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同步工作方案3篇

发布时间:2021-12-31 来源:热门推荐 当前位置:首页 > 热门推荐 >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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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政法系统关于“三同步”原则指导标准,做到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提升我院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520作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三同步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三同步工作方案1

  为贯彻落实区委政法委《关于在政法工作中做好依法办理、與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的实施细则》把“三同步”理念贯穿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有效引导社会舆论,积极预防和妥善应对处置重大舆情,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聚力我局追赶超越,以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长治久安为目标,以依法办理为基础,以舆论引导为关键,以社会面管控为保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着力提高开放信息化背景下司法行政机关社会沟通、应对风险的能力水平,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奋力开创新时代我局工作新局面。

  第二条 司法行政系统要把依法办理、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三同步”作为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理念和思维方式,在部署开展各项工作中,特别是作出重要决策、制定政策文件、提出改革措施、处理重大敏感案事件时,必须统筹业务工作和宣传與论工作,协调各方资源力量做好“三同步”工作,确保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第二章 工作原则

  第三条 做好“三同步”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局党组对统筹和落实“三同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区委政法委汇报,对可能引发社会與论关注、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要在区政法委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坚持遵循工作规律。司法行政系统要准确把握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新特点和传播格局新变化,把司法行政的依法、有序和新闻传播的时效、生动结合来,把握好时、效、度,努力实现活力与秩序相统一。

  坚持统筹协调配合。局党组要树立“一盘棋”思想,统筹司法资源、社会资源、媒体资源,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司法系统内部的工作协调和衔接配合,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形成落实“三同步”的工作合力。

  坚持高效公开透明。司法行政系统要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对涉及人民群众权利或利益的事项,应当依法及时主动公开;对社会关注的司法行政活动,应当依法公开过程和结果;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当以听证、协商等方式吸收相关利益群体和社会公众参与,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取得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

  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围绕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创新传播手段和表达方式,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第三章 责任主体

  第四条 司法行政干警要按照 “谁决策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高效有序做好工作。相关事项、案件承办单位是與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会同本单位宣传等部门做好與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工作。

  第四章 风险评估

  第五条 司法行政干警在做好“三同步”工作中,应当主动加强与宣传、网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支持配合。司法机关内部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形成密切协作的工作格局。

  第六条 局党组在作出重要决策、制定政策文件、出台改革举措,对重点敏感人采取法律措施等之前,必须按照“先评估、后启动”的要求,对可能出现的與论炒作和社会稳定风险进行专项评估,妥善把握相关工作的启动时机和推进节奏,防止敏感、热点问题关联叠加。

  第五章 舆情监测预警

  第七条 对于重要事项、重大敏感事件,司法行政系统相关部门应当在科学评估與情风险和社会稳定风险的基础上,统筹制定“三同步”工作方案,并根据工作进程和舆情发展变化,实时调整完善,做到依法办理与舆情引导、社会面管控无鏠衔接、同步同调。

  第八条 建立健全符合司法行政工作特点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要认真落实重要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要决策事项或政策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査不合格的,不得提交讨论。

  第六章 制定工作方案

  第九条 综合分析相关事项、案件的性质和影响,同步制定與论引导方案,密切监测网上舆情。针对公众可能关注的突出问题,围绕“说什么、怎么说、谁来说、何时说”的要求,组织专家解读或评论文章,适时释放,掌握與论引导权。对相关事项、案件办理需要经过较长时间或多个法律程序的,应当针对各个阶段或环节可能出现的與情,分别制定與论引导方案。

  第十条 对相关事项、案件可能引发的网上舆情和网下事态进行研判,报请区委政法委协调,会同公安等部门共同制定社会面管控方案,明确管控目标、工作要求、工作流程,以及重点人稳控、重点场所布控、现场处置、应急措施、网上甄别、落地查处等工作措施,落实有关部门责任分工,确保一旦发生社会面突发情况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第七章 有序引导

