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 3篇

发布时间:2022-01-02 来源:热门推荐 当前位置:首页 > 热门推荐 >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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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cuò shī,意思是针对某种情况而采取的处理办法。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 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1

  中共桐木镇委员会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机关各部门、驻镇及镇属各单位: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3日至8月1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镇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巡察,根据《中共上栗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对桐木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栗巡办字【2018】21号)文件精神,镇党委高度重视,召开班子会对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12类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和深入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落实了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为切实做好整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坚持攻坚目标、确保责任落实,坚持精准方略、确保脱贫质量,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到位”工作原则,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举一反三,全面查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扎实推进整改。做深做实帮扶工作,全面提升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贫困人口退出准确率和帮扶群众满意度,全力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有效推进全镇脱贫攻坚工作进程。

  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方面

  1、镇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措施: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履行“两个责任”。一是层层建立脱贫工作责任制,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政班子合力抓,提升脱贫攻坚的执行力。二是细化责任落实,对各村村支部书记、第一书记、扶贫专干进明确进行分工,填报表格和帮扶手册等事务主要由村上扶贫专干负责,镇派第一书记与原岗位脱钩。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单位: 镇扶贫办、各村、驻村第一书记

  责任领导:各班子成员

  2、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镇纪委加强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工作,加强对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监督检查;二是成立由党政办、纪委、三资管理办、财政所、扶贫办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扶贫项目资金审核验收小组,提前主动介入项目建设;三是由镇纪委牵头定期对各村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15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党政办、镇纪委、三资管理办、财政所、扶贫办;

  责任领导:易传瑶、刘志德、王飞

  (二)扶贫领域政策措施执行方面

  1、贫困户识别不够精准问题。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一达标”要求精准识别,对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重新核实,将家庭基本信息与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比对,将违反“七清四严”的对象全部剔除,做到应纳尽纳。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15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扶贫办、各村、驻村第一书记;

  责任领导:王飞

  2、贫困户评定存在优亲厚友的问题。由镇纪委与扶贫办一起逐户核查,对属于“七清四严”的对象仍然享受建档立卡的进行逐一清查,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15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纪委、镇扶贫办;

  责任领导:刘志德、王飞

  3、扶贫优惠政策执行存在被变通问题。由党政办、镇纪委、财政所、三资管理办等相关部门人员共同对优惠政策享受对象进行严格把关,做到政策享受无偏差。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纪委、镇扶贫办、各村、驻村第一书记;

  责任领导:刘志德、王飞

  4、社会治安保险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与保险公司合作,印发保险宣传单,发放到每户贫困户家中;在帮扶干部培训班上宣讲社会治安保险政策,要求帮扶干部到贫困户家中面对面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

  责任部门:中财人民保险公司、镇扶贫办;

  责任领导:王飞

  (三)扶贫领域资金项目管理方面

  1、项目资金被截留、盗取问题。强化对项目建设和资金监管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领导。严格资金管理使用,严格实行专户、专账、专人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坚决防止被截留和挪作它用,严格项目验收项目请款项目实施等程序,确保项目实施精准、规范、公开;进一步完善产业扶贫机制,让扶贫资金真正入股企业,贫困户真正得实惠。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30日前。

  责任部门:镇纪委、财政所、三资办、扶贫办、各村;

  责任领导:易传瑶、刘志德、王飞

  (四)扶贫领域工作作风方面

  1、产业扶贫奖补政策不严不实问题。由党委办、镇纪委、财政所、三资管理办等相关部门人员共同对所有申报产业奖补政策的贫困户进行入户核查,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产业的真实性,资金用到实处。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30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党委办、镇纪委、财政所、三资管理办;

  责任领导:易传瑶、刘志德、王飞

  2、就业扶贫形式主义问题。由镇劳动保障所加强对就业扶贫车间的审核,将没有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扶贫车间全部清除,或者安排贫困劳动力就业,让扶贫车间成为贫困户增收的重要渠道。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30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劳动保障所;

  责任领导:施怡权

  3、扶贫工作重督查轻整改的问题。由镇扶贫办业务人员逐村逐户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做到举一反三、问题整改不留死角。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扶贫办、各村、驻村第一书记;

  责任领导:王飞

  4、脱贫攻坚的其他不实问题。按要求,由各村对所有贫困户制定切合实际的帮扶措施和帮扶计划,并将帮扶措施和帮扶计划存入档案资料;对所有贫困户户籍档案资料进行大排查,确保所有脱贫户,退出程序到位、手续齐全。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31日。

  责任部门:镇扶贫办、劳动保障所、驻村第一书记、各村;

  责任领导:王飞、施怡权

  三、整改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担当。各村(社区)党(总)支部、村(居)委会、各驻村“贴心人”小分队、镇机关各有关部门是整改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强化条块结合责任体系,各驻村“贴心人”小分队及机关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抓好所驻村和本部门的脱贫攻坚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整改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

  (二)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县委第一巡察反馈的问题,结合本村(社区)实际,研究制定整改实施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条整改。对未发现的问题,也要举一反三,对照自查,整改提升。

  (三)落实措施,健全机制。以整改为契机,积极探索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完善扶贫工作的措施办法,建立坚强稳定的扶贫队伍,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2

  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7月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洪广镇开展第五轮暨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根据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贺兰县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对照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逐项细化分解,切实整改落实。在充分研究、反复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如下整改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加强党的建设为统领,以实施脱贫富民、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以打造县乡融合、经济强县为目标,切实抓好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调整工作策略,全面推进作风转变,促进工作落实,全力解决制约贺兰县各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努力在推动党的建设、作风建设、脱贫攻坚等领域实现新作为,展现新气象、取得新成就。

  二、整改目标

  严格按照市委第二巡察组的意见和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坚持主要领导牵头、上下协调联动,紧密结合实际,对巡察组反馈的乡镇43个问题、扶贫办7个问题,照单全收,全面整改,不留一处死角、不落一个问题,将全部问题均纳入整改方案,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详列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稳步推进),将整改过程转变为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优化环境的过程,真正把市委巡察成果转化为不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实际行动。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市委巡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经研究决定成立贺兰县巡查发现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甲锋 县委书记

  副组长:赵 波 县人民政府县长

  马金龙 县委副书记

  叶正忠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盛国为 县人大副主任

  成 员:马建明 县政协副主席、农牧局局长

  保旭峰 县委办主任

  韩廷锋 县政府办主任

  曹 凯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丁秀娟 县组织部副部长、县机关工委书记

  高学东 县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池海霞 县妇联主席

  刘 源 县团委副书记

  徐 华 县残联理事长

  刘国荣 县财政局局长

  李宗怀 县发改局局长

  吴静波 县审计局局长

  陈立新 县扶贫办主任

  岳建平 县住建局局长

  王剑平 县教体局局长

  王秀花 县民政局局长

  时新花 县卫计局局长

  常雪峰 县国土局局长

  周 坤 县人社局局长

  孙富忠 县交通局局长

  张晓东 县社保局局长

  陆建光 县就业局局长

  杨晓辉 洪广镇书记

  叶 宏 立岗镇书记

  李正中 常信乡书记

  马国峰 习岗镇书记

  保学东 金贵镇镇长

  马宏伟 南梁台子管委会书记、主任

  四、整改的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整改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1.责任分解阶段(8月5日前)。制定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乡镇43个问题、扶贫办7个问题,由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牵头,逐项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将整改任务与整改措施逐一细化明确到具体责任人。

  2.专项整改阶段(8月6日-8月20日)。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区、市、县委党代会、全委会精神,结合“深化工作落实年”、深入推进“三大三强”集中整顿农村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等活动的开展,立足贺兰县工作实际和干部的思想实际,逐项列出清单,组织开展专项整改,切实改进工作中的不足,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升推动发展的能力。

