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2020上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7-02-14 来源:小学作文 当前位置:首页 > 作文大全 > 小学作文 >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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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贯彻落实各级决策部署,始终把民政服务机构、服务对象疫情防控及业务恢复与经济社会发展放在首位。本站为大家带来的县民政局2020上半年工作总结,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县民政局2020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认真开展了全面落实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成效考核指出问题整改工作。按照上级脱贫攻坚整改工作部署,民政局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局党组名义出台了《宜丰县民政局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成效考核指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宜民党组发[2020]3号),并根据方案逐步推进整改工作,我局认领的18个问题,目前已整改销号14个问题,下步我们将按照县委整改领导小组的要求继续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整改工作。

  (二)扎实部署了兜底保障脱贫行动。我们严格按照县委整改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各项整改工作。聚焦扶贫三类重点难点人员(边缘户、监测户、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展开了兜底保障入户排查。今年,农村低保共新增224户45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8户83人,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16户29人;县民政局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等上级指示要求,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兜底扶贫作用,全力抓好社会救助领域各项工作的整改完善,不断提高脱贫攻坚工作质量。其一是加强领导,把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工作列为民政工作的首要任务。其二是做好扶贫对象和农村低保(特困)对象的动态管理与衔接。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了全面排查,特别是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患者家庭进行了重点核查,6月份信息比对结果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061户6491人,其中低保对象3655人,特困人员582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8人,低保、特困人员占扶贫对象比例为65.5%。1-6月份,一般贫困户纳入低保48户83人。其三是及时提标提补,增加贫困家庭的保障性收入。2020年,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19年的每人每月395元提高到480元,人均补差325元/月。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由2019年的每人每月505元提高到625元,全县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通过提标提补,低保贫困户人均年收入将增长480元,人均年收入达到了5760元,高出人均收入年度脱贫目标(4000元)1760元,特困贫困户人均年收入将增长2700元,人均年收入达到7500元,高出人均收入年度脱贫目标(4000元)3500元。其四是多管齐下,综合运用社会救助政策助推脱贫,主动发现、主动救助,强化临时救助救急难功能。完善了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针对贫困群众的突发急难需求,简化临时救助审核程序,不断提高临时救助水平。加大救助力度,扩大救助人数,积极消化滞留资金。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救急难工作机制,加强不同救助部门合作,提高救助效率。1-6月份,临时救助困难群众658人次,救助资金47.7018万元。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操作规程,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享受到补贴政策。转变补贴资金发放方式,由按年发放改为按月发放,增加了12倍的工作量,但解决了群众所盼,1-6月份共为23725人次发放残疾两项补贴,发放资金200.451万元。建立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工作,转变生活资金发放方式,由按年发放改为按季度发放。提高孤儿生活费标准,分散供养孤儿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50元,集中供养孤儿由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50元。1-6月份为10名建档立卡贫困孤儿和9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费10.83万元。

  (三)养老服务体系(幸福食堂)建设起点高。居家和社区养老是当前90%以上老年人的选择,今年以来,我们以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社会力量主体作用为依托,高标准规划设计,着力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调发展,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报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高质量养老服务需求。目前,县城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中心祥胜老年公寓第二期已基本竣工;总床位350个的仁爱康正医养结合老年公寓也已正式开业;特别是县城6个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中心和72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党建+乐龄中心)建成65个,投入运营37个,就餐老人731人,在建7个。我们的主要做法:其一是科学化选点,精心分类。选点要求根据人员是否集中、交通是否便利、村集体经济状况等情况进行分类,分类打造市级示范点、县级示范点、乡镇级示范点。其二是差异化分配资金,突出重点。资金安排不搞一刀切,充分合理利用财政资金,实行差异化分配。其三是多元化筹资,长效运营。采取向上争取一点、村组支持一点、个人缴纳一点、社会捐赠一点“四个一点”的办法。其四是精细化管理,职责分明。明确理事会职责,明确专人负责抓幸福食堂的建设运营。专门成立幸福食堂理事会,幸福食堂账目由理事会单独核算。理事会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其五是人性化服务,幸福感强。一是尊重老人就餐次数与意愿相结合。二是收费标准与年龄结合。三是就餐地点与老人居住远近相结合,尊重老人口味,或咸或淡或辣。

