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篇

发布时间:2021-12-30 来源:考研国家线 当前位置:首页 > 考研查询 > 考研国家线 >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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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案,是指根据评估分析或经验,对潜在的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影响程度而事先制定的应急处置方案。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招聘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招聘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成都市青白江区劳动力市场招聘会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按照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劳动力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成劳社办〔2009〕417号)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关于实施国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决定》、《成都市劳动力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劳动力市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为切实保证劳动力市场招聘会的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带来的危害,保障求职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危害。

  (二)坚持预防为主。加大宣传力度,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行政管理,增强防范能力,将预防与应急处理有机结合起来。

  (三)坚持属地为主。落实属地管理职责,谁主办、谁负责。

  (四)坚持快速反应。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准确了解、掌握事件的情况信息,分析发展动向,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

  (五)坚持协调结合。按照职责分工,将信息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工作。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工作机构

  在区劳动保障局维护稳定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区就业服务管理局设立区处置劳动力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办公室。

  (二)工作职责

  区处置劳动力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劳动力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等工作,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培训等保障;监督和管理本区内直属管理的各类劳动力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预防工作的落实;及时上报并处置本区内劳动力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配合区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发布劳动力市场招聘会事件对外相关信息。

  三、做好预防和监测

  (一)区处置劳动力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办公室要指导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及各职业介绍机构对劳动力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的预防与监测。加强信息收集分析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二)我区内的中介机构没有场地条件和组织机构人员的原则上不得组织大型招聘会;具有一次性可容纳200人以上的场地组织招聘会的应按规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项目,并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到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三)我区内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和各职业介绍机构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主办单位要事先上报区处置劳动力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办公室备案,并根据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现场秩序正常,如遇突发事件能有效控制和迅速处理,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报送区政府应急处理机构和劳动保障、公安、消防等部门。

  (四)区处置劳动力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办公室要及时对已审批举办的招聘会进行现场巡查和指导,在招聘会现场公示举报电话,受理举报投诉,规范招聘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五)区处置劳动力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办公室在接到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响应,并将信息迅速通报相关职能部门,防止事件的进一步扩大。同时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趋势,根据事件的发展状况和严重程度,及时上报上级劳动保障部门。

  (六)区处置劳动力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办公室要督促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严格落实责任制度,加强沟通协调,保证应急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不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四、应急事件预防及处置方法

  (一)人员拥挤踩踏事件。进场时应在有关人员的统一指挥下,有序进场。因举办开始时间未到,门前出现人员拥挤,并有可能出现踩踏事件的,应提前打开进口,在安全保卫人员的统一指挥下,有序进场。因场内人员容纳有限,出现人员拥挤,并有可能出现踩踏事件的,应一方面由安全保卫人员把持进口,现场内人员拥挤情况,可采取暂停进人或凭求职相关证件入场,无关人员谢绝进入;另一方面打开所有通道,由安全保卫人员安排无关人员出场。在此期间,应安排一定力量,加强场内巡视,防止出现拥挤踩踏事件的发生。对于一些招聘摊位前出现应聘人员较多的现象,应安排工作人员与招聘单位联系,采取增加人员、简化审查程序、先留材料事后洽谈等应急措施,尽快疏散人员。当出现人员有意外伤害事故的时候,应立即将伤者送到招聘会现场的医务室进行紧急救治,伤势较重的迅速拨打“120”送当地医疗机构救治。

  (二)火灾事件。招聘会前要严格检查消防设施,保障消防通道的畅通。发生火灾时,招聘会工作人员应视情况在第一时间拨打“119”联系当地消防部门救援,拨打“120”联系当地医疗机构救治伤者。同时,应将工作人员分为三组,第一组到事发现场,组织保护现场,立即关闭电源,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用场馆内的消防设施救火以及协助医务人员抢救伤者;第二组按事前制定的疏散、撤离方案,打开所有通道,组织协调现场人员安全有序撤离出危险区域和固定消防栓场所,采取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财产安全;第三组安全人员到招聘会各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和公安干警以及医疗人员援助。要主动向消防、公安以及医疗人员提供有关信息,协助查明原因,配合进行扑救、破案。

  (三)打架斗殴等事件。劳动力招聘会举办期间,发现有闹事、打架斗殴、流氓、偷窃和应聘人员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导致招聘会秩序混乱,管理失控的,首先应安排安全保卫人员在第一时间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劝阻,缓解情绪,将当事人带入治安室,驱散其余人员,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态蔓延,同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移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对损毁公共财产的,责令其停止破坏行为,并作出相应赔偿。发生伤害的,拨打“120”联系当地医疗机构救治伤者。