  3.总结评估阶段(8月21-22日)。经常不定期开展督查,评估各项问题(线索)整改措施的落实力度及实际成效。对整改完成的问题(线索),形成整改工作总结,对整改未完成的问题(线索),说明情况并积极创造条件限期整改到位。

  五、整改内容

  (一)政治建设方面

  1.贯彻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决策部署不到位:洪鑫苑安置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洪鑫苑农民新居建成后仍无法安置全部群众的问题,提请县政府研究,在芙蓉鑫苑小区回购150套房屋安置棚改拆迁户。二是尽快完成洪鑫苑农民新居未建9栋安置楼房的招投标工作并开工建设。三是对宁夏土木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一品中堂楼房抵顶各项目部工程款问题,提请县政府研究,用洪鑫苑商业房置换抵顶各项目部一品中堂顶账房。

  责任单位:洪广镇

  配合单位:住建局、国土局、发改局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完成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

  2.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洪广镇党委和政府未制定扶贫发展规划缺乏充分调研和论证,对贫困村发展的定位不明,步骤不详,主体责任没有完全落实。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上级扶贫决策部署,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研究,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二是科学制定洪广镇、欣荣村、广荣村脱贫攻坚三年计划,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对两个村的发展进行明确,制定详细的实施步骤,以两个园区的项目建设为抓手,继续推动“政府+合作社(企业)+基地+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通过产业扶贫,不断引导贫困人口自我“造血”,让贫困户共享产业发展成果。做大做强食用菌产业,推进欣荣村食用菌菌棒加工、生产配套项目建设,鼓励更多的移民从事食用菌种植;稳步发展肉羊、肉兔、肉鸽、枸杞、有机蔬菜产业,其中:鼓励肉羊养殖户增加存栏数,力争每户年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肉兔、肉鸽养殖温棚增加到16栋,种植有机蔬菜大棚38栋,达到固定用工人数40人,通过产业为拟脱贫户分红1000元以上;争取年内建成鲜食红树莓特色扶贫产业示范项目,打造贺兰核心产区品牌,实现优质特色农业专业化发展、产业增效与农民增收;加快广荣村田园怡景扶贫产业园建设,力推现代农业生态体验区、现代农业阳光暖棚种植区、现代农业阳光温棚种植区三大板块年底完成建设,力争使用广荣村劳务用工突破150人次,促进劳务收入稳步增长;继续依托巾帼扶贫车间,通过手工技能培训就业带动妇女就业。三是配齐配强移民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落到实处,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四是加大对扶贫干部队伍的培训和考核力度,每两周召开一次扶贫工作专题会议,研究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推进扶贫攻坚工作。

  (2)部分村书记以走读方式履职,对产业发展的适应性、技术要求和市场前景缺乏统一规划,对推动经济发展任务的底气不足。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村干部上下班制度和坐班制度,做实考勤工作。二是阶段重点工作时期,要求村书记驻村开展工作。三是加大村书记培训力度,提升综合素质能力。四是根据实际,科学规划可行、效益好的产业。

  责任单位:洪广镇

  配合单位:组织部、农牧局、扶贫办

  完成时限:8月10日前完成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

  3.村级管理不到位。村务公开不透明、不全面,洪广镇对村

  监委会工作的支持力度不够。村监委会对村级财产管理情况特别是村集体收入、村集体资产、村工程项目建设等情况不能完全知晓,代表群众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健全村级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督察力度,建立健全村务公开长效管理机制。二是认真落实“三务公开”制度,按照公开、便民、真实、及时的要求,重点公开基层党务工作、惠农政策落实、财务收支以及其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确保基层群众方便看、能看懂、易监督。三是发挥村监委会职责,突出监督实效,切实履行对村务决策、执行、公开全程监督的职责,重点围绕人、财、事等方面进行监督。

  责任单位:洪广镇

  配合单位:监察委、组织部、农牧局

  完成时限:8月10日前完成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

  (二)思想建设方面

  1.理论学习缺乏刚性要求、效果较差。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洪广镇开展学习教育普遍停留在文件学习、文件通报上,教育成果不够明显。个别镇、村干部一年的学习笔记字数稀少,党员干部网络下载个人心得体会时有发生,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及村两委班子成员对“四个自信”“四个意识”“三大三强”“扶贫保”等具体内容回答不上来或不完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概念模糊,具体开展情况不清楚。

  整改措施:一是促使理论学习向制度化、规范化转变,把理论学习的具体任务落到实处。二是丰富学习形式,将个人自学与集体辅导、报告会、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有机的结合起来,提高学习效率。三是规范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同时每季度邀请专家开展一次专题讲座。四是每月制定学习计划,并按要求撰写重大会议精神学习心得,同时安排专人每月进行审阅,对没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的干部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五是利用晨会、党员大会、镇村干部大会等会议,要求主持会议领导对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知识进行领学,每月进行一次基础知识测试,测试成绩在公示栏进行公示。

  责任单位:洪广镇

  配合单位:组织部、宣传部

  完成时限:8月10日前完成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

  2.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还不到位的问题。对意识形态工作学习认识还不够。在党建和领导干部考核中都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考核内容。意识形态工作机制还不健全,只有党委的学习安排,没有向基层延伸。违反党章规定,违规报销党费。

  整改措施:一是对乡镇党委每季度专题研究和分析一次各乡镇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考核范围内。三是乡镇党委研究的意识形态工作事宜,由包村领导到村党支部进行传达学习,同时必要时召开党委扩大会议。

  责任单位:洪广镇

  配合单位:宣传部

  完成时限:8月10日前完成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

  (三)组织建设方面

  1.党组织管党治党作用不强、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压实洪广镇主体责任,明确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细化、量化,分解落实责任清单,建立落实责任台账,形成“党建人人抓、人人抓党建”的工作氛围。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廉政风险防控、重点任务推进等,逐项分解压实“两个责任”。三是召开党委会研究,免去虎久桐同志机关支部书记一职。四是增强党支部书记抓党建“主业”意识和半年述职会,承担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责任,以问题为导向,定期开展党员教育活动,增强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完善党建考核制度,将党建考核作为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责任单位:洪广镇

  配合单位:监察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8月10日前完成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

  2.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认真、党建工作开展的不扎实。洪广镇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力,会议记录不规范,组织生活会内容不完整,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和发言提纲不全,未按要求开展谈心谈话;2015年— 2017年党建工作档案不全。对党员档案资料审核不认真,不严肃,部分党员在个人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思想汇报材料中出现不同人的三种笔迹,不符合党章要求和标准规范。“学、查、改”干部作风整治活动开展的成效不大;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工作开展不到位;流动党员疏于管理,大中专毕业生党员在各村支部“空挂”较多,不能正常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党员党费未按月收缴。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会前认真准备、会中落实民主集中制、会后落实签字,提高会议质量,规范会议记录。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推动党内组织生活的常态化、制度化,同时严把组织生活会集中学习、征求意见、深入查找突出问题、严肃开展批评、民主评议党员、抓好问题整改等程序关,会前需向洪广镇汇报准备情况、会上需邀请包村领导参会、会后要上报问题整改情况。三是制定《档案管理制度》,促进党建档案资料管理系统化、规范化,健全档案管理责任制,落实专人负责。四是以巡察工作为契机,开展“学、查、改”干部作风整治活动回头看,力促干部作风大转变。五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落实机关党员干部到社区报到制度,开展党员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六是加大流动党员教育和管理力度,开展流动党员大摸排,严把党员组织关系进出关,杜绝“空挂”现象再发生。七是短期外出务工党员,通过微信等平台将学习资料、国家政策和村上重大事项发送给党员学习和了解掌握。八是开展党建工作大排查,成立工作小组,对“三会一课”记录、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党员学习资料等党建工作进行逐项排查,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