  第十一条 按照“谁制定、谁发布、谁解读、谁引导”的要求,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个人极端事件,要准确研判把握公众心理,及时公布事实真相,持续、动态、准确发布后续情况及善后处置工作进展;对涉及司法行政负面信息,涉事单位应当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相关事实,及时主动应对处置;对涉及律师等重点敏感人的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輿论引导工作。在案件办理每一环节、每一阶段启动前,应当事先将启动时间、與论引导安排等向上级有关部门区政法委请示,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对社会舆论高度关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应当及时向区政法委汇报,由政法委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第十二条 建立完善與情预警系统和危机应急预案,依托大情报、大数据平台加强实时监测和综合分析,全面收集各类舆情信息,及时发现重大敏感與情,研判舆情影响和走势,确保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对重要决策、改革举措、重大敏感案事件,在研究、出台和办理阶段,应当全程开展专项监测;对涉及敏感节点、敏感时段、敏感人的與情,应当提前部署跟踪监测;对监测发现的重要與情,特别是可能引发炒作的,应当主动向有关部门核实,随时研判处置,并及时向上级机关和区委政法委、宣传、网信等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 增强引导與论的意识,围绕阶段性重点工作,加强组织策划,做好宣传解读。要注意梳理社会上对司法行政的错误看法、误解和偏见,有针对性地设置话题,组织专家释法说理和当事人现身说法,营造良好輿论生态。

  第十四条 依靠传统媒体的同时,要大力推进司法新媒体账号建设和规范运用,借助新媒体走好网上群众路线。鼓励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开设自媒体帐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與论引导作用。局系统各单位要注重培养使用司法职业新媒体人,努力打造一支能打硬仗、会打硬仗的新媒体工作团队。

  第十五条 高度重视“三同步”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充实懂业务、懂宣传、懂网络的干部,配齐配强與情应对处置工作专门力量,明确本单位业务部门与宣传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内部协调配合。

  第十六条 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及时将涉及本单位的與情信息报送上级机关和区委政法委。运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建立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构建统一协调、立体宣传、有效管控的工作格局。

  第八章 严格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把“三同步”理念和工作方法作为司法干警教育培训的基本内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

  第十八条 要把“三同步”工作纳入总体工作部署,纳入综治考核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人员,子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子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重大负面舆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三同步工作方案2

  根据省政法委关于实施《县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各单位贯彻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指导标准》和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涉检重大敏感案事件舆情应对工作的意见》,虞城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贯彻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一、明确 “三同步”工作机制的重要意义

  在重大敏感案事件舆论应对中做到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是中央政法委孟建柱书记对于新形势下做好政法宣传舆论工作提出的重要理念,是做好政法宣传舆论引导工作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政法部门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把“三同步”的原则贯穿于政法工作全过程。

  二、应对舆情处置的具体措施

  1、要进一步树立主动宣传和立体传播理念,立足检察工作规律特点,弘扬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正能量,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树立检察队伍的新形象。

  2、要切实把“三同步”原则和工作理念落实到具体各项检察工作实际中,不断提高重大敏感案事件舆情引导和应对水平。

  3、针对出现的重大涉检舆情,在坚持报告制度的同时,要认真研究分析舆情中媒体和公众广泛关注的涉检热点问题,选准时间节点,主动释放相关信息,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回应社会关切。

  4、在主动回应相关问题的同时,要充分利用以新媒体为重点的政法宣传阵地开展宣传,疏通造成重大舆情的关键环节,务实做好正面回应。

  5、着力打造检察新媒体矩阵,建好、用好一大批传播政法机关好声音、正能量的宣传舆论平台,保障舆情处置依法依规、及时有效。

  6、着力提升检察干警的媒介素养和社会沟通能力,加强检察宣传队伍建设,提升机关宣传工作统筹协调能力,建立全员参与舆情引导的格局。

  三、相关配套机制(做到 “十有”)

  领导重视。为确保针对重大敏感案事件舆情的正确应对,经党组研究制定本院依法处理舆情事件、坚持正确舆论引导、有效社会面管控的“三同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三同步”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及相关协调机构,印发《关于在重大敏感案事件舆情应对中同步做好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制订“三同步”工作机制培训计划,确保“三同步”工作落实到位。

  认真落实。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计划开展“三同步”培训。建立舆情处置协调小组,具体负责舆情处置协调工作。同时评估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可能出现的舆情风险。协调小组由专门人员承办协调小组的日常事务。每月月底,由院宣传部门统计汇总本月出现的涉检舆情应对解决情况,报党组备案研判。

