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督察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28 来源:热门推荐 当前位置:首页 > 热门推荐 >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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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督察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督察报告

  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1、加强作风纪律 完善规章制度

  我大队在年初认真开展了作风纪律整顿,提高了责任意识,端正了工作态度。关心个人生活,解决个人困难,关心政治生活,发展党员,评选每月工作标兵等方法来凝聚人心,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

  2、开展文化活动 活跃文化生活

  去年以来,我大队的同志参加了一系列市、区组织的文体活动,像全区干部职工长跑比赛、市局大型文艺会演、区局文艺小分队,组织了深入各镇、办的演出宣传,组织全体监察员开展了拓展运动等。通过开展文体活动,活跃大家文化生活,提高了全大队的凝聚力,培养了互助协作精神和集体主义观念。

  3、规范执法用语 汇编法律法规

  为了加强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形象,同时为了便于开展工作,我大队将日常环境监察中应用广泛环境法律法规进行汇编,组织多次学习和讨论,使监察员在执法和排污收费工作中做到了不卑不亢,了然于胸,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树立环保卫土的良好形象。

  4、处理群众投诉 维护群众利益

  我们将处理群众投诉作为宣传环保,树立形象的一个重要内容。率先在全市监察大队中成立信访办,工作具体落实到专人。工作体制一是实行首问负责制,规范处理程序,礼貌地接待群众的来电来信;二是重视群众的投诉,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解决给予答复。通过我们监察员细致耐心的工作,全年共处理群众信访59起,及时发现污染隐患及时杜绝,污染投诉率下降了50%。

  二、业务工作方面

  1、污染普查

  年污染源普查工作首战告捷。在行业杂、户数多众多客观原因存在下,大队领导深入一线、同志任劳任怨、超前保质保量完成污染源清查、普查工作。

  2、排污申报及收费

  年年初,为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我大队对人员进行优化组合,明确工作责任。针对近两年排污申报过程中排污单位申报人对规定内容不了解,存在上报登记不符合要求、错报、谎报、瞒报、以及上报不及时和业务不熟悉的问题,为了规范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在年年底大队组织召开全区年排污申报会,为排污收费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使排污申报工作较往年有了很大的进步。各中队对排污单位逐户按辖区和行业类别进行一企一档统一管理。并以年全国开展的污染源普查为契机,深入细致了解辖区污染详况,年共向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下发排污申报登记表500余份,准确掌握了我区污染物排放情况,为征收排污费和日常环境监察,强化现场环境监督管理提供真实、可靠的基础数据和事实依据。通过分局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分局各科室共同努力,圆满完成全年排污收费任务。

  3、加强日常监察 杜绝污染事故

  按照分局统一安排,我大队在三个月,集中开展了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为主要内容的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再行动。一是对正常生产企业的监察,特别是重点污染源采取派人驻厂,随时监督,随机夜袭的办法,进行定期和随机的抽查,比如通过检查污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转,检查下水管网的水质掌握企业的排污状况,像重点污染企业,我们都进行过突击检查,给企业造成一定的压力,促使企业正常启用治污设施;二是对停产关闭的企业的监察,防止死灰复燃。

  4、完善监察工作 加大水源地及农村环保工作力度

  深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专项整治,加大对农村污染企业进行规范整顿,重点查处了砖厂、面粉厂、规模以上养殖场等污染企业,加大了对乡镇企业收费力度。

  5、全队上下行动 开展双创工作

  一是组织大队同志对夜间烧烤进行了集中整治,没收了以煤、炭为燃料的烧烤炉。二是积极参加夏、秋两季秸杆禁烧和冥纸冥币禁烧,组织巡逻队,分片包干,严防焚烧现象。三是加强夜间检查的频次,加大处罚力度,给每个工地作了环保规范牌,要求他们严格遵守,减少噪音扰民,保证环境安全。