  (四)多人诉求事件。部分应聘人员或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对人才招聘会的组织或质量效果等有不满情绪,形成多人诉求,导致招聘会秩序混乱,管理失控的,首先应派人了解情况,必要时在场外安排场所与诉求人代表进行协商洽谈,尽量满足其合理要求。对组织管理不力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对有虚假欺诈招聘行为的,要立即责令其纠正。如调解劝阻无效,要迅速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事态发展和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参与寻衅滋事。

  (五)入场人员携带危险物品事件。招聘会举办期间,发现有入场人员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行为的,要立即报告并指派安全保卫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将其及时收缴,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六)爆炸事件。应立即召集各工作组到现场,组织抢救,并及时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打开所有通道,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采取有效检查措施,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要协助公安机关调查,侦破案件,如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工作,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七)非法大小字报、传单、标语事件。应立即指派安全保卫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将其及时撕下、覆盖或收缴,责令其立即停止非法行为,并将大小字报、标语、传单的内容、张贴或散发的时间、位置等进行取证,并查明书写、抄写、张贴者,同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八)其他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拨打“110”联系当地公安机关,如有人员伤情出现,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联系当地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立即按照事前制定的疏散、撤离方案,打开所有通道,组织协调现场人员安全撤离出危险区域,并协助医疗机构抢救伤者。

  五、及时报告与通报

  (一)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后,突发事件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在岗的负责人应在突发地第一时间内上报,不得延报。信息内容尽可能准确,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慌报。同时要在突发事件发生过程中采取续报方式,及时报告动态情况。

  (二)发生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区处置劳动力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办公室须在1小时内报至市处置劳动力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办公室;发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要在2小时内上报。

  (三)上报的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程度等;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有关部门已开展的工作和采取的措施 ;事件的发展情况、处置措施和结果;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应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六、善后处理

  在突发事件结束后,区处置劳动力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办公室要协同事发地劳动保障所对责任单位的违章行为进行整顿,并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事件发生单位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评估实践的社会影响和后果,总结经验教训;并且向上级劳动保障部门提交突发事件处置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突发事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给予相关处理,对处置过程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奖励。

  招聘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

  诸城市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制定的目的

  为了切实保证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的安全,控制和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最大限度地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保障求职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制定的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关于实施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和《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以及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处置的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危害。

  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基础工作,提高防范意识,细致排查隐患,将预防机制与应急处置机制有机结合、协调统一。

  3、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落实属地管理职责,谁主办、谁负责。

  4、坚持快速反应的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准确地了解、把握事件的情况信息,分析发展动向,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

  5、坚持协调配合的原则,按照职责分工,将信息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四)适用的范围

  该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类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领导

  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处置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诸城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有关人员组成。

  (二)工作职责

  1、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置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协调小组主要职责:

  (1)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部门处置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

  (2)决定全市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对外信息发布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

  (3)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上报诸城市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2、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置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协调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处置诸城市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2)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相关部门处置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

  (3)指导确定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对外信息发布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

  (4)完成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置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突发事件的分级

  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的特点、规模、方式、可能造成的威胁或危害等,将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由高到低划分为三个等级:

  (一)I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级突发事件:

  1、发生拥挤、踩踏事件,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受伤的;

  2、未经审批擅自举办招聘会或招聘会存在虚假宣传、虚假招聘,引发招聘会现场冲突,产生严重社会影响的;

  3、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或煽动他人冲击破坏招聘活动、扰乱招聘会秩序,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受伤的;

  4、发生火灾、卫生防疫等事件,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受伤或感染疾病的;

  5、发生放火、投毒、爆炸或投放危险物质、实施恐怖、危险活动等危害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的事件,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受伤的;

  6、其他影响安全视情况需要作为I级对待的事件。

  (二)II级(重大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二级突发事件:

  1、发生拥挤、踩踏事件,造成10人以下受伤的;

  2、未经审批擅自举办招聘会或招聘会存在虚假宣传、虚假招聘,引发招聘会现场冲突,产生较大影响的;

  3、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或煽动他人冲击破坏招聘活动、扰乱招聘会秩序,造成10人以下受伤的;

  4、发生火灾、卫生防疫等事件,造成10人以下受伤或感染疾病的;

  5、发生放火、投毒、爆炸或投放危险物质、实施恐怖、危险活动等危害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的事件,造成10人以下受伤的;

  6、其他影响安全视情况需要作为二级对待的事件。

  (三)III级(较大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事件:

  1、发生拥挤、踩踏事件,没有人员伤亡的;

  2、未经审批擅自举办招聘会或招聘会存在虚假宣传、虚假招聘,引发招聘会现场冲突,产生不良影响的;

  3、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或煽动他人冲击破坏招聘活动、扰乱招聘会秩序,没有人员受伤的;

  4、发生火灾、卫生防疫等事件,没有人员受伤或感染疾病的;