  (四)养老机构清理整顿规范行动快。我县现有公办养老机构16所,共有床位1159张,入住老人513人,供养特困人员479人。有民办养老机构13家,共有床位842张,入住老人506人。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管理,加快养老机构的整顿提升,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规范有序发展,2019年5月以来,县民政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了《关于印发宜丰县清理整顿规范养老机构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县级主导落实、属地管理的原则,县民政局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会同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大队)、市监、住建、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公安、卫健委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各自的职责,各乡镇(场)、村(居)委会密切协作,经过一个多月的宣传动员,对中心城区11所不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落实关停取缔4家,提升改造7家,安全隐患进一步排除。此外,全县16所公办养老机构的消防设施实现全覆盖,民办养老机构的消防设施改造工作也正在推进中。

  (五)违规低保清理整顿严。我局依托县政府批准成立的县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全面引入了居民家庭经济财产收入状况核对工作机制,完善了与银行、房产、公安、税务、社保、交警等各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对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救助项目全面落实了“逢救必核”制度。同时与协查单位签订了保密协议,经济核对按规程规范操作。实现了线上线下全吻合。至目前止,已清查核减农村低保4015户5147人,同时把新增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1143户3906人及时纳入了低保。社会救助工作实现了在阳光下运行,有效地杜绝了“人情保、福利保、关系保,政策保”等问题,确保了社会救助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群众对低保工作的满意度有了很大的提升。

  (六)殡改政策落实好。今年以来,我们继续压实殡改工作责任。明确2020年各乡镇(场)遗体火化率任务和殡改工作奖惩措施,压实各乡镇(场)及部门工作责任,不断提高生态安葬比例。做到了工作压力不减,责任措施不松,推进力度不弱。有效促进了殡改工作的深入推进。遗体火化率不断提升并得到巩固。2020年1——6月,全县共火化798具遗体,火化率100%。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力度大。全县按人均100元的标准共投入2800多万元资金建成乡镇及村级公益性公墓562座,占地面积1113.94亩,共安放穴位21255个,已使用穴位882个,投入列全市第一。升级改造了现有殡仪馆,投入资金298.24万元对旧殡仪馆进行升级改造,基础配套设施全部配齐,实现了绿化、亮化、美化。新殡仪馆建设标准高。2019年4月3日,县政府第19次常务会正式确定新建殡仪馆及公墓山。预计总投资2.1亿元,目前已完成征地735亩,项目环评、稳评已按准程序通过行政审批,100.6亩区域山上附着物砍伐完成,1:500测绘工作已结束,计划今年7月份完成施工招标,预计2021年12月份完成工程建设。

  (七)地名成果转化进度优。大力推进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着力编纂制作了城区图及行政区划图,目前第五版已向全县各单位部门、各乡镇(场)征求了修改意见,并将意见反馈至制作公司修改,待重新制图完成后将进行最终版本核稿;《宜丰县地名志》及《宜丰县地名录》通过历史资料查阅、组织专家审核、相关单位数据核实等工作,已完成了第一版审稿,目前,正在组织各相关单位部门、历史专家进行第二稿审稿工作。

  (八)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细。县民政局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坚持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规范救助程序,完善救助网络,保障了救助对象的基本权益,做到了三强化。其一是强化部门联动。其二是强化信息比对和护送返乡。其三是强化节前节后救助。今年4月,经过我县救助站与新余救助站协调安排胡美红到新余进行DNA检测,确定亲子关系后,帮助棠浦镇讲堂村胡家组胡美红找到失散近20年的母亲冷春娥并助她顺利回家。

  (九)福利彩票销售爬坡过坎。今年以来,我们克服疫情影响,针对工作短板,加大宣传,加快扩点,抢占市场,扩大站点覆盖面,增加了4个销售点,目前全县共有销售网点36个,其中县城20个,乡镇16个,1-6月完成彩票销售701万元,销售任务完成率位列宜春市第一。

