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2-01 来源:热门推荐 当前位置:首页 > 热门推荐 >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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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同志2017年10月18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战略。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针对主要 矛盾的变化,理清工作思路,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 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 机制”的精神;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 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战略目标,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 的衔接;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切入点,科学设施过渡期,整 体部署,一体推进;以调整脱贫攻坚“特惠”政策为抓手,建 立健全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以强化工作队伍和人才支撑为举 措,构建新型乡村振兴帮扶机制;以脱贫攻坚考核监督机制为 借鉴,完善乡村振兴监测考核体系。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建 立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科学衔接体制机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五个转变”

  坚持将脱贫攻坚针对性政策转变为乡村振兴整体性政策, 将脱贫攻坚特惠政策转变为乡村振兴普惠政策,将聚焦个体发 展转变为支持多元主体合作发展,将日常性帮扶措施转变为常 态化民生政策,将福利性政策转变为提升乡村能力的发展性政 策。

  2、做好“五个衔接”

  规划衔接、政策衔接、帮扶队伍的衔接、考核监督衔接、 领导体制机制衔接。

  3、进行“九个调整”

  调整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生态扶贫、智力扶贫、社保兜 底扶贫、健康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金融扶贫和社会扶贫 等九大政策。

  (三)重点任务

  1、设立脱贫攻坚的过渡期

  20xx-20xx年为脱贫攻坚的过渡期。过渡期内,要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主要政策措施不搞急刹车。20xx年以后,进入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期,把扶贫工作全面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整体部署、一体推进。全县脱贫攻坚的九大工程牵头单位要及时进行系统梳理,做好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具体安排。

  2、分类调整脱贫攻坚政策

  全面梳理现行脱贫攻坚政策,对政策的适用性进行综合评 估,按照“接续保留一批、调整完善一批、转换退出一批”的 思路,分类做好政策统筹衔接,推动脱贫攻坚“特惠”政策转 变为乡村振兴“普惠”政策。

  3、重建脱贫攻坚考核体系

  在过渡期内,以考核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主。20xx年后, 将解决相对贫困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建立统一 的考核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乡村振兴实绩作为干部综 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 要参考;建立乡村振兴常态化督查问效机制,加强日常调度, 定期予以通报,压实工作责任;对在农村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4、统筹对接乡村振兴规划

  统筹规划过渡期和 20xx年后的乡村振兴。编制 20xx-20xx年脱贫攻坚过渡期的发展规划,与 20xx年后的乡村振兴规划保持衔接;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按照村庄类型划分要求,将脱贫村纳入乡村振兴村庄类型统一划定。统筹考虑乡村产业发展、人口布局、公共服务、土地利用与生态保护, 以村为单位制定村庄规划图,一村一图,一户一张,入室张贴, 作为农民建设与生产的乡村振兴指南;确定县域内城镇化区、聚集区、永久现代化农村区域等发展结构空间、结构框架与职能定位;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控制线、基本生态控制线、 弹性增长边界控制线,刚性增长边界控制线,建设用地规模控 制线。

  二、全面衔接

  (一)政策衔接

  正在实施的脱贫攻坚x大工程的xx个项目,按照“接续保留一批、调整完善一批、转换退出一批”的思路进行衔接。其 中:代缴养老保险,代缴新农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五保、 低保、电费、高龄津贴,残疾补贴,教育扶贫,金融扶贫,计 生补贴等x项,纳入调整完善类;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电商扶贫,就业扶贫,交通扶贫,农村安全饮水等x项,纳入接续保留类;危房改造扶贫,特色种养业扶贫补贴,健康扶贫,光伏 发电扶贫,小额贷款贴息扶贫等x项,纳入转换退出类。

  1、产业扶贫政策的衔接

  产业扶贫政策包括县农业农村局承担的特色种养业扶贫补 贴项目、县扶贫局承担的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县商务粮食局承 担的电商扶贫项目、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承担的旅游扶贫项目。 一是取消特色种养业扶贫补贴项目。将每年xxxx万元左右的特色种养业扶贫补贴资金转换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重点用 于发展现代农业、实施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 设和深化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三个方面,同时取消县财政每年安 排的xxxx万元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起草转换退出方案)。二是取消光伏发电扶贫项目(由县扶贫局负责 起草转换退出方案)。三是接续保留电商扶贫项目(由县商务 粮食局负责起草转换退出方案)。四是取消旅游扶贫项目(由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起草转换退出方案)。