  5、发生放火、投毒、爆炸或投放危险物质、实施恐怖、危险活动等危害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的事件,没有人员受伤的;

  6、其他影响安全视情况需要作为III级对待的事件。

  四、预防与检测

  (一)全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招聘会突发事件预防与监测,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和处置措施。加强情报信息的分析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全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完善招聘会举办许可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招聘会的举办进行审批,并督促主办单位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到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三)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招聘会主办单位的安全责任,招聘会主办单位要做好安全隐患的预防排查工作,维持现场正常秩序,如遇到突发事件应当有效控制和迅速处置,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报送批准办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消防等部门。

  (四)全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服务能力培训工作,加强安全防范教育,组织工作人员开展预案演练活动,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全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服务能力培训工作,加强安全防范教育,组织工作人员开展预案演练活动,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全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接到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后,应当立即作出响应,并迅速将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防止事件的发生或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同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趋势,根据事件的发展状况和严重程度,及时报告上一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七)全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度,加强沟通协调,保证应急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应急处置程序

  (一)处置程序

  1、I级突发事件处置程序

  当I级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要迅速展开现场救护工作,依法处理事件,控制现场秩序,做好宣传疏导工作,并对外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同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置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协调小组办公室。协调小组办公室接到有关信息后迅速核实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置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协调小组,协调小组视情况启动预案,指导处置工作。

  2、II级突发事件处置程序

  当II级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先期处置。要迅速展开救护工作,依法处理事件,控制现场秩序,做好宣传疏导工作,及时对外发布准确信息。同时要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置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协调小组办公室。

  3、III级突发事件处置程序

  当III级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迅速做好处置工作。要迅速开展救护工作,依法处理事件,控制现场秩序,做好宣传疏导工作,及时对外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同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处置措施

  1、做好现场秩序稳定工作。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发生突发事件,主办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稳定现场秩序,并按事件性质及时通报批准办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消防以及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

  2、做好具体方案制定工作。事件发生后,接报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处置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工作机构人员要迅速赶赴现场,根据不同情况与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应的工作程序,启动应急预案,提出处理意见,进行现场处置。迅速开展救护,依法处理事件,恢复现场秩序,做好宣传疏导工作。

  3、做好突发事件级别界定和上报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批准办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迅速界定事件级别,并向上报告。

  4、做好事件跟踪处置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事件处置过程的跟踪了解。突发事件平息后,对现场处置完成后未尽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尽快提出解决方案并督促落实。

  5、做好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承担突发事件处理职责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时承担突发事件信息对外发布职责,在处置过程中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合理确定对外信息的口径及方式,按要求报批审核后对外发布。

  (三)报告与通报

  1、报告原则与时限要求

  最先发现突发事件或接到突发事件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上报,不得延报。信息内容要尽可能准确,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同时要在突发事件发生过程中采取续报方式,及时报告动态情况。

  当发生I级、II级突发事件时,要在1小时内上报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在1小时内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生III级突发事件时,要在4小时内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在4小时内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报告方式与内容

  可根据突发事件的紧急程度采用电话报告、传真报告等方式, 主要内容包括: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

  (2)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有关部门已做工作和采取的措施。

  (4)事件的发展情况、处置措施和结果。

  (5)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反映。

  (6)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3、通报

  事件发生后,接报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立即向同级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等部门通报有关情况;涉及敏感外事问题的,要立即向同级政府外事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六、善后处置程序

  (一)组织恢复秩序。突发事件结束后,事发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责任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整顿,并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事件发生单位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二)组织新闻发布。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要注意把握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的主动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三)组织事件评估。突发事件结束后,负责具体处置工作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评估事件的社会影响和后果,总结经验教训。

  (四)上报处置报告。突发事件结束后,事发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向上一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突发事件处置报告。

  (五)奖励、惩处。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突发事件有关负责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给予相应处理。对处置过程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奖励。

  (三)其他各种类型招聘会处置突发事件参照此预案执行。

  招聘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

  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健全我市各类人才招聘会组织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有效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维护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的利益,保障社会的安全和稳定,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市组织举办的现场人才招聘(交流)会和毕业生就业招聘会中,发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层层把关、明确职责。人才招聘会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协办单位应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总负责,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共同负责。保证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理。对超出主办单位有效处理能力的事件,由工作领导小组总负责提请市政府以及应急管理部门协调处理,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二)预防为主的原则。将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把预防的重点放在人才招聘会的安全工作上,做到会前有安全工作预案,制定完善的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会中具体实施安全工作方案;

  会后及时总结经验。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中,把突发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中,全面提高防范水平。

  (三)快速反应的原则。人才招聘会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准确地了解、把握事件的情况信息,分析发展动向,迅速启动应急措施方案,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对发生暴力行为或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影响人才招聘会正常进行的事件,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快平息事态。