  (十)城乡社区治理新。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支持下,我局着力社区管理体制创新,全县的社区建设由民政局负总责,并进行业务指导;各乡镇场负责本地集镇居委会的具体管理;县社区党工委(管委会)则负责县城8个社区的管理。在切实抓好社区顶层设计的同时,还狠抓基层基础建设,理顺运行机制和体制,大力实施了素质提升、经费保障、硬件设施、社区品牌和社区满意度提升五大工程,有力地提升了全县社区建设整体水平。今年以来,我局重点做好三件事。1、配合县委组织部开展了村级基层组织党政“一肩挑”工作。指导芳溪、花桥、同安等乡镇实施党政“一肩挑”工作,全县214个行政政村有106个实现了党政“一肩挑”,22个社区有14个实现了党政“一肩挑”。2、扎实推进了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重点开展了农村低保、婚丧领域、养老领域、低保领域、乡村治理领域、社会组织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有力地提升了重点行业领域的综合治理能力。3、牵头组织开展了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工作。按上级要求制定出台了具体的工作补助方案,明确了关爱对象、关爱标准、补助时间、经费来源等。

  (十一)慈善捐助发挥作用强。自1月份湖北武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为全力做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捐赠工作,我县慈善总会根据上级部署,立即启动接收社会捐赠工作,积极动员社会各界爱心力量支援疫区。通过宜丰发布、电视平台、微信、短信等及时向社会发布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捐款倡议书,及时向社会公布捐款账号,1月31日收到第一笔捐款5万元,截至目前共收到抗疫捐款290余万元,大米1万斤,矿泉水100万瓶,捐赠款物在全市排名第二。我们及时把捐款和物资移交给县防疫总指挥部统一调配,并通过宜丰发布等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每一笔款项、物资的捐款名单、捐款数目及款项用途,做到了公开透明、准确无误。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举措

  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县福彩销售呈现断崖式下降,同比去年下滑22.5%,销量下滑将严重影响我县福彩公益金的县级留成,将对民政基础设施建设造成较大的影响。下步要进一步加大复工复产力度,推出新营销手段,努力提升彩票销量。

  二是受疫情影响,全县的公办养机构消防设施改造工程被迫停工,下步要加大复工复产力度,抢抓晴好天气和工期,争取早日工。

  三是受疫情影响,县重点工程新殡仪馆项目建设一度停滞,随着疫情的平稳,下步要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力争早开工。

  县民政局2020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前段工作开展情况

  (一)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快速应对。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1月26日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各级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全市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制定10余个防控方案措施,紧急筹集发放一批口罩、消毒液、酒精、抗菌液、洗手液等防控物资。为全市疫情防控一线村(社区)干部、社会工作者、民政干部购买防疫险。二是持续推进。坚持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共派出2个督导小组,聚焦养老、殡葬、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开展疫情防控宣传100余场次,先后组织100余人次深入民政服务机构开展不间断督查和问题整改,实行封闭式管理和疫情日报告及零报告制度,为老年人送防疫爱心中药及牛奶。向社会各界发出了抗疫募捐倡议,共接收捐赠款共计432.725527万元,物资10批次6.81万元。引导村(社区)结合自

  身实际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村规民约。组织党员干部下沉社区(企业)参与疫情防控200余个工作日,引导全市23名社工参与疫情防控10000余小时,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5000余小时。三是决战决胜。局党组因时因势调整工作着力点和应对举措,为民政业务的及时恢复发展按下快车键,出台重点工作决战决胜年工作方案。启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及敬老院消防设施与护理区改造工作。密切关注疫情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及时组织人员就“一老一小”生活状况开展了调查研究,摸底排查。临时救助困难群众94户240人,发放救助金37.1万元。共排查留守(困境)儿童3358人次,上门探视589人次。干部职工(含临聘人员)和服务对象全部推广使用健康码。

  (二)脱贫攻坚工作。一是困难群体实现应保尽保。截至4月底,全市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9836户20182人,发放农村低资金922.0920万元;

  特困对象共1263人,其中集中供养502人,分散供养761人。2020年,全市享受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2125户4810人。特困兜底464户471人,实现了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二是农村低保标准提标。农村低保a类由320元/月.人提高至380元/月.人,b类由240元/月.人提高至280元/月.人,c类由180元/月.人提高至240元/月.人,月人均补差不低于227元,超过扶贫线。三是城乡特困供养提标。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由650元/月.人提高到715元/月.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由420元/月.人提高到550元/月.人。四是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项60元/月.人提高到65元/月.人,上半年已为54768人次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资金355.99万元。

  (三)社会救助工作。一是从2020年1月起,城市低保a类由500元/月.人提高至550元/月.人,b类由370元/月.人提高至420元/月.人,c类由315元/月.人提高至360元/月.人,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370元,共发城市低保2329户3980人,发放救助资金920.20万元;