  2、就业扶贫政策衔接

  就业扶持政策继续保留并进一步完善。(由县人社局起草 接续保留方案)。

  3、生态扶贫政策衔接

  对于生态扶贫的退耕还林等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林业生态 补偿、生态护林员等政策,予以保留延续,提高政策普惠性(由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起草接续保留方案)。

  4、智力扶贫政策衔接

  保留延续困难学生助学金、助学贷款等智力扶贫政策,以 城乡均等化为目标,逐步扩大政策覆盖面(由县教育局负责起 草接续保留方案)。

  5、社保兜底政策衔接

  延续现行贫困群众兜底保障政策,将其并入乡村振兴政策 的民生领域,形成乡村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政策,逐步建立城乡 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由县民政局负责起草调整完善方 案)。

  6、健康扶贫政策衔接

  保留延续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健全统筹城乡、可持续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稳步扩大制度覆盖范围, 防止“悬崖效应”(由县卫健委负责起草调整完善方案)。

  7、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政策衔接

  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相对落后,是城乡差距最直观的 一个表现,也是农民反映强烈的一个民生痛点。为加快建设美 丽乡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乡村振兴要继 续把基础设施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在延续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扶 持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聚焦交通、水利和人居环境,对脱贫 攻坚中未完成的建设项目加力推进、加快见效,不能因脱贫摘 帽而擅自终止或调整;对已建成的基础设施要推动提标提档、 互联互通,让已建设施发挥最大效用;加快完善管护机制,推 动以建为主转到建管并重(由县民生办负责起草调整完善方 案)。

  8、金融扶贫政策衔接

  取消扶贫小额信贷等政策,将其调整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上来,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水平(由县金融办负责起 草转换退出方案)。

  9、社会扶贫政策衔接

  借鉴社会扶贫的思路,保留和拓展相关帮扶协作机制,充 分调动组织、科技、市场、人才等力量,进一步汇聚实施乡村 振兴战略的强大合力(由县工商联负责起草接续保留方案)。

  (二)帮扶队伍衔接

  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相比,任务更重,更需要广泛凝聚社会各方力量,更需要强化工作队伍和人才支撑。因此,乡村振兴阶段,保留县域结对帮扶、定点帮扶、社会帮扶等政策制度和工作机制;保留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制度,继续加强党在农村基层的工作力量。一是过渡期内帮扶力量不撤,防止脱贫人口返贫。二是构建乡村振兴帮扶机制。借鉴脱贫攻坚“县域结对帮扶、定点扶贫、社会扶贫”的经验做法,建立乡村振兴县域结对帮扶、定点帮扶、社会帮扶的工作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凝聚强大合力。三是派驻乡村振兴工作队。继续选派优秀干部到县乡挂职任职,持续向相对贫困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派驻第一书记和乡村振兴工作队。在选派人员上,可以选派退居二线有丰富工作经验且身体状况较好的老同志。在派驻时间上,以 2—3 年为宜,对确需更长时间帮扶的村,可通过连续派驻解决。

  (三)考核监督机制衔接

  借鉴脱贫攻坚的考核监督机制,完善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指 标体系,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考核监督机制, 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一是做好考核衔接。过渡期内,以 考核巩固脱贫成果为主。20xx年后,将解决相对贫困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建立统一的考核体系。二是强化考 核结果运用。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及我省实施办 法的要求,将乡村振兴实绩作为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 重要参考。三是加强督查调度。建立乡村振兴常态化督查问效 机制,加强日常调度,定期予以通报,夯实工作责任。四是建 立容错纠错和关爱激励机制。

