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3篇

发布时间:2022-01-14 来源:热门推荐 当前位置:首页 > 热门推荐 >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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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以人间大爱和忠诚担当,始终把人民安康当成毕生的追求——践初心担使命,不负韶华,致敬“最美逆行者”!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选择。

  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复工复产前期防疫准备
  1.工厂收集官方专业机构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宣传视频,在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等开展宣传。
  2.统计储备的医用口罩、KN90或KN95口罩,防护服(主要以环卫消毒)、防护眼镜,75%酒精(脱脂棉)/84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血氧仪、喷雾器、应急交通车、应急药品等防疫人防技防物资。3.制订发生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措施和应急交通送医治疗路线定点医院联系等预案。
  二、复工复产防疫工作安排
  1. 工厂各级部门提前统计各自人员预备到岗情况并汇总报告到人力资源部门。从本市区以外员工以及较大疫区返工的员工、相关方(含供应商、物流、业务外包、派遣方)进入工厂前须组织医务人员全部检查后无异常方可进入。复工第一天全员健康排查尤其重要,宁可慢不可错。
  2. 提醒员工在家期间及恢复生产后在疫情管控做好自我防护和消毒工作。
  3. 全体员工上班后有任何员工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立刻上报各管理层,并立刻进行现场消毒和安排员工及时去医院就医并将确诊结果通知公司。
  4. 所有员工、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工厂前必须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门卫负责记录体温,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禁止入场,并报告工厂及对接人。外来人员还须自行佩戴口罩(长期业务方工厂提供临时预备口罩)。
  5. 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确认工作,所有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岗登记,姓名、电话、近期是否去过湖北省等信息。按照政府规定向企业报备自我隔离,工厂按照上班考勤,属地管理部门每日通过微信QQ视频抽查居家隔离情况,不予扣款罚款。
  6. 乘坐通勤车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员工必须佩戴防护口罩,下车后应及时使用洗手液洗手,通勤车使用后必须立即消毒、更换椅垫套,安排专人管理检查。
  7. 复工复产前,上班前,各工厂组织医务人员对工厂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每三天一次。重点区域—更衣室、办公室、生活垃圾堆放处及吸烟点,安排专人每天早晚消毒各一次。中央空调按照技术书采取进风消毒过滤。
  8. 确认各工厂集中食堂的安全卫生措施,食堂禁止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禁止提供生菜,餐具蒸汽消毒。加工环节严格生熟分开。餐厅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保留检测记录,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防护镜和医用口罩、防护鞋。一次性的必须集中扔弃,重复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消毒处理,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餐具统一由服务人员配发,禁止自行取拿餐具,不要用自己的筷子和餐具来从公碗和盘子里夹菜,饭菜统一由食堂工作人员分餐取菜。食品留样按照规定执行。
  9. 在卫生间、食堂等主要场所设置消毒洗手液、肥皂及酒精棉球或消毒湿巾。要求员工饭前便前便后必须洗手或用酒精棉球擦拭,用流水冲洗。
  10.门卫、服务人员、保洁、绿化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胶皮手套每日应更换上述防护用品。
  11.复工后,工厂组织排查对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核算近期使用量,提前采购,合理库存。该物资作为日常防护物资及应急处置物质按需发放。必要时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废旧换新,防止不合规扔弃传染。
  12.在各自劳动岗位上,非人与人接触环境,宜佩戴口罩;在频繁接触人员岗位,和集中作业封闭岗位(控制室等)必须佩戴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禁止随地吐痰,防护口罩废弃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放入工厂指定的专用有盖医用废弃桶。
  13.各工厂的车间、会议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保持开窗通风(不含中央空调),每天上下午各至少两次,每次30分钟。
  14.工厂在防疫期停止前,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因公出行、聚会等。如需要,须向各级管理层报告并取得同意。
  15.不信谣,不传谣,严禁利用社交媒体传播不实信息制造恐慌情绪。
  16.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对瞒报、漏报疫情的,要及时追责问责,释放狠抓落实、不容松懈的强烈信号。
  六必须
  企业节后复工生产务必做好“六个必须”
  ① 必须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
  ② 必须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实施方案;
  ③ 必须排查每名职工假期期间流动信息情况;
  ④ 必须提前对厂区内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
  ⑤ 必须对原材物料储备情况进行盘点、研判保障连续生产的周期;
  ⑥ 必须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五到位
  企业开工第一天务必做到“五个到位”
  ① 企业复工生产“六个必须”要到位;
  ② 企业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消杀防疫措施要到位;
  ③ 疫情防控宣传资料发放要到位;
  ④ 以车间、班组为单位的疫情防控知识宣讲要到位;
  ⑤ 企业工参与配合属地政府、社区(村)联防联控承诺要到位。
  四坚持
  企业正常生产期间务必做到“四个坚持”
  ① 坚持每日全体人员体温检测进厂;
  ② 坚持每日上班前、下班后消杀防疫(人员集中的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
  ③ 坚持每日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消杀防疫;
  ④ 坚持每日向属地政府、社区(村)报告情况。
  建机制
  连续生产工业企业务必健全机制做好落实
  ①严格按照上述三个疫情防控指导意见抓好工作落实;
  ②抓紧成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
  ③ 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④ 在疫情防控响应机制解除之前每日向属地政府、工信主管部门、社区(村)报告情况。

