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实施方案3篇

发布时间:2021-12-03 来源:小学作文 当前位置:首页 > 作文大全 > 小学作文 >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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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全面强化社区党委的领导力和组织力,构建党委统筹、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区治理体系,提升我街道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制定以下方案。520作文网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希望对你有帮助。

  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实施方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扛起首位责任、彰显省会担当,积极探索创新、奋力争创一流,努力在推进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走前列、作示范,5月25日,我市印发《南昌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十大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我市将充分发挥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融合作用,通过强力实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十大工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项目为抓手、以创新为动力、以实效为导向,统筹推进我市市域社会治理体制进一步完善、治理布局进一步优化、治理方式进一步创新、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在争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城市中彰显省会担当。

  党建引领工程

  我市将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构建市域社会治理力量动员新格局。

  街道管理扩权赋能。落实街道党工委对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任免征得同意权、区域内规划参与权、公共事务综合管理权、事关群众利益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建立健全相适应的考评体系和财政体制,健全街道统一指挥协调工作机制和行政执法案件协调协作机制,推动街道集中精力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

  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提档升级。整合党建、政务和社会服务资源,2020年完成20%的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提档升级,使党群服务中心成为党领导社会治理的坚强阵地。

  “红色驿站”增点扩面。2020年完成建设150个左右集党建宣传、服务群众、学习教育于一体面向市民开放的综合性平台,实现“红色驿站”遍洪城。

  “红色物业”试点示范。推进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五位一体”议事协调机制,打造一批“红色物业”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破解社区物业服务和社区治理难题。

  文明提升工程

  我市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总揽,深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厚植市域社会治理的道德底蕴。

  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依托1907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广泛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筹建市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选树一批新时代文明实践先进典型,实现示范引领,激活内生动力,扩大我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影响力和覆盖面。

  开展倡树社会文明新风尚活动。大力推动落实《南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约束不文明行为。开展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祭扫、文明养犬等系列文明主题活动,强化市民文明意识,丰富城市文明内涵,倡树社会文明新风尚。

  深化“兴家风、淳民风、正社风”活动。开展“为最美‘三风’点赞”主题实践活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惠民演出”系列活动、“‘三风’+志愿服务常态化”活动、“树青年典型、做青春榜样”活动、“兴家风、淳民风、正社风”南昌市榜样人物推荐活动等系列群众性文化活动,努力在全市形成崇德向善、明德惟馨的良好氛围。

  法治环境优化工程

  我市将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营造优质的法治环境。

  深入推进依法执政。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建设纳入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以及高质量发展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述职评议,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扎实推进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严格前置审核程序,推动备案审查全覆盖。

  健全完善地方立法。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推动重点领域立法,出台《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南昌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南昌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推进政府行政立法建设,通过立法调研,每年出台1至2件社会治理地方性法规。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决策咨询论证作用,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率达100%。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继续做好“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改革。

  着力提升公正司法。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司法权力监督体系,严格落实入额领导干部办案责任,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严格司法责任追究。加强“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和应用,推进阳光司法。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持续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合一”工作。继续完善专业化金融审判模式,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完善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机制。

  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实施信用修复,深化信用信息应用。强化劳动保障信用体系建设,推行劳动保障重大违法公布制度,加强企业信用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失信专项治理,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继续开展“精准法律援助质效年”活动,努力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加大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力度,确保2020年全市各行政村每10户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骨干,并且做到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的50%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扩面,推进“智慧普法”。推动法治文化阵地的升级改造,加大法治主题公园的建设方度,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便民服务工程

  我市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便民服务项目建设,促进公共服务普遍化、均等化、便捷化、精准化,让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成果实实在在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推进邻里中心建设。坚持补短板和优功能相结合,持续推进“1+5+X”社区邻里中心建设,全面配套教育、医疗、助老、商业、文体5类服务形态及若干衍生业态,打造15分钟社区生活圈。在试点建成42个“1+5+X”社区邻里中心基础上,2020年建成不少于150个邻里中心,逐步实现中心城区全覆盖。

  推进“放管服”改革。构建全市统一的“公安政务服务云”平台,重构网上办、就近办、自助办、一次办、刷脸办等公安政务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服务事项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一证通办”。深化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完善12348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持续推进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群众提供便捷法律服务。开展“六多合一”集成审批改革和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全市90%以上的村(社区)可直接办理或代办政务服务事项,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不低于90%。

  推进政法基础建设。完善政法机关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试点工作,推动全市政法部门刑事案件线上流转,促进案件数据在政法部门之间互通共享和集成应用。推进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公安、智慧司法等建设。加大“两所一庭两中心”等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全市153个基层派出所达标创建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火车南站、梦时代、滕王阁、徐坊、赣铁九龙府、西客站6个一级警务站建设任务。

  平安建设精品工程

  我市将聚焦解决市域社会治理痛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扩大平安建设覆盖范围,丰富形式载体,积小安为大安,夯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基础。

