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1-06-12 来源:热门推荐 当前位置:首页 > 热门推荐 >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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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应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更加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潜力和水平,为提高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潜力和水平,切实做好管委会值守应急工作,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机制,更加规范、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管理各项工作,需要制定完备的管理制度。中国文库-教育资源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应急管理责任,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应急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等应急管理工作内容。

  第四条 公司应急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预防为主、防救结合,服从政府、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的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稳定的紧急事件。包括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

  第六条 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公司突发事件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具体分级标准按照国家《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和陕西省《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执行。

  第二章 应急管理组织

  第七条 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指导和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公司副总经理担任,小组成员由公司各部室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 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应急管理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安全与环境监察部。公司各部室应根据部室职责划分配合安全与环境监察部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第九条 公司作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组织机构,负责做好公司应急管理工作,并接受集团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和协调。

  第十条 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接受上级政府统一领导,对本单位负责。

  第三章 应急预案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本级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并进行应急预案评审、发布和备案。

  第十二条 应急预案经评审、发布和向有关政府部室备案后,应向集团公司安全与环境监察处备案。

  第十三条 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公司应急预案培训工作,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第十四条 根据公司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十五条 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时,应及时进行修订,同时向有关部室和集团公司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四章 应急保障

  第十六条 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应统一纳入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之中,服从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利用社会突发事件应急资源,提高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效能。

  第十七条 建立健全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以适应应急队伍建设、应急装备物资配置等所需资金要求。

  第十八条 加强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建设。强化非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能力培养,根据实际需要和自身能力适时设立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加强与社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合作,提高合成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采购、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

  第二十条 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畅通突发事件信息传递渠道,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

  第二十一条 应当建立应急专家库,为突发事件应急提供技术支持。

  第五章 应急实施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发生突发事件后,应及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上报集团公司。

  第二十三条 当集团公司发生突发事件后,公司应积极配合,协同应对。

  第二十四条 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结束后,公司应及时组织生产、秩序恢复或者重建工作,并同时开展事件调查评估工作。

  第六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范畴。

  第二十六条 公司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和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应急管理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人员给予处罚,情况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与环境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为提高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潜力和水平,切实做好管委会值守应急工作,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机制,更加规范、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应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一、职责和任务

  东营港管委会应急管理办公室(管委会总值班室)承担管委会值班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其主要职责是:承办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值班室)交办事项,办理各部门、单位向管委会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及时掌握并向主要负责领导同志报告我区重大状况和动态,传达市领导同志的有关重要批示和指示;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跟踪和研判,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评估和报告工作。具体任务是:

  (一)接听电话和接收传真、网络以及其他形式的重要信息。

  (二)及时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和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影响较大事件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承办需报送市政府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工作。

  (三)承办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值班室)交办事项,分送、办理各部门、单位上报的紧急重大状况请示和报告。了解掌握、汇总分析我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等紧急重大状况,及时向主要领导同志报告。协助有关领导同志处置个性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协调各有关部门处置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四)负责报告每日接报的突发公共事件和管委会领导同志作出的有关批示。

  (五)组织突发公共事件评估报告工作,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处置效果和相关职责进行报告。

  (六)筹划、组织各类应急演练,负责开发区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会议及其他活动。

  二、工作办公程序

  (一)在值班工作中,按照“及时、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主动了解和掌握我区紧急重大状况,加强舆情分析,并认真办理有关事项。事前、事中、事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同志报告。

  (二)对各部门、单位报告的紧急重大状况,值班人员要认真记录,及时报告。对个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以及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个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经管委会办公室主任或带班主任审核后,按领导同志分工报送,根据需要抄送有关部门和单位。必要时,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单位和处置现场指挥人员联系,随时掌握事件的进展状况等,及时透过手机、电话等方式向领导同志报告;条件允许时,要求有关部门、单位采集事件现场的多媒体信息。