  责任单位:洪广镇

  配合单位:监察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8月15日前完成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

  3.村两委班子选举违背组织意图。2017年1月洪广镇欣荣村、广荣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班子成员超职数选举配备2名村委会委员,致使工资也不能正常发放。

  整改措施:一是严肃党支部换届选举纪律,规范工作程序。二是党委对换届选举的每个阶段、每项工作、每个细节都严格把关,确保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扎实开展。三是根据2017年和2018年上半年村干部考核结果,对不胜任干部根据权限予以淘汰,同时做好淘汰村干部教育和安抚工作。

  责任单位:洪广镇

  配合单位:组织部、民政局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完成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

  (四)作风建设方面

  1.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主动、慢作为。

  (1)对“三重一大”事项和“末位表态”制度,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完善制度,明确必须召开集体决策的 “三重一大”事项。二是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委会和每两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委扩大会,研究全县重点工作。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鼓励班子成员勇于提问题、提看法、提异议,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

  (2)洪广镇对上级近年来开展督察发现的扶贫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整改不彻底,以文件落实文件,搞形式主义。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新思想新理念,坚决贯彻中央、区、市、县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将精准扶贫文件精神落到实处,建立每两周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机制,突出做到“六个精准”,完善帮扶机制,重点在政策落地、产业帮扶上狠下功夫,确保脱贫实效。二是对近年来上级开展督察发现的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梳理,对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坚决进行整改,根据整改目标,采取过硬措施,抓实抓好问题整改工作。对需要时间整改的事项,有计划分阶段地积极推进;对能立即整改的,绝不拖延,迅速整改完毕,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3)镇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水平低,“脏、乱、差”现象比较严重。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城镇卫生、环境、绿化等长效管理制度,制定绿化管护考核细则,对垃圾进行日产日清。二是联合交通、城管、交警部门对街道车辆随意停放、占道经营等行为定期进行整顿。三是重新施划街道标线、安装导向标牌和交通信号灯,新建停车场引导车辆有序停放。

  责任单位:洪广镇

  配合单位:组织部、民政局、农牧局、扶贫办、交通局、城管局、交警大队

  完成时限:8月10日前完成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

  2.党员干部担当履职意识不强。洪广镇主要领导未积极主动履职,对2017年县委政府要求洪广镇对欣荣村新建6座公厕不能使用问题限期整改的情况,至今公厕依旧不能正常使用。

  整改措施:对欣荣村公厕进行整体彻底维修,同时聘请7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目前,已正常使用。

  责任单位:洪广镇

  配合单位:环保局、城管局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3.违反八项规定精神依然存在的问题。“一把手”监管缺失,农经站财务管理混乱。历任镇领导从不过问清理前任期间债务问题,并按前任成规办事,依旧签字同意从农经站借款。自1997年以来,共发生借款129笔576万余元。特别是2010年以来,借款行为频繁,均由时任镇长签字同意,用于各项开支。个别干部以个人名义向农经站长期借款,数额巨大;办公用品重复购买,价格虚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偏大。除专项整治外,又发现从2015年以来洪广镇各项财务违反八项规定支出达12笔,共发生费用6.6442万元,问题突出。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洪广镇将加大借款违纪问题查处力度,立即成立由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项历史借款进行清理追缴。二是进一步规范办公用品采购和管理工作;三是加强对公务用车定点运行维护工作的管理。四是配合县纪委对移交的违反八项规定支出问题进行查办,严肃处理有关人员,绝不姑息。

  责任单位:洪广镇

  配合单位:县监察委、农牧局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完成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

  (五)纪律建设方面

  1.针对“基层腐败问题多发频发、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力度,通过开展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基地等活动,丰富干部教育形式,确保党风廉政教育取得实效。

  责任单位:洪广镇

  配合单位:监察委

  完成时限:8月10日前完成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

  2.部分村干部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自查和报告个人事项”的问题。

  整改措施:由县组织部、县纪委对其进行约谈,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要求其端正态度,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同时,举一反三,要求所有党员干部及村干部要如实向组织申报个有关事宜。

  责任单位:洪广镇

  配合单位:监察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

  (六)反腐败斗争工作方面

  1.针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三年来,洪广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流于形式,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压的不紧不实。未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2015年—2017年未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党委会议记录不全面、不规范,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布置的少。未按照规定要求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未听取各村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以及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报告。

  整改措施:一是洪广镇将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二是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目标任务和工作计划。三是根据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党委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村党组织“一岗双责”具体要求,进行责任分解,推动工作落实。四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其他重点工作同安排,同考核,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将责任层层分解,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健全重点项目监督网络、廉政谈话、督查考核和述职述廉等工作制度,促进各项工作健康稳步推进。

  责任单位:洪广镇

  配合单位:监察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完成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

  2.个别群众诉求长期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接待来信来访38件,涉及征地拆迁安置16件,占42.1%,直接反应村干部问题9件,占34.2%,群众的诉求反映出洪广镇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措施办法不多,重视程度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对来信来访38件交办件,认真梳理,区分共性和个性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化解措施,符合政策、条件成熟的案件,立即办理;不符合政策的案件,解释说服到位;一时无法办理的、但符合政策的案件,报上级政府分阶段解决。二是针对反映的征地拆迁安置问题,按照政策规定落实住房安置和资金补偿。三是针对直接反映村干部的线索问题,由县纪委牵头介入调查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县委和县纪委。四是调整历史遗留问题化解领导小组成员,对各领域历史遗留问题重新摸排梳理上报,并由包村领导和村党支部书记提出意见建议,洪广镇专题研究制定化解措施,力争早日予以化解到位。

  责任单位:洪广镇

  配合单位:县监察委、建设局、国土局、信访局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完成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

  (七)脱贫攻坚工作方面

  1.扶贫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村支部极少研究扶贫工作,村资产权属不清,责任不明,没有进行集中有效管理。国务院通报的光伏扶贫项目尚无论。

  整改措施:洪广镇切实履行扶贫工作责任制,再次明确村党支部书记为扶贫工作第一责任人,每月至少召开两次扶贫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村级扶贫工作的各项举措和任务。及时梳理村资产权,明确资产管理责任人员,进行集中管理。对于光伏扶贫项目,洪广镇会同县扶贫办积极与江苏海润光伏有限公司对接,尽快将拖欠的租赁补贴发放到位,催促进行并网发电项目。

  (2)欣荣、广荣两个贫困村都未制定年度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一户一策、一人一策没有认真落实。

  整改措施:一是由洪广镇牵头,会同欣荣村和广荣村村“两委”班子及驻村工作队根据村实际编制完成了脱贫攻坚三年计划及2018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确定主导产业,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审论证,确保做到一村一品、一村一策。二是要求各帮扶责任人为建档立卡户按照一户一策的要求制定脱贫帮扶方案,切实落实帮扶责任,为建档立卡户出谋划策,达到帮扶成效,帮助其脱贫致富。三是创新帮扶方式。充分发挥帮扶责任人帮扶作用,联系扶贫办对全县帮扶责任人进行轮训,让帮扶责任人深刻理解政策,学深学透,宣讲到位;同时根据建档立卡户实际,因户因人施策,跟踪落实,确保帮扶成效。

  责任单位:洪广镇

  配合单位:扶贫办、农牧局、各帮扶单位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完成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

  2.产业发展不精准、缺乏可持续性、存在弄虚作假现象。

  (1)欣荣村还差2605.93亩土地尚未落实,786亩至今没有给村民确权,政府对百姓承诺没有兑现。

  整改措施:一是已于6月11日,通过司法程序启动对北庙村村民欧学义承包到期的1031亩土地申请依法收回工作,目前正在等待开庭。二是协调县农经站尽快完成现有786亩土地确权工作。