  (四)领导体制机制衔接

  借鉴脱贫攻坚经验,全面加强乡村振兴领导体制机制建设。将脱贫攻坚建立起来的成熟完善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延用到乡村振兴,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和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无缝对接, 形成“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工作格局。一是强化县乡村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乡村振兴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明确具体领导机制,从研究部署、精力投入、基层调研等方面对各级党委政府提出约束性和可量化的要求,强化组织保障和动员能力。二是加强乡村振兴工作部门建设。配齐配强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力量,发挥好乡村振兴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等职能。三是建立“一懂两爱” 的“三农”干部表彰机制。对于在乡村振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一懂两爱”干部、农民和企业家,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规划衔接

  一是精准对接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二 是统筹推进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协调发展。三是加快完善村庄规 划。

  三、重点举措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无缝对接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成立以县乡村三级书记主抓,脱贫攻坚牵头单位为成员的“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领导小组”,协调各方,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强化制度性供给,完善政策性保障。 通过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推动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向乡村振兴聚集,形成全县上下、社会各方,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二)深入调研 ,实现无缝对接

  九大工程的牵头单位要深入开展调研,分析“十三五”期 间的部门投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对口上联,确定政策调 整的方向、内容、操作要点等。部门“子方案”要在干部群众 中反复讨论,反复征求意见,对口把关,争取不“打补丁”或 少“打补丁”。

  (三) 创新思维,探索振兴之路

  ——在产业发展上

  积极构建以一产为主导,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xxx”模式; 以二产加工为主导,一三产业融合发展的“xxx”模式;以三产加工为主导,一二产业融合发展的“xxx”模式。

  ——在生态宜居上

  提升基础设施,美化村景,亮化夜景,塑造现代化乡村之“形”;深入挖掘乡村特色历史文化,结合农业节庆乡村庙会、乡村艺演,促进传统文化、农耕文化、乡村文化的传承、发展、 保护,塑造现代化乡村之“神”;以“最原味”的生活,“最闲适”的体验,“最绿色”的人居,“最人性”的治理,塑造现代化乡村之“魂”。

  ——在治理模式上

  探索建立“自治、法治、德治融合+村务监督”治理模式; 探索建立以政府购买服务,引导市场主体参与的治理模式,助 推乡村治理。

  ——在融资渠道上

  依托银行贷款,探索建立“银行+政府+担保机构”、“银行+政府+保险”、“银行+政府”、“银行+企业”、“两权抵押”的乡村振兴投资模式;依托小额信贷,探索建立“只贷不存,活化民间金融资本”的投资模式;依托互联网金融。探索建立“电商平台+金融”、“大型农业服务商+金融”、“信用贷款+P2P 网贷”互联网金融模式;依托融资租赁,探索建立“先租后买”的投资模式;依托众筹,将城市投资人在技术、理念、 需求等方面的优势,有效融入到乡村振兴。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工作方案

  为探索推进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指导部分区县、乡镇、村开展试点,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范围

  (一)试点区县:潼南区、武隆区、云阳县;

  (二)试点乡镇:18个深度贫困乡镇;

  (三)试点村:涪陵区、南川区、忠县3个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和15个有扶贫开发工作任务的非重点区县各1个贫困村。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坚持把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全面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着力做好规划、政策、工作、保障“四个衔接”,借鉴脱贫攻坚政策举措和实践经验,探索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加强扶贫工作的政策举措,建立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促进扶贫工作方式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三、试点内容

  (一)探索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规划衔接。总结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规划经验做法,统筹谋划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精准对接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系统梳理二者地目标、举措、要求以及支持保障等。研究制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十四五”规划,并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有机衔接。

  (二)探索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衔接。系统梳理、全面评估现有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政策,根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研究提出脱贫攻坚现行政策中应继续保留的政策及期限、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中应相互整合或调整完善的政策,探索研究解决相对贫困的政策举措,研究提出将脱贫攻坚的区域性、特惠性、阶段性政策转化为乡村振兴全域性、普惠性、长期性政策的内容和条件。

  (三)探索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衔接。探索研究将脱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工作方法、政策支持、力量配备、督查考核、宣传引导等经验做法,推广运用到乡村振兴工作中。结合乡村振兴工作目标,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健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的工作体系。探索研究解决相对贫困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机制。

  (四)探索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保障衔接。探索研究“五级书记抓脱贫攻坚”与“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涉农资金整合与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投入机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与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等有效衔接,建立严格的乡村振兴督查、考核、评估等制度,强化工作保障。研究在实施乡村振兴背景下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资金投入、成效考核等。