  对各部门、单位报送的信息,要主动核实状况,跟踪了解事件进展。

  (三)需要立即报告的紧急重大状况,应按领导同志分工,迅速以电话、传真等形式向管委会主要领导同志报告。

  (四)在紧急重大状况处置过程中,要主动与有关领导同志,事发地有关部门持续联系,及时传达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负责催办和查办、落实交办事项。跟踪了解有关状况,汇总上报各种信息。

  (五)定期对各部门、单位的信息报送、办理状况进行汇总和通报,总结信息报送工作经验。

  (六)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状况,要加强与市应急办联系沟通,及时报告有关状况。

  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为充分发挥应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更加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管理各项工作 ,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一)应急预案编制。编制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地方机构或现场指挥机构、专家组等;

  3、预防与预警机制,包括应急准备措施、预警分级指标、预警发布或解除的程序和预警响应措施等;

  4、应急处置,包括应急预案启动条件、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指挥与协调、信息发布、应急终止等;

  5、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等;

  6、应急保障,包括人力资源保障、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效能运输保障、治安维护、通信保障、科技支撑等;

  7、监督管理,包括应急预案演练、宣教培训、责任与奖惩;

  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起草应急预案过程中,应当征求应急预案涉及的有关单位意见,有关单位要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涉及限制公众自我的或与公众权利密切相关的,应以适当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有关规定,确定应急预案密级。

  (二)应急预案体系动态管理。根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总体要求和部门机构调整变化情况,每年对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适当进行类别、结构调整,使应急预案体系适应本区公共安全形势和实际工作需要。

  (三)应急预案修订完善。针对应急管理工作中情况的变化和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原则上每年组织有关部门和应急管理专家对本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发生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后,要总结实践经验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有关单位对生效期间的应急预案,认为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认真研究,及时反馈研究结果。修订和完善后的应急预案按规定及时报备。

  (四)应急预案审核、印发和发布。本区部门应急预案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意见后,由预案制定单位按有关程序审议,审议通过的本区部门应急预案应报政府应急办备案。

  (五)应急预案培训。将各类应急预案有关内容列入每年应急知识宣教培训计划,以涉及公众生命安全保障的部分为重点开展宣传培训,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提高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六)应急预案演练。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二、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七)统计汇总报告。依托政府应急平台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信息,详细登录各类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和分布情况。

  (八)补充、更新和轮替。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要做好本级、本行业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对短缺物资进行补充,对有保质期的物资实施更新和轮替。

  (九)基础设施建议。加强应急通信、应急供电、应急避难场所、应急医疗救护以及效能运输、消防、防雷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

  (十)督导检查。每年年末对有关部门应急物资储备任务落实情况、救灾物资年度消耗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根据应急物资短缺情况指导有关部门提出补充计划。对因突发事件救灾而造成的物资亏空,有关部门尽快将应急物资补充到救灾前水平。

  三、应急队伍及志愿者队伍管理制度

  (十一)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突发公共事件主管部门建立相应类别应急工作的专业人才库,并可根据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织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参与相关预案的修正订和完善工作。每年组织召开一次专家组会议。组织学术交流和修订和完善工作。每年组织召开一次专家组会议。组织学术交流和课题研究,根据年度应急管理工作安排和课题研究计划,组织应急管理专家,就本系统本行业公共安全形势和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开展调查研究或提供专业咨询,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十二)应对工作评估分析。每年年底,组织专家队伍和有关部门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发展趋势及应对工作情况进行预测分析研究,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次年初总结分析报告,分报区政府体育场并按规定上报市政府。

  (十三)应急队伍统计分析。依托政府应急平台建立应急队伍数据库,每半年对应急救援队伍、专家队伍、志愿者队伍进行一次普查,对各类应急队伍的区域分布、工作任务、人员、装备、培训演练情况进行统计,更新数据库信息。并对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为领导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决策依据。

  (十四)应急队伍培训。突发公共事件相应主管部门要对相应类别的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开展培训,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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