  临时生活救助485人,发放救助资金121万元。二是充分利用“互联网+民政服务”提升民政工作质量与效率,开展了惠民惠农专项整治、脱贫质量“回头看”工作,局班子成员带队进村入户对疑似索逐一核查、整改清零,共追缴资金24.1067万元。三是及时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按时足额发放价格补贴,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质量不会因物价上涨而受到影响。

  (四)养老服务工作。一是为全市1263名特困人员购买住院照料护理险18.9450万元和补充医疗险11.367万元,解决特困人员住院期间照料护理问题。二是为全市6所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购买了6.3125万元机构责任险,增强风险应对能力。三是制定了《资兴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0-2024)》,出台了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四是投入资金300万元对敬老院实施消防安全设施和照料护理区改造。完成了福利院、敬老院提质升级改造及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等项目的立项工作。

  (五)社会(儿童)福利工作。一是为全市32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资金18.24万元,6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救助资金21.9735万元;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临时补贴8322元。二是为3998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购买意外伤害责任险19.99万元。三是为农村留守(困境)儿童提供政策宣传、帮扶干预、业务培训、家庭探访等综合关爱服务。

  (六)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工作。一是抓好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评选和“金点子”有奖征集活动,规范村民修订和执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行为,确保程序完整、内容合法、符合实际、执行规范。二是开展了“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摸底调查,完成了村(社区)组织活动场所规范挂牌和新社区办公用房建设调研与选址工作,推进村级公共服务平台全覆盖。三是以线上公开和线下公开相结合,以内容规范、更新及时为要求,持续推进村务公开工作,村务公开规范化、常态化、透明化。四是完成了中心城区主次干道的路牌标志设置工作,持续推进不规范地名的清理整治。完成了省典省志和市典市志的上报及本级图录典志编纂工作。五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市民政领域开展行业清源等专项治理。

  (七)社会事务(社会组织管理股、行政审批股)工作。一是稳妥推进社会组织年检、登记、法人变更、注销等工作。二是按照四级四同原则,按要求整理依申请类和公共服务类86项、依职权类43项,梳理事项129项,并公开服务指南和办事流程。三是按照“一件事一次办”要求,将城乡低保和农村养老服务事项下放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实施三级评审制度,实现了审批程序简化、高效、便民。

  (八)民政事务工作。一是在遵循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下,与资兴城投公司和金融机构签订投资协议,确保慈善资金保值增值。积极主动资助12名品学兼优贫困高中生。二是抓好了殡葬改革和移风易俗工作,引导广大市民“云上清明”网上预约清明祭扫,为祭扫市民免费赠送菊花5000支,倡导市民以敬献鲜花、填写心愿卡等环保方式祭祀,接待吊唁、祭扫群众约1.24万人次。三是有序推进殡仪馆火化车间、场馆维护(提质)、公益性骨灰存放楼、节地生态纪念广场等殡葬领域项目建设和争资立项工作。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是受疫情和游戏规则调整的影响,福利彩票销售工作仍未步入正轨,给公益事业资金募集带来不利。二是惠民惠农专项整治资金清退工作难度大。

  县民政局2020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 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提升全县救灾减灾和社会救助能力

  2020年我局将综合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 社会救助福利中心和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作为全年民政工作的重点来抓。通过成立项目建设领导机构,积极主动协调县发改 住建 国土 林业等部门,制定“项目建设跟班服务制度”实行跟班服务 督促等方式,规范工程建设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目前,社会救助福利中心正在 进行室内外装修,确保年底能投入使用,救灾减灾应急指挥体系正按照省厅统一部署有 序开展,儿童福利院已完成立项 环评 地堪等前期工作,现正开展设计 预算,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二)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强化对弱势群体的保障功能

  1 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2020年市上下达城镇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不 低于165元,截止6月份累计保障人数64005人次,累计支出1332万元, 月人均补助水平208元;

  农村低保季度累计月人均补助62元(正式提标文还未下达),月已保障人数42861人,截至6月份累计保障人数257166人次,支出1363.4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53元。

  2 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制度对困难群众的救助作用。上半年全县下达城乡医疗救助水平不 低于140元,截止6月份累计救助人数1633 人,累计支出338.56万元, 人均救助水平达2073.2元。

