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报告民族团结经费申请

发布时间:2021-05-16 来源:热门推荐 当前位置:首页 > 热门推荐 >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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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报告民族团结经费申请是怎么写的吗?那就快来看看吧!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报告民族团结经费申请,以供大家参考!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报告民族团结经费申请

  XXX市人民政府:

  xx路街道办事处成立已有大半年时间,半年来为配合我市创xx家级卫生城市,和迎接“天山杯”竞赛,我处协助市直各部门做了很多的工作,投入大量的精力、物力、财力。加之今年办事处前期的筹建准备、初始运行,和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等创建工作,以及各类众多的文体活动,目前我处经费严重不足,财政收支存有很大缺口,已影响了我处正常的办公。

  现xx路街道办事处特向市政府申请经费2万元,望有关领导能解决为盼!

  申请人:

  申请日期: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报告民族团结经费申请

  一、项目概况

  负责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使少数民族同胞平等、团结、互助、和谐,使少数民族同胞经济不断发展。

  二、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情况

  该项目总费用6.94万元,其中培训费0.46万元、办公费0.24万元、印刷费1.01万元,其他交通费0.02万元,公务接待费0.17万元、劳务费0.9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9万元、差旅费1.01万元、维护费0.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4,盘王节经费0.95。项目管理按照项目批文,严格执行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强化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的组织实施情况:

  推进特色瑶族村寨建设,以县规范农村建房为契机,引导太和镇芙蓉瑶族移民新村和白水瑶族乡民族村建设瑶族特色村寨,组织太和芙蓉瑶族移民新村和白水瑶族乡民族村到江永、江华、恭城、连山、连南瑶族自治县考察瑶族特色村寨,现已建好民族村特色牌楼,沿路两旁的房屋进行瑶族文化元素的注入于12月底完工;白水民族村的特色级服务平台年前完工;并给予优惠政策,鼓励村民对自家房屋进行民宿装修,为瑶族民俗旅游打造亮丽风景。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建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绩效目标,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专项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加大财政集中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考评体系。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报告民族团结经费申请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州财绩〔2012〕2号)、《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19〕5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在工作总结和数据收集、整理、汇总、分析、核查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对预算资金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自评,形成2018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局为州政府工作部门,机构性质为行政单位,办公地址为吉首市乾州新区朝阳路11号和沐嘉酒店四楼。内设四个科室:办公室(人事)、政策法规监督科、经济文化教育科、宗教科。单位下设1个二级机构:湘西州民族研究所(古藉办)。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及直属机构经州编委核定的编制人数为25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9人,退休人员17人,本部门期末在职人员26人。

  (二)项目概况

  近年来,湘西自治州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了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和社会和谐,为湘西自治州实施“五大建设”、建设“四个湘西”、实现“两个率先”目标起到了强有力的推进作用。尤其是2017年9月,湘西自治州被国家民委正式列为全国13个首轮启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试点成功后,全州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根据《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2018年州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文件,湘西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专项经费为100万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湘西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二、绩效评价依据

  1、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财预〔2012〕396号),《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2、《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州财绩〔2012〕2号)

  3、《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19〕5号)。

  4、相关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

  5、中央、省、州相关政策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

  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湘西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专项经费绩效评价的使用情况,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评价湘西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专项经费使用的质量和成效,科学系统评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专项经费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以后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专项经费的投入提供参考依据。

  三、绩效评价方法和过程

  评价小组参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实施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州财绩〔2012〕2号)对绩效评价框架进行了设计,围绕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关键评价内容,设计了18个评价指标,制定了《湘西自治湘西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明确了证据内容和证据来源。根据2019年3月26日《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19〕5号)文件精神,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开展单位自评。在比较各种证据收集方法优缺点的基础上,评价小组设计了案卷研究、座谈会以及实地调研等方式对证据进行收集和核实。评价小组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和分析,谨慎地对该项目进行了评级,形成了评价结论。

  四、绩效分析

  (一)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湘西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专项经费支出主要情况:办公费:3.2万元,印刷费:5.07万元;差旅费:5.31万元,会议费:4.8万元,培训费:3.29万元,劳务费3.5,其他费用74.83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

  为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流程,确保财政性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设置了专职会计和出纳,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处理,做到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同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防止发生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现象,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有效。

  (三)组织实施情况。

  2018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示范点建设及考核体系等开展工作。

  一是兑现考核奖励。通过去年底组织实施的绩效考核,对2018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了年终考核检查,依照考核得分,评选了127个州直单位和9个县市区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优秀单位,并协调相关部门按照《考核办法》规定对127个州直单位,按人平3000元进行了奖励。

  二是修改完善考核办法。对考核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强化了过程平时考核,设置了考核方式分值,使考核办法更趋科学合理。简化并修订了考核指标,使考核指标更具可操作性。深入挖掘、总结提炼5个国家级、6个省级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经验。

  三是继续争取州委州政府重视支持。1月12日、2月4日,州政府常务会议、州委常委会先后专题听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汇报。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继续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更加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切实增强创建实效。

  四是策划系列主题活动。协调州国资委在国有企业党建中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业务竞赛、技能比武、志愿服务”等活动,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企业引入深入。指导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吉首大学师范学院附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活动,指导泸溪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歌咏比赛。其中5月25日,吉首大学师范学院还举办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专题晚会,学生们用精湛的舞技和极富节奏韵律的配乐引得全场掌声雷动。在今年初召开的武陵山片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大会上,我州作典型发言,“坚持五个突出,实现五个转变”创建工作经验在全省予以推广。6月中旬,怀化市民宗委主任吴昭炎带领5个民族自治县民宗部门主要负责人来我州考察学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通过看现场、查资料、听介绍,认为我州创建工作基础扎实,氛围浓厚,措施得力,成效明显。

  五是申报6个示范单位。其中2个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2个被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凤凰县山江苗族博物馆被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推荐土家族、苗族各1名优秀代表参加全国少数民族参观团。

  (四)项目资金绩效情况。

  (1)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在党的领导下,以各族群众为主体,通过巩固和加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综合举措,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造性地推动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实践过程。

  (2)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促进民族团结、改善民生,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

  (3)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教育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唱响“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时代主旋律。

  五、评价结论

  根据《湘西自治湘西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评分,该项目得分为97分(见附件:湘西自治湘西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六、有关问题与建议

  (一)有关问题

  1、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平衡。

  2、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覆盖还有较大差距。

  (二)有关建议

  1、建议增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加大宣传力度。

  2、紧紧抓住“七进”活动,扩大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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