  (四)教育引导的原则。预防和处置人才招聘会工作中的突发事件,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整个过程。要通过适当的方式,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相关人员通过合法、正当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

  (五)实行人才招聘会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人才招聘会一旦发生事故灾难后,人才招聘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主动向市政府以及应急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供与事故救援有关的实际情况材料,以便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更为科学的救援实施方案。在十分紧急的情况下,要简化程序,特事特办,立即用电话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简要情况,然后再以适当方式详细报告后续情况。同时,及时组织、协调有关人员在第一时间开展自救、互救工作,全力控制事件的发展态势,直至与当地应急部门衔接。必要时,应当立即关闭招聘会。

  三、应急处置机制

  人才招聘会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及其处置方法

  (一)人员拥挤踩踏事件。1、因举办开始时间未到,门前出现人员拥挤,并有可能出现踩踏事件的发生提前打开进口,在安全保卫人员的统一指挥下,有序进场。2、场内人员容纳有限,出现人员拥挤,并有可能出现踩踏事件的发生一方面由安全保卫人员把持进口,视场内人员拥挤情况,可采取暂停进入,无关人员谢绝入内。另一方面打开所有通道,由安全保卫人员安排无关人员出场,尽快疏散人员。

  (二)火灾事件。发生火灾时,人才招聘会的工作人员应视情况在第一时间拨打“119”联系当地消防部门救援,拨打“120”联系当地医疗机构救治伤者。同时,人才招聘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安排工作人员分为三组,第一组到事发现场,组织保护现场,立即关闭电源,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用场馆内的消防设施救火以及协助医务室抢救伤者;

  第二组按事前制定的疏散、撤离方案,打开所有通道,组织协调现场人员安全有序撤离出危险区域和固定消防栓场所,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财产安全;

  第三组安排人员到招聘会各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和公安干警以及医疗人员的援助。要主动向消防、公安以及医疗人员提供有关信息,协助查明原因,配合进行扑救、破案。

  (三)打架斗殴事件。人才招聘会举办期间,发现有闹事、打架斗殴、流氓、偷窃和应聘人员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以及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导致招聘会秩序混乱,管理失控。人才招聘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首先应安排安全保卫人员在第一时间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劝阻,缓解情绪,将当事人带入治安室,其余人员驱散,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态蔓延。对损毁公共财产的,责令其停止破坏行为,并作出相应赔偿。同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移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发生伤害的,拨打“120”联系当地医疗机构救治伤者。

  (四)多人诉求事件。部分应聘人员或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对人才招聘会的组织或质量效果等有不满情绪,形成多人诉求,导致招聘会秩序混乱,管理失控。人才招聘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首先应派人了解情况,必要时在场外安排场所与诉求人代表进行协商洽谈,尽量满足其合理要求。对组织管理不力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

  有虚假欺诈招聘行为的,要立即责令其纠正。如调解劝阻无效,要迅速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配合有关部门继续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事态发展和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参与寻衅滋事。

  (五)人员食物中毒或疑似中毒事故。人才招聘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时间、中毒人数、中毒人员就诊场所以及提供餐饮的单位等(如疑似投毒事件立即报公安110)。现场人员第一时间通知“120”组织急救,医疗机构开设绿色通道,组织医护人员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对提供餐饮的单位应立即停止其生产经营活动,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六)入场人员携带危险品事件。人才招聘会举办期间,发现有入场人员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品行为,要立即向人才招聘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人才招聘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指派安全保卫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将其及时收缴,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七)爆炸事件。发现的个人或部门要立即向人才招聘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人才招聘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召集各工作组到现场,组织抢救,并及时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打开所有通道,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采取有效检查措施,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协助公安机关调查,侦破案件,如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工作,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八)非法大小字报、传单、标语事件。人才招聘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指派安全保卫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将其及时撕下或覆盖或收缴,责令其立即停止非法行为,并将大小字报、传单、标语的内容、张贴或散发的时间、位置等进行取证,并查明书写、抄写、张贴者。同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九)恐怖袭击事件。人才招聘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拨打“110”联系公安机关。并立即按照事前制定的疏散、撤离方案,打开所有通道,组织协调现场人员安全撤离出危险区域。并协助医务室抢救伤者。

  (十)场馆建筑物、构筑物发生倒塌事件。人才招聘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赶赴现场,迅速切断电源,打开所有通道,疏散周围人群,开展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员等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并向当地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状况,防止继发性危险。

  (十一)战争、地震、台风、洪水等灾害。人才招聘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拨打“120”联系当地医疗机构救治伤者,并立即按照事前制定的疏散、撤离方案,打开所有通道,组织协调现场人员安全撤离出危险区域,协助医务室抢救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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