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自查情况报告3篇

发布时间:2021-10-19 来源:热门推荐 当前位置:首页 > 热门推荐 >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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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一公开”是中国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中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行的一种监管模式,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520作文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供大家参考选择。

  全市“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自查情况报告1

  为深入推进贵安新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改革创新,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行为,从6月份开始,新区将启动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双随机”“两库一单”工作,推广运用随机检查作为新区市场监管局实施年度执法计划和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等监管执法工作的主要方式。

  一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以市场监管局稽查支队、食消处、各基层分局执法人员作为随机抽查的主体,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目前,已有30名执法人员列入名录库。

  二是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以新区直管区内28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大学城9所高校19个食堂、各乡镇95所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为主体,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并自2016年下半年起,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每半年更新一次。

  三是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规定,在认真梳理监管部门职责基础上,逐项明确执法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和抽查频次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将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监管执法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四是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的方式,从“两库”中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做到“双随机”抽查至少应由2名持有执法证件人员组成,年度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并逐年提高。

  五是推进随机抽查与食品生产经营诚信体系衔接。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及时将随机抽查结果进行公示并纳入企业信用档案,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诚信体系建设。

  全市“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自查情况报告2

  为规范日常粮食监管工作,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昆明市人民zf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市储备粮承储企业及从事收购、销售、储存和政策性用粮购销等活动的粮食经营者开展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现将近期工作情况自检自查如下:

  一、加强组织、强化制度保障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领导部署。制定《昆明市粮食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对随机抽查的项目、时间进行统一细化安排,并就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整改。

  二、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利用每周例会的时间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进行统一培训,促使我局执法人员全面掌握执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二是针对执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及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讨论,研究解决方案,交流工作经验,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开展情况

  自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以来,我市重点加强粮油市场的日常监管工作,定期对粮油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粮油市场的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能吃上安全、放心的粮油。做好预警预报机制,建立健全粮食信息网络体系,建立粮油价格信息监测点,确保粮食在收购、储存、市场流通方面的安全。坚持重大节日期间联合检查制度,从粮油生产、加工、运输、存储各个环节进行监管,有效规范了全市粮食市场秩序。今年来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9次,出动人员65人次,检查经营户30个,其中:与食品安全委员会、工商、质监以及省粮食局等部门开展综合检查3次,出动人员38人次,检查经营户10个;开展粮食流通单项检查6次,出动人员27人次,检查经营户20个。认真做好粮食库存检查,提高粮食库存管理水平。以粮食安全为目标,储备粮管理为重点,着力抓好储备粮管理制度的完善、粮食储存安全专项检查和储粮科技创新等工作,确保了储备粮管理达到“一符、三专、四落实” 和“四无”的工作目标。

  四、下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继续简政放权和优化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执法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解决群众突出矛盾,提高群众满意度。

  全市“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自查情况报告3

  柳州市司法局积极作为,年初即制定了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成立了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按综合抽查检查工作思路,适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有效规范法律服务监管,保障执法公平、公正、公开。现自查如下:

  一、工作总体情况

  (一)严格按照柳州市司法行政权力清单要求,制定“一单两库,一细则”,完成网上公布。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16]22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推行广西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司通[2017]64号)文件精神,柳司办〔2019〕3号《柳州市司法局 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在本市司法行政管理各执法领域建立更新随机抽取执法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制定公布了《柳州市司法局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制定公布了《柳州市司法局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柳州市司法局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建立司法行政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七大类;建立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机构和个人等市场主体检查对象名录库119个;建立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20人。司法行政执法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部署安排全市2019年度监管检查计划,根据随机抽查要求,有步骤按计划完成年度司法行政执法检查各项任务。

  2019年2月5日—6月30日,市司法局律师、公证、基层工作、司法鉴定监管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由局法制科统一组织,在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组成四个检查组,分别检查了我市74家律师事务所、797名律师;7家公证机构、32名公证员;29家基层法律服务所、177个基层法律工作者;6家司法鉴定机构,检查对象涵盖了我市及各县区法律服务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监管事项抽查率达100%,形成《关于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开展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的情况通报》、《关于对柳州市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开展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的情况通报》《关于对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和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的情况通报》、《关于对柳州市公证机构、公证员开展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的情况通报》四个行政执法检查结果。

  (三)及时公布行政执法检查结果,有效规范我市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2019年7月17日完成在柳州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平台,对社会公布《关于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开展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的情况通报》、《关于对柳州市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开展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的情况通报》等四个行政执法检查结果。接受社会对柳州市司法行政执法监督,有效规范了全市法律服务市场监督。

  二、主要措施和做法

  (一)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利用每周各部门的例会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统一培训,促使我局执法人员全面掌握各科室执法相关要求,补齐了各业务科室执法人员只懂本科执法业务要求的短板,也及时掌握与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新动向,新规定。二是针对执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及时组织执法人员讨论,研究解决方案,交流工作经验,减少了执法投诉,使执法人员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强化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的运用,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按要求公布在我局信息公开平台,接受公众监督,对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与社会信用系统对接,与其他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实现联合惩戒。

  三、存在问题

  (一)各业务科室执法人员,虽然通过学习法律法规,执法水平有进一步提高,但存在执法水平不精的问题,执法程序掌握不到位。建议上级或系统部门对执法人员有每年度的执法培训,各交叉业务的法律法规进行联合培训。而不是考取执法证资格一次过。

  (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内容,边界不明,造成市里检查,县区再次相同检查。

  四、整改措施及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积极推动建立法院、检察院、公安、国安、司法对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及司法鉴定文书使用、衔接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存在问题、意见,增强信息互通力度。加强对事中、事后管理。

  意见建议:我们现有的、有效的执法依据,在对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员的执法方面,不管从程序上还是实体上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 ,在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入门关上我们实施了从严的入口管理,但在事中、事后管理上缺乏必要法律、法规支撑,建议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员管理上的立法。建立在法院、检察院、公安、国安、司法对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及司法鉴定文书使用、衔接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存在问题、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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