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聘农技员服务协议3篇

发布时间:2021-11-16 来源:小学作文 当前位置:首页 > 作文大全 > 小学作文 >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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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技员是指根据农业生产为基础需求, 利用现代农业科学技术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为广大的农民朋友提供各类农业生产技术指导与服务的农业技术推广员。520作文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特聘农技员服务协议,供大家参考选择。

  特聘农技员服务协议1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提出“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扶贫的指示精神,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探索强化产业兴旺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的新途径,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的通知》(农办科〔2018〕15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和福建省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0〕73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9〕127号)和《清流县农业农村局 清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清流县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农〔2020〕144 号)有关精神,决定开展2020年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统一招聘方式进行。

  二、招募对象及计划

  一是农业乡土专家;二是农业种养能手;三是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四是退休农业科技推广人员;五是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计划面向全县特聘农技员3名 (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名、农村环保能源站1名),聘用期限1年(从聘用签订之日起计算)。

  三、特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   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2.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4.在所在服务区域应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5.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6.招聘对象须具有清流县户籍(退休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农业科研教学单位科技人员不限户籍)、具有农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高中及以上学历、且男性年龄不超过6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四、职责与任务

  1.为贫困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帮助贫困农户发展特色产业,提供技术帮扶。联系有关专家,配合当地基层干部,协调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脱贫致富带头人和贫困农户科学发展特色产业。宣传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宣讲脱贫攻坚、产业扶贫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让脱贫攻坚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为我县县域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积极服务我县农业,解决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难题,展示示范先进适用技术,对农业生产开展咨询服务。

  3.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五、招募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2.两位及以上局领导推荐:包括聘用岗位分管领导在内的两位单位领导在申报表有关栏目写明推荐理由。

  3.技能考核:先组织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结果,取前十名进入进行面试,如人数少于十名,全部进入面试。县农业农村局组成专家组,面试由专家组组织进行,基本程序为: (1)个人陈述与农业工作方面的有关经历;(2)展示过去的工作成果或业绩;(3)专家点题询问。

  4.确定人选:根据技能考核信息反馈结果确定初步人选,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对初步人选的考察。

  5.研究公示:经考察的初步人选,报局班子会研究确定最终人选,将最终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6.签订服务协议: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即为我县2020年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由县农业农村局与其签订特聘农技员服务协议,协议期限1年,从签订之日起计算。签订服务协议时,还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个人体检报告(自费)和个人人身意外保险(自费)等有关材料。

  六、管理与考核

  对特聘农技员实行合同管理。特聘农技员工作时间执行事业单位作息制度。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含扶贫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所取得的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特聘农技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分年中抽查和年终考评。绩效考核结果分不合格、合格、优秀三个等次,对考核不合格的特聘农技员,予以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服务期满后,根据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经公示无异议的,优先聘用。

  七、待遇

  依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9〕127号)和《清流县农业农村局 清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清流县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农〔2020〕144 号)等有关规定,对特聘农技员给予2500元/月补助,聘期结束进行绩效考核,按考核结果给予绩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3000元。

  八、报名时间、地点

  特聘农技员服务协议2

  为完善我县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充实基层农技推广人员队伍,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1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总体方案》要求,现通过贺兰县电视台、贺兰县政府网站、贺兰县微农业公众号面向全县公开招募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招募公告内容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农业乡土专家;

  (二)农业种养能手;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

  (四)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

  二、招聘数量

  共招募特聘农业技术人员5名,其中蔬菜种植产业技术人员3名、水产养殖产业技术人员1名、粮食种植产业技术人员1名。

  三、岗位职责及要求

  (一)特聘农技员服务任务:一是为县域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二是为贫困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三是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二)服从县农业农村局统一领导,严格按照本办法规范开展科技指导服务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县农业农村局及技术推广单位下达的工作任务。