  推进平安小区建设。在巩固已建成565个智慧平安小区的基础上,力争2020年底前实现全覆盖。推进智能人脸识别、智能监控、联动处置、综合服务管理系统“四大模块”建设,着力实现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与大数据平台关联率100%,小区治安秩序良好,居民安全感指数不断提升。

  推进平安校区建设。完成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雪亮工程”结构化探头改造建设,推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花朵护卫工程”,提升学校、派出所、综治中心预警联动、高效处置能力,防范校园欺凌等恶性事件发生。

  推进平安景区建设。围绕“平安景区”创建目标,积极打造无发案、无事故、秩序好、游客满意的平安景区。聚焦交通秩序、安全防范、应急引导、便民服务等关键环节,打造若干示范点。

  推进平安交通建设。启动平安交通攻坚行动,大力开展道路危化品运输、水路危化品运输、港口重大危险源的安全巡查,建立健全公交、地铁等重点场所安全防范机制。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加强对道路交通秩序及“五车”整治。

  智防提升工程

  我市将围绕争创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的目标,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不断整合数据资源,全面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的智能化实战水平。

  推进“雪亮工程”巩固提升。加大天网、地网工程建设力度,达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要求。及时完成到期天网一类探头的升级改造工作,深入推进乡村“雪亮工程”自然村加密覆盖工作。大力开展联网共享建设,推进60000路社会视频资源接入工作,实现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的视频及车辆数据联网接入。深入推进智能应用建设,借助虚拟现实(VR)、人工智能(AI)等现代技术,加强“雪亮工程”的多维感知能力建设。

  建设“昌通码”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深化“昌通码”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实现窗口业务“码上办”。通过“昌通码”精准管控流动人口、出租房、网约房、重点车辆、重点单位等,实现社会治理要素“码上管”。拓展服务供给,力争2020年底开通“码上游”“码上学”“码上行”等相关业务,打造“一码通城、事事畅通”的便民、利民、惠民服务平台,为群众生活提供便利。

  推进南昌市数据共享和开放一体化平台建设。聚焦社会治理要素数据化、治理数据标准化,对全市信息资源进行统一梳理、分类编目,发布《南昌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打破数据壁垒,到2020年底,构建全市统一的政务资源数据中心及共享基础数据库,实现社会治理数据跨部门、跨区域共同维护和利用。建设“城市大脑”,实现“一网感知全市、一键指挥联动、一号智享服务”。

  风险防范工程

  我市将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忧患意识,切实落实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有效防范各类风险连锁联动,确保市域社会面大局平稳。

  全方位维护政治安全。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建立反奸防谍责任体系,健全研判预警工作机制。深化反恐怖斗争,完善反恐侦查打击合成作战模式,建立市级重点目标联席会议制度,规范重点目标涉稳风险评告,推动反恐怖重点目标、公共场所防范能力建设,组建反恐预案库和专家库。深化反邪教斗争,推进“火眼防邪”工程,组建市级“反邪教警示教育宣讲团”,实施百名教育转化能手培养计划,开展第五届“百镇千村”警示教育活动,最大限度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领域风险。

  全覆盖排查化解涉稳矛盾。建立全市社会稳定矛盾问题信息库,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持续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固化重大敏感时期情报会商、安全稳定风险协调防范专班运行、涉稳突出问题分类归口处理等工作机制。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公共安全生产责任。

  全方面坚持扫黑除恶长效常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十百千万”行动部署,全面加强线索核查、复核力度,确保现有涉黑涉恶举报线索清仓见底;加快涉黑涉恶案件起诉审判进度,确保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超过90%;深入开展“百日追逃”专项行动,2020年9月底前目标逃犯全部到案;深化“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工作。持续推进“一案一整改”工作,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深化各类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全维度加强网络安全。完善互联网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加强政法网军、网络文明志愿者等队伍建设,健全网民监督举报机制,建设有关部门依法监督、多主体协同参与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深化网安警务室等建设,加强网络监督,推进实名登记。依法打击整治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深入打击整治网络贩枪、网络黄赌毒、网络传销、电信网络诈骗、网络套路贷等网络犯罪,依法严厉打击网络犯罪利益链条。

  行业治理工程

  针对行业乱象、乱点问题以及监管漏洞,我市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健全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长效机制,健全行业调解平台建设,全面提升市域行业监管能力。

  深入开展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全力推进社会治安、工程建设、农业农村、水力资源、交通运输、教育、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自然资源、生态环保、市场流通、金融放贷、基层建设、民政民生、信息网络等15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健全打击防范黑恶犯罪长效机制,确保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乱点乱象总体得到根治,监督管理防范措施跟进配套,长效常治机制成型入轨。

  全面推动行业调解平台建设。建立“工会+法院”联合调解机制,组织工会“三师”(劳动关系协调师、法律援助律师、健康工程师)开展诉前、诉中调解,参与诉后释法答疑、信访维稳等工作,2020年底前建成10个县区级以上“工会+法院”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调解工作体系,2020年底前完成“智慧调解”系统建设和涉校涉教、物业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平台建设。

