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焚烧秸秆宣传的材料

发布时间:2021-05-13 来源:热门推荐 当前位置:首页 > 热门推荐 >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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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是指资料,可供参考或作为素材的事物。本站精心为大家整理了禁止焚烧秸秆宣传的材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禁止焚烧秸秆宣传的材料

  一、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

  焚烧秸秆、燃烧垃圾时,当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分刺激较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流泪,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炎发生。

  二: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秸秆焚烧、燃烧垃圾,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尤其是在山林附近,一旦引发大火,后果将不堪设想。

  三: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

  由于公路两旁有大量的农田,焚烧秸秆、燃烧垃圾形成的烟雾,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可见范围降低,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四: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质量下降。

  焚烧秸秆、燃烧垃圾使地面温度急剧升高,能直接烧死、烫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影响作物对土壤养分的充分吸收,直接影响农田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影响农业收益。

  五:焚烧秸秆、燃烧垃圾所形成的滚滚烟雾、片片焦土,对一个城市的环境形象是最大的破坏。撇开其他不说,就是为了家园的日丽景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燃烧垃圾也是势在必行的选择。

  焚烧秸秆处罚办法:

  一、公民在田间、路边、地边等焚烧秸秆,造成大气污染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对于不听劝阻,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以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处警告或罚款两百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故意焚烧秸秆,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过失造成前者情形的,由公安消防部门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以失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希望各位村民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杜绝焚烧秸秆、燃烧垃圾,保护我们自身家园。

  禁止焚烧秸秆宣传的材料

  近期市政府专门召开了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会议,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发现有焚烧行为,坚决制止和查处并进行处罚。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努力实现全县“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的目标,同时推动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综合利用。一、焚烧秸秆危害。1、污染空气,危害身体健康。2、易引发火灾和交通事故,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3、破坏土壤结构造成耕地质量下降,直接影响农业效益。二、秸秆禁烧巡查。1、群众相互监督,举报电话:4861001。2、村组干部24小时不间断巡查。3、市镇干部不定时督查,发现焚烧立即通报。4、环境保护部24小时卫星遥感巡查监测。三、焚烧秸秆处罚。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处伍百元以上两仟元元以下的罚款。2、依据耕地地力补贴(原小麦种植补贴)规定,因焚烧导致质量不达标的耕地不再给予补贴。3、对焚烧秸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将农作物秸秆通过还田、青贮,氨化饲料、食用菌生产等办法加以利用,变废为宝,不仅仅改善了我们的生存环境,减少环境污染,而且增加了经济收入。让我们携手行动起来,自觉抵制焚烧秸秆,积极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共享一片蓝天,共创一个美好家园,为建设生态乡村,文明乡村,美丽乡村贡献自己的力量。

  禁止焚烧秸秆宣传的材料

  市委督查室:

  在市委主要领导召开的市城区禁止焚烧秸秆工作专题会议之后,市城管执法局高度重视,局长衡准同志庚即召开相关工作会议,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并责成副局长姜河同志牵头做好此项工作,从近期工作成效来看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机构,明确责任

  为了确保禁烧工作稳步推进,切实抓出成效,我局及时与相关单位协调,组建了禁止焚烧秸秆联合执法工作组,并以遂城委发[]1号下发通知,同时于 月6日上午召集市、区(园区)相关单位召开了“禁烧”执法工作会议。对“禁烧”监管责任作出进一步明确,执法力量作出合理调配,会议明确提出按照辖区管理原则, 、 区作为责任主体,实施主体,自我监督主体,必须切实做好各辖区内禁止焚烧秸秆的工作。同时明确市城管执法局执法四大队负责市城区老城区的“禁烧”任务,执法一、二、三大队分别支持“禁烧”执法任务较重的工业园区、河东新区和经济开发区,各责任部门负责安排专门人员进行蹲点守候、监控。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月5日,我局联合市环境保护局、市公安局在《 日报》刊发了《关于禁止焚烧秸秆的通告》,对“禁烧”的意义、区域、违法责任等进行公告。近日,连续安排执法人员深入街头巷尾、田间地头宣传“禁烧”相关事宜,并在各个社区村社发放宣传通告,宣传教育一万余人,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市城区禁止焚烧秸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和谐禁烧,初见成效

  “禁烧”联合执法工作组加大了对市城区范围焚烧秸秆行为的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立即制止,目前已成功制止13起燃烧秸秆的行为。同时,执法人员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地宣传教育,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向他们宣传环保正确处理秸秆的方法,确保城市大气污染得到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更加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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