  (三)坚决贯彻宣传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党和国家有关“三农”方面的方针及政策、县委政府有关农业产业方面的扶持政策;宣讲脱贫攻坚、产业扶贫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让扶贫攻坚政策措施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制定适宜的农技推广服务计划,建立技术指导服务档案,按照技术推广单位编制的产业技术规程或技术明白纸,适时开展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五)协助县、乡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做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等工作。

  四、服务时间

  特聘农业技术人员服务期为1年。

  五、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

  (二)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

  (三)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四)身心健康,诚信勤奋,为贺兰县常住人口,无违法违纪记录;

  (五)本人在所在服务区域有较好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六、招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报名: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人员,需提交《贺兰县县2019年特聘农技员报名表》1份、最高学历、荣誉称号、业绩成果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个人陈述资料1份(重点从个人工作简历、获奖情况、业绩成果、工作计划、服务承诺几方面进行)。

  (二)技能考核:由农业农村局抽调各产业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技能考核。基本程序为:(1)个人陈述开展农技推广工作有关工作经历;(2)展示过去的工作成果或业绩;(3)专家点题询问。

  (三)确定人选:经专家组技能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并对拟招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即为贺兰县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最终人选,由聘用单位核发特聘证书。

  (四)签订服务协议:由农业农村局相关产业技术单位与特聘农技员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协议期限为1年,服务协议中要明确细化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数量、服务效果等。

  七、管理与考核

  特聘农技员的管理与考核由相关产业技术单位负责,聘用单位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特聘农技员在协议期内,要坚决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贺兰县特聘农技员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或不能按照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不接受特聘方的监督、考核及管理的特聘技术人员,不予发放补助资金并解除协议不再聘用。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农技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招募。

  八、待遇

  按照201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精神,聘用人员的补助资金从项目中列支。具体补助标准为每月补助2500元。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8日到10月25日。

  报名地点:贺兰县农业农村局办公楼2楼(政务中心C座二楼)。

  特聘农技员服务协议3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农业社会化服务、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优势特色产业)资金的通知 》(黔财农〔2019〕214号》精神和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贵州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办发〔2020〕1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公开招募2020年特聘农技员招募办法如下:

  一、产业方向及招募人数

  特聘农技员岗位设置如下:食用菌产业技术指导员2名,蔬菜产业技术指导员1名,土鸡产业技术指导员1名。

  二、招募条件

  (一)特聘农技员主要从以下五类群体中招募:一是农业乡土专家;二是农业种养能手;三是新型职业农民;四是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五是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及大专以上学历的未参加工作的毕业生。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4、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

  三、工作任务

  1、为本县食用菌、蔬菜和土鸡的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咨询。

  2、为贫困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及培训,提高其科学种植水平。

  3、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特聘农技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对接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为本县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咨询,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展示示范先进适用技术。

  四、服务管理

  对特聘农技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特别是扶贫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所取得的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农技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分年中抽查和年终考评,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农技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招募。

  五、待遇

  招募的每名特聘农技员岗位补助标准为3.6万元-4.8万元/年(具体以聘用合同为准),技术指导员补助费用从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资金中列支,聘用期满对特聘农技员进行绩效考核。

  特聘农技员不列入我县农技推广机构在编人员管理,不享受在编农技人员其他福利待遇。

  六、聘任程序

  1、个人申请:由个人提出申请,携带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等有关材料到纳雍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9月30日到10月13日

  2、技能考核:根据报名人数,纳雍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技能考核,基本程序为:(1)个人陈述开展农技推广工作经历;(2)展示过去的工作成果或业绩;(3)专家点题询问。每位应聘者应提供从事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及近五年从事推广农业“五新”技术或先进适用技术及带动指导周边农户情况佐证材料(详见《特聘农技员候选人评分表》(附件2))

  3、研究公示:技能考核后确定初步人选,报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定,并对拟招募农技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群众反映的,应重新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4、确定人选:公示期满后,根据信息反馈情况确定最终人选。

  5、签订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由纳雍县农业农村局与其签订纳雍县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合同期限12个月。

  本次招聘政策由纳雍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本文来源:https://www.benqdjg.com/zuowendaquan/8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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