  四、重点工作

  (一)巩固扩大脱贫攻坚成果。坚持把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防止返贫作为开展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试点的重要前提和首要任务,实施脱贫攻坚总攻十大专项行动,组织开展“百日大会战”和定点攻坚,聚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实现脱贫措施“户户清”,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统筹抓好深度贫困乡镇与一般乡镇、贫困村与非贫困村、贫困户与非贫困户稳定增收和持续发展工作。全面整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健全长效机制。有效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

  (二)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对脱贫攻坚中未完成的建设项目接续推进、加快见效,对已建成的基础设施适时提档升级促进互联互通,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由以建为主转到建管并重。建设“四好农村路”,因地制宜建好便民路、产业路、旅游路。强化重点水源工程规划建设,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推动宽带网络向农村延伸覆盖,实现贫困区域与非贫困区域自然村无差别化光纤和4G网络覆盖。加强贫困地区农田宜机化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坚持长短结合,推动扶贫产业由以短平快为主的特色种养业向以二三产业为牵引的长效产业发展,深化一二三产业融合。深入推动特色产业精准到户,引导有条件的贫困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持续用力培育扶贫主导产业,打造“一村一品”。统筹贫困区域与非贫困区域产业发展,打造产业集群,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继续发展扶贫小额信贷,大力实施消费扶贫。完善财政资金“五改”投入机制,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扩大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健全产业发展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提升产业带贫益贫能力。

  (四)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提升贫困地区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加强贫困区县医院专科能力建设,实施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加强多重保障制度衔接,落实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参保资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逐步提高农村基础养老金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水平。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村养老产业。

  (五)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贫困区县、深度贫困乡镇、贫困村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开展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一项重要任务,分类分档时序化推进。以疫情防控为切入点,大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教育引导贫困户和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到屋内屋外干净整洁。整村推进“厕所革命”,有效治理垃圾污水,完善村庄配套服务功能。完善村规民约,健全管护机制。全面解决贫困户和相对贫困人口住房安全问题。按照国家规定,符合条件的地方可将涉农整合资金适当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六)强化乡村人才支撑。总结推广强化脱贫攻坚人力资源保障的经验做法,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加强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队伍和乡镇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建设,深入开展“三师一家”下乡。大力培养农村本土人才,引导外出农民工、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返乡创业创新,鼓励退休人员参与乡村振兴。健全教育培训、评选认定、动态管理、扶持激励等高素质农民培育机制,探索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探索建立农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发挥好产业发展指导员、创业致富带头人作用,探索推行“产业村民委员会主任”制。

  (七)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巩固扩大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成果,加强贫困乡镇党委、贫困村党组织建设,加大抓乡促村工作力度。整体优化提升农村带头人队伍,落实村“两委”成员区县级联审机制和党组织书记区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开展村“两委”负责人轮训。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推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探索完善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选派机制和管理办法。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完善村民自治管理、民主监督和“一事一议”制度。

  (八)激发农民内生动力。借鉴脱贫攻坚“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的成功经验,调动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培育文明乡风、优良家风、新乡贤文化,转变农民思想观念。加强农民思想、文化、道德、法律、感恩教育,充分激发农民群众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加大培训力度,因户施策帮助农民解决资金、技术、劳力等具体困难。探索生产奖补和以工代赈机制,更多采取以奖代补、事后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激发贫困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级统筹指导,区县负责落实,乡镇、村具体实施的原则,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市农业农村委、市扶贫办的统筹协调下,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试点区县和试点乡镇、村所在区县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试点乡镇、村要明确1名区县领导定点联系,共同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推动落实。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试点区县、乡镇、村要制定“项目化、事项化、清单化”工作方案,明确开展试点的思路目标、主要任务、时序安排、推进措施等。各相关区县、乡镇、村于6月底前将试点工作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委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年底前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三)搞好服务指导。市、区县农业农村和扶贫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建立工作指导组和联系指导乡镇、村工作机制。各地要定期报送有关情况,加强信息沟通。对试点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重大政策,要及时报告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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