  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督察报告

  地球是人类唯一的家园,保护生态环境是人们义不容辞你的责任,对于严重的环境问题需要及时的整改,希望政府能及时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去保卫环境。本文是整改报告,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7月8日,由于我镇工作疏忽,广安市联合督查组发现我镇整治工作中存在一些的整治不力现象。为此,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深刻反省,立即整改,现将整改情况简要说明如下:

  督查情况:场镇街面保洁不及时,“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较差,垃圾乱扔现象突出。

  这些问题的出现,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换届后领到重新分工,工作衔接不到位;二是环卫设施少;三十环境督查不及时。为了防止环境整治工作的问题反弹,我镇党委、政府立即采取了以下紧急措施对通报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治:

  1、立即组织各村(居)负责人召开会议,会上通报了本次督查情况,然后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了相关整改措施。

  2、针对换届期间分管领导未到位、管理脱节以及场镇保洁人员工作积极性松懈现象。我镇及时召开了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新的分管领导,加强了日常工作管理,同时对保洁人员进行谈话教育,提高其工作积极性。

  3、我镇第一批购买的垃圾桶使用时间达2年多,部分已年久失修,垃圾桶数量逐渐少。为此我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近期将重新购进一批垃圾桶,并安装使用。

  4、近期天气炎热,镇整治办督查工作不及时,导致部分整治效果较差。镇领导对整治办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同时镇整治办工作人员深刻反省检讨,并制定了新的督查方案,督查次数由每天两次调整为四次。

  通过一段时间整改工作,被督查存在的场镇街面保洁不及时,“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较差,垃圾乱扔现象突出等问题得以改善。我镇一定认真吸取本次工作教训,持续地加大我镇的环境整治工作力度,防止工作出现反弹,全面对镇域内的卫生死角、管理难点进行整治以及正确引导居民良好的生活习惯,用实际行动改正工作不足。恳请市整治办对我镇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

  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督察报告

  根据20**年12月底省厅领导对我县的督查情况,现就涉及我县存在的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逐一汇报。

  一、共性问题

  1、当前环境保护工作中,个别地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还未完全落实到位,对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认识还有差距,压力传导不够,工作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为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将环保工作放在全县的主要位置,严格落实环保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我县成立了乌兰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并于20**年12月27日召开十四届县委第5次常委(扩大)会议,于2017年1月23日召开县环保约谈会等多次会议,来明确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各职能部门环境保护任务及责任,并制定《乌兰县环境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会议制度》,在20**年全年环境执法检查和环保专项行动中,我县由环保、国土、安监、发改、交通建设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共出动9次、出动人员36人(次),着力解决当前环境监管中环保部门独自支撑、单打独斗的局面,以此遏制环境违法行为的产生,保障环境安全,推动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部分企业不履行环境治理主体责任,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打折扣,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环境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甚至存在偷排漏排、逃避监管等问题。

  整改情况:20**年以来,我县环保部门出动45余次对我县县域进行环境执法检查。对全县采矿选矿、工业、旅游景点、市场等重点区域开展了多次生态环境整治检查,针对存在问题的企业,逐项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实行了销号管理。对我县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热电联产项目氮氧化物排放超标5.15倍一案,按照新的《环保法》和四个配套办法进行了严厉查处,对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于20**年**月21日做出了罚款**万元决定,在20**年11月**日启动连日计罚程序,罚款260万元,共计罚款270万元现已全部到账;并于20**年**月21日对热电联产项目进行了停产整治。

  3、未制定《农牧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也未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

  整改情况:自20**年5月28日《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颁布以来,我县积极筹备编制我县《农牧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目前,我县农牧部门已制定《农牧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下一步将按照方案紧密实施。

  4、未设立大气治理的专项资金。

  整改情况:20**年以来,我县正在不断加强大气治理工作力度,针对目前我县尚未设立大气治理专项资金的问题,我县财政局将此项资金纳入了2017年财政资金预算,2017年设立大气治理专项资金**0万。