  三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将2600亩土地尽快落实给欣荣村移民群众,进行分配确权。

  (2)广荣村缺乏持续增收的产业,广荣村田园怡景扶贫产业园刚启动建设。欣荣村扶贫产业园机制不完善,产出效益低。

  整改措施:一是洪广镇已将田园怡景扶贫产业园纳入三年规划,督促和配合企业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带动广荣村劳务输出产业发展,在项目实施中、实施后带动移民及建档立卡户就近务工,增加劳务收入。二是新建广荣村手工制作扶贫车间1200㎡,投资概算480万,目前正在办理立项手续,建成后可带动妇女就业150人以上。三是明确欣荣村扶贫产业园权属,由镇(或村)统一管理,并成立产业园管理领导小组,健全管理制度,发挥产业带动效益,带动劳动力就业,引导农户参与产业发展。

  (3)欣荣村有972头奶牛托管至北方乳业,2017年至今未发放托管费。欣荣村养羊产业空棚现象突出。截至目前,洪广镇“力农羊业”共建造55栋羊棚,利用率不到百分之五十。由于进入门槛过高,棚圈规模过大(每栋可养羊300只-500只),惠及贫困户少之又少,其中建档立卡户只进驻5户(共5栋羊棚)。

  整改措施:一是继续与北方乳业协调,要求该企业在2018年8月10日前务必筹措资金对欠发奶牛托管费发放到位,如不能按规定期限发放,洪广镇将通过司法渠道诉讼解决。同时,2018年年底托管协议到期后,不再与北方乳业续签合同。积极协调与贺兰中地阳光牧场有限公司合作经营托管移民奶牛事宜。二是已提请县扶贫领导小组同意,将“力农羊业”现有规模较大的棚圈进行改造,目前改造方案已完成,县融晟公司已安排施工人员进场施工,改造完成后可满足(50-300只羊养殖)的16户养殖户进园养殖。三是把扶贫到户与培育增收产业结合起来,创新产业扶贫方式。采取“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等形式,促进“力农羊业”扶贫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特色化发展。四是借助精准扶贫小额贷款项目为建档立卡户群众发展产业起到推动作用。促进扶贫产业从分散式、短期型的方式向集约式、持续性、特色化扶贫产业转变。

  责任单位:洪广镇

  配合单位:财政局、农牧局、扶贫办、就业局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完成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

  3.资金使用不精准、管理不规范。

  (1)资金使用不及时。2018年初,自治区、银川市扶贫部门下拨到洪广镇侧重产业发展的扶贫资金440余万元仍然“趴账蹲窝”。

  整改措施:一是立即召开扶贫结余资金使用情况分析会,对账上结余的440万元扶贫资金分门别类,认真梳理存在资金滞留的原因,并有针对性的提出资金支付方案。二是对已达到资金支付条件的扶贫资金应支尽支;对未达到资金支付条件的项目,找明原因,提出具体和可操作性的资金支付方案,及时完成资金拨付任务,确保扶贫资金尽快发挥效益。

  (2)对金融扶贫小额贷款下指标、定任务,村委会无实质性参与,也没有建立相应的信息台账,镇村对金融扶贫贷款政策宣传教育不深入,审核把关不严格,贷款资金使用管控不到位,部分群众将金融扶贫贷款用于建房、消费等生活开支,而不是用于自主创业、发展生产,偿还贷款存在风险。

  整改措施:一是由县委监督,各乡镇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发放、扶贫项目融资等情况,通过帮扶责任人入户宣传、村微信公众号、驻村工作队入户宣传等渠道加大对金融扶贫贷款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协调银行实施金融扶贫,进行入户摸底,了解村民贷款意愿和用途,讲清贷款不能用于购房、购车、娶媳妇等,为银行提供贷款信息。对有发展意愿的建档立卡户协调银行实施金融贷款后,引导农户将贷款用于生产发展;对发展意愿不强、无资金使用用途的贫困户,结合实际,由建档立卡户自愿将贷款资金入股合作社,由合作社依托企业发展产业。二是建立完善贫困户贷款信息台账,对贷款资金使用进行跟踪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同时严格把关,加强贷款资金使用管控,对贷款用于建房、消费等生活开支的坚决不予贷款,降低贷款偿还风险。三是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深入农村、贴近农民、熟悉金融的优势,帮助村民理清发展思路,让农户对自身的生产经营有本“明白账”,明确脱贫致富的重点及方向。

  (3)“双到”资金使用不精准。欣荣村扶贫产业园的肉免、肉鸽养殖及食用菌菇种植增收潜力弱,带动贫困户脱贫能力有限。

  整改措施:一是对2016-2017年“双到”资金产业托管情况进行详细摸底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上报县扶贫办一并解决。二是对双到资金用于托管肉兔、肉鸽及食用菌增收潜力弱的问题,乡镇党委将及时动员建档立卡贫困户自主承包设施温棚,提高其增收致富脱贫能力。三是引进效益好、带动性较强的红树莓等项目,增加群众的参与度。

  责任单位:洪广镇

  配合单位:组织部、财政局、金融工作局、农牧局、扶贫办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完成整改

  4.帮扶措施不精准、作风不扎实。

  (1)少数帮扶单位思想上不重视,不履行帮扶责任。如县国税、教育、残联等单位长期不下村、不签到。

  整改措施:按照《贺兰县脱贫攻坚度督察巡查工作方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有效督查机制,加大对帮扶责任人定点帮扶工作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通报问题,解决问题。对于长期不下村、不入户的个别单位以及个别态度不端正、工作敷衍应付、不按规定开展帮扶工作的帮扶责任人上报县督考办、县纪委作相应处理。

  (2)部分驻村工作队对帮助贫困村理清发展思路、推动精准扶贫、提高服务能力上发挥作用有限,工作成效不明显;个别帮扶责任人态度不端正,工作敷衍应付,没有按照规定开展帮扶工作,如县委宣传部马小龙,对帮扶工作推诿拖延,2018年仅去过被帮扶户家中1次;帮扶措施还停留在“慰问式”“签到式”帮扶方式上,仍旧以填表统计、给钱给物为主要工作内容。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洪广镇驻村工作队员考核办法》,加大驻村工作队员的脱贫攻坚业务培训力度,明确驻村工作队员工作职责,加强驻村工作队员考勤、管理和绩效考核,积极协调落实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和交通补贴,切实发挥驻村工作队员在指导帮助制定脱贫攻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政策宣传、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等方面的杠杆作用,确保驻村成效。二是坚持一村一策、一户一策,因户施策,针对每个贫困户的实际情况,组建由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牵头,村组干部、致富带头人等参与的帮扶小组,制定针对性帮扶方案,落实帮扶项目,跟踪服务到底;对帮扶工作不力人员,申请纪委监委介入,进行严肃处理。

  (3)帮扶责任人对扶贫政策了解掌握不够,宣讲不到位,致使部分群众对有些扶贫政策还不清楚。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对帮扶责任人扶贫政策方面的培训,协调县扶贫办对全县帮扶责任人进行轮训,入户宣传;二是将每月最后一周的周四确定为政策集中宣传日,协调各单位到村上集中宣讲政策,由帮扶责任人及村民参加,严格签到考核,使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时掌握扶贫政策;三是将帮扶责任人入户政策宣讲成效纳入贺兰县定点帮扶单位帮扶成效考核体系中,由督查巡查组定期对帮扶户政策了解情况进行抽查打分。

