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脱贫攻坚挂牌督战的工作方案3篇

发布时间:2021-08-13 来源:热门推荐 当前位置:首页 > 热门推荐 >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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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发布的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20年要优先稳就业保民生,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努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2020年脱贫攻坚挂牌督战的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选择。

  2020年脱贫攻坚挂牌督战的工作方案篇1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全面收官的关键之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工作难度大的县和村挂牌督战”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省扶贫办和市扶贫办部署安排,根据《市2020年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实施方案》,结合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督战目的

  锁定已脱贫人口脱贫成果得到切实巩固、贫困边缘人口致贫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制约脱贫攻坚成效问题清零见底的目标,对贫困村、重点村、一般村、有返贫风险的脱贫监测人口和有致贫风险的贫困边缘人口挂牌督战,加大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力度,整合帮扶资源、强化攻坚措施,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不差一项,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实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督战对象

  (一)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全镇有贫困人口的7个村。

  (二)二类脱贫监测户(有返贫风险)4户11人;贫困边缘户(有致贫风险)13户28人。

  三、督战内容及分工

  总体督战内容是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等要求,重点督战以下内容:

  (一)13个村整体脱贫攻坚工作

  督办重点:突出解决“三类”人群脱贫、返贫、致贫问题,如期保质完成辖区内脱贫攻坚任务。

  督办责任:由包保镇级领导挂牌督战13个村的脱贫攻坚整体工作。

  (二)有脱贫任务的9个行政村整体脱贫攻坚工作

  1.巩固全镇2个已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村的脱贫成果。

  督办重点: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情况;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集体经济、环境卫生全部达到示范村标准;16项退出指标动态监测情况;“四不摘”责任落实情况。

  督办责任:由包保镇级领导牵头,督战2个贫困村具体落实。

  2.全镇7个有贫困人口的村。

  督办重点:7个有贫困人口的村脱贫攻坚基础工作全部达到贫困村标准。

  督办责任:由各镇党政主要领导牵头督战,镇党政班子成员包保到村。

  (三)巩固已脱贫人口脱贫成果;脱贫监测户防止返贫、贫困边缘户防止致贫。

  督办重点:巩固全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5户88人脱贫成果,确保所有脱贫人口稳固脱贫不返贫;

  督办责任:由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负责包保脱贫监测户4户11人动态监测,巩固保稳,严防返贫;村党组织书记牵头督战,镇村两级党员干部负责包保贫困边缘户13户28人,动态预警,及时救助,防范致贫。

  (四)各站(办)所工作落实情况。

  督办重点:积极配合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推进安全饮水、危房改造、医疗保障、教育保障、综合保障、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重点领域行业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督办责任:分管镇级领导挂牌督战分管站(办)所扶贫推进工作;各站(办)所负责人督战包保落实本站(办)所的行业扶贫工作。

  四、时间安排

  4月1日全面启动督战工作,开展常态化筛查,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查漏补缺;6月30日前全面完成督战工作任务。

  五、督战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挂牌督战包保工作的统筹协调,结合“百日决战”总攻行动要求,每周调度进展情况,研判形势,部署工作。镇领导干部深入一线较真碰硬“督”;各站(办)所和村倾斜资金力量凝心聚力“战”;广大党员干部提高帮扶工作效率和基础工作质量,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攻坚收官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站(办)所、各村要高度重视,按照镇脱贫攻坚的统一要求开展督战包保工作。镇脱贫办将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全覆盖开展实地督导。各站(办)所、各村要认真部署,精准落实督战包保任务、措施、责任、时限。

  (三)及时解决问题。各级党员干部对督战包保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进行及时分析研判,需要支持的,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支持解决。需要整改的,要加大整改力度。对整改不到位、弄虚作假的,要及时开展约谈。对问题突出、工作严重滞后、影响恶劣的,要严肃问责。对敢于担当、实绩突出的优秀扶贫干部,重点培养使用。

  (四)减轻基层负担。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注重实效,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加强统筹安排,防止层层加码,对搭车督战,增加基层负担的做法要及时纠正。各站(办)所、各村落实挂牌督战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镇脱贫办沟通,重要情况及时向镇领导干部报告。

  2020年脱贫攻坚挂牌督战的工作方案篇2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收官之年。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一鼓作气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脱贫成果进一步巩固深化,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脱贫攻坚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聚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分类精准施策,确保按时完成攻坚任务,夺取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收官之年全面胜利。

  (二)目标任务。对xx个有贫困人口的乡、村和“两不愁三保障”行业扶贫部门实行全覆盖挂牌督战,确保未脱贫人口x月底前具备脱贫基本条件,已脱贫人口和“边缘户”不返贫,并建立长效巩固机制。各挂牌行业扶贫部门建立长效推进机制,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各项问题x月底前整改清零。下半年进一步查漏补缺,巩固提升。

  二、具体安排

  (一)挂牌单位。按照市、区分级挂牌的原则,区级挂牌督战下列单位:

  1.x个乡街道。

  2.x个存在贫困人口的行政村。

  3.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发改局、区林业局等行业扶贫部门。

  (二)督战内容。一是驻村帮扶、结对帮扶、领导联村工作开展情况;二是产业扶贫、扶贫项目实施情况;三是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情况;四是贫困家庭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公益岗位新增就业、无劳动能力家庭兜底保障情况;五是易地扶贫搬迁入住和后续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六是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户”的动态监测和帮扶情况;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七是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2019年扶贫成效考核以及省、市、区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三)责任分工。区脱贫攻坚指挥部负责督战区直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安全住房、安全饮水、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行业扶贫部门及相关乡(街道)、村。

  (四)督战方式。采取“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和直奔基层、直接入户了解情况)方式,进村入户,逐个核查,落实销号。督战每月一次,采用巡回督战和重点督战的方式进行,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

  (五)工作步骤。本次督战分为5个阶段。2月10日至2月20日组织动员部署;2月21日至3月10日挂牌单位按照督战内容组织筛查排查,形成问题清单;3月11日至5月31日开展问题整改;6月1日至6月30日实现所有未脱贫人口达到脱贫标准,问题整改清零;7月1日至12月31日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组织挂牌督战总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牵头负责挂牌督战的组织领导,区脱贫攻坚指挥部抓落实。各乡街道及行业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所有问题2020年6月底前全部摘牌销号。

  (二)建立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常态化督战,建立问题和短板台账,并逐一对账销号。各挂牌单位要成立班子,按照时间节点向督战单位报送工作进度,确保按时高质量打好脱贫歼灭战。进一步落实完善区级领导联乡包村机制,确保xx个村联村区级领导履行牵头抓总职责,按《xx区脱贫攻坚工作责任清单》扎实有序开展工作。

  (三)按季度开展讲评。督战单位根据每次督战情况,按季度对挂牌单位开展情况进行讲评,并进行排名分类。凡因工作不力造成突出问题或重大涉贫舆情的,实行“黄牌”警告并通报。对于被连续2次“黄牌”警告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约谈。

  2020年脱贫攻坚挂牌督战的工作方案篇3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工作难度大的县和村挂牌督战”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县关于开展挂牌督战工作的要求,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定对全镇脱贫攻坚工作实行挂牌督战。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督战目的

  坚持现行标准,坚持以“督”促“战”,把短板补得再扎实一些,把基础打得再牢靠一些,确保高质量通过省、国家县摘帽验收和抽查,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督战范围

  (一)剩余贫困人口超过40人的1个贫困村:八里坡村,将作为重点村进行督战。

  (二)全镇剩余未脱贫的109户326人,边缘户143户506人和已脱贫户2425户都将纳入督战范围。

  三、督战内容

  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等要求,一手抓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一手抓脱贫成果巩固,重点督战以下内容。

  (一)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情况。

  (二)全面推进“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制定和落实帮扶措施情况。

  (三)贫困户发展产业扶贫项目情况,贫困家庭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情况,公益岗位新增就业情况,无劳动能力家庭兜底保障情况等。

  (四)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户的动态监测和帮扶情况。

  (五)已脱贫户和出列村的巩固提升情况。

  (六)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国家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情况,2019年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脱贫攻坚“回头看”和大排查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七)影响重点村脱贫攻坚任务完成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四、督战任务和时间安排

  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启动阶段(3月初至3月上旬)。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村级制定任务清单,全面启动脱贫攻坚督战。

  (二)集中攻坚阶段(3月上旬至6月底)。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全面解决各级各类反馈问题,全面推进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1. 3月底前:(1)全面排查、分析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适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把疫情风险降到最低。(2)全面开展入户帮扶、走访、排查,逐户核实帮扶措施、帮扶成效、扶贫手册、基础信息等,该更新的更新到位,该调整的调整到位,同时做好2020年第一季度收入核算准备工作。(3)建立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进一步摸清底数。全面优化制定“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并录入系统,与贫困户商定后着手推进落实。(4)全面摸清未脱贫户家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解决方案。(5)第一批项目要全部开工,奖补类项目要全部启动运行程序。(6)开展“贫困人口就业攻坚月”,到3月底前,4672人贫困人口中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全部实现就业。(7)剩余贫困人口较多的1个贫困村,根据实际需要,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提升村级党组织战斗力。(8)全面做好县摘帽专项验收检查准备。(9)已脱贫户和边缘户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尤其是居住危房、辍学、未入新农合、不通自来水的问题要全面解决。(10)全面梳理脱贫攻坚“回头看”和省第三方评估和市际交叉考核等发现的问题,能够整改的立行立改。

  2. 4月底前:(1)新增低保及低保提标扩面要全部落实到位,相关资金要打卡发放到位。(2)个性化政策如特困供养、残疾证办理、残疾人补贴、护理补贴、精神病人药补等,全部摸清底数,应补尽补。中央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考核、省考核等正式反馈问题后,一体整改。(3)教育资助要摸清底数,“三保障”问题要动态清零,尤其是所有贫困户居住危房问题要全面解决。