  5、未完成20**年“煤改气、煤改电”目标任务,未制定煤质管理办法,也未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整改情况:20**年来,我县针对全县燃煤锅炉进行了全面彻底排查,已完成了82家燃煤锅炉的登记造册的阶段性工作,并研究制定了《乌兰县关于加快推进燃煤锅炉“煤改气”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并协助各镇政府认真落实“煤改气”改造工作,对20**年来全县各类新建项目均提出禁止新建燃煤锅炉的要求。同时,县财政局将“煤改气”专项资金纳入了2017年财政计划,以便开展下一步“煤改气”工作。

  6、继续完成环保部综合督察整改任务。

  整改情况:环保部综合督查问题中,我县共梳理出18项共性整改任务,18项整改措施。通过近一年来狠抓落实,截止目前,18项整改任务中:**项已完成整改,2项完成阶段性整改工作(其中:煤化二期焦化项目验收未通过正在整改中、庆华煤化15万吨焦油深加工项目正在组织验收中)。18项整改措施中:17项已完成整改,1项未完成(环保机构未单独设立,但目前已通过增加调配临聘人员,努力解决环保人员不足的困难)。

  二、个性问题

  1、都兰河断面水质超标

  整改情况:根据海西州20**年地表水水质监测调查表,显示我县都兰河断面20**年4、5、6、7月份总氮各超标1.7、1.3、1.6、0.4倍。我县水利局就超标原因展开了调查,对都兰河流域附近人群居住、放牧情况及工矿企业进行了排查,并请省水科所专家对都兰河流域进行了实地勘查和水质分析。初步判断,造成总氮超标的原因可能为流域附近牧民放牧及村民生活垃圾未得到合理处置导致。同时,我县加大了对该流域范围内放牧情况和垃圾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向周边村庄配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进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往镇垃圾填埋场集中填埋。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加强对水源地环境监管,加快都兰河水质自动站的建设进度,进一步做好都兰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2、乌兰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污水处理设施未按时投入运行;乌兰工业园区未办理环评手续,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

  整改情况:污水深度处理项目于20**年5月29日开工建设,20**年4月5日复工,截止目前完成项目投资4580万元,其中项目场地场坪、桩基工程、调节池、生物滤池、事故池、生化池、调节池、污泥浓缩池、软化澄清池、设备间、地下管网、管廊及设备基础砼浇筑、爬梯平台、生化池钢结构等工程已完成,正在进行非标制作、设备和工艺管线安装。前期由于进入冬季停工,膜处理阶段部分还未完工,现计划于2月**日复工;固体废物处置场建设目已完成工程量90%,现正在进行防渗系统施工,预计2017年三月底完工。

  20**年3月15日,国务院批复《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总体规划》,明确乌兰县循环经济工业园是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重点循环经济工业园“一区四园”之一,初步规划面积**.5平方公里,但具体范围一直未明确。目前,察汗诺煤化工业园已入住青海矿业和庆华煤化公司两家企业,两家企业均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了项目环评。其中青海矿业建成但未投入运行。20**年8月份,根据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通知要求,我县发改部门赴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等部门先后三次就乌兰工业园四至范围、规划范围、规划时限、功能定位、用地总体布局等相关事宜进行对接和沟通。20**年8月下旬,《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乌兰工业园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修订工作资料汇编》经省级政府、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审核通过。目前,县发改部门已委托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正在编制园区规划环评,下一步将加大衔接力度,抓紧推进此项工作,力争尽快完成乌兰工业园区的整体规划环评工作。

  3、未制定秸秆综合利用规划。

  整改情况:我县下发了《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知》,同时,茶卡旅游景区等重点地区,也由当地镇政府印发了农作物秸秆禁烧的通知,并联合环保部门进行了相关宣传及监督检查。并且由我县农牧部门于2017年1月底制定了《乌兰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下一步将按照方案做好我县秸秆回收利用工作,从而保证乌兰县县域的空气质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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