  责任单位:洪广镇

  配合单位:组织部、农牧局、扶贫办、各帮扶单位

  完成时限:8月10日前完成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

  5.建档立卡资料不规范、识别和退出不精准。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精准识别,抓好动态管理,逐户完善贫困户建档立卡档案资料。二是在贫困户识别和退出方面,严格按照程序,完善贫困户初选识别的会议记录和公示照片、贫困户退出的会议记录和公示照片、五类人员删除的会议记录和公示照片、脱贫对象调整的会议记录和公示照片等基础资料。三是在贫困户档案袋方面,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完善贫困户档案袋资料,每个贫困户家中存放资料要完整(户口本、扶贫手册、政策宣传手册、一卡通存折、低保五保证)。四是在党员干部结对帮扶手册方面,结对帮扶干部要规范填写结对帮扶手册,准确记录帮扶贫困户建档立卡信息、家庭情况、开展帮扶情况、走访情况等相关信息。五是建立全村建档立卡户信息库,根据信息库对边缘户进行巩固提升,同时通过信息库确保建档立卡户应退则退;建立非建档立卡户信息库,对边缘户进行入户走访,确保应纳尽纳,精准识别,不漏一户。确保建档立卡识别和退出的精准度。

  责任单位:洪广镇

  配合单位:扶贫办、各帮扶单位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完成整改

  6.资产使用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不高。

  (1)扶贫经营性资产使用机制不完善,产出效益低,建档立卡群众受益少。现有土地流转、温棚出租以及房屋、市场摊位租赁等存在价格低、研究不规范的现象。欣荣村无污水处理,导致厕所无下水通道,须每月花钱雇排污车抽取;广荣村供暖、供水设施冬天容易冻住,严重影响日常生活。

  整改措施:一是学习借鉴贵州“三变模式”,将政府投入的资金、基础设施、产业设施等按照“投改股”形式量化为股金,参与产业发展分红,分红给农户,增加村集体及村民收入。二是建立健全机制,对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必须通过“四议两公开”的形式,对土地流转、温棚出租和房屋、市场摊位租赁采取群众评议的方式制定合理的出租价格。三是洪广镇已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对欣荣村的上下水进行了勘察设计,编制了方案,且县发改局已立项批复,洪广镇将尽快组织实施,完成后将彻底解决全村上下水存在的问题。四是广荣村的供暖及自来水管问题,已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拿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下一步尽快组织实施,对供水、供暖、下水管道进行全面维修,解决群众困难,确保冬季群众生活不受影响。

  (2)移民安置房长期空置和拥挤不堪问题同时存在。欣荣村1818户居民空置房屋67户,广荣村1266户居民空置房屋19户。三代同堂、四世同堂现象普遍存在,移民群众“多人多代”居住问题突出。如欣荣村二区居民王锋家4代10口人,只能居住在54平米的安置房内。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调查,目前欣荣村空置房多为举家外出打工,但户口在欣荣村,奶牛托管和土地流转等补助资金能按时领取,存在偶尔回村照看房屋的情况。二是广荣村空置房主要原因为在村上无信息,奶牛托管、土地流转等资金无帐号无法发放且无联系方式。大部分是因为家庭人口多,统建房房屋面积过小,认为无法居住不愿意搬迁,针对这一部分人员,我县也将配合县扶贫办,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和移民劝导工作。三是二区居民王锋符合“多人多代”条件,洪广镇已将其列入2018年第二批“多人多代”中解决,8月验房后对其进行补助。四是针对“多人多代”居住问题,每月联系县扶贫办组织验收小组对住房验收一次,对符合条件符合条件的移民及时予以公示上报,发放补助资金。

  责任单位:洪广镇

  配合单位:住建局、发改局、国土局、扶贫办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完成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

  7.部分群众思想观念落后、“等靠要”思想依然存在的问题。

  (1)移民群众婚丧嫁娶花费普遍较高,出礼高达一万,彩礼更高达二十多万元,甚至借高利贷送彩礼,人情世故负担较重。欣荣村一区居民喜占清儿子2016年结婚,向亲戚朋友借债20万元用来支付高价彩礼,至今仍未还清。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村务公开信息平台、文化墙、文艺演出等途径广泛宣传移风易俗内容,潜移默化教育群众。二是发挥“红白理事会”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参与到群众婚丧嫁娶事务中,帮助教育群众。三是抓住教育这个关键,把扶贫工作与“扶智”、“扶志”相结合,不断转变思想观念,增强脱贫信心,增强内生动力,努力提高贫困人口发展素质和发展能力。

  (2)部分贫困户已经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符合脱贫的条件,但对脱贫后政策保障信心不足,担心再次返贫,不愿退出贫困行列,还存在“站着看,等着要”的思想。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脱贫先进模范、“好婆婆”、“好媳妇”的选树活动,同时通过校园“感恩”教育,引导学生、群众转变思想,树立自力更生脱贫光荣、扶贫不养懒汉理念。二是发放《扶贫政策指南》、金融贷款政策等宣传册广泛宣传脱贫不脱政策,打消群众顾虑。三是建设文化扶贫车间,通过举办文艺演出、秦腔表演等方式方法潜移默化转变移民思想,树立自力更生发展理念。四是通过中央电视台、自治区、银川市新闻媒体、贺兰县门户网站及镇、村微信公众号宣传典型脱贫先进模范,推广扶贫做法。五是强化贫困群众主体意识,建立贫困户参与机制,完善技能培训,让贫困户“想干、敢干、能干、会干”,杜绝“站着看,等着要”的思想出现。

  责任单位:洪广镇

  配合单位:宣传部、文广局、扶贫办、就业局、各帮扶单位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完成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

  8.基础设施建设

  (1)贯彻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决策部署不到位。中央旨在改善民生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没有得到及时落实。

  责任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国土局、发改局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完成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

  (2)广荣村缺乏持续增收的产业,广荣村田园怡景扶贫产业园刚启动建设。欣荣村扶贫产业园机制不完善,产出效益低。

  整改措施:综合施策、因户施策,通过贫困户入园种植养殖、反租倒包、扶贫小贷资金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扶贫产业,增加致富路径;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完善产业链,加快建设培育欣荣村欣荣和食用菌、力农集团欣荣村肉羊养殖场及饲料加工厂,利用新建园区,延伸产业链拓宽产业发展新空间;通过“资源变资金、资金变股金、移民变股东”的三变模式,让移民每人每年有稳定的分红收益。

  责任单位:洪广镇、扶贫办

  配合单位:财政局、农牧局、水务局

  完成时限:2018年8月30日前完成土地调规,9月30日前完成定植,10月30日前完成基础设施配套。

  (3)欣荣村养羊产业空棚、空圈现象突出。截止目前,洪广镇“力农羊场”共建造55栋羊棚,利用率不到百分之五十。由于进入门槛过高,棚圈规模过大(每栋可养羊300只-500只),惠及贫困户少之又少,其中建档立卡户只进驻5户(共5栋羊棚)。

  整改措施:已提请县扶贫领导小组同意,将“力农羊业”现有规模较大的棚圈进行改造,目前改造方案已完成,县融晟公司已安排施工人员进场施工,改造完成后可满足(50-300只羊养殖)的16户养殖户进园养殖。把扶贫到户与培育增收产业结合起来,创新产业扶贫方式。采取“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等形式,促进“力农羊业”扶贫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特色化发展。

  责任单位:洪广镇、扶贫办

  配合单位:农牧局

  完成时限:2018年8月30日前

  (4)光伏扶贫计划共计安装1405户,只有约五分之一光伏并网,2016年曾被国务院通报过,但目前因企业(江苏海润光伏有限公司)亏损未继续实施,只兑付了2016年租赁补贴40.56万元(300元/年/户),但也没有结论。

