆起了饭菜,上起了酒,于是我每人喝下了一瓶啤酒。酒毕饭饱两个小时后,司机朋友接到单位领导打来电话,安排他马上到机场去提货,临走时司机朋友硬是把我叫上车。于是我坐在副驾的位置上,我们就上路了,刚行驶几分钟,有位交警同志为我们行了个礼,司机朋友将车停了下来,交警同志拿着酒精测量仪检测。检测结果酒精度超标,交警叫司机朋友把证件交给他登记后,交警就直接将车开到交警队去了。留给我们只有一张罚款单,上面写道:“罚款五百元,扣12分,三个月内重新参加满分考试” 。那次酒驾,我站在人情的份额上给司机朋友捐了几百元,作为小小的同情补助。但那次酒驾的教训在我心中永远留下迁悔的阴影……
  交通安全成了每个人茶前饭后的话题。然而,很多关于车祸的故事,百分之八十是由于司机酒后驾车酿出的惨局。
  打开网站搜索“酒后驾车”,映入眼窜的是一篇篇关于血案的故事,我们不得不去思考!在平日的生活中,需要我们时时刻刻地牢记:安全从我做起,拒绝酒后驾车!
  请记住小强的那句话“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

第6篇: 酒驾警示大会讲话

  今年又有兄弟单位因醉驾被处理的事,大多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下班之后的八小时之外,少不了各类的应酬,应酬就少不了喝酒,喝酒之后的行为就很难控制,只有时刻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生命,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才能把法律约束内化为一种道德自觉,从而真正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习惯,从源头上杜绝酒后驾驶事故的发生。
  首先从违法成本来说,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从共同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
  其次,为什么喝酒后驾驶机动车会有很大危险。1、触觉能力降低,精神亢奋。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刺激和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转向系统,并且容易兴奋,过分地自信。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剌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3、视觉模糊。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辩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判断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少,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4、心态不正常。在酒精的刺激下,驾驶人往往会过高地估计自己的能力,判断能力、分析能力、操作能力明显迟钝而引发交通事故。 5、易疲劳。饮酒后由酒精的作用,80%人易出现肝留迷,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困倦、打磕睡,表现为行驶不规范、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而引发交通事故。科学研究发现,驾驶员在没有饮酒的情况下行车,发现前方有危险情况时,从视觉感知到踩制动器的动作中间的反应时间为0.75秒,而饮酒后驾车反应时间要减慢2—3倍,同速行驶下的制动距离也要相应延长,这大在增加了出事的可能性。资料表明,人呈微醉状开车,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为没有饮酒情况下开车的16倍。所以,饮酒驾车,特别是醉酒后驾车,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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