  3 全面加强敬老院建设。2020年新改扩建敬老院1所分布在 石屏乡,正在 进行主体工程建设,新增床位120张;

  全县新增床位210张,年底全县五保集中供养率将达到40%。新建爱心超市8个,现完成房屋选址等前期工作,力争于10月底前全面完成。

  (三)进一步健全救灾救济机制。进一步规范救灾工作机制,完善细化救灾应急方案,落实救灾措施。加强救灾资金的使用管理,对各乡镇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做好救灾物质储备和采购工作,目前已备帐篷 棉被和其他救灾物资,落实县 乡救灾储备金。下拨春荒款130万元和自然灾害补助金175万元帮助解决受灾群基本生活困难。

  (四)按时发放群众生活补贴。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元旦春节发放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的通知》要求,出台了 《关于发放2020年城镇低保元旦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金的通知》等文件,截至2020年2月12日全县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共901.692万元,其中农村低保42890人发放补贴428.9万元;

  城镇低保6012户10698人发放补贴160.47万元;

  农村散居五保户3992人发放补贴59.88万元;

  重点优抚对象2819人发放补贴56.38万元;

  百岁老人8人发放补贴0.16万元。

  (五)落实优抚政策,提升双拥优抚对象保障和安置服务水平

  1 认真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各项政策。按照新的抚恤补助标准,全面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抚恤补助金坚持按月足额以县直发,上半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累计发放17785人次,抚恤补助金累计发放718.4万元。进一步落实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政策和伤残军人的医疗待遇,2020年上半年,全面实行“一站式”医疗结算,缓解了 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认真落实为优抚对象解“三难”相关政策,每户补助资金1万元帮助265户重点优抚对象解决住房难问题。继续做好复退军人安置工作,加强城镇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推进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发展,重点做好复退军人的信访 集访和稳控工作。

  2 巩固双拥模范县创建成果,充分发挥烈士陵园 太平渡长征纪念馆 xx电视台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加强双拥国防教育的宣传,扎实搞好元旦 春节期间的拥军优属慰问活动,加大军地相互支持 互办实事力度;

  将双拥工作经费重点用于开展科技拥军活动,帮助部队解决实际问题。

  (六)加强社会事务管理,提升管理水平

  1 基层政权建设。我县基层政权建设工作主要围绕村(居)务公开和规范政务公开和村(居)务公开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县26个乡镇的政务公开和269个村的村(居)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也得到了 全面完成,建立健全了 村(社区)自治机制,深化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加强了 社区基础设施的建设,继续改善社区办公用房和服务用房的条件;

  加大了 农村社区建设力度,规划了 6个农村社区的试点建设工作。

  2 民间组织管理。加强了 对社会组织的执法和监督力度,全县42个社团和11个民办非组织全部参加了 年检,年检率达到100%,认真开展了 我县社会团体收费行为的清理整顿,通过清理整顿,规范了 我县社会团体的收费行为,未发现有 社团进行违规收费的行为;

  在 民办企业单位开展了 自律诚信的建设活动,建立了 完善的内部规章制度,完成了 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工作。

  3 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加强了 对《婚姻法》 《婚姻登记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并采取多种形式对全县的婚姻登记员进行了 系统的培训,到目前全县共办理结婚登记1450对,离婚登记245对,补发证127对,收养登记1件,合格率为100%。

  4 流浪救助和殡葬管理。上半年共救助了 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90人/次,救助率达100%;

  并按国家八部委的要求,完成了 公墓的清理整顿工作,作好了 清明节等节日的祭祀活动管理工作,开展了 殡葬服务单位规范化建设工作。

  5 区划地名管理。完成了 县乡镇地名设标工作,农村的覆盖率达80%;

  完成了 空间地名数据的制作录入工作。

  6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制作了 2020年工作方案,签订了 责任书,开展了 “六个一”建设活动,对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进行“流动红旗”考评。拟在 7月份组织13个乡镇 17个社区进行了 交叉检查。

  (七)加强老龄工作,促进老龄事业发展。全面落实市 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强力推进第三轮创建市 县级敬老模范乡镇 村(社区)验收工作,加强基层老龄工作和老年人协会建设,创新工作方式,提升全县老龄工作整体水平。5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对我县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情况进行检查,对我老龄工作开展情况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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