  整改措施:洪广镇切实履行扶贫工作责任制,再次明确村党支部书记为扶贫工作第一责任人,每月至少召开两次扶贫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村级扶贫工作的各项举措和任务。及时梳理村资产权,明确资产管理责任人员,进行集中管理。对于光伏扶贫项目,洪广镇会同县扶贫办积极与江苏海润光伏有限公司对接,尽快将拖欠的租赁补贴发放到位,催促进行并网发电。

  责任单位:洪广镇、扶贫办

  完成时限:2018年8月30日前

  9.产业发展

  (1)产业发展不精准,缺可持续性,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2014年—2017年,无奶牛养殖用财政资金为2111户直接发放“奶牛”托管费1700万余元(2600元/年/户),其中银川市下拨的购买奶牛专项资金512.98万元也直接发给了农户。

  整改措施:已经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将2017年结余扶贫生产发展资金、2018年区、市下拨扶贫生产发展及今年财政预算安排奶牛托管费和土地流转费等共计3745万元,用来购买中地牧业公司成年奶牛2111头。

  责任单位:扶贫办

  配合单位:财政局、农牧局、洪广镇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完成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

  (2)欣荣村有972头奶牛托管至北方乳业,2017年至今未发放托管费。

  整改措施:继续与北方乳业协调,要求该企业在2018年8月10日前务必筹措资金对欠发奶牛托管费发放到位,如不能按规定期限发放,洪广镇将通过司法渠道诉讼解决。同时,2018年年底托管协议到期后,不再与北方乳业续签合同。积极协调与贺兰中地阳光牧场有限公司合作经营托管移民奶牛事宜。

  责任单位:洪广镇、扶贫办

  配合单位:县法院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完成整改

  (3)欣荣村还差2605.93亩土地尚未落实,786亩至今没有给村民确权,政府对百姓承诺落空。2013年—2017年,无土地用财政资金为3083户直接发放“土地”流转费1439万余元(287元/年/人)。

  整改措施:一是已于6月11日,通过司法程序启动对北庙村村民欧学义承包到期的1031亩土地申请依法收回工作,目前正在等待开庭。二是协调县农经站尽快完成现有786亩土地确权工作。三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将2600亩土地尽快落实给欣荣村移民群众,进行分配确权。

  责任单位:洪广镇、扶贫办

  配合单位:国土局、法院、农牧局、林业局

  完成时限:2018年8月20日前完成土地征收,8月30日前分配到户到人,10月30日前完成确权颁证。

  六、整改要求

  1.提高政治治站位,逐层压实责任。深入学习贯彻落实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银川市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负起问题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制定整改实施方案,落实整改目标。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推进全县实施好专项脱贫行动,确保问题按照时限要求全面整改到位。

  2.强化政策措施,确保脱贫质量。严格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紧盯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因地制宜、因村因户因人分类施策,精准帮扶,确保脱真贫、真脱贫。统筹好“后三年”和“三年后”的工作,脚踏实地,集中力量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防止贪大求全、急躁冒进。统筹好解决当前脱贫和长远发展,坚持久久为功,积极稳妥推进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改善、社会文明建设等,夯实长远发展基础。

  3.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整改落实。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各部门、各乡镇要严肃认真对待,多从主观上找差距、找原因,少从客观上找理由、找借口,更不能撇清关系、推卸责任,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亲自管亲自督,紧町落实不放松,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台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

  4.加强督查巡查,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各部门、各乡镇要紧町脱贫攻坚目标,坚持现行标准和时限,坚持举一反三,防止就事论事,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切实将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县委、政府将按照《贺兰县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实施方案》及《贺兰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从严从实对各部门、各乡镇开展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脱贫工作成效考核、第三方评估和督查巡查及常规性暗访监督等工作,倒逼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严防“数字脱贫”“被脱贫”。对整改工作进展迟缓、未按要求完成的部门和乡镇,县委、政府将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整治不力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3

  各部室:

  为全面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经党组研究同意,现将《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中共卫辉市总工会党组

  2020年*月16日

  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按照卫辉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9日至5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总工会开展了巡察工作,7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指出了我们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全面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结合市总工会实际,特制定此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工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河南省工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会议精神。以“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为原则,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始终对党忠诚、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决不罢休。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的成果转化为我单位创新发展和我市工运事业提质的不竭动力。

  二、组织领导

  对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市总工会党组高度重视,照单全收,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为深入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经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以孙志远同志为组长,张云晖、尚晓利、王力华、韦梅为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以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韦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姚鸿飞、冯献梅、王文静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三、整改内容及措施:

  (一)政治建设方面

  1.践行“四个意识”不严肃,没有认真学习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工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2015年7月6日至7月7日中央召开党的群团工作会议,这在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习近平总书记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2018年10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南海同中华全国总工会十七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并发表重要讲话。习总书记这两篇重要讲话,为新时代工会工作指明了方向。经查阅会议资料,市总工会党组没有开展过对习总书记这两篇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记录,只在2015年8月3日机关全体会会议记录上显示“学习中央党的群团工作意见”,还是寥寥一句话带过,也没有任何文件和方案体现在实际工作中。

  责任领导:韦梅

  责任单位:办公室

  责任人:王文静

  整改措施:一是7月15日学习了2015年7月6日至7月7日中央召开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内容。二是7月22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南海同中华全国总工会十七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并发表重要讲话的内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及时关注关于工会工作的讲话精神,用理论指导工作,不断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把精神落实到工作中。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贯彻习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不力,强“三性”去“四化”工作任重道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强调,党的群团工作最重要的是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指出,一些群团组织存在“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的现象和问题。巡察个别谈话工会班子成员,均不清楚“强三性、去四化”内容,按照“强三性、去四化”要求开展工作更是相距甚远。谈话、走访了解到,总工会下基层调研少、与一线职工交流谈心少,平时开展工作大多是通过电话与基层工会管理人员沟通,习惯于发文、要数字,未能树立“以职工为本、以企业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责任领导:韦梅

  责任单位:办公室

  责任人:王文静、各部室负责人

  整改措施:一是8月5日深入学习“强三性、去四化”内容 ,提高思想认识,改进工作方法,做到学用结合,按照“强三性、去四化”内容开展工作。二是一月一次下基层指导督促,强化与职工的交流。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2016年以来总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中,文娱活动共开展7次,职工维权案件只有1例,没有开展困难职工技能培训工作,未能体现总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主责主业,“职工之家”和“娘家人”的归属感弱化。

  责任领导:张云晖、王力华

  责任单位:法律部、帮扶中心

  责任人:史志专、张宏伟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普法和职工法律维权的宣传力度,每年至少开展6次法律宣传活动。二是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对职工的培训工作。8月7日前下发《卫辉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对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对全市职工培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要求基层工会组织每季度对职工至少进行一次培训,市总工会每季度将对基层工会组织培训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4.2016年以来评选的30名“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名单中,企业、银行、机关、事业单位的领导占比50%,一线职工占比只有10%,与新乡市“五一劳动奖章”评选一线职工比例不低于55%的要求相差很大。

  责任领导:张云晖

  责任单位:生产部

  责任人:郭跃明

  整改措施:就此项工作召开班子会议,研究落实整改问题。在以后的卫辉市“五一劳动奖章”评选工作中,坚持面向基层工作一线,优先考虑一线职工,严格按照新乡市“五一劳动奖章”评选中一线职工比例不低于55%的要求进行评选。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5.政治站位不高,传达学习全总和省总会议精神不到位,实施改革方案不积极。2018年10月22日—26日,中国工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2018年12月10日—11日,河南省工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在郑州召开。这是我国、我省工会发展史上的大事,也是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市总工会只在2018年11月12日机关全体会议记录上显示“学习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几个字,没有具体措施把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和河南省工会十五大精神落到实处。中共卫辉市委办公室2018年2月8日印发了《卫辉市总工会改革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指出了改革措施,要求组织实施,市总工会党组对改进工会工作方法,推进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没有实质动作。