  3. 5月底前:(1)基础设施类项目要加快推进,各项补贴类项目要分阶段落实到位,应补资金要到位。(2)“十大工程项目”统筹推进,落实管理和加强调度,确保完成序时进度。(3)基础业务类工作有效有序进行,重点在“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上下功夫。

  4. 6月底前:(1)贫困人口就业务工基本稳定,工资性收入已经显现。(2)光伏运维强化管理,收益分配合理运行。(3)贫困户家庭环境和村居环境有效提升。(4)贫困户内生动力得到有效激发,家庭收入持续稳定增长。(5)贫困户、边缘户动态管理全面做好准备,数据质量进一步提升。(6)中央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考核、省考核等反馈问题整改到位。(7)做好脱贫攻坚普查准备。(8)做好第二季度收入核算准备。

  (三)全面达标阶段(7月初至9月底)。全面凝聚帮扶合力,全面补齐短板弱项,未脱贫户收入全面达标,“三保障”进一步巩固,已脱贫户持续稳定,边缘户有效整治。

  1. 7月底前:(1)按照县部署,全面做好脱贫攻坚普查工作。(2)稳妥开展动态管理工作。(3)加强“十大工程”项目调度推进,加强项目资金拨付、管理、审计、监督。

  2. 8月底前:(1)持续开展脱贫攻坚普查,做好普查发现问题整改,做好普查后续工作。(2)全面盘点各级各类涉及贫困户的项目是否完工,涉及贫困户的资金是否拨付到位,涉及贫困户的分红是否落实到位,所有贫困户是否到到脱贫标准。(2)摸排边缘户是否有致贫风险,所有已脱贫户是否有返贫风险,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3)盘点各级各类问题是否全面整改到位。

  3. 9月底前:(1)所有贫困户全部达到脱贫标准,收入全部达标,“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全面解决,并持续巩固提升。(2)所有边缘户远离贫困,特殊困难全部有针对性解决。(3)开展第三季度收入核算,并做好年度收入核算。(4)做好年度动态管理准备。(5)做好省第三方监测评估准备。

  (四)巩固提升阶段(10月初至12月底)。全面巩固脱贫成果,进一步完善巩固提升措施,各项基础设施类项目全面竣工,并产生效益。村集体经济持续壮大,出列村进一步提升。年度动态管理全面结束,数据精准度全面提升。国家、省各类考核评估全面应对,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收官之战圆满成功。

  五、督战方式

  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工作到村、帮扶到户”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级负责。

  (一)加强统筹协调。一是明确督战重点。1个贫困人口较多的贫困村是督战的重点,其余有脱贫攻坚任务的村一同纳入督战范围。二是明确督战责任。镇的主要领导牵头督战,镇“十大工程”牵头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各级帮扶单位倾力帮扶,乡村抓好落实。三是明确督战力量。调动各方力量尽锐出战,适时组织成员单位对重点村开展实地督导,确保重点村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四是定期报告进度。1个重点村每月25日前,要向镇报告脱贫攻坚进展情况及督战进度。

  (二)加大帮扶力度。一是围绕职责分工,积极推动各项政策措施重点村倾斜。二是定点帮扶单位要切实履行帮扶责任,聚焦突出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尤其是1个重点村的帮扶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帮扶方案,在项目、资金、人才、走访等方面加大帮扶力度,确保帮扶取得实效。

  (三)建立方案清单。1个重点村所在乡镇同样制定督战方案和清单;其余13个村有脱贫攻坚任务的村结合各自实际,确定督战范围和方式。凡是有脱贫攻坚任务的村都要制定任务清单,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四)强化跟踪监测。1个重点村镇党委、政府以及驻村扶贫工作队、村“两委”要加强跟踪走访和动态监测,落实脱贫攻坚各项政策和帮扶措施,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如期脱贫。

  六、督战要求

  督战工作贯穿2020年脱贫攻坚全过程,镇直各单位、各村要充分发挥“督”的作用,凝聚“战”的合力,保持攻坚态势,持续压实责任,强化督战举措,确保督战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开展督战工作。镇主要领导要对重点村加强督促、指导和支持。镇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业务指导,督促、协调问题解决。各村要精心谋划,认真部署,加大力度,切实做好督战工作。

  (二)及时解决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督战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研判,提出具体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予以解决到位。需要支持的,由村及时上报镇协调有关部门给予支持解决;需要整改的,由镇、村加大整改力度,及时整改到位。

  (三)强化督导调度。督战实行“一月一分析、一月一报告、一月一反馈”,督促限期抓好整改,帮助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建立挂牌督战台账。发现工作进展迟缓或是存在影响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突出问题的,除对相关人员交办外,将严肃问责。

  中共黄岭镇委员会

  黄岭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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