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读后感三篇

发布时间:2024-04-26 来源:读后感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 > 读后感 >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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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读后感三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读后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龙华店乡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局面,根据市纪委的具体要求,特签定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部门负责人。

二、责任要求

1.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法规制度,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准则》及各项法律的自觉性,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领导及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3.严格标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公开、公平、公正地完成组织发展、困难救济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

4.要严格遵纪守法,建立规范的经济账目,随时接受乡财政的检查,杜绝贪污和经济违纪。

5.节约、合理开支办公经费,规范管理集体财产,严防假公济私。

6.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7.积极支持纪检及监察机关或职能部门履行职责。

8.坚持求真务实、艰苦创业,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做到群众公认、履行职责圆满。

 三、责任考核

1.积极配合乡党委对村班子和村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工作。负责好对所辖党员干部的考核。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

2.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和工作总结的一项重要内容。

3.对因教育和管理不力导致本单位所辖人员发生严重违纪问题,要承担领导与管理责任。

4.主动向乡党委汇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本单位出现的违纪问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四、奖励及责任追究

1.达到下列要求的责任人给与表彰奖励:

(1)责任心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绩突出,年度内未出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事件,大多数群众满意;

(2)严于律已,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受到群众的好评;

(3)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勇于检举违法违纪问题;

(4)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显著效果;

2.责任人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情节较轻的给与批评教育或责令作出检查。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依法规追究其责任:

(1)对出现的严重问题不及时上报、不认真解决,或对存在的问题不按要求整改的。

(2)对问题隐瞒不报,包庇违纪行为,干扰、阻挠、妨碍职能部门正确履行职责的。

(3)对群众反映问题不及时查纠,酿成严重后果的。

(4)不接受乡纪委或群众监督,因失职渎职给乡或村造成重大损失的。

【篇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读后感

为切实抓好自身及分管部门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根据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相关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章》严格要求自己,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州委州政府八条规定、县委县政府六项规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反对“四风”。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自身和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反腐倡廉、抵御不正之风的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牢自身“为民、务实、清廉”形象,实现分管部门风清气正。

三、主要工作

(一)强化理论学习,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一是定时间学,自觉养成每天学习1小时的习惯(长期坚持)。二是定内容学,重点学习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

近平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纪法规知识的学习(长期坚持)。三是定效果学,通过学习,结合实际,每年至少撰写两篇学习心得体会(长期坚持)。

(二)强化教育警示,时刻保持对党纪国法和权力的敬畏。一是坚持利用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典型案例,教育警示自己和分管部门的同志(长期坚持)。二是组织分管部门负责同志开展一次现场警示教育,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大邑县新源监狱(5月中旬)。三是树立法治思维,坚持做到依法用权,依法行政,用权为民,用权为公(长期坚持)。四是坚持做到不逾越党纪国法的红线和底线,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不插手工程项目,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收受红包、礼金、会员卡(长期坚持)。

(三)加强工作统筹,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分管部门工作统一安排、统一部署。一是坚持做到在安排部门分管工作的同时,将党风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同安排,同部署(4月底前)。二是加强工作督导,指导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机制和工作措施(4月底前)。三是加强对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的政治理论教育,到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上一次党课(7月上旬)。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规定和制度落到实处。一是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率先垂范,身体力行,要求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做到的自己一定先做到,处处带好头,做好榜样(长期坚持)。二是加强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的督促检查,对分管部门、联系乡镇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督查正风肃纪“9+2+1”方案的落实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长期坚持)。

(五)畅通信访渠道,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一是积极主动关注民生,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主动向干部和群众征集意见,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长期坚持)。二是坚决查处分管领域内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长期坚持)。三是指导分管部门和乡镇强化政风行风建设,坚持阳光服务,加大各项事务公开公示力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相关部门监督(10月底前)。

(六)做好定期分析,切实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经验与做法。一是撰写好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分析报告(7月中旬前)。二是撰写好年度述职述责述廉报告(12月中旬前)。

【篇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读后感

为贯彻落实上级和局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使中心各项工作做到依法行政、求真务实、廉洁高效,促进交通运输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对本人自身的党风廉政状况负全部责任。

 二、责任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模范遵守各项党风廉政、监督制度,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并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2、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理论、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中央保持一致,廉洁奉公,扎实有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严格执行党员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4、重视自身八小时工作时间外的党员形象,对本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查自纠,及时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5、及时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反映和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积极协助处理。

6、在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同时,经常关心身边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对当事人予以提醒、批评和帮助,促使其改正。

 三、党风廉政建设承诺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单位各项工作制度,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2、按时参加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学习,积极参加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定期向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个人及本单位、本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3、正确履行超限治理和运输市场整治职责,公正执法、秉公办事,不乱收费、乱罚款,不吃、拿、卡、要。

4、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或进行营利性经营活动。不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亲属无利用本人的职权和影响力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

5、不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不到与行使自己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6、严格遵守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不违反规定使用公车。

7、工作中不弄虚作假、谎报成绩,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的,不参加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违反社会公德。

8、工作时间不上网炒股、打游戏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9、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10、按时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各种事项。

 四、责任考核

每年结合年度考核对党员廉政进行小结自查和民主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工作评定、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责任追究

1、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员、干部是自身党风廉政情况的直接责任人。

2、责任追究:对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需追究责任的,按照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规定,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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