  责任领导:韦梅

  责任单位:办公室

  责任人:王文静

  整改措施:一是于2019年7月29日详细学习了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二是于2019年8月5日详细学习了河南省工会十五大精神。三是今后的工作严格按照两个报告的具体部署,找实工作着力点,做到会干、干好工会工作。四是组织实施《卫辉市总工会改革方案》,及时跟进各项改革工作,按照上级工会的指导和我市改革领导小组的部署有序开展工作。五是切实落实省总“五大行动”“十件实事”,把握好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开展,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作用。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6.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经查阅总工会机关规章制度汇编,里面有详尽的“党组会议制度”、“主席办公会议制度”、“常委会议制度”。但是未见党组会议记录本、主席办公会会议记录本、常委会会议记录本。经查阅2016年以来的会议记录,仅有的5次关于党组会、主席办公会内容也是在机关全体会议记录本上体现到。

  责任领导:韦梅

  责任单位:办公室

  责任人:姚鸿飞

  整改措施:立即购买会议本,把党组、主席办公会、常委会会议分本记录,严格按照会议议程,指定专人,认真全面详细规范记好会议记录。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7.个别谈话班子成员,有的对“民主集中制”“末位表态制度”闻所未闻。

  责任领导:韦梅

  责任单位:办公室

  责任人:姚鸿飞

  整改措施:立即购买会议本,把党组、主席办公会、常委会会议分本记录,严格按照会议议程,指定专人,认真全面详细规范记好会议记录。

  整改时限:已完成

  8.党组在“三重一大”、把控方向,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等方面应发挥的作用体现不够。班子民主生活会走过程,在2018年1月26日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上,会议内容记录通篇不到150字,只是简单的罗列标题,未体现到民主生活会的严肃认真,未能发挥民主生活会推进党内政治生活民主建设的重要作用。

  责任领导:韦梅

  责任单位:办公室

  责任人:姚鸿飞

  整改措施:一是7月22日认真学习“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二是7月24日召开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详细记录了会议全过程,会议召开时间,应到人数,实到人数,指定专人记录。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方面

  9.开展学习重形式轻实效,学习效果差。领导班子上党课走形式。经查阅领导班子上党课资料,发现部分班子成员的党课教案一模一样。巡察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共17人次进行党建基础知识测试,有的班子成员不能准确说出“两学一做”具体内容和十九大召开时间。测试人员都没有准确说出“敢转争”的内容。

  责任领导:韦梅

  责任单位:组织部

  责任人:冯献梅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并严格落实,严格做到有学习计划,有学习记录、有学习笔记、有学习成果,结合工作实际,领导班子认真撰写党课教案。二是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大、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三是开展党建知识测试,增强党员干部学党建知识的自觉性。坚持从书本、电视、学习强国等途径学习理论知识,坚持不懈地学、原原本本地学,学深学透。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0.意识形态工作开展走过程,存在应付现象。在2018年6月25日《卫辉市总工会意识形态工作汇报材料》中提到“上半年以来,我单位中心组先后2次传达学习上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文件,专题研究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1次,专题学习贯彻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要求。”经查阅会议资料,未见召开中心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会议、未见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专题学习意识形态会议。经查看2018年意识形态测试卷,发现所有试卷答案一模一样,但是得分不一样,且试卷笔迹雷同,分数系随意填写。

  责任领导:韦梅

  责任单位:组织部

  责任人:冯献梅

  整改措施:一是切实提高对新形势下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新情況新问题,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二是扎实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召开班子会议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会议,明确专门抓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制定责任清单。三是与党组学习相结合,切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1.党建工作基础薄弱,没有做到“党建带工建”。无党务专职干部,党建工作主要经办人由一名非党员人员担任。

  责任领导:韦梅

  责任单位:组织部

  责任人:冯献梅

  整改措施: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今后由党员冯献梅同志担任党建工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已完成

  12.支部建设缺失,“三会一课”内容记录不规范。

  责任领导:韦梅

  责任单位:组织部

  责任人:冯献梅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由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做到完整、整洁、清晰。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3.总工会有两个党支部,经查阅资料,老干部支部没有开展过组织活动,没有提供党建资料。

  责任领导:韦梅

  责任单位:组织部

  责任人:冯献梅

  整改措施:加强对退休党员的管理,根据部分退休党员长期在外地,绝大多数负责照看孩子的实际情况,组建“卫辉市老干部党员微信群”,通过微信群学习党建知识、谈心交流,加强对老干部支部的管理。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4.机关支部有两名长期“挂靠”党员没有参加过组织活动,按农村党员标准在老干部支部缴纳党费。

  责任领导:韦梅

  责任单位:组织部

  责任人:冯献梅

  整改措施:对于机关支部两名长期“挂靠”党员问题。一是其中一名党员党关系已经转出。二是另一名党员在多次沟通的前提下,已经六个月未参加党组织活动、未缴纳党费,自行脱党,目前脱党手续正在办理中。三是以后的工作中引以为戒,对支部进行严格管理,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整改时限: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

  15.机关支部还存在“三会一课”党员大会记录本签到人数与实到人数记录不符、会议记录涂改严重、学习内容过于简单、记录内容不规范、与会人员签字同一人笔迹等问题。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没有按规定召开。

  责任领导:韦梅

  责任单位:组织部

  责任人:冯献梅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清点人数,写清应到与实到人数,由专人规范做好会议记录。二是按上级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2019年7月9日已召开,并规范了会议记录。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作风建设和落实整改方面

  16.机关管理松懈、请销假制度不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迟到、早退,请假不履行手续、过签到时间去签到等现象时有发生。休假未按照规定手续审批。经抽查2018年请假条、公出派遣单,发现有20份请假条、公出派遣单没有领导签字。在巡察组进驻总工会机关个别谈话当天,仍有中层干部在没有派遣手续的情况下离岗。

  责任领导:尚晓利

  责任单位:纪检室

  责任人:姚鸿飞

  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完善制度,规范休假派出手续审批流程。请、销假、公事外出有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7.服务基层工会意识淡薄。为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工会的经费支持力度,全总、省总制定了文件,根据新乡市总工会办公室转发豫工办【2016】35号文的通知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全市基层工会经费留成比例不低于60%,实行四六分成,凡低于60%的,一律调整为60%。市总工会没有提前告知相关企业单位,在收取百威英博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2017年工会经费时,仍然按照100%比例代征,且时间长达9个月,在百威英博啤酒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向市总工会提出书面要求后,才返还了多收的工会经费。

  责任领导:孙志远

  责任单位:财务部

  责任人:郭彩梅

  整改措施:收到新文件、新政策做到宣传及时,执行到位。百威英博在2017年11月来返经费时告知总工会缴费是由厦门总部地税部门核算缴的,2017年1-9月缴纳金额执行的全额缴纳,为此市总工会与百威经过核实,于2017年12月22日,将其多缴纳的120352.68元返还至百威公司工会账户,此后及时执行了新的比例缴纳。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8.工会资产管理松弛。经谈话、走访了解到,工人文化宫出租房屋未签订合同,房租收取标准、收取时间采用口头方式进行。

  责任领导:孙志远

  责任单位:文化宫

  责任人:付新海

  整改措施:立即整改,与25家商铺签订合同,并按合同执行。

  整改时限:已完成

  19.多次迟收缓收文化宫浴池承包金,在新乡市经济责任审计指出问题后,2018年1月补收了2014年度欠缴部分、2015年度、2016年度半年的承包金共7万元;在2019年5月14日,补收了2016年度半年的和2017年度的承包金共6万元;至巡察结束时,按照合同规定2018年度的承包金还没有收取。