  着力提升行业监管能力。2020年9月底完成南昌市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平台(一期)项目。推进智慧市场监管平台项目,2020年底前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推进道路运输信息监控平台建设。

  阳光关爱工程

  我市将因地制宜、因事施策,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怀帮扶体系,努力使重点特殊人群关爱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各类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安置、教育、矫治、管理以及综合干预措施。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大走访、大排查行动,实行信息化管理、实时化监控。建立健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收治管理机制,对三级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00%落实“有奖监护”政策。扎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接送率达到98%以上。统筹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推进阳光学校规范提升工程,提升教矫效果。

  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将社会心理服务纳入本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社会心理服务队伍和机构建设,市、县两级建立“心理人才库”,2020年建成市级心理服务队伍。100%乡镇(街道)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普遍建立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站、室)。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本地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成立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市内重大突发事件心理援助达到100%。依托市社会心理服务中心,建立网上网下综合一体心理援助平台。开展心理服务和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单位等活动,减缓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

  综治中心实体化提升工程

  我市将立足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和信息化支撑三大要素,围绕实体实战实效,全面打造规模合理、层次清晰、运转顺畅、定位明确的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体系。

  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按照“多网合一”要求,2020年底前,以综治网格为基础,整合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卫健、消防等部门网格,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治理“全要素网格”。整合资源力量,按照1+N+N模式配备网格工作力量,制定网格化服务管理清单,实行定人、定岗、定责,推动职责任务和工作力量进入网格。

  强化综治信息系统智能应用。依托市综治信息平台,整合公安、司法、应急、城管、市场监管、民政、信访、消防、12345政府服务热线、行政审批、邮管、教育、民宗、公安交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案事件信息、视频资源、数据资源,加强数据采集、清洗、汇聚,推进与“雪亮工程”、智慧平安小区等系统平台的互联互通,到2020年底前,全市实有人口、流动人口及实有房屋等基础数据的有效性占比不低于90%,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全部接入同级综治中心。强化对数据资源的云存储、云计算能力,优化案事件平台流转功能,初步实现市综治信息平台指挥调度、事件处置,预测预警、智辅决策四大动能。

  推行综治中心等级评定。按照标准化、规范化、实体化要求,建设高效运行的基层综治中心。到2020年底,基层三级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合格率100%,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优秀率分别达到90%、80%、60%。

  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实施方案2

  日前,我市出台《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将以开展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抓手,积极探索具有时代特征、承德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今年全面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初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2021年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基本成型,到2022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国家和省试点任务,平安承德、法治承德建设跃上新台阶,市域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五个机制”。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建立健全党委领导社会治理制度。进一步理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在社会治理中的权责关系,构建市级统筹主导、县级组织实施、乡镇(街道)抓好落实、村(社区)源头治理的工作架构。完善网络民意收集机制和协商互动机制,使议事协商有序化、制度化,以共商促共治。健全开放多元、互利共赢、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网状治理模式。创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工作机制,畅通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打造推进社会治理新的增长点。

  实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心理服务疏解干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公共安全防控保障“五项工程”。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密防范和有效打击各类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注重防范化解非法吸储、非法集资等涉众型金融风险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次生风险。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解决好信访问题,力促案结事了“减存量”,压实首接首办信访责任“控增量”,坚决遏制越级信访“防变量”,推行领导干部每月下基层大接访制度,最大限度地把矛盾问题解决在当地“降总量”。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机制,培养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坚持“打、防、管、控、建”并举,着力治乱点、补短板、消隐患,加快推进立体化、专业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基础防范和源头管控的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水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全周期管理”意识,把好公共安全源头关、监测关、管控关,提高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和水平。

  发挥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作用。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凝聚市域社会治理的合力;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强化市域社会治理的定力;发挥“德治”教化作用,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的内力;发挥“自治”强基作用,激发市域社会治理的活力;发挥“智治”支撑作用,增强市域社会治理的动力。

  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实施方案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基层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抓基层治理的责任感,明确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其5个专项责任小组成员单位责任,扎实推进我市基层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全省基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市、改革创新的原则,以创建幸福村居为抓手,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责任小组:涉农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小组

  1. 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

  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 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

  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涉黑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 加强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形势的分析

  研判机制,推动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 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

  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二)深入推进涉农土地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

  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15年9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2016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2015年9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 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14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2015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2015年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2015年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2016年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2016年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三)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责任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及“三资”管理责任小组

  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2015年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四)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公共服务运行

  责任小组单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小组

  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2015年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 “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五)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责任小组:农村(社区)党建责任小组

  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2015年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15年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15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四、组织领导

  (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每季度召集各专项责任小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各专项责任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各区党委要把抓好基层治理作为分内职责,统筹谋划,给予有力指导,定期研究有关重点问题,切实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委书记要把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作用。镇(街道)党(工)委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的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社区)、阵地在村(社区)的意识,促使镇(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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