  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利用单位宣传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和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健康宣教。
  (二)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使用空调系统的单位,要定期清洗空调。每天开启门窗,通风换气。开空调时,可同时开排气扇。定期用消毒水为办公室设备、门把手和电梯按钮进行消毒。
  (三)开展手部卫生教育,各类场所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抹手纸或干手机。倡导员工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
  (四)减少不必要的各种大型集会和大型会议等活动。
  (五)推广健康的生活方式,有条件的单位安排做工间操。尽量不加班。
  (六)建立员工的病假记录制度。有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劝其不上班,并尽早到医疗机构就诊。
  (七)员工出现发热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时,疑似患者应立即戴上口罩就医。及时联系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请求指导处理,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接受14天医学观察。根据有关部门建议,实行轮休制度、休假等减少人员密集的措施。停止使用中央空调,并清洗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启动晨检制度和健康申报制度。

  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中、省、示范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部署,根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发法规【2020】125号)文件精神,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有序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请相关部门、市场主体配合执行。
  一、总体原则
  (一)疫情防控期间,单位因疫情防控需要或工作急需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按照示范区财政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二)对保障涉及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重要国计民生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项目,创新方式方法,确保依法规范、及时有序进行。项目的认定由行业主管部门核定。
  (三)其他交易项目,因疫情防控而无法开展或无法按规定时间继续进行的,与有关当事人做好衔接,可酌情暂停或延期,并按规定发布相关信息。
  二、预约办理
  各相关单位及代理机构在办理业务前应当提前和交易中心业务人员进行电话预约,预约后,按照约定时间和约定方式办理,避免人员聚集。
  三、简化入场程序
  对于交易项目进场一律通过邮箱形式受理。各相关单位及代理机构将需要办理进场登记项目的材料拍照或扫描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邮箱中,工作人员确认后受理。工程建设项目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李君,电话:13363931293;政府采购项目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薛春莉,电话:13891976088;土地交易项目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王艳玲,电话:13389237561。
  四、信息发布。交易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由各相关单位及代理机构与相关业务人员确认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霍婷,电话:15929969728。
  五、场地安排。为切实减少相关交易主体的人员交叉流动,避免人员聚集,及时做好交易场地消杀工作,有效阻隔疫情蔓延传播,防疫期间每天只安排一个项目的开评标(资审)工作。
  六、因特殊情况,项目确需现场开标(资格预审)的,应当执行以下要求:
  (一)全员登记监测。入场前,所有人员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无呼吸气阀的合格口罩,主动配合做好实名登记、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未正确佩戴合格口罩、体温超过37.3℃、有疫情接触史且医学观察未满14天者将被劝返,必要时应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
  (二)全员主动承诺。各市场主体、评标专家、监督人员应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参加现场交易活动。招标(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和监督人员、投标人、评标专家在现场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表1)
  (三)限定参与人数。原则上各市场主体限派一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招标代理人数每个项目不超过两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四)保持安全距离。交易当天,招标(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人员应提前到达交易开标现场,配合中心做好场地调配及人员引导工作。所有人员在场内等候或工作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座位隔空就座,保持1.5米以上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废弃口罩定点投放。
  办理业务时,应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一次办结,即办即走不逗留;代理公司应在开标前将相关空白表格提前准备就绪;交易活动结束后应立即离开现场,不得滞留。
  (五)简化开标流程。线上开标项目,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完成电子解密即可离开;线下开标项目,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开。评审结果通过交易中心网站及其他行业监督部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在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企业可将投标文件及CA锁邮寄至建设单位或代理机构统一接收。
  (六)加强评标现场防控。疫情防控期间,所有项目评审专家委员会组成人数不得超过5人。每个项目安排两个评标室进行评标,实行分散评审,集中管理。招标人(采购人)应督促现场人员做好保持安全距离等疫情防护措施,尽量缩短评标时间。
  (七)疫情防控期间,提倡投标人资格后审,减少人员聚集次数。
  (八)紧急防疫联动。在交易过程中发现人员有疫情症状等紧急情况,应立即主动联系现场工作人员,并迅速上报主管防疫部门。
  (九)严格开标场所每日(次)消毒制度。开评标场所应当配备消毒器具,每次使用前后,都应当进行清理消毒工作。
  七、若中省有新的政策要求,将按新规定予以调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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