  责任领导:孙志远

  责任单位:文化宫

  责任人:付新海

  整改措施:立即收缴文化宫浴池所欠承包费,文化宫房屋出租收取标准及时间将写入合同。今后按照合同严格执行。

  整改时限:已完成

  20.落实巡视巡察和上级指出问题整改不重视。2017年11月28日领取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清单文件后,未见会议记录研究、未见整改资料。本轮巡察发现仍存在“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未形成、党组中心组学习没有紧跟党中央的要求和新形势的需要、班子成员普遍存在理论素养不高且更新慢导致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不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单位党组织及其负责同志没有真正将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抗在肩上、一岗双责难以落到实处”等共性问题。

  责任领导:韦梅

  责任单位:办公室

  责任人:王文静

  整改措施:针对本次巡察提出的问题,结合2017年11月28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清单,本次整改一并解决,认真梳理反馈问题,由各分管领导认领问题,制定详细整改措施,责任到各部室和个人,明确完成时限。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1.对新乡市审计局审计报告中指出的“应付未付企业基层工会经费、工会经费未足额征收、评选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章”基层员工占比较少、工人文化宫未发挥应有的作用”等问题还没有彻底整改到位。

  责任领导:孙志远、张云晖

  责任单位:财务部、文化宫、生产部

  责任人:郭彩梅、付新海、郭跃明

  整改措施:针对新乡市审计局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切实整改。一是对应付未付单位情况数据核实,按规定清理。2019年12月31日前将2016年以来的清理完。2020年6月30日前全部清理完。二是对新乡市审计局审计报告中指出的评选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章”基层员工占比较少的问题坚决整改到位,在以后的卫辉市“五一劳动奖章”评选工作中,坚持面向基层工作一线,优先考虑一线职工,严格按照新乡市“五一劳动奖章”评选中一线职工比例不低于55%的要求进行评选。三是根据文化宫的职能,积极开展各类活动,近期计划开展基层职工慰问演出和乒乓球比赛等文化活动。

  整改时限:2020年6月30日前对应付未付数据核实,全部清理到位。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2.在新乡市审计报告指出“应收未收浴池承包金收入80000元”问题后,实际补收了7万元承包金,但在整改报告上汇报“已经收回所欠浴池承包费8万元”,夸大整改成绩。

  责任领导:孙志远

  责任单位:文化宫

  责任人:付新海

  整改措施:以后针对问题,实事求是,所有承包费收入坚决按合同执行。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四)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23.“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总工会党组未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经查阅2016年以来会议记录及资料,未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记录、未见领导班子及部(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个别谈话班子成员,反映没有召开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甚至有的连“一岗双责”内容是什么都不知道。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弱化,党员干部个别谈话中反映,没有进行过廉政谈话。

  责任领导:尚晓利

  责任单位:纪检室

  责任人:姚鸿飞

  整改措施:一是7月30日班子成员及部室负责人立即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每年召开2-3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三是建立廉政谈话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政谈话机制(主题锁定“一岗双责”“廉政风险点防控”),8月20日前党组书记同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同各部室负责人谈。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4.“以案促改”工作形式化开展。查阅资料,制定有《卫辉市总工会关于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但个别谈话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表示没有召开过“以案促改”相关会议,不知道“以案促改”是干什么的,不知道本单位廉政风险点有哪些,没有开展过廉政风险点防控工作。

  责任领导:尚晓利

  责任单位:纪检室

  责任人:姚鸿飞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卫辉市总工会关于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关注“清风卫辉”“卫辉巡察”平台通报的其他单位案例剖析案发原因,研究案发规律,强化防腐机制,把标本兼职落到实处。二是点线结合,全面排查,确定文化宫、帮扶中心为重点防控部门。长期监督,坚持防控有效性。半年与部门责任人谈一次话,在廉政谈话中设立第一道防线。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5.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经查阅总工会财务资料发现,工人文化宫2016年至2017年6月份,职工工资全部以现金形式发放;购置固定资产未经政府采购;多份租赁收入记账联无公章;维修票据日期与清单日期不符;差旅费凭证存在连号往返车票;慰问劳模、看望病人无费用清单、无人员名单;公务卡还款无支出票、收取事业经费无收据等。

  责任领导:孙志远

  责任单位:财务部

  责任人:郭彩梅及业务经办人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杜绝现金支付。二是严格政府采购制度,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购置。三是重新审核相关原始凭证,补充印章,完善原始凭证资料。四是经办人员取得凭证时严格审核,做凭证真实有效。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对于各类收入、支出等票据严格把关。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6.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救助资金发放存在漏洞。审核把关不严。经查阅资料,发现有许多帮扶档案中的申报材料缺失,如:24份2019年生活救助申报材料中,7份离异的未提供离婚手续、3份无死亡证明、9份家庭成员信息缺失、2份医疗证明未按规定在县级以上医院开具、1份无医院诊断证明。24份2018年助学救助申报材料中,领导审批意见处全部为空白、14份没有公示、7份申报日期空白。34份2016年医疗救助申报材料中,17份没有公示、审批负责人签字空白。

  责任领导:王力华

  责任单位:帮扶中心

  责任人:张宏伟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提出的问题,我们举一反三,对2016年以来帮扶档案进行全面排查,对缺失离婚证明死亡证明、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已补充到位;二是制定《卫辉市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办法中规定做好帮扶人员的档案管理;三是严格按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帮扶救助流程》开展工作,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审核,对符合帮扶救助条件人员坚决按程序救助。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7.对有疑问证明没有印证。如2019年申请生活救助申报材料中,一职工的工资证明所开单位是某公司、月工资1000元,但《新乡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里显示的人社在职信息是某企业、工资缴存基数4200元、缴费金额1134元。在2019年申请生活救助申报材料中,一职工申请表显示月工资900元、无车,但《新乡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中,人社在职信息显示的工资缴存基数是2444.3元、缴费金额659.96元,户籍和车辆信息显示有车。

  责任领导:王力华

  责任单位:帮扶中心

  责任人:张宏伟

  整改措施:一是鑫源服饰广场是五交化公司下属企业,该单位职工社保都在鑫源服饰广场缴纳,该单位一职工社保缴费是按档案工资4200元计数,因单位效益不好,实发工资1000元。二是2019年生活救助航运站一职工社保基数是最低标准,因单位效益不好,实发工资低于最低社保基数,比对信息显示名下有车,实际因生活变故已出售。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把关,证明材料及时归档。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8.为达到救助标准拔高数据。如2016年医疗救助申报材料中,一职工申报理由为发生交通事故、患有甲状腺瘤,且显示甲状腺瘤手术费用为6200元,但在基层工会人员和市总工会人员共同入户调查的“困难职工入户调查表”上,将医药手术费用写成16200元。

  责任领导:王力华

  责任单位:帮扶中心

  责任人:张宏伟

  整改措施:经落实,田间设备厂一职工在2016年“女职工关爱行动”中(新工字【2016】6号)甲状腺瘤手术费用6200元,手术两月前发生交通事故,医疗费2万9千余元,入户调查时,自述自费1万余元,调查人员在其医疗费用记录上将其手术费用6200元和自费1万余元,合计记录为1万6千余元。已对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今后,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格数据审查,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完整、整洁、清晰记录各项档案资料。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9.存在不符合逻辑档案。如2017年生活救助申报材料中,一职工身份证出生日期是1990年,单位证明上的下岗日期是1993年。

  责任领导:王力华

  责任单位:帮扶中心

  责任人:张宏伟

  整改措施:针对问题,已对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严把审核关,坚决杜绝此种情况发生。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本文来源:https://www.benqdjg.com/news/87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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