  合理安排。科学制订学习计划,确保办案和学习两不误,达到培训效果。印发虞城县人民检察院应对舆情“三同步”工作机制,传达到各科室局队,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干警学习交流。各支部利用每月一次的支部党建和政治业务学习时间,组织全院干警以支部为单位不定时开展学习总结,分析工作中是否有舆情出现,出现舆情后怎样结合三同步原则处理舆情、化解矛盾。班子成员及网络舆情员、宣传人员带头学习研析工作实践中的应对措施及科学应对措施,多措并举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应对网络舆情的能力。每年度根据整体工作开展情况,组织至少一次全体干警贯彻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培训学习。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宣传舆论工作和检察技术工作的副检察长负具体责任,其他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干警承担“一岗双责”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各项检察工作。严格落实业务部门第一责任机制,同时,要求各部门的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涉检舆情,并积极联系本院舆情处置协调小组切实提高处置自身舆情的责任能力和舆情、矛盾化解能力。针对出现的舆情,严格落实舆情工作责任追究机制。要求业务部门在开展具体工作时,要积极评估风险,部门负责人要并填写书面风险评估报告,报分管领导审阅。截至目前,我院没有出现负面的涉检舆情,整体工作平稳开展。

  四、工作目标

  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常态化,将“三同步”工作机制贯彻到每项具体检察工作,切实提高检察工作执法公信力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的能力。努力维护和谐文明的检察工作格局,积极打造清正廉洁、风清气正的社会新气象。

  三同步工作方案3

  为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增强司法透明度,提高审判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的若干意见》和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开展活动任务分解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庭审“三同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院党组研究决定,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与原则

  开展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指定“三同步”工作以实现法院信息化应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庭审公开透明度进一步增强、法官执法办案能力进一步增强、审判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为目标。

  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指定“三同步”是指在审理案件开庭时,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即“三同步”)。实行庭审“三同步”要坚持严格依法、公正高效、服务便民、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为保证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指定“三同步”工作取得实效,现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邓 文

  副组长:周云香 孙健华 夏作军 蔺利锋

  成 员:刘利国 张国军 王艳明 宋长国 李炘 张雅娟 赵永刚 张铁民 万金福 王加宇 王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孙健华

  成 员:王婷婷 高鑫 许伟 雷国政 金校正 王新宇

  审管办负责: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指定“三同步”案件的统计及案件质量监督,庭审设备检测、调试、维护。

  政治处负责:人员配置及对审判人员、书记员的专业培训。

  办公室负责: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指定“三同步”的后勤保障。

  三、适用范围

  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指定“三同步”工作适用于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重点是对社会影响较大、疑难复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媒体关注的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各业务庭适用“三同步”开庭的比例要占普通程序开庭案件总数的50%。

  四、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

  院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实行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指定“三同步”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把它当作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落实司法为民的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一把手亲自抓,其他班子成员积极配合,一线干警踊跃参与,形成一种合力,积极实践。

  (二)制度建设

  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指定“三同步”实行一案一审批制度。我院各审判业务庭对拟选定进行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指定“三同步”的案件,应当填写审批表呈报主管院长审批,审批后将审批表、案情简介、合议庭组成、开庭时间等提前三天报我院审管办备案备查。

  合议庭成员、书记员、技术人员开庭时各司其职,合议庭人员要严格执行法定的庭审程序、具有较高的驾御庭审的能力。书记员要有快速记录的能力,还要熟悉法律法规,在开庭时能够对每个案件证据和适用的法律法规随时展示。技术人员要确保庭审图象质量高、庭审录音音质清、同步显示效果好、同步案件易存储。

  为保证合议庭、公诉机关、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证人以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诉讼行为不受干扰和影响,我院法警负责执庭,保证庭审时没有影响庭审活动的声音和特殊光亮;没有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三)监督管理

  院里对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指定“三同步”案件进行登记造册,对拟开庭时间冲突或因设备、技术、人员等原因不能按预定时间开庭的案件进行协调,另行商定开庭时间。政治处负责将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指定“三同步”案件纳入各部门及个人的绩效考核。

  (四)设备的配备与管理

  我院审判庭已具备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指定“三同步”设备配置,实现了法庭本端同步录音、同步录象、同步笔录显示,满足庭审过程中证据展示、法律法规显示功能。审管办的王嘉宇负责设备的检测、调试、维护,使设备保持稳定、可靠运行。

本文来源:https://www.benqdjg.com/news/87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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