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四种精神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21-10-01 来源:热门推荐 当前位置:首页 > 热门推荐 >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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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是描述有智动物(特别是人类)内在现象的名词,从古老用语"灵"到古典用语"精神",再到启蒙时代笛卡尔用语"意识",再到现代用语"心理" ,人们对有智动物的心理意识的认识是逐渐去神秘化的过程,对心理意识的认知科学家还在进一步地探索中。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弘扬四种精神心得体会,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弘扬四种精神心得体会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必将凝聚起中华民族的磅礴力量,迈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坚实步伐,续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辉煌。坚持思想政治引领与建言资政双向发力,引导广大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面临的挑战和困难前所未有,必须坚持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激发全社会团结奋进的强大力量。聚焦人民群众的生动实践,必须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精心策划设置议题和宣传重点,组织开展传播力、影响力强的主题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深入基层一线采写报道鲜活的故事素材,展示人民群众的精神风貌,凝聚践行新发展理念、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战略任务的民心力量。

  坚持求同存异、求同化异,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的统一,坚持大团结大联合,鼓励和支持干部面向基层和界别群众多做解疑释惑、宣传政策、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形成全体干部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磅礴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四个自信”根植于中国大地,反映了人民的意愿,顺应了新时代的要求,代表了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四个自信”是国家凝聚力、感召力的源泉,是激励人民不懈奋斗的向导和强大精神力量。

  敢于担当,就是要遵循“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实践要求,不断从“四个自信”中汲取最充沛的养分、最磅礴的力量,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夯实信仰之基,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自身的奋斗目标,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加自觉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忠实信仰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积极践行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坚强捍卫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坚定传承者,“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坚定不移地走好新的长征路。

  弘扬四种精神心得体会

  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2月25日至26日召开民主生活会,以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主题,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强调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带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四个意识”,即“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四个自信”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两个维护”,即“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四个意识”之间是一个有机整体,政治意识是根本、大局意识是关键、核心意识是保障、看齐意识是基础,其集中体现了根本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要求,是检验党员、干部政治素养的基本标准。增强“四个意识”、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对于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对全党团结一心、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对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维护党中央权威首先要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是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领导核心的重要思想基础。中国共产党的核心领导地位是由党的性质宗旨、党的使命任务、我国国体政体的性质、国家发展的根本任务等决定的,是近代以来中国的历史逻辑、政治逻辑和实践逻辑演进的必然结果,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也是实现民族复兴的必然要求。

  维护党中央权威和维护习近平同志的核心地位是统一的。党中央权威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就是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中央权威,首先要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全党都自觉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党中央就有权威,党中央制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就能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时间是历史的见证者。中华民族之所以能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性飞跃,根本就在于全党上下团结一心、步调一致。

  弘扬四种精神心得体会

  王岐山书记在xx调研时强调,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这"四种形态",是以来反腐倡廉工作的经验总结,是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战略部署的具体体现,也是反腐败治标和治本相结合的战略思想,"四种形态"从党纪和法律两把尺子划分,既全面概括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四种情形,也严格界定了党员干部接受监督、自警自律的"四道防线".论述高瞻远瞩,含义深刻,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彰显了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拓展了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的新思路,为我们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贯彻落实好王岐山书记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要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起来、立起来,抓早抓小,不断校正党风政风,解决好"不是好同志就是阶下囚"的两级化问题,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把握好"四种形态",要突出一个"严"字。"党纪严于国法"是从严管党治党的需要。国家法律是社会中每个人都必须接受的行为准则,是底线要求。党规党纪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是对党员的刚性约束。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行为具体化到"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原有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梳理整合、科学修订为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更加具体化。共产党员作为社会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只有纪严于法,才能保证党员干部真正敬畏纪律、遵守纪律,不敢触犯严格的党规党纪,进而不会触犯法律,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纪在法之前,违法必先违纪。当法律的底线遭到践踏时,纪律的红线也就荡然无存。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起来、立起来,执行到位,把工作重心从"盯违法"转移到"盯违纪",有纪必依,违纪必纠,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从严惩极少数转移到管住大多数,管住"好干部"堕落为"阶下囚"的"中间地带",把"严管就是厚爱"落实的监督执纪中。

  把握好"四种形态",要突出一个"早"字。"四种形态"是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的深化,对我们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具有更清晰的导向要求。"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体现的就是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平时的小问题不抓不管,等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时候查处了,这是对干部的不负责任。只有把违纪的少数人处理到位,形成震慑才能防止大多数人犯错,"拔烂树"是为了"治病树","治病树"是为了"正歪树",烂树不除,病树难治,病树不治,歪树不正。执纪问责这个"杀手锏",不是为了多处理人,而是让党员干部心存敬畏,手握戒尺,防微杜渐,少犯错误,甚至不犯错误。党章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的职责,我们就要履好职尽好则,对干部经常咬咬耳朵、扯扯袖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关口前移,抓早抓小。纪律审查既要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也要重视审查轻微违纪行为,逐步加大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比重,减少严重违纪违法立案查处的比重。

  把握好"四种形态",要突出一个"实"字。"四种形态"的落脚点就是要求监督执纪抓实见效。纪律审查要实。坚持依规依纪处理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管理数据库,定期召开问题线索评估会,重要线索及时核查,做到案件线索梳理全面及时、线索排查科学准确、案件查办快速有效。凡重大问题和上级交办的案件,及时向省纪委报告,在省纪委的指导下,严查快办,做到对腐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姑息、不纵容、不手软,形成强大震慑。执纪审理要实。根据中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纪检机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酒泉市制定下发了《酒泉市纪检监察机关"县案市审"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定性量纪程序标准,确保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不断提高案件审理工作质量。整治"四风"要实。坚持、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盯紧看牢关键时间节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双十条"规定以及"四风"问题,寸土不让,一经发现严肃审查、从重处分、通报曝光。酒泉市今年通过集中检查、重点抽查、信访核查、明察暗访等方式集中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违纪违规行为。通过对25个市直部门单位、109个县直部门单位、12个乡镇进行专项检查,梳理各类问题线索254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交办、转办、督办。目前,已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6起,处理5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8人。落实"两个责任"要实。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通知》,逐项逐条对落实主体责任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坚持"一案双查",制定下发了《酒泉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对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职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今年以来,有7名主要负责人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1名纪委书记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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