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心得体会三篇

发布时间:2021-11-15 来源:热门推荐 当前位置:首页 > 热门推荐 >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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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焦脱贫攻坚战新任务,持续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上下功夫,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供大家参考选择。

  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心得体会1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突出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安排,脱贫攻坚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取得了决定性进展,显著改善了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谱写了人类反贫困历史新篇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生动记录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脱贫攻坚的伟大实践,深刻总结了我国脱贫攻坚积累的宝贵经验,系统展现了习近平同志关于扶贫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关于怎样实施精准扶贫,习近平同志指出要解决好四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是要解决好“扶持谁”的问题。这是精准施策的前提。要通过做实做细建档立卡工作,把真正的贫困人口弄清楚,把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致贫原因等搞清楚,做到因户施策、因人施策,扶贫措施精准到户到人。二是要解决好“谁来扶”的问题。推进脱贫攻坚,关键是责任落实到人。要强化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考核到位,既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协调运转、协同发力。三是要解决好“怎么扶”的问题。要按照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具体情况,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即: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四是要解决好“如何退”的问题。要加快建立反映客观实际的贫困县、贫困户退出机制,努力做到精准脱贫。

  习近平同志强调务必“坚持从严要求,促进真抓实干”。脱贫攻坚,从严从实是要领。必须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实施经常性的督查巡查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确保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使脱贫攻坚成效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针对一些地方在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习近平同志在《摘编》指出:要强化监管,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要加强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加强审计监管,集中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对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要从严惩处!

  目前隆林各族自治县仍有8159户3**73人尚未脱贫,未摘帽村35个,其中深度贫困村33个,脱贫攻坚工作仍然任重道远,**年计划脱贫25个贫困村25360名贫困人口。隆林各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必须聚焦“作风建设”做好监督执纪工作,一是必须加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一号工程”理念,以精准监督压实责任,全面落实《隆林各族自治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抓系统、系统抓”实施方案》,对全县“抓系统、系统抓”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积极推行“抓系统、系统抓”工作模式,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二是必须落实帮扶责任具体化,明确各级领导、乡(镇)、部门和行政村责任,细化职责分工,责任到人,责任到户,确保帮扶到位、帮扶出实效。三是必须落实巡察督查常态化,突出运用巡察督查结果。截止11月底,**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方面立案97件,结案4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1人,组织处理4人,对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形成有力震慑,更好地为本县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心得体会2

  近段时间,我进一步认真研读了《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语,高屋建瓴却通俗易懂,用群众的语言讲明了治国理政的大道理,体现了心系群众的浓浓深情。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党员领导干部,我深感重任在肩,使命光荣,又获益匪浅,倍增信心。通过学习《摘编》让我对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了更深的认识和感悟。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前提。《摘编》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中国改革开放40年所取得的伟大历史性成就告诉我们,“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带领中国人民取得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胜利,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在扶贫开发中,中国共产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着眼于全体人民,把扶贫开发纳入国家总体发展战略,不断出台有利于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发展的政策,针对不同人群组织实施扶贫发展规划,并大规模实施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改革开放**多年来,中国贫困人口减少了7亿多,是世界上减贫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世界上率先完成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国家,这个成就,足以载入人类社会发展史册,中国在扶贫开发领域取得的成绩,足以向世界证明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我坚信,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将以更大决心、更明确思路、更精准举措继续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一定能够夺取脱贫攻坚决战的最后胜利。

  二是坚持从严要求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保障。《摘编》提出“坚持从严要求,促进真抓实干。脱贫攻坚,从严从实是要领。必须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实施经常性的督查巡查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确保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使脱贫攻坚成效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脱贫攻坚既是头等大事,又是第一民生工程,更是我们党作出的庄严承诺。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我们党面临着更多的严峻挑战,从脱贫攻坚工作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急躁和厌战情绪,以及消极腐败现象仍然存在,“四风”问题依然顽固易反弹,存在的这些问题影响了脱贫攻坚有效推进,这一点要引起我们足够重视和深刻反思。“无规矩,不成方圆”,归根到底,还是我们少数党员干部规矩意识不够,纪律意识不强,责任观淡化的必然结果。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精准监督促精准脱贫,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解决好脱贫攻坚战中的纪律问题、作风问题、腐败问题,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围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扶贫项目、资金、重点村屯、基础设施等方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在“精准监督”上下功夫,及时发现解决问题,要时刻把讲规矩守纪律要求贯穿于脱贫攻坚的全过程,明底线、存敬畏,知行止,坚决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危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说不,有力筑起脱贫攻坚的纪律防线,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战略目标扫清障碍、保驾护航。

  三是坚持精准方略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我国扶贫开发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通过近**年的努力,扶贫开发为促进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边疆巩固和社会和谐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全球的减贫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长期以来贫困居民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针对性不强、扶贫资金和项目指向不准的问题较为突出,造成应扶未扶、扶富不扶穷等社会不公,甚至滋生腐败,使党的扶贫政策在实践中打了折扣,针对扶贫开发存在的顽疾,在《摘编》里提出“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

  精准扶贫,就是对扶贫对象实行精细化管理,对扶贫资源实行精确化配置,对扶贫对象实行精准化扶持,确保扶贫资源真正用在扶贫对象身上、真正用在贫困地区”。《摘编》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的重要论述,系统总结了我国新时代扶贫开发的宝贵经验,将我国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关于扶贫理论思考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其中的核心要义在于精准,具体来说就是必须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等“六个精准”,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的问题,确保各项政策好处落到扶贫对象身上。作为战斗在脱贫攻坚战一线的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必须围绕“六个精准”开展监督检查,做到扶贫工作部署到哪里,我们的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要聚焦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全方位、多渠道深挖问题线索,及时梳理、督办重点问题线索,深化直查直办工作机制,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较为典型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提级办理,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形成震慑,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是坚持群众参与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础。《摘编》提出“群众参与是基础,脱贫攻坚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组织和支持贫困群众自力更生,发挥人民群众主动性”。脱贫攻坚是党和国家的事业,是人类发展的事业,也是贫困群众自己的事业。贫困群众是扶贫攻坚的对象,更是脱贫致富的主体。加快贫困地区发展,离不开国家、社会等外部力量的支持,但根本还要靠贫困地区干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习近平曾深刻指出:“贫困地区的发展靠什么?千条万条,最根本的只有两条:一是党的领导;

  二是人民群众的力量。”密切联系群众是脱贫攻坚的基础,做好这一工作,必须时刻了解群众诉求。我们党的三大优良传统,其中就包括密切联系群众。可以说,群众的“脸色”不仅仅是脱贫攻坚工作的“风向标”,更是检验纪检工作好坏的最好“晴雨表”。开展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全县干部的作风有了明显好转,但仍有少数基层干部群众观念淡薄,执行国家惠民政策打折扣、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现象仍时有发生,群众的牢骚怨怒,折射的虽是干部作风需进一步改进,但警醒的是我们纪检工作的思路、方法还“有病要治”。以此,我们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再瞪大眼睛,矫正视角,多让群众“把脉”,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拓展监督空间,延伸监督触角,打造便于群众参与的监督平台,充分发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最广泛地聚集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强大合力。

  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心得体会3

  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8个专题、242段论述,既充分认识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科学内涵,又深切感受到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的人民情怀,更深刻体会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全面从严治党是重要政治保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以高度政治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忠诚履职、担当作为,把贯彻落实党中央精准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作为政治任务,咬定目标不放松,整治问题不手软,落实责任不松劲,转变作风不懈怠,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为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 “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脱贫攻坚不获全胜、决不收兵”“要整治问题不手软,脱贫攻坚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影响脱贫攻坚有效推进。对群众反映的虚假式脱贫、算账式脱贫、指标式脱贫、游走式脱贫等问题,要高度重视并坚决克服,提高脱贫质量,做到脱真贫、真脱贫”……从大力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到党的十九大将脱贫攻坚作为“三大攻坚战”之一进行部署推进,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责任担当和坚强决心。当前,脱贫攻坚进入了攻城拔寨的冲刺阶段,能否打赢脱贫攻坚战,直接影响到全面小康目标如期实现。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农村贫困人口减少1000万以上的奋斗目标,重点解决实现“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从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等方面精准推进脱贫攻坚。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政治机关,必须做到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到哪里,全面从严治党就覆盖到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就跟进到哪里。玉林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从**年率先在全区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坚持一年一主题,一年一抓手、一年一整治,截至**年底,全市扶贫领域立案263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44人。今年以来,坚持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一项重点任务,开展扶贫领域“三核查一回头清风行动”,深入基层一线蹲点收集、排查问题线索,开展直查直办,直接解决问题。深化落实专项治理十项工作机制,实施“3+N”精准整治,坚持“一季一专题”,紧盯扶贫项目、扶贫资金、重点村屯、基础设施、教育扶贫、社会保障兜底、易地扶贫搬迁等领域,紧盯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紧盯已脱贫摘帽的县、村中的不严不实等问题,以零容忍态度深入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持续在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上下功夫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要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对挪用乃至贪污扶贫款项的行为必须坚决纠正、严肃处理”“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既是改善环境民生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当务之急”。长期以来,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群众对此深恶痛绝。群众期盼处,就是正风反腐的发力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深入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从突出问题切入,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精准施策、敢于亮剑,将问题一个一个解决。玉林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以真抓实干维护群众利益,**年以来,聚焦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不力问题,对涉及生态环保领域的138人进行警示约谈,对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的38个责任单位和111名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以铁的纪律保障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有效推进,实现自治区考核年均Ⅳ类水质目标要求。聚焦群众反映扶贫项目资金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六必查、六必报”行动,督促整改存在问题688个,查处扶贫领域资金项目管理违纪问题575件,占扶贫领域立案总数的68.29%,积极回应了社会关切。今后,我们将加大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力度,聚焦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化调查研究,加强分析研判,坚持分类解决、逐项推进。织密民生领域的监督网,发挥派驻监督“探头”和巡察“扫描”作用, 提升村级巡察质量和覆盖率,将监督触角延伸到“神经末梢”。坚持群众身边问题靠身边党组织解决,加大督促办理和通报曝光力度,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开展民生领域“小官大贪”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微腐败”行为。

        聚焦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持续在深挖彻查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上下功夫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事实表明,黑恶势力猖獗的背后,往往有党员干部在撑腰,与腐败问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玉林市纪委监委始终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全面起底问题线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风建设专项督导,与政法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对重点案件“双专班”侦办,全市查处涉黑涉恶腐败案件25件25人,形成打“伞”破“网”高压态势。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唯有惩腐拔“伞”、除恶务尽,才能赢得民心。我们将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坚持靶向施治、精准打击,建立健全“三双五强化”工作机制,实行涉黑涉恶案件侦办“双报告”“双专班”“双签字”制度,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担当、攻坚督办、信息共享、沟通协作、纪律要求,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包庇、纵容、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落实,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及时约谈、督查问责。